“爹!人已经醒了!”平清华冲着窗外喊道。
“弄点东西给她吃。”屋外的人停顿了一下,才说道。
“我马上去给她弄点红薯汤,家里还有点粟米,我加一点进去?”平清华不确定的问道。
“加吧!”
听到屋外人肯定的声音,平清华眉开眼笑。
“说话的是我爹,是他从河里把你背回来的,你当时狼狈的很,衣服破了,头发也烧了不少,惨兮兮的样子。”平清华见床上的人一脸迷茫,就开口慢慢跟她解释。
白琳琅这才回忆起,她当时是因为被山炮炸了,她想活命,就只能借力往河的方向跳,但真的落到河里的时候,她已经失去意识。
原来,她是被这家人救了……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老天果然不愿意轻易收回她的命!
“谢谢。”听他们父女两个对话,再看这屋里的情形,她知道这家人不富裕,是个穷困的人家。
这样条件艰难的情况下,还能为她请大夫看伤看病,她心存感激。
“你嗓子不舒服吧?别说话了,我爹也不是什么人都救得,也许他看你顺眼吧!”平清华笑着说道。
白琳琅没有从她眼里看到恶意的企图,就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言,所以并未放在心上。
虽然对他们,心底还是抱着一定的戒备,但是眼下,她既然已经醒了,就不怕对方有什么企图。
直到晚上吃饭的时候,白琳琅才亲眼看到这个救了她的平父。
说实话,平父的形象跟她想象中的‘好人’还是有区别的,前世她救回小傻子,被家里轮番骂了小一年,如今再看类似的情形出现在平家。
她以为平父会是一个跟前世的她,差不多类型的人,比如老实人、老好人、或者是懦弱却心存善念的人。
但平父并不是,他身材高大,虽然穿着带有补丁的布衣,但却依然给人相貌堂堂的感觉。
且他双目有神,天生一张笑脸,看着让人亲近,自然而然的撤下防备。
这人不普通,平清华虽然看着像农家姑娘,但举手投足却有一种稳重端庄的感觉,这个平家,有点意思。
如果秦三在这,就能认出这两人是谁了。
“多谢平叔的救命之恩!”白琳琅想起身给平父行礼。
“举手之劳而已,姑娘不必挂怀。”平父让女儿给白琳琅扶起来,他自己坐了首位。
“实在惭愧,家中贫困,食物简陋,还望姑娘不要介意。”
“平叔大义!”白琳琅虽身上无力,但救命之恩,她谨记在心,何况只是行大礼。
“你这人还真不是一般人,这般多礼的。”平清华无奈,只有强行将白琳琅按在了座位上。
“我姓白,家里人唤我小四。”白琳琅脸色已经有些苍白,她严重的不是外伤,而是内伤,只是她既然被人救,总不能连恩人是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所以才执意从房里出来用饭,为的就是当面感谢一下平父。
“你身体不好,不要强撑,清华,扶她回床上,你把饭菜送过去。”平父没有继续问他的家人,而是让平清华把人送回房里去。
要是一直在外面,白琳琅也确实吃不消,所以乖巧的让平清华扶进屋。
“你啊,虽说礼多人不怪,但是也要清楚自己的身体才是!”平清华点了点她的额头,半埋怨的说道。
“清华姐姐,我想吃红薯。”白琳琅端着温润的微笑,眸色柔和。
平清华随着爹四处流浪,找到合适的地方就留下来住两年,她遇到的同龄人,不是粗鲁的野丫头,就是刁蛮的丫头片子,像小四这样乖巧安静的小丫头,她还是头一次见,心里有点喜欢。
但是……
她帮小四换的衣裳,也是她帮小四上的药,小四身上的伤是刀伤,剑伤……一般的人身上,会有这样的伤吗?
平清华晃了晃头,既然爹能把人救回来,就应该没事吧?
平家的晚饭,出了煮红薯之外,就是红薯粟米粥。
连一点蔬菜都没有,咸菜也没有……
白琳琅这几年的日子过的很好,但是她连红薯都吃不上的日子过的更久,所以就算是红薯,她也当美食一样,一点点,仔仔细细的吃的干干净净。
红薯粟米粥也是吃的干净,碗里一点残羹都没有,干净的都不用洗碗了。
平清华看着有些奇怪,看小四的样子不应该是出身贫苦的人家,就她身上穿的几件衣服,绣工和布料都是极好的,若不是都破了,拿出去卖,也能换点银子。
怎么她吃东西的样子,却像是地道的贫家姑娘?
她吃东西都做不到吃的这么干净,而且从小四的神色里,能看出她是很认真的在吃,或者不能用认真来形容,她像是用一种虔诚的态度在吃东西。
没有经过饥饿的人,是不会懂的一种态度。
“这几日家里是艰难了一点,等过几日就好了,到时候给你吃烤鸡!”平清华收回吃空的盘子和碗,给小四说道。
“好。”白琳琅眼睛亮了一亮。
平清华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发,手下有点粗糙的感觉,这是被火烧过的头发。
现在的白琳琅跟平清华一样,梳着两条辫子,只不过,平清华的辫子又黑又粗,拖到腰间。
而白琳琅的辫子只到胸口上,头顶上,还有些碎碎的毛毛的半卷的头发,看着有点软萌软萌的感觉。
直到几天之后,白琳琅才知道,虽然平父为了她看病吃药花光了家里的银子,但是平价连咸菜都没得吃,实在是跟她关系……。Χiυmъ.cοΜ
好吧!
也算是有关系!
看上去平家也只是普通的人家,但是平父从小不让平清华下地干活,他自己也不下地,所以他们家连个蔬菜都没的吃。
腌制咸菜,基本是每个乡下姑娘必备的手艺,但是平清华不会。
不但腌制咸菜不会,就是梳头也不会,所以长年甩着两个大辫子。
白琳琅起初还以为平清华这样是因为简单方便好看,实际上她有些事想的太理所当然了。
而且,平清华还不会做衣服……
不会做女红,不会下厨,不会梳头,不会下地……
于是,白琳琅养伤的时候,让平清华找些绣活回来,她来做,也能换点吃食回来。
现在这个时候,基本家家都有菜吃,所以去隔壁上门买,价格不贵,还能买不少。
做咸菜的时间晚了,但是白琳琅自有小诀窍解决这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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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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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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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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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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