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将凌锦华的话理解成凌家要大力栽培罗子凌,随行的官员都这样认为。
因此,他们觉得,罗子凌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只有罗连盛和罗旭升不这么想。
他们觉得,凌锦华这样做,并不是为罗子凌好,而是把罗子凌树成靶子,让他成为所有人攻击的对象。木秀于林,风必吹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或者说,罗子凌依然要充当磨刀石的角色,只不过磨刀石的性质已经有了变化而已。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升级了。
不但要帮凌家人当磨刀石,还要替凌家抵挡外来的刀子,当替凌家冲锋的先锋官。
罗子凌相信,这两天他陪着凌锦华参观游览的消息被很多人知道后,那他们肯定会认为,他深得凌锦华的宠爱。
不只凌家人会嫉妒,会和他较量,其他的人,也会嫉妒,把他当成目标看待---目标是什么性质,鬼才知道。
原本他已经很优秀了,再贴上凌家的标签,被凌锦华宠爱的标志---罗子凌觉得,自己又被老爷子坑了。因此,他心里很不爽。但他又不能临阵脱逃,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陪凌锦华。
一个多小时的心情沉重后,参观结束。
凌锦华虽然有罗子凌搀着,但也有点累了。
在展馆人员的相迎下,一群人来到休息室。
工作人员拿出留言本,想请众位领导写几句留言。
凌锦华没有推辞,在工作人员铺好笔墨后,挥笔而就一行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落后要挨打,努力提高国防建设,卸敌于国门之外。”
看到凌锦华写了这样的句子,罗子凌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这也太通俗易懂了吧,这几句话没有给人任何特别的感觉。
“你被誉为国民英雄,你的字也不错,你也写两句吧!”凌锦华将手中的毛笔交给罗子凌。
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他,罗子凌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没拒绝。
两名模样还不错的女性工作人员上前铺好纸,请罗子凌上前写。
罗子凌看到了罗旭升对自己的眼神警示,他读懂了罗旭升眼神中的意思。
还有这么多领导都没题词,你一个小屁民,抢了领导的风头,很不应该。
罗子凌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在其他领导题词之前写点什么,但凌锦华要求,他也不能拒绝。又被老爷子坑了一把---这是罗子凌心里的郁闷。
因为有点情绪,再加上刚才和凌锦华观点的不一样,因此罗子凌很负气地在纸上写下了李白的两句诗:“胡无人,汉道昌。”
大诗人李白的诗作非常多,留传到现在的名作也数不胜数,但李白所有诗中,罗子凌最喜欢的却是那首知名度并不高的《胡无人》。
这首诗,也不能说知名度不高,在古代,知名度应该很高。但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在现代,李白的这首大作极少被人提及。
但罗子凌非常喜欢这诗,他觉得这诗写的太有血性了,简直就是盛唐时候男儿血性的真实写照。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李白同学以汉代唐,写霍去病率几十万大军在严寒的冬天出征胡地。霍去病是罗子凌最崇拜的古代名将之一,甚至他小的时候,还曾有过梦想,要和霍大将军一样,率军征战西方,替华夏开疆拓土。
只不过,后来长大,他清楚如今的时代,想为国家开疆拓土根本没有可能。
和平年代,轻易不动兵戈,哪来开疆拓土的可能?
但这并不影响霍去病在罗子凌心里的形象。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你看看,李白同学写的如回肠荡气,把汉兵的英勇写的淋漓尽致。
罗子凌小的时候读这诗的时候,把里面的太白理解成了李白自己,他觉得李白同学太彪悍了,把自己写进诗里,代入霍嫖姚中,与胡兵厮杀。反正,罗子凌每次看这首诗都是热血沸腾。xiumb.com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有人说唐朝是胡人的政权,甚至生于胡地的李白同学也不能算汉人。但读了这首《胡无人》后,要是谁还有这样的疑惑,那可能拖出去打十八板子。
如果李唐是胡人政权,李白写带有血腥味道的《胡无人》,还不被抄家灭族?他要是胡人,还能写这样的诗吗?
有一点罗子凌很佩服李白,一个文弱的书生,居然有如此侠气,能把对胡人的仇恨写的这么深刻。
简直就要把胡人大卸八块,读着太让人觉得解气了。
罗子凌清楚现在不推崇这样诗作的原因,但他生气于凌锦华将他当成靶子竖,因此很冲动地把《胡无人》中最有总结性的两句诗当成留言写了出来。
当然,这两句诗也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小鬼子不是对华夏犯上了罄竹难书的罪行吗?那就干脆将其灭了,华夏才会真正安宁繁盛---这就是所谓的“胡无人,汉道昌。”
罗子凌写下这两句留言,很多人的脸色变了,罗旭升也是这样。
凌锦华也有稍稍的异样,只有罗连盛没任何变化,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看着罗子凌在写完六个大字后,写落款。他还当众称赞了一句:“字写的越来越好了,不错,不错。”
凌锦华心里冷笑,他清楚罗子凌写这六个字的意思,这小家伙是在借词嘲讽现实呢,也是反击他今天的所作所为。而罗连盛称赞罗子凌字写的好,也是助了一臂之力。
罗子凌的字确实写的不错,这两句诗,看着也很解气,罗连盛连说两个不错,也没什么。
但这是将他的军啊!
凌锦华心里怎么会舒服?
只不过,遇事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凌锦华,并没表现出异样,而是跟在罗连盛后面称赞了两句:“字不错,有大师的风范,值得收藏。”
并马上吩咐黄晨,把罗子凌这字收起来,他要带回去,挂在书房里。
黄晨跟在凌锦华身边多年,他怎么会看不出端倪?
这样的留言,不适合放在这里。
听凌锦华这样吩咐,他松了口气,答应了后,马上就上前,卷起了罗子凌所写的字。
“老狐狸,”罗子凌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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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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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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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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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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