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笑着道:“王爷,我师父曾经教我,上位者只需找准方向、制定目标、选取策略、控制流程即可,至于具体工作让专业的人去做就行了。
如果上位者事必躬亲,会让自己很累,也限制了手下专业人士的发挥和成长,令他们失去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同时也给了他们完不成任务时的借口。
这样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却是很多上位者最喜欢做的事情。”
天火一席话竟然让端郡王陷入了沉思,良久后端郡王才沉声道:“这样大胆放权,如果所选之人不可靠或不称职怎么办?”
天火并没有回避端郡王冰冷的眼神,曼声道:“这就要求上位者有足够的眼光和魄力了,上位者只专注于自己该做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
“上位者只需要有发掘人才的眼光和合适的选材机制,就可以选出合适的人承担合适的工作;再辅以严格的监管流程和奖惩制度,让有手下才能的人去管理普通人即可,上位者省下精力去做更应该做的事情。”
端郡王目光闪烁道:“你们璇玑派算是合适的经营人才吧?而你说的监管人才类似于父皇的皇城司吧?”
天火略微比较一下道:“嗯,璇玑派无疑是合适的经营团队,监管人员不需要像皇城司那么专业,只要认真负责、对经营流程熟悉的人都可以胜任,但是要不断强化经营团队和监管人员对流程的执行。”
端郡王再次端起茶碗喝了一口,他不太喜欢这样的对话方式,本来只是初次见面的寒暄问话,却让自己搞成了奏对一般,不知不觉间,天火已经占据了谈话的主动权。
对于一个久居上位的人来说,被别人掌握了主动权是一件很令人恼火的事情,所以端郡王虽然还想听下去,但是他还是硬生生遏制住了自己的想法,一旦下位者失去了对上位者的敬畏心,将来就不好控制了。
端郡王道:“小友说的有几分道理,待本王细细考虑后,再听你的高见。小友三月初就离开宣威府了,之后就一直失去联系,不知道这大半年都去哪里游历了?”
天火道:“俗话说,看万卷书、行万里路,学生不才,用了十年时间看了五千余册书籍图册,觉得很多知识无法融会贯通,所以决定出来走走。
我这一路从云滇走到了京城,途中匆匆游历了大宋国各省的风貌,令自己眼界大开、收获颇丰。”
天火并没有因为端郡王突然转移话题而出现失望的表情,甚至都没流露出任何情绪波动,这令端郡王有些失望,同时心中对天火的评价又高出不少。
端郡王郁闷地问道:“天火小小年纪竟然能读五千册书籍,为何不向万册目标冲刺?”
天火有些难为情道:“云滇偏僻,宛水更是小县城,能找到五千册书籍已属不易,再想多看也没有了。”
端郡王一愣,哈哈大笑道:“原来如此,竟然把一县藏书都看尽了,厉害!小友既然如此爱看书,太一学府绝对是个好去处,听说那里藏书百万,绝对能助小友完成读书破万卷的宏伟目标。
如果一些孤品太一学府里没有,我大宋翰林院、文渊阁、文澜阁中的藏书也颇丰,肯定能满足小友所需。”
天火大喜道:“那太好了,学生在此先谢过王爷了!学生还真有几本书遍寻不到,听说文澜阁中有收藏,到时还请王爷帮忙借阅。”
端郡王突然有人被人借坡下驴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两次许诺帮助天火了,不过借书只是小事,端郡王大方道:“嗯,此事简单,你拉出个书目,让宋能转交我府上大总管,定能帮你借出来。”
宋能抬头偷眼看了天火一眼,从天火脸上真诚的笑容中竟然看出了一丝狡黠之色,心道王爷太大方了,璇玑山的这位小爷看似天真烂漫,其实是个很狡猾的家伙,估计借书这事非得占个大便宜不可。
端郡王又问:“天火,你这一路游历,都去过哪些省份呀?”
天火道:“学生因为急于来京城拜见王爷,时间有限只能走马观花,大宋各省的地面都至少去了一处,见识了壮美大宋,可惜时间短了些,如果以后有空,学生还想踏遍大宋每一个州县。”
端郡王点头道:“嗯,志向可嘉!你已经走过这么多地方了,能告诉本王,你觉得大宋最美之地在哪里?”
天火笑道:“这个问题不难。最美的地方自然是金陵城,最亲的地方自然是宛水县。”
端郡王哈哈大笑起来,宋能也跟着赔笑,天火一句话夸奖了京城和宛水两个地方,让两人倍感开心。
端郡王笑了半天才停下道:“没想到小友竟然是个小滑头,看来报上来的有关小友的资料颇多失真的地方,不过这也让我重新认识了小友,不错不错。
说吧,你这次专门拜访我究竟有何目的,像你这种小滑头,不会平白来看望本王吧?”
天火笑道:“王爷您误会了,学生真的只是来看望您,感谢王爷对璇玑派的帮助和支持,顺便给您送上一些璇玑派炼制的上好丹药。”
端郡王之前服用过李成转呈上来的养肾壮根丸,效果不错,对璇玑派的丹药还是有所认识,夸赞道:“璇玑派的炼药炼丹之术不俗,想来这次也有不少好东西吧?”
天火只取出了两个玉瓶,送到端郡王面前的茶几上。
端郡王以为天火会拿出很多丹药向自己推荐,没想到只有两瓶,他拿起其中一个玉瓶,拔开瓶塞,并没有想象中的异香扑鼻,只见玉瓶内有十颗梧桐子大小的白色丹药,光华不显、略带清香,不知何用。
端郡王又打开了另外一个玉瓶,里面是三颗桂圆大小的金色药丸,看着金光闪烁、灵气环绕,但是却没有任何味道逸出,一看就不是凡品。
端郡王大奇道:“天火,这两瓶是什么丹药,看起来都十分珍贵的样子。”
天火拿起第一瓶丹药道:“这一瓶是驻颜丹,可以让人青春永驻,永远停留在服药时的容貌。虽然不是什么极品仙丹,但是对那些对容貌格外关注的美女来说,这驻颜丹比仙丹更为珍贵!”
端郡王听得眼神一亮,这种丹药说来实际作用不大,但是对皇宫中那些以色娱人的嫔妃们来说,这无疑就是最好的仙丹,如果使用得当,这十颗驻颜丹将会让自己在宫中多出不少臂助,对自己未来的大业有很大帮助。
天火既然先介绍了驻颜丹,说明第二瓶丹药功效比第一瓶更强,端郡王指着第二瓶丹药问:“难道这一瓶丹药比驻颜丹更珍贵吗?”
天火点头道:“驻颜丹只是材料众多不好配齐,炼制难度并不大,但这三颗金丹却几乎掏空了璇玑派数千年的库藏。”
端郡王更加好奇了:“天火,别卖关子了,快说说它的功效。”
天火拿起玉瓶郑重道:“这瓶丹药只有一个作用,就是帮助金丹期巅峰的修士突破到元婴期!”
端郡王一把抢过那瓶丹药,紧紧护在胸前,生怕有谁抢去一般,声音颤抖着问:“你说的可是真话?璇玑子真能炼制这种丹药?”
端郡王一直受困于自身修为过低,难以吸引有实力的修士加入自己阵营,他无数次感叹哪怕是只有元婴期的修为,自己就不会这么被动,但是他的金丹期晋级已经很困难,元婴期基本无望。
另外重要一点是,金丹期修士阳寿千年为限,即使现任宋皇信守承诺三千年后禅让皇位,那也是千年之后的事情,端郡王根本等不到那个时候。
可是端郡王如果晋升了元婴期那局面就会大大改变,不但是阳寿至少延长千年以上,就算将来无望晋级化神期,也达到了接任宋皇最低的修为标准,所以端郡王此时才会如此失态。
天火点头道:“家师确实可以炼制此种丹药,而且家师还对丹方做出了改良,即使冲关失败也可保住原有修为,不会有丹碎人亡之忧。
璇玑派倾尽所有才炼制出这样三颗丹药,也就意味着王爷有三次机会可以冲击元婴期,这样晋级元婴期的概率会非常高。”
“三次,只有三次?”端郡王显然对自己的修真资质并没有太大的信心,他嘟囔了两句,又看向天火说:“天火,如果我再提供一批炼丹原料,你师父能否多炼制几枚这样的丹药。”
天火摇头道:“王爷,道家有云,事不过三,如果三次还不能成功冲击元婴期,就说明吃再多的丹药也是于事无补。如果强行逆天而行,不但无益,还会损伤身体,严重了可能还会降下天罚。”
端郡王有些失望道:“即使有这丹药相助,我成功的概率依然不会太高。”琇書網
天火正色道:“王爷,我们不能逆天而行,但是我们可以人定胜天,只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再请皇族内的高手护法,借助丹药的帮助,王爷至少有九成的把握晋级元婴期。”
端郡王也正色道:“你确定不是在安慰我?”
天火道:“不是,但是也请王爷耐下心来,不要急于突破,将金丹期的境界彻底巩固,在巅峰状态持续积累,最终一定能水到渠成。”
端郡王颓然道:“那还要等待多长时间呢?”
天火道:“以我的观风之术来看,王爷至少还需五十年来巩固境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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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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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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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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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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