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女神的绝品狂龙李南方>第1039章 德高望重的主婚人
  在杨逍看来,婚礼是件很神圣的事。

  也是她从懂事起就向往的。

  烈焰谷内有很多书籍。

  生活极度枯燥的杨逍除了练武,喝酒,品玉,配毒之外,就只能看书来打发时间了。xǐυmь.℃òm

  尽管她所精通的这些,哪怕外界人士能做到一样,就能被称为宗师了。

  但对她来说,却实在算不了什么。

  环境和遗传,任何时候都是对人成长最重要的东西。

  她在看书时,肯定会看到最正统的婚礼仪式记载。

  更知道主婚人这个角色对某场婚礼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非德高望重者,不配也。”

  这是杨逍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意思浅显易懂,不是德高望重的人,就不配给人当主婚人。

  花夜神能邀请她来当主婚人,这是对她最大的认可,也是尊敬。

  杨逍心里很高兴。

  也很心酸。

  只因她很清楚,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草率的让她想想就要发疯。

  当轩辕王到了可以产子的年龄,就会走出烈焰谷,打扮得花枝招展,等待某个最先看到的男人。

  无论这个男人是丑,还是俊,是老人还是壮年,在被轩辕王看到的第一眼后,都会成为她的丈夫。

  一个晚上。

  她会带这个男人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苍天为被,大地为床,轻风为媒,绿树主婚皓月西沉,朝阳初升后,婚礼就会以“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是这样。

  杨逍有多么的希望,她的婚礼也能像书上所描述那样。

  她能和她所爱的男人,在德高望重的主婚人主持下,永结同心。

  哪怕,那个男人第二天还是会死在她的爪下她也会牢记他一辈子的。

  可她是轩辕王,命中注定永远都不能拥有她所向往的婚礼。

  她羡慕花夜神。

  发自内心的羡慕,尽管夜神姐姐穿着她偷来的女装,很不合适。

  尤其是脚下那双白色的细高跟,成色倒是很新,一看就是才穿过几次,主人也很爱惜它,就是太小了,对花夜神来说。

  花夜神可是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六十多公斤的丰盈美女。

  和李南方的黑白牡丹差不多。

  而杨逍偷来的这身衣服主人,应该是身高不会超过一米六五,鞋码只有三七的。

  花夜神穿鞋,得穿三九的。

  套装袖子裙子短了点,露出手腕和膝盖也就算了,可三九的性感美足,却要套在三七的细高跟中穿小鞋的滋味,简直不要太难受。

  不过花夜神一点都不在乎。

  她只是真心感谢王上千岁,能想的这样周到。

  不但给她偷来了一身女装,更拿来了几张红纸,还有两个火机。

  撕纸,也是一门神奇的手艺。

  看着杨逍那双纤手,灵巧的在红纸上翻着花,一个双喜字,一个胖娃、娃骑鱼图就跃然眼前,李南方就私下里觉得“单凭这门手艺,死人妖到哪儿也能混碗饭吃。”

  用偷来的胶水,把双喜和胖小子骑鱼图贴在西墙上后,杨逍又抛过来了两条红纱巾。

  看她好像真事似的,搬了把椅子坐在西墙下,双手扶在膝盖上,嘱咐花夜神要和新郎一起牵起红纱巾的样子,李南方就感觉好笑。

  小孩子过家家吗?

  可他不敢笑。

  花夜神很认真。

  杨逍也很认真。

  她们都在认真操办这场被李南方当做过家家的婚礼。

  如果李南方有一丝的不屑,不但杨逍会盛怒,就连花夜神也会对他有意见的。

  夜神姐姐有意见,可以在床上解决。

  杨逍盛怒呢?

  想到这个魔头的可怕,藏在李南方身体里的黑龙,又你妹的发抖了。

  “接下来,该怎么做?”

  杨逍关上照明,点燃了两个打火机。

  幸好火机不是防风的,不然那绿茵茵的火苗,会给这婚礼徒增诡异的气氛。

  主婚人却问新人接下来该怎么做,也够奇葩的。

  也不能怪杨逍,她从书上看到的婚礼,和眼前好像不一样啊。

  简单的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但不等李南方俩人说什么,杨逍就想到了“鉴于当前条件所限,一切繁文缛节都不需要了,就从简吧。你们俩人,可愿意?”

  可能是主婚人的原因吧,杨逍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温和的就像从窗外吹进来的初夏夜风。

  “愿意。”

  杨逍俩人的认真,终于感染了李南方。

  抬头看了眼头上也蒙了一块红纱巾的夜神姐姐,他轻声回答。

  花夜神也微微点头,很羞涩的模样。

  穿上高跟鞋的花夜神,和个头只有一米七六的李老板站在一起后,比他高了很多。

  不过这女人很聪明,始终微微俯身低着头,尽可能突出郎君的傲然。

  “好。那婚礼开始了。”

  杨逍点头,缓声说道“一拜天地。”

  李南方俩人半转身,对着窗外,鞠躬。

  “二拜高堂。”

  杨逍在喊出这句话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鼻子酸了下。

  李南方马上再次转身,对着北方弯腰。

  而花夜神则很干脆的,对西墙下的王上,盈盈下拜。

  抚养李南方长大的师母现在八百,八百就在北方。

  无论这场婚礼有多么的简陋,不被法律承认,但在三个人都认真起来后,它就是一场正儿八经的婚礼。

  花夜神盈盈下拜杨逍,是因为她是被王上抚养长大的。

  杨逍这次没有躲闪,坦然接受了花夜神的跪拜。

  按照传统婚礼,李南方也得跪拜花夜神的“高堂”。

  不过,还是免了吧。

  男儿膝下有黄金,上可跪天跪地,下可跪父母跪老婆给杨逍下跪,又算几个意思?

  杨逍也没要求李南方非得跪她,只是语气低沉的说出了第三句话“夫妻对拜。”

  夫妻对拜这个环节,无论是对李南方,还是对花夜神,都没有任何的不合理之处,俩人面对面,郑重的向对方鞠躬,额头碰着额头。

  等他们直起腰身来后,杨逍说出了婚礼的终结语“鼓乐齐鸣,入洞房。”

  滴,滴滴!

  一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响,恰到好处的从窗外路上传来,这算是鼓乐齐鸣了吧。

  等李南方搀扶着花夜神,就坐在她屁股后面的床上后,杨逍走了过来。

  看着她慢慢伸出右手,放在花夜神的头上,李南方很紧张。

  是真怕反复无常的杨逍,会忽然一爪在他新娘的脑袋上,抓出五个血窟窿。

  “夜神,你这辈子活的不易。好好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那样,死后也能含笑九泉了。我、我是个穷光蛋,浑身除了害人的毒药外,没什么可送你的礼物。唯有送你这句话吧。”

  杨逍幽幽叹了口气时,看向了窗外。

  东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再长的夜晚,也会随着朝霞慢慢上色东方,徐徐地

  退去。

  “王上”

  花夜神仿佛感受到了杨逍心底的惆怅,娇躯轻颤了系,刚低声说出这两个字,就被她打断“不用说了,记住我的话。李南方,我也有句话要送给你。”

  看在杨逍难得正常的份上,李南方对她自然要客气些了“您请说。”

  “你若负了夜神,我必杀你。”

  杨逍低头看着坐在床沿上的李南方,阴恻恻的笑着说道。

  李南方想骂娘。

  他觉得这死人妖入戏太深了。

  就在上半夜,还想把花夜神折磨死呢。

  这会儿,又你妹的装起了娘家人,威胁新女婿了。

  “怎么,不服气?”

  “哪敢。”

  李老板也是有傲骨的,总是被威胁后,心中不爽下双眼一翻,看着天花板冷冷地回答。

  他以为,杨逍看出他心中不爽后,会更加不爽,说不定马上就给他个下马威呢。

  等了片刻,却没等到。

  回头一看烛光摇曳中,映红了墙上的双喜,胖小子骑鱼图,也映红了东边的天际,却不见了杨逍的影子。

  “还真是神出鬼没的。”

  望着外面呆愣片刻后,李南方讪笑了声,对花夜神说“娘子,天色不早,咱们还是早点安歇了吧?”

  说着,伸手掀起了花夜神的红盖头。

  那张红艳艳的迷人脸儿,让他看的有些发呆。

  花夜神还是刚才的花夜神,可现在她却比那会儿更艳丽,端庄了些。

  这就是新娘的气场。

  “南方,我永远不会负你。”

  花夜神梦呓般的说着,闭上了双眸,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滑落。

  这是幸福的泪水。

  泪水既然有幸福的,那么肯定会有痛苦的,着急的等等。

  蒋默然现在淌下的泪水,就是着急中带着痛苦的。

  她下夜班回到更衣室内后,才发现她的衣服被盗了。

  依着蒋医生当前在医院的上万月薪来说,她所穿的衣服被偷后,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

  最多,也就是再买一身好了。

  她急得哭了,不是因为那身普拉达套装,而是因为那双白色细高跟。

  这双白色细高跟对于蒋默然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当初她调来京华医院后,就买了这双鞋子,放在了衣柜内却不穿。

  后来人们才知道,她唯有在她心仪的男人出现后,才会穿上的。

  果不其然,当一个叫李南方的家伙出现后,蒋医生立即穿上这双鞋子,走路时的样子,那叫一个风情万种。

  可好景不长,李南方走了。

  于是,这双鞋子,又被蒋医生放在了衣柜里。

  这次不用任何人猜测,大家也知道她又在等那个男人出现后,才会重新穿上鞋子。

  这双鞋子,已经成了蒋医生期盼情郎的象征。

  也是美谈。

  毕竟并不是所有女人的情郎,敢、或者说有能力为她对怼京华林家的。

  更是传说。

  蒋医生的鞋子,已经与停尸房内半夜有婴儿哭泣,某夜一辆无人驾驶的汽车自动驶来、送心脏病发作的主人就诊,耳鼻喉科王主任每个月都会换一个女朋友三件事一起,并称为总院四大传说了。

  四大传说,让总院声名更加在外。

  比最好的广告效果,还要好几倍。

  可现在,在四大传说中象征着浪漫爱情的蒋医生的鞋子,却被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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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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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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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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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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