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姐夫的严厉警告,马刺压根不敢对隋月月产生任何非分之想。
但他可以对吉兰有这想法啊。
尽管吉兰并不是标准的美女,也就是身材丰满了些,眼眸深邃了些,可马刺也不是什么帅哥不是?
马刺受祸水的影响,忽略了不该忽略的现实异样。
如果不是满心只想讨好吉兰美女,马刺早就该发现对面没几辆车子过来,后面也没车子跟随了。
这是有人在高速路口,他们后面的路口,实施了交通管制。
估计那几辆从前方驶来的车子,也是为了预防他们调头逃跑,才截断他们后路的人。
挡在他们前面的人,只有一个男人。
借着雪亮的车灯,吉兰能看出那是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身材也不高大魁梧,眉头微微皱着,嘴唇紧紧的抿着,一看就是个平时比较严肃,不拘言笑特认真的人。
“他是谁?”
吉兰嘴角再次勾起一抹不屑,看向了隋月月“老板,这就是贵国最顶级的特工吗?”
吉兰虽说早就把命卖给了隋月月,对她任何的命令,都是为唯命是从。
但吉兰的骨子里,终究流淌着印度那个国家敢于冒险,敢于挑战,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敢于的热血。
所以,当她意识到这男人,就是被马刺吹嘘到神乎其神的华夏特种精锐后,昂扬的斗志,立即从四肢百骸内腾起,下意识活动了下脖子,发出了咔吧咔吧的爆豆声。
“他叫荆红十叔。吉兰,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让你来验证一下马刺的话,有没有说错。如果,十叔能自降身份,指点你几下的话。”
隋月月推门下车时,回头对吉兰笑道“你是爱国的。很巧,无论我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但我都不会忘记我父母从小就教导我,要热爱我的祖国。”
吉兰明白了隋月月的意思。
她是爱国的,老板也是爱国的。
老板支持她去验证下马刺所说的那些话,并不会因此而对她产生任何的不满。
但吉兰还是有些不高兴。
只因老板刚才用上了“自降身份”这个成语。
意思是说,那个男人和她切磋的话,就是给了她天大的面子。
骄傲的吉兰,不需要别人施舍的面子。
她想要的面子,包括尊严,地位,都是用拳头争来的。
“十叔,是我不好,让您久等了。”
隋月月走到荆红命面前,弯腰深施一礼。
“没事。反正我最近也很闲。”
荆红命扫了眼隋月月露在外面的大长腿,淡淡地说“把衣服放下来吧,小心着凉。”
着凉?
现在是五月份了,好不好?
满大街都是白花花的大长腿呢。
您就干脆说我别再做速速跑路的准备了就好,有必要这么拐弯抹角的,来讽刺我一个晚辈吗?
隋月月笑了下,点头说了个好的,弯腰伸手,把系在腿上的礼服下摆松开了。
“你保镖是几个意思?”
荆红命看到了双拳紧攥,死死盯着他的吉兰。
吉兰满眼的斗志,让他察觉出了什么“怎么,想把我放倒后,再逃离津门?”
“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如果,她能做到的话。”
在荆红命面前,隋月月无比的坦诚。
“她不行。”
荆红命又看了眼畏手畏脚下车的马刺,说“他们两个加起来,也不行。”
这就有些伤自尊了。
吉兰很愤怒。
马刺用力点了点头。
“她来自印度。看到您之前,她正跟马刺争辩两国特种兵谁更厉害些。”
隋月月笑着解释道“她是很有希望成为黑猫反恐特别小分队有史以来,唯一的女性成员。可惜,她的上司要强逼她。她只能被迫杀人,最终归附了我。”
“哦。”
荆红命缓缓点头“黑猫?一般情况吧。”
“我已经答应她向您讨教下了。还请十叔您成全。”琇書蛧
隋月月说出她的意思后,也不等荆红命说什么,就再次深施一礼,后退。
荆红命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早就过了好勇斗狠的年代,不到万不得已时,他是不会动手的。
尤其当前这种无聊的比试。
胜之不武是最基本的,以大欺小却是授人口舌的。
可隋月月,吉兰俩人的态度,又是那样的坚毅。
“唉。”
荆红命叹了口气,看着已经缓缓举起双拳的吉兰,说“你争强好胜的心太强烈了。这样,会导致我在一个照面内,就能打败你。最正确的方式,你该平心静气五分钟后,或许还能撑过半分钟。”
荆红命这样说是好心。
好心
“那你就在一个照面打败我吧!”
吉兰却不领情,厉声大喝着,腾身跃起,好像一头豹子那样,以右脚为利齿,狠狠扑向荆红命的脖子。
荆红命没动。
但看着吉兰的眼睛里,却迅速浮上一抹兴奋的亮泽。
无论荆红命年龄多大,他终究是热血男儿。
在异族无知美青年,要代表她的祖国,试图挑战华夏的不败神话时,他会给予最坚决的打击!
命运总是这样,会逼着人接受不想接受的现实。
就像荆红命被迫抬脚后,吉兰就用比扑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出去。
闪电般的抬脚。
风筝般的向后倒飞!
吉兰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被人一脚踢中左胯的。
甚至,她都误以为在她即将踢到对手时,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忽然从她脚下迎面撞来,撞到了她的胯骨。
有谁,能挡得住高速列车的猛撞?
“啊!”
风筝般倒退的吉兰,瞬间就被从没有过的恐惧所包围,下意识发出了一声尖叫时,后背撞在了一个不算宽阔,却足够她值得依靠的怀抱里。
咣的一声闷响声中,看到吉兰被荆红命一脚踹飞,及时腾身而起,张开双手把她抱在怀里,却无法卸去大力的马刺,重重撞在了车头上。
把偷来的那辆汽车车头,砸出了个大窝子后,顺势坐在了上面。
他怀里的吉兰,傻呆呆望着好像从没做什么的荆红命,眼神涣散。
她该相信马刺的话。
更该听从荆红命的好心劝告,先平心静气五分钟后,再挑战他。
一脚,就把异族美青年的信心踢到了崩溃。
荆红命没去管她。
隋月月的保镖,还远远没有资格,值得他太关注了。
他只关注隋月月。
隋月月满脸“果然如此”的惊赞,好像小女孩看到父亲居然能举起一把椅子,而感到自豪,骄傲那样。
只是,她双手紧握着一把枪,又算几个意思呢?
“十叔,您果然是当世的不败神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形容我对您的佩服。”
隋月月拇指往下一按,打开了保险,脸上的笑容却没有减少半点“我还想问问,您能躲开我的子弹吗?”
“不能。”
荆红命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神色自若的说“正常人类,在五米以内的距离,无论躲闪的速度有多快,都躲不开秒速超过三百米的手枪子弹。”
“十叔。那我斗胆,请您让开。”
隋月月笑得更甜了,举着枪向前走了一步。
“我还没有说完。”
荆红命好像笑了下,说“手枪的子弹虽快,却比不上狙击步枪的子弹速度。马刺,你能说出华夏九五式狙击步枪的子弹秒速,是多少吗?”
马刺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回答“超过九百米。”
“听到了吗?”
荆红命点了点头,看着隋月月“狙击子弹的速度,是你手枪子弹的三倍。也就是说,在你刚要扣下扳机时,你的脑袋已经被打爆了。”
隋月月的瞳孔,骤然一缩,接着盛满了笑意,抬手把枪扔了出去“十叔,我是和您开玩笑的。”
荆红命说“我也是和你开玩笑的。”
“您”
隋月月想骂娘。
她能确定荆红命就是在“开玩笑”了。
荆红命是什么样的身份?
如果他在亲自出马时,还要在旁边埋伏下狙击手,来确保他自身的安全,那么他以后就别再抬着头走路了。
绕城高速的路口处,就他一个人。
他在看出表面甜甜笑着,眼神却冰冷的隋月月,真心要开枪时,随口问了马刺个问题。
他可没威胁隋月月什么,更没说他在旁边早就埋伏好了狙击手。
以为旁边正有狙击手点着自己脑袋的隋月月,来不及多想,即刻“当机立断”扔掉手枪后,才意识到上当了。
晚了。
荆红命不会再给她去拣枪的机会。
他能把她推到当前的高度,也能把她推到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狱里。
智商颇高的隋月月,当然不会纠结于这个问题,脸上笑容渐渐收敛,换成了严肃的凝重,缓步走到了荆红命面前。
荆红命的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仿佛知道她接下来要做什么,及时转身,背对着了她。
就像用电脑精确计算过的那样,荆红命刚转身,隋月月就噗通一声,双膝跪倒在了地上,以额头触地,凄声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还请十叔成全!”
“你没有错。”
荆红命遥望着西北方向,沉默很久才说“错是她。但她不能死。”
“为什么?”
隋月月缓缓抬起头来时,泪水已经布满了脸颊。
荆红命的语气,有些无奈“有时候,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就因为,她父亲是牺牲在战场上的高级校官。而我的父母,只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就能任由她杀戮,却不用付出任何的代价吗?”
隋月月用力咬着嘴唇,有鲜血顺着下巴淌了下来。
让她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杜鹃泣血“假如真是这样,那么我想我爸妈从小就教导我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那些话,都是错的了。”
“你的父母,他们、他们没有错。”
荆红命在说这句话时,语气更加苦涩。
“可是,你却不让我杀她啊!”
隋月月凄声嘶吼了句,猛地从地上站起来,一把抓住了荆红命的胳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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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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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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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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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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