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来,哪怕李南方像成龙大叔曾经主演过《我是谁》中的男主,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会改变他就是李南方的事实。
只要她能把李南方给“哄住”,让他坚信她是他的娇妻,他是叫阿猫,还是叫阿狗,这很重要吗?
但段储皇却必须让她问这个问题。
还说,唯有问过这个问题后,段家才能根据李南方的回答,制定下一步的计划。
所有计划的最终目的,都是让李南方坚信,他就是大理段氏的女婿。
是段香凝的丈夫!
唯有做实了这一点,段香凝在段家的地位,才会上升到仅次于段储皇的地位。
能够在段家的年轻一代中,成为仅次于段储皇般的存在,这是段香凝刚嫁到陆家时的雄心壮志。ωωω.χΙυΜЬ.Cǒm
可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在江北发展的举步维艰,这心气慢慢地消磨殆尽了。
尤其今年被段襄指使陆航在长城上要干掉她后,能够有尊严的平安活下去,就已经成了段香凝最大的心愿。
可现在
只要她能做到更好,她不但能有尊严的活下去,还能成为大理段氏年轻一代中,仅次于段储皇般地存在,段香凝的心,立即就砰然而动了。
水往地处流,人往高处走。
自小就不甘心为池中物的段香凝,承蒙上天青睐,无意中抓住咸鱼翻身的好机会时,能不竭尽全力的去做,争取更高的地位,以期活的更精彩些吗?
至于她在灵光一闪,要把带领李南方回大理拜见泰山大人后,现在的合法丈夫陆航那边该怎么交待,她是不会管的。
一切,都会有大理段氏出面搞定。
届时,陆航非但连个屁都不会放,还会相当高兴的。
毕竟那也是个很有自尊的男人,可不想给人养一辈子的情人。
所以在段储皇吩咐过后,段香凝立即问出了那个问题。
她在问李南方,他还知道自己的名字时,心里还是很紧张的。
她能确定两个晚上过后,李南方对往事的记忆,就像随着她抬起一轮圆月,用小嘴吸出那些东西,而吞到了的肚子里那样,但她可真不敢确定,他真会把他的名字也忘记。
每个人的名字,在他刚出生时就被父母赐予,可谓是牢记到死的了。
如果李南方还记得他是李南方,那么段储皇的计划,就得必须向着对她不利的方向改变了。
万幸。
李南方竟然,无法确定他叫什么名字了。
段香凝提着的那颗芳心,这才悠地落下,接着轻声告诉他说“不,你不叫李南方,你叫叶沈。”
“我、我不叫李南方?”
李南方愕然了下,满脸的茫然“我叫叶沈?”
“是的。”
段香凝点头“你叫叶沈。树叶的叶,沈阳的沈。”
叶沈这个名字,是李南方的曾用名。
他这个曾用名,还是从花夜神那儿“剽窃”来的。
当初花夜神在不顾尊严登上贺兰家的大门,请求贺兰老爷子运作下,把前往墨西哥营救岳梓童的贺兰扶苏撤回来,却因此而知道某些事,从而彻底地心灰意冷,决定要去凤舞酒吧放纵的路上,巧遇李南方被询问叫什么名字时,随口说她叫叶沈。
叶沈,就是夜神的谐音。
也正是那次给李南方留下了深
刻印象的艳遇,让他记住了这个名字,并成了他在金帝会所的“艺名”。
至于段储皇是怎么知道他“艺名”的这个问题,对于堂堂的南储皇来说,压根不是问题。
可李南方在听段香凝说出这个名字后,脸上却露出了深思的模样“我叫叶沈,树叶的叶,沈阳的沈?”
“对啊,你就叫叶沈。”
段香凝现在最怕李南方思考了。
当然不是担心他俩刚见面时,李南方只要一思考就会头疼。
她是担心李南方会通过很熟悉的东西,猛地想到了以前。
那样,她的“诡计”就会彻底的曝光了。
虽说依着李老板对女人格外大方的性格,就算知道他被段香凝欺骗后,也不会动她一根手指头。
可他却会从此厌恶她。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被女人蒙骗的。
哪怕这个女人把疯狂的爱上他,当做了活下去的动力。
如此一来,被李南方厌恶的段香凝,还能在段家得到她想要的地位吗?
肯定不能。
所以她才怕。
李南方久久地没说话,皱着眉头。
段香凝感觉有些压抑,强笑了下,正要随便说点什么来打断他的思考时,李南方又说话了“可我觉得,我该叫李南方。”
砰!
这是段香凝的心跳声。
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么?
幸好她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表面上才能保持着该有的镇定,再次强笑了下“呵呵,你为什么会这样觉得呢?”
“我也不知道。”
李南方摇了摇头,如实说道。
匀速靠边行驶的车子,微微晃了下。
这是段香凝因极度担心而绷紧的神经,蓦然松懈后,导致她全身的力气瞬间消失,无力把控方向盘的本能反应。
原来他没有像我所担心的那样,想到了什么。
悄悄吸了口气,又用力抿了下嘴角后,段香凝重新抓紧方向盘,柔声问道“别着急,咱们以后有大把的时间,来回想你曾经的往事。我,我会帮你的。”
李南方漫不经心的点了点,看着车窗外的反光镜,若有所思的说“我觉得,李南方这个名字对我来说,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什么特殊意义?”
段香凝连忙追问道。
李南方沉默了片刻,才语气萧索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你说我是叶沈,不是李南方时,我脑海中忽然浮上了一些很陌生的片段。”
段香凝又问“什么,什么片段?”
电闪雷鸣的深夜,遥远的西北天际边,却隐隐有红光映照。
一个身材修长,披头散发赤着双脚,穿着白衣的女人,在生下一个婴儿,看到他的样子后,双膝跪地看着他呆愣半晌后,忽然猛地举起双手,朝天尖声大叫起来。
叫声凄厉无比,压过了狂风“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生下这个怪胎!”
尖叫声中,白衣女人腾身而起,从树下冲进了瓢泼大雨中。
疯狂前奔,不时地摔个跟头,额头碰在石头上,鲜血长流,却很快被雨水冲刷掉,被她的凄厉尖叫声淹没“我不要这个怪物,不要!我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个怪胎。老天爷啊,这十个月来,你惩罚我惩罚的还不够吗?”
叫声中,连滚带爬,就像被恶魔追赶的白衣女人,很快就消失在了磅礴的雨夜中。
b
r对大树下那个新生儿的嚎哭声置之不理。
“唉。造孽啊。”
随着一声幽幽地叹息,树林里有两个人走了出来。
不断撕破乌云的闪电,能让现在的李南方,已经空白的记忆模板上,忽闪忽闪出那俩两个人的样子。
一个是年仅四旬的瘦小男人,一个却是二十来岁的美丽女郎。
就像是看电影那样有谁规定,失忆了的人,不能看电影?
李南方就看到那个男人走过去,单膝跪在泥泞中,看着那个同样在泥泞中拼命挥舞着四肢的婴儿,眉梢眼角不住地跳,慢慢地伸出手,试图把孩子抱起来。
男人身材虽然瘦小,可他终究是个成年人,要抱起刚出生的婴儿,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可事实上呢?
跪在地上的男人,任由被狂风吹到树下的暴雨,狠命砸打了足足三分钟,他伸出去的手指,都没碰到婴儿。
受冰凉雨水的浇灌,和长时间的嚎哭,刚出生的婴儿,在撕破乌云的闪电映照下,浑身开始发青,挥舞四肢的动作,也变小了很多。
这不是冬天,却是暴风雨之夜!
刚出生的婴儿,根本不可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在没有得到大人的呵护之前,能存活太久。
毕竟,他的五脏六腑,尤其是呼吸系统,还没有发育良好。
眼看婴儿的挣扎动作,和嚎哭声都越来越小,跪在地上的男人却始终不动,站在他旁边的美丽女郎忍不住了,也跪在地上,弯腰伸手就要去抱那个孩子。
却被男人拦住“小桥,别动。”
叫小桥的女郎,猛地抬起头。
喀嚓!
一道惊雷当头炸响,刺眼的闪电一闪而逝时,能让现在仿佛在看电影的李南方,更加清晰看到这个名叫小桥的女郎,依然是满脸的泪水了。
不是雨水,只能是泪水!
李南方虽然失忆了,却也能分辨出泪水,还是雨水。
如果是雨水的话,小桥女郎的双眸中,不可能会有母性的爱意,和背上。
尤其她在哑声问男人时,语气里全是悲愤“为什么?”
“因为,我怕,他不是那个孩子。”
瘦小男人不敢和小桥对视,低头后才喃喃地回答。
“无论,他是不是那个孩子。哪怕,他仅仅是个早衰患儿,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就这样死去。”
着,伸手去推男人挡在她胸前的手“拿开,拿开你的手啊!”
男人虽然瘦小,可那根挡着小桥去抱孩子的胳膊,却像生铁浇筑的那样,任由她使出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撼动分毫。
“拿开,拿开呀!你们男人怎么这样狠心!为了验证他是不是那个孩子,就眼睁睁看着他慢慢地死去!”
小桥凄声叫着,忽然猛地低头,张嘴一口咬在了男人胳膊上。
她恨死了这些男人,竟然为了某些事,在明明只要一伸手,就能抱起泥水中的婴儿时,却残忍地看着他慢慢走向死亡。
所以咬在男人胳膊上的这一口,相当的用力。
一口,见血。
疼地男人身子猛地颤了下,接着恢复了正常。
就仿佛小桥咬的,不是他的胳膊。
依旧是没有丝毫的退让。
鲜血的滋味,在小桥口腔中弥漫开来后,她松口,抬头,戚戚地哭着说“求求你,让我救救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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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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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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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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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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