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一下,好吗?”那工作人员很有礼貌的对挡在身前的游客说道:“这些都是书法界的元老,他们想进来看看。”
不需要工作人员的特别提醒,看到一群气场挺大的老者进来的时候,很多人自动为他们让位了。
这些人进来,刘宏伟只是木然地看了他们一眼,眼睛继续落在罗子凌的字上。
“刘老,怎么回事?”走在前面的那老者,有点不解地看着眼神呆呆的刘宏伟,“居然有人和你叫板?”
不过在看到桌上罗子凌所写的那幅字后,他也惊住了,后面的话说不出了。
另外几个老头子的眼睛也马上落在了罗子凌所写的那副字上,再也没有挪开。
好一会,走在前面的那老者才出声问道:“这是谁写的?”
“我写的,”罗子凌笑着回答,“不过是一时赌气之下写着玩的。”
罗子凌说完,再对欧阳菲菲说道:“喜欢吗?如果喜欢,就送给你!”
“当然喜欢,”欧阳菲菲说着,不顾那些老头子还在认真看,马上走上前去,将墨迹已经干了的字收了起来。
在欧阳菲菲准备卷起那副字的时候,几位正在细看的老头子,马上就有了反应。
“你不能拿走这幅字!”走在前面的那老头子没理会欧阳菲菲长的多漂亮,直接冲她嚷嚷道:“让我们好好欣赏一下。”
“不给,”欧阳菲菲像个顽皮的女孩子一样哼了哼,然后非常迅速地将字抢到手里。
罗子凌帮了她一下,在那些人还没来的及抢的时候,就将字交到了欧阳菲菲的手里。
“王青,”欧阳菲菲冲着人群后面唤了声。
偷偷跟进来的王青,应了声后马上就走了过来,从欧阳菲菲手里接过罗子凌刚写的那副字。
居然不让他们看,几个老头子及深受打击的刘宏伟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不知这位先生尊姓大名,”还是那个带着走进来的老头子第一个反应过来,他冲罗子凌拱了拱手后,道:“能写出这样一手行书的人,我们确实见过,但像你这般年轻能写这样好字的人,却是从来没见过。”
“在下罗子凌,”见那老者气度不凡,罗子凌也没失礼,“祖上是附近娄家村,但自小长于外地。”
那老者惊讶地看了看罗子凌,他完全没听说过这号人,因此根本不知道罗子凌的大名。
不过在认真地看了几眼罗子凌及欧阳菲菲的模样后,他脸上的震惊神色稍淡了一点。
低声对身边的工作人员吩咐了几句,那工作人员点了点头,马上招呼其他的同伴,将围观的游客劝到室外去了。
在工作人员将游客往外劝的时候,那老者走到罗子凌面前,上下打量了几眼后,再做了自我介绍:“我是越州李明诚,临摹王右军的《兰亭序》很多年,可惜,这么多年临摹下来,也没你这样的水平。能否再让我们看看你的字,我们今天看到可是很惊讶。对了,他们都是书法界的泰斗。”
罗子凌见对方这样真诚,有点为难地看着欧阳菲菲。
欧阳菲菲想了想后,吩咐站在一边静静等候的王青,让她把已经收了的那份字帖拿出来。
王青一声不吭地把小心收好的字帖拿了出来,重新铺到了案上。
于是,一群老头及刘宏伟,就在站一边,戴上老花镜,仔细地看起了罗子凌写的字来。
看了一会后,那叫李明诚的老者直起了身,感叹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每个字,不一定比其他人好,但你把自己的气势融合在了字间。如果我没料错,你这幅字是一气呵成的吧?”
想不到自己的写字风格都被对方看出来,罗子凌挺惊讶,但也没否认。
“厉害,少年人所写的作品,能有这般气势,太了不起了,”李明诚向罗子凌伸出了大拇指,“真如行云流水,让人看着大为惊叹。”
其他几个人看了后,也认同了李明诚的说法。
如果将罗子凌的字一个个拿出来分析,确实不是行书中的极品,只能说已经有了比较深厚的功底。
但大部分人在临摹前人作品的时候,都怀着崇敬的心理,因此没办法将那份自信表现在字里行间。罗子凌的字,却完全将自信展露出来,写的非常有气势,和毛伟人的作品风格有点类似。
学书法的人都知道,很多作品,贵在气势上。
如果你没气势,即使每个字你都写的好,但通篇文字却不会给人以气势的感觉。
因此,这些浸润于书法之中的老者,看了罗子凌的作品后,都非常吃惊,他们觉得,他们临摹作品的时候,完全没有这样的气势。
他们也不清楚,能写出如此风格的行书,那楷书功底也肯定好的不得了,
“多谢前辈的夸奖,”罗子凌向李明诚道了谢,“在下自小跟随爷爷研习书法,只不过现在喜欢把自己的风格加进去,把写字当成一种享受,喜欢一口气就将一篇写好。”
“罗小友,老朽能提一个要求吗?”
“什么要求?”
“能不能将你的这副作品送给兰亭?”
“不能,”欧阳菲菲代罗子凌回答了,“这是送给我的作品。”
“真是不好意思,”罗子凌只能表示抱歉了。
李明诚看了看罗子凌,又看看欧阳菲菲,改变了说法:“能否请罗小友再写一副字,留在这里?”
“子凌,你一定要留作品在兰亭,而且要想办法让你爷爷的作品也放在这里。”见对方这样说,欧阳菲菲赶紧附在罗子凌耳边,轻声提了醒。Χiυmъ.cοΜ
听欧阳菲菲的提醒,罗子凌愣了一下后,瞬间就明白了欧阳菲菲的意思。
这个女人,依然在想办法替罗家造势,想让他们的名声,在越州这片土地上更加的响亮。
如果大家都觉得罗家的人与上层间有牵素,资源无限,再加上家族内颇有文风,那无论哪方面都会受到尊重。欧阳菲菲想在各方面,都让罗家不同寻常。
欧阳菲菲今天一反常态,与一个练书法的老人较量,最终引来这么多书法界的大佬,还真的是用心良苦。这个女人,实在是不简单,罗子凌对她进一步刮目相看了。
娶这样的女人当妻子,其实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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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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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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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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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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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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