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女神的绝品狂龙李南方>第1390章 我和阎王爷不熟
  对于贺兰,宁愿被杀手一枪把脑袋爆掉,也不愿意老胡变成色狼。

  她有这想法,倒不是嫌弃老胡“年老色衰”了。

  相反,现在的老胡,有着年轻人没有的成熟。

  就像一瓶库藏多年的陈酒,岁月的沉淀,让他拥有了最能吸引女人的风度。

  如果没有死心塌地的爱上李南方,贺兰小新在认识老胡,为之着迷后,可能会施展浑身解数,摇身变成一个狐媚子,去勾搭他。

  她现在宁死也不想被老胡糟蹋掉,是因为他是李南方的二叔,她该尊敬的长辈。

  新姐的性取向,被李人渣搞出了问题,但在伦理这方面却很正常。

  所以她才宁死,也要保护她的清白不被老胡玷污。

  幸好,老胡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让她绝望。

  老胡忽然扑过来,把她扑倒在床上不是为了要把她怎么样。ωωω.χΙυΜЬ.Cǒm

  而是老胡近乎于变态的敏锐第六感,发现了危机,并抢在子弹把她这颗漂亮的小脑袋给打爆之前,及时把她扑倒了。

  被老胡推在床底下的贺兰小新,过了足足三分钟,心儿依旧砰砰地跳个不停,脸色苍白。

  后怕。

  当前唯有后怕这个词,才能形容新姐的清晰感受。

  假如老胡的反应,再慢上哪怕零点零一秒,估计新姐也会挂掉了。

  死后的灵魂,还一脸的懵逼样“握了个草的。是谁把老娘给搞掉了?”

  不经历过生死的人,是不会感觉生命有多珍贵的。

  就像当前的新姐。

  蜷缩着双腿,侧身躺在床底下,左手轻抚着饱满的酥胸,闭着眼喃喃说“老娘最近流年不利啊,怎么总有些不长眼的混蛋,总想干掉老娘呢?我又没有草他二大爷。幸亏老娘福大命大,造化大。总能在最关键时刻有贵人相助,逢凶化”

  贺兰小新用极低的声音,刚自言自语到这儿,就被一个好像在笑着的女人声音,给打断了“这次,就不一定了吧?”

  就像床底下的地板上,有哪根电源线漏电了,贺兰小新皓腕刚好碰到,娇躯立即猛地一颤!

  刚要平静下来的心儿,再次咚地大跳。

  浑身的血液,也瞬间的凝固。

  无法忍耐的寒气,自脚底嗖地传来,眨眼间就遍布了四肢百骸。

  绝望的恐惧,促使她慢慢地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双鞋子。

  很普通的鞋子,白底黑面的旅游鞋。

  鞋子小巧,纤细,应该是三七码左右,和新姐的小脚差不多大。

  从鞋子往上看,则是一双微微叉开的长腿。

  黑色紧身长裤。

  腿型修长,曲线玲珑,但却很丰满,应该得有一米一二左右的样子。

  胯骨很宽。

  直白的来说就是屁股很大,或者说是很丰满。

  到了腰部,曲线却又迅速收拢,形成了优美凹形流水形。

  但在到了胸部时,又是猛地突出因为是藏在床底下,视线角度的原因,贺兰小新只能看到这儿。

  这个黑衣人胸部以上的部位,就看不到了。

  不过就凭她看到的这些,就能确定这是个女人了。

  身材相当丰满,即便不如贺兰小新,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很明显,这具躯体内蕴含着相当强劲的爆发力,无论是跑路,还是在床上和男人做那种事,都要比贺兰小新强很多。

  “你、你是谁?”

  这个看不到长相的女人,刚才在新姐自夸福大命大造化大时,都说她这次不一定再好运气摆明了是要结束她好运气的敌人了,她还是不死心,希望这个女人就像为老不尊的老胡那样,只是和她开玩笑,吓唬她。

  “你不认识我的。”

  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时,贺兰小新就看到了一张脸。

  她的心,就再次砰地剧烈跳了下。

  严格说起来,是看到了一张蒙着黑纱的脸,只能让贺兰小新看到她那双很大的眸子。

  看到一张蒙着黑纱的脸,这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大风大浪见多了的新姐,至于被吓得小心肝儿再次狂震么?

  必须的!

  只因这张脸,是从那张站着的美腿中间钻过来的。

  可那双腿,却没有丝毫的动作。

  蒙面黑纱女人,只是身子后仰,把头从她的两腿之间钻过来,看着贺兰小新罢了。

  这姿势很诡异。

  本来就害怕的新姐,被吓得小心肝儿发颤,也是很正常的。

  但很快,她就不怎么怕了。

  姿势确实诡异了点。

  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种柔功罢了,很可能是印度的瑜伽。

  相比起男人来说,女人总能减少别人对她的敌意。

  尤其这个女人,还有一双黑白分明,又深邃的大眼睛时。

  “你、你是来杀我的?”

  贺兰小新强迫自己笑了下,让笑容尽可能的迷人,人畜无害中,还带有一丝柔弱无助的可怜。

  这样的姿态,总能最大限度引起男人的呵护,女人的同情。

  “是啊,我就是来杀你的。”

  蒙面女人好像笑了下后,那张脸悠地消失了,接着抬起一只脚,蹬在了床上。

  这栋主要是由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坐落在人迹罕至的箭扣长城脚下。

  胡灭唐那天把贺兰小新从贺兰群星手下救出来后,可没以为他是胡老二,就小看了某些人。

  如果他真这样自大,那么他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任何能扬名立万的人,表面上看上去无比的洒脱,写意,其实他们能取得当前的成绩,所付出的要比普通人多太多。

  诸葛孔明能被后人尊崇,除了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心计外,最大的一点还是谨慎。

  民间有云,诸葛一生唯谨慎。

  老胡也是这样。

  所以在救下贺兰小新后,并没有凭借他超然的身份,小看别人,而是带着她迅速来到了这栋深藏在山中的木楼中,和她过起了“隐居”生涯。

  每天练练毛笔字,看看书,欣赏下成熟小御姐,相当乐哉。

  人迹罕至的深山中,怎么会有这样一栋生活用品齐全的小楼,贺兰小新才不屑去费脑子去考虑这个问题。

  哪怕有人说,老胡在月亮上还有一座行宫,她也不会感到奇怪。

  老胡就是老胡,无论做什么事,拥有什么东西,都很正常的。

  而且在刚住进来时,老胡就曾经明确嘱咐过贺兰小新,为了她的安全着想,最好把手机关掉。

  这样,就能预防预谋对她不利的人,会根据锁定她的通话频率,找到这儿来。

  贺兰小新却觉得老胡这样说,也太大惊小怪了。

  依着老胡天下第一高手的身份,为保护小御姐都已经逃到荒山野岭中,就已经很掉价了,还有谁胆敢追来这儿,老虎嘴拔胡子呢?

  现

  在她才知道,老胡为什么要这样谨慎,小心了。

  原来,要杀她的人,不仅仅是贺兰群星,对她深恶痛绝的岳家兄弟父子,还有别人。

  “这些人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贺兰小新想到这儿时,就觉得眼前一亮。

  那张重量估计至少也得有三百斤的实木大床,竟然被黑纱女人抬脚,轻松蹬了出去。

  贺兰小新蜷缩着的娇躯,立即全方位的暴露在了女人眼下。

  “你能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又是为什么要杀我么?”

  事到如今,依着贺兰小新的聪明,她知道自己没有幸免的可能了。

  自以为很牛比,很谨慎的胡灭唐,已经中了人家的调虎离山之计,跑去追杀开枪的刺客了。

  独独留下弱不禁风的新姐,在这儿面对凶狠的杀手。

  身在荒山野岭,独门小楼,四周唯有虫儿不断发出的鸣叫声鬼影子都没有一个,谁能来救她?

  来陪她?

  陪伴新姐的,除了绝望之外,就只有后悔了。

  她怎么就不听老胡的劝说,终于耐不住寂寞开了手机,私自联系宗刚呢?

  如果她没有打这个电话,这些早就试图通过她手机信号的gs定位系统,来锁定她藏身之处的杀手,也不可能迅速找到这儿来了。

  更可笑的是,在人家已经向这边挺进时,她又给岳梓童拨打了电话,还故意“诋毁”老胡。

  不过很明显,犯错后后悔,已经无济于事了。

  贺兰小新当前最大的希望就是,她能当个明白鬼。

  很可惜。

  已经缓缓从腰间拿出一把软剑,手腕一抖,就有寒光一闪的黑衣蒙面女子,连这点小小地要求都不满足她。

  人家只是发出一声狐媚的轻笑,就举起了手“等你到了阴间,阎王爷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可我和阎王爷并不熟。”

  贺兰小新强笑了声,努力的瞪大双眸。

  既然无法知道是谁要杀她,那么她总能亲眼看到,她是怎么死的吧?

  寒芒一闪!

  四周,静了下来。

  虫儿不再鸣叫,风儿也仿佛停止,满宫殿身穿璎珞的香艳舞女,也随着胡灭唐瞋目大喝出那句话,而悠地消失。

  但空气中,依旧弥漫着醉人的处子体香。

  已经跳出一身香汗,趁老胡彻底沉陷在香艳幻觉中,自背后双手抱住他,右手好像蛇儿那样,沿着他胸膛向上飞快游走,只需再过一秒钟就能锁住他的咽喉,猛地一捏喀嚓一声脆响,就能把天下第一高手捏死当场的菩萨蛮,在幻觉消失后,反应也是相当的快速。

  惊鸿一瞥般的,丰满的娇躯倒飞出去。

  双脚轻飘飘地落地后,她再看向老胡时的双眸中,已经浮上了明显的惊惧之色。

  菩萨蛮明明已经把天魔神功的功力,发挥到了十二成!

  任何试图格杀老胡的高手,都不敢留下哪怕一点点的余地。

  非得竭力所为。

  可眼看成功在握,菩萨蛮还是失败了。

  也幸亏老胡刚从香艳幻象中觉醒过来,其被迅速麻醉的神经,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

  要不然,菩萨蛮压根没有仓惶退走的机会,早就被他一把抓住脖子,喀嚓一声掐碎咽喉了。

  别人想怎么对付他,他就怎么对付别人的行为,是老胡最爱做的事。

  很有几分金大侠《天龙八部》中慕容复“以其之道,还其彼身”的风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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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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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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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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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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