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就不做,做就做绝!
这个道理很简单,隋月月很清楚,所以她做的很绝。
她不但大肆清洗了李南方和贺兰小新当家做主时,提拔上来的那些人,还在意识到她已经没有回头路后,鼓起勇气和荆红命对抗。
事实证明,隋月月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这段时间内她不但血洗其他三大区,还砸出重金不住招兵买马。
她也有绝对的信心,只要再给她半年的时间,她就能彻底消化其它三大区的势力,真正一统金三角!
用她的智慧与魄力,外加手段,把金三角打造成一个铜墙铁壁般的独立王国。
说不定,若干年后,随着她的势力越来越强大,她真可以搞独立,登基做女王的。
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女王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就在隋月月正脚踏实地的向“好女人”大步迈进时,李南方!
李南方怎么可以活着回来了呢?
李南方活着回来后,肯定会不忿隋月月的所作所为,尤其是亲眼看到要去刺杀上岛樱花的大科勒后。
他会来金三角找隋月月问个清楚,好端端的搞毛呢?
如果是放在以前,隋月月只是接替李南方的傀儡时,她会扫榻恭候男人来找她算账。
无论她做了哪些错事,最多让他骑在身上,策马奔腾个三天三夜,天大的不满也就消失了。
但现在隋月月已经不再是傀儡了啊。
她是金三角当之无愧的女王!
还有可能,辛苦经营数十年后,再立国成为名垂千古的女王呢。
为了这个宏伟的目标,隋月月这段时间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啊。
眼看就万里长征已经走出了第一步,李南方凭什么要残忍的拿走这一切呢?
隋月月不甘心。
死,都不甘心。
她连死都不怕了,还会怕李南方吗?
真怕
估计她到死,都无法忘记当初在金帝会所内,她全身光光地,好像一条狗那样匍匐在李南方脚下,娇躯不住地发颤那一幕了。
那时候男人望着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蚂蚁。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隋月月才在心底最深处,告诉自己一定要强大!
这辈子,不再害怕任何人。
这辈子,力争要让所有人,都害怕她!
机缘巧合下,隋月月快要做到了。
只要再摆平李南方。
也只摆平李南方就好。
反倒是比李南方更加危险的荆红命等人,隋月月不是太在意。
因为她有足够的办法,去对付荆红命等人。
只要荆红命他们热爱他们的祖国,热爱他们的人民,隋月月就不怕他们。
遍地都是的华夏同胞,就是荆红命等人的软肋啊。
可李南方呢?
隋月月觉得,他受荆红命等人的影响,应该也爱国,爱人民。
只是隋月月没有丝毫的把握,随便抓个华夏良民来威胁李南方时,这厮能乖乖地举手投降。
没有把握的事,就包含着太多的危险。
当前全心要实现伟大梦想的隋月月,就绝不能允许这些危险存在。
也就是说,她要消灭李南方
唯有李南方死了,她才能彻底的放开手脚,去奋斗。
至于精心策划后,让大科勒活捉李南方后,再让他误以为隋月月是想“招降”他,请他给她去当一条愉快的走狗,纯粹是假象。
“我压根就没指望,李南方会看在我是那么爱他的份上,会向我服软。他,只会更加看不起我,死都不会向我屈服。”
隋月月说到这儿时,因为在叙述过程中,总是不时的用力咬下嘴唇,嘴角就有鲜血淌下了。
鲜红的血,与隋月月苍白的脸相互辉映,让她看上去无比的可怕。
但更让陈晓感到可怕,导致自己全身冰冷的,则是隋月月满含着怨毒的声音“好,他既然不肯向我屈服,那我就成全他,让他去死吧。”
死了的李南方,是不会再阻拦隋月月做任何事的。
就像隋月月可不想让他那样轻易死去,忽而残忍的笑了下,看向了陈晓“念在我始终深爱着他的份上,我是不会让他就此轻易死去的。毕竟,他还有着你们比不上的价值。一个没有了双腿的李南方,也不完全是废物的。”
说到这儿时,隋月月抬头看着天花板,声音轻的就像是在梦呓“没有了双腿的男人,还有一条腿,能让我为他生个孩子。非但如此,他也是荆红命之流不敢擅自妄动我的护身符。而且,他们为了保障他的生命安全,还必须得尽可能满足我提出的一些要求。”
“这样一来,我的梦想实现速度,就会更加快了。等我的孩子出声后,我相信我已经把这儿经营成了铜墙铁壁。到了那个时候,就是他的死期了。毕竟,金三角未来的女王阁下,对‘王妃’的要求也会提高。说不定,还得经常外出,和别国首脑会晤。”
隋月月甜甜地笑了下,问陈晓“晓姐,你觉得,他一个断了腿的人,还有资格成为女王的‘王妃’吗?”
和所有女孩子那样,陈晓从小到现在也有过很多梦想。
比方七八岁时希望当个大姐大,因为大姐大是没谁敢欺负的。
随后又想成为一个明星,因为明星是不缺钱花的,那样就不用再和陈大力要钱时,总是被他骂吸血鬼了。
还有时候,陈晓梦想能成为一个王妃王妃的亲大哥,找个老婆应该很轻松吧?
可她从没有想过,她要当个女王。xǐυmь.℃òm
这个女王,可不是那些男人甜言蜜语中的女王,只是某一个人的女王,而是能管辖无数子民,并掌控他们生死的真正的女王!
隋月月就敢!
不但敢,而且她正在做。
不但做,而且她正在向成功的路上,飞快的奔跑。
受我数百上千亡命之徒,占据三不管的金三角地带,掌控着这个世界上最挣钱的行业只要华夏不敢动她,她有什么理由不成功呢?
当一个真正的女王,很难吗?
一个真正的女王,会让一个给她当挡箭牌,断了双腿的家伙,给她当“王妃”吗?
陈晓也觉得,不会。
于是,她就摇了摇头。
好像个虔诚的傻瓜。
“看,连晓姐你都不赞成,断了双腿的李南方,配不上我了,那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唉,这也是我无比憎恨他不知好歹的主要原因啊。你们说,向我一国女王服软丢人吗?就算丢人,可他却能让一国之主,给他生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啊。他却自己拒绝了,自己非得找残,找死,真可笑。哈,哈哈。”
隋月月说到这儿后,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得意,昂首纵声娇笑了起来。
在她的狂笑声中,始终低头
站在她面前的爱丽丝,忽然动了。
爱丽丝用出了全身的力气,用她最快的速度,高举着早就藏在身上的一把短匕,猛地扑向隋月月。
她要一刀刺死这个蛇蝎野心女人!
哪怕,事后被米歇尔碎尸万段。
爱丽丝只是个花瓶,命中注定这辈子只能被人送来送去,唯有逆来顺受的伺候好她的每一个主人,等待年老色衰后,才有可能拿着一笔可怜的遣散费,去过她自己早就想过的生活。
花瓶,是没有爱的。
所以,她实在没理由突然暴起,刺杀隋月月。
谁说,花瓶没有爱?
爱丽丝要用她的实际行动,来告诉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花瓶也是有爱的。
“啊!”
陈晓看到寒芒一闪中,爱丽丝以迅猛无比的速度扑向隋月月后,张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
她发出尖叫,当然不是在为隋月月即将被刺中心脏而担心。
本能。
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罢了。
就像怕毛毛虫的女孩子,发现身上有个毛毛虫那样。
陈晓在尖叫,突然遇袭的隋月月,却是脸色变都没变。
就仿佛爱丽丝暴起后要刺杀的人,是别人而不是她那样。
这是因为她深知,爱丽丝是伤不了她的。
事实上也果然如此。
就在爱丽丝手中的短匕,即将碰到隋月月的胸前衣服时,她忽然像被狂奔而来的疯牛撞上,嗖地向后飞去。
重重撞在了东墙上,发出砰地一声大响声中,爱丽丝张嘴哇地喷出了一口鲜血。
锋利的短匕,当啷落在地上,顺着地板滑出老远。
恰好落在陈晓脚下。
及时一脚把爱丽丝踢出去的人,当然是米歇尔了。
月薪数万美金的保镖,如果连爱丽丝这种花瓶的刺杀都预防不了,那么米歇尔干脆去死好了。
一脚踢飞爱丽丝后,米歇尔大踏步的走了过去。
她要把这个胆敢刺杀月姐女人提过来,听候月姐的发落。
可能是因为肤色不同的缘故?
反正米歇尔看爱丽丝特别的不顺眼,早就希望她能赶紧消失了。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她不觉得,月姐能有什么理由放过爱丽丝。
不把这白人婊砸千刀万剐了,都无法平息月姐的暴怒啊。
米歇尔的脸上,带着狞笑,自陈晓身边大踏步的走过时,健硕的身子,忽然猛地一震!
接着,她缓缓地低头看去,就看到一把锋利的短匕,刺进了她右腿外侧。
鲜血,正顺着血槽呲呲地向外窜。
“你想杀我,就该把刀子再抬高半米,再用至少三倍的力气。”
米歇尔望着脸色煞白,全身都在打着哆嗦的陈晓,双眼眯起,狞笑更甚。
陈晓松开了刀柄,半张着小嘴,以双手撑地,慢慢地向门口蹭去。
别看晓姐在青山时,和好多混混对决过,也多次手持西瓜刀,拼出一身的血渍。
可那些敢和晓姐对决的混混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米歇尔,更可怕。
尤其米歇尔在狞笑时的样子,更让陈晓毛骨悚然,尖叫着翻身爬起,向门口冲去。
米歇尔抬脚,对着陈晓的后脖子,狠狠踢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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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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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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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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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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