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女神的绝品狂龙李南方>第1042章 我想要一场婚礼
  其实有些看似诡异,神秘的事说穿了,也就是那么回事。

  依着杨逍在配毒的宗师级造诣,给花夜神配置出一款能让人在瞬间就能产生幻觉的毒药,简直是轻而易举。

  还是具备强烈针对性的。

  就是当花夜神在悄无声息间用出这种毒药时,第一个看到她的人,就会根据她做出的鬼脸动作,产生无比真实的幻觉。

  因这玩意确实神奇,杨逍就赐名为“鬼脸”。

  花夜神得赐鬼脸后,又根据它独特的药性,自创了一种“神功”,专门用来装神弄鬼,把某些人给吓个半死。

  不过让杨逍,花夜神还有李南方所没想到的是,这种鬼脸毒药对于黑龙有着不一般的威慑力,继而影响了李老板,让他在鬼女人面前蜕变成了臭袜子那样,不堪一击了。

  再趁机被不要脸的夜神姐姐给逆推了,这就变得很正常了。

  “你、您是黑龙。黑龙,黑龙别名又叫大蛇。蛇,几乎所有的蛇儿,应该都怕硫磺的。鬼脸内的硫磺,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所以,所以你能我疼。”

  当花夜神哭着说出最后两个字后,李南方总算是良心发现,翻身下马了。

  男人几乎都有个熊毛病,在欺负完女人后,就会后悔。

  为弥补对花夜神的伤害,李南方抱着她去了浴室,甜言蜜语了很久,才让真心不愿意再理他的美娇娘,破涕为笑。

  天黑了。

  “还能不能走路?”

  望着花夜神轻轻穿上鞋子的秀足,李南方关心的问。

  杨逍凌晨偷来的那身衣服,比花夜神小了足足一套。

  尤其是那双细高跟,花夜神才穿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足尖就磨破了一层油皮,让李南方老心疼了。

  眼看一整天又过去了,俩人总不能老呆在连锁酒店客房内吧,当然得走了。

  可再也舍不得让她穿着这么小的鞋子走路了,所以李南方准备去外面,为她买身合体的衣服时,刚开门就发现外面走廊中,放着一个纸箱子。

  纸箱子里,摆放着一身女式新衣。

  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不是什么名牌,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千块钱。

  但这已经足够花夜神不用再穿小鞋了。

  李南方这才想起,昨晚他扛着花夜神来住店时,曾经颇为豪气的甩给前台一万块,委托两个妹子买身合适她穿的衣服来。

  那俩妹子眼力还是很不错的,不但衣服合适,鞋子也合适。

  花夜神慢慢地来回走了两步,轻轻跺脚,给了他个无限风情的白眼“我还能不能走路,你会不知道吗?”

  李南方耸耸肩,很无耻的说“我又不疼。”

  “讨打呢你。”

  美娇娘之所以称之为美娇娘,是因为老百姓们常说,比男人大的媳妇,特别疼男人,所以才给了这个醉人的称呼。

  成熟到了极点的花夜神,轻咬着唇儿蛇儿般扭着身子,钻进李南方怀中,举起小拳头在他额头上轻砸两下的动作,再次有力证明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这句话很有道理。

  “对不起。”

  李南方搂住女人的腰肢,低声在她晶莹的耳边说道。

  “我是你的妻子,你有权利对我这样。哪怕是把我吃了,我也不会有一丝怨言。”

  听听人家花夜神说的这番话,这才是真正的华夏传统女人。

  “是你一直在吃我好吧?”

  “无,无耻。”

  “男人不无耻,女人不舒服。”

  “滚呢。”

  花夜神张嘴在他肩膀上轻咬了下,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

  认真地问“南方,你为什么不问我,王上为什么要缠着你。总说,你早晚会死在她手上呢?”

  李南方笑了下,淡淡地说“我想听他亲自给我说。夜神,以后要彻底忘记这些。你需要做的,就是要当好我的老婆。给我生几个可爱的孩子,每天给我洗衣做饭。”

  杨逍为什么要缠着李南方,总说早晚会弄死他李南方当然想知道了。

  而且还是无比迫切的想知道。

  可他不想从花夜神嘴里知道这些。

  这是个大秘密。

  如果花夜神能说出来,却不惹杨逍生气的话,那么她又何必这样说呢?

  李南方能肯定,花夜神一旦说出来,杨逍就会就会把她怎么样?

  他想不出来。

  他只能肯定,如果他想知道,就算花夜神被碎尸万段,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

  因为,他是她的丈夫。

  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夫妻一体,是花夜神从小就知道的道理。

  所以,李南方如果真在乎花夜神,那么就不会让她说出这些。

  “我,我可以告诉你的。”

  花夜神的眼眸里,又浮上了水雾,轻声说。

  “老子不听。”

  李南方眉头骤起,不高兴的说“怎么,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当然能听得懂。”

  花夜神幽幽叹了口气,低声说“南方,我该怎么报答你?”

  “刚才不是说了吗?你给我生几个孩子,洗衣做饭就好了。”

  李南方犹豫了下,继续说“如果你觉得这样还无法报答我对你的‘恩情’,那么,你就送我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吧。”

  “婚礼?”

  花夜神一呆。

  他们今天凌晨,刚在杨逍的主持下,正式结拜为永结同心的夫妻。m.χIùmЬ.CǒM

  虽说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但这又有什么呢?

  天知地知,他们三个人知道就好!

  从夫妻对拜的那一刻起,花夜神就是李花氏了。

  但现在起,李南方却想要一场婚礼。

  还是声势浩大的那种!

  花夜神稍稍一愣后,随即明白了,轻声说“婚礼,要在下个月十号举办,对么?”

  “对不起。”

  李南方再次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是觉得真对不起花夜神。

  凌晨时由杨逍主持的那场婚礼,对于花夜神来说,有着相当的重要意义,不然她也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人下跪,敬以高堂之礼了。

  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堪称完美。

  但李南方现在却又说,他想要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他提出这个要求,当然不是对凌晨那场简陋婚礼的弥补,而是想当做一种武器,来狠狠对怼那个把他伤害了的女人。

  六月十号,是岳梓童与贺兰某人大婚的好日子。

  像岳家主这个档次的人,举办正儿八经的婚礼,当然得大办特办,单论排场与观礼嘉宾的数量,都是昨天阴婚婚礼拍马也追不上的。

  而且地点,也肯定不能再选择龙凤坡等鬼地方。

  整个京华,能配得上岳家主婚礼的地方,也唯有号称亚洲第一会所的七星会所了。

  所以早在数月前,宗刚就已经在七星会所订好了婚宴。

  李南方就觉得,婚宴的排场越大,到场嘉宾越多,对他的伤害也越大。

  他

  从来都不是个太大方的人。

  尤其关系到“爱”这个玩意时。

  既然从任何角度分析,哪怕李南方现在就活蹦乱跳的出现在小姨面前,她都会为了整个岳家的利益,去和贺兰某人结婚,从而形成利益联姻,那么李南方还有什么理由,要让她开开心心去当贺兰夫人呢?

  你举办婚礼,我也举办好了。

  你嫁给贺兰某人,我迎娶花夜神。

  你嫁你的,我娶我的!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可我必须得恶心你一下,算是报复你昨天举办阴婚,来榨干我最后一丝利用价值的冷血行为。

  更何况,花夜神也需要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来对世人宣告,她也嫁人了。

  尽管,他们的婚礼已经由杨逍亲自主持过了,花夜神没必要这么高调。

  李南方却想她高调。

  心怀愧疚。

  所以在花夜神问出婚礼的日期时,李南方都不敢和人对视,低头看着膝盖轻声说“如果你觉得没必要,那就不举办了。”

  花夜神笑了。

  很干净的笑,春葱般的右手食指,勾着轻刮李南方的鼻子“你是我花夜神的男人。

  从我们夫妻对拜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生死与共,也是荣辱与共了。

  岳梓童既然为了岳家的利益,必须以榨干你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来伤害,羞辱你。

  那么,身为你的妻子,我有什么权力不帮你反击?

  我又有什么颜面,劝你放弃呢?”

  李南方抬起头,看着这个美艳动人的少妇,足足半分钟后,才感动地说“我该怎么才能报答你?”

  “很简单。”

  花夜神退后一步,上下打量着李南方,双眸闪闪发光地说“我希望,我花夜神的新郎出现在婚礼上时,是一个英俊的小白脸。而不是现这幅胡子拉碴的大叔样子。这样,你可配不上我哦。小心我会厌倦你,把你踢开,投进别的男人怀抱啊哦!”

  李南方张开手用力抱住她,劈头盖脸的狂吻,手更是不老实的很。

  吓得花夜神赶紧求饶“别,别来了,我真怕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李南方当然不会化身为禽兽,不顾美娇娘疼痛与否。

  他只想告诉花夜神,他能娶到这样的老婆,是他三生有幸。

  “唯有,同生共死而已。”

  花夜神清晰感受到男人对她满腔的爱意时,眼前浮现上了杨逍那冷森森地模样,心中猛地打了个突,又笑了。

  就算她丈夫早晚都会被王上杀死,而她却没有任何办法救他,那又怎么样?

  大不了,陪他一起去死就是了。

  没有了李南方,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也许俩人都死了,才是好事。

  因为他们夫妻双亡后,就再也没有谁能把他们分开了。

  更不会有什么隋妹妹,默然姐姐之类的,来和她争抢男人了。

  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

  永远。

  花夜神从没想到过,有一天她会把死亡,看做是幸福的开始。

  李南方可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是用力抱着她,贪婪地嗅着她醉人的体香。

  时间稍长,就再也忍不住了,双手又在她身上乱摸起来。

  “起开。”

  这次,花夜神毫不客气的推开了他,娇嗔道“我先回会所,自己想去哪儿浪,就去哪儿,别来烦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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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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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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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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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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