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岁月的流逝,绝大部分的人,都会慢慢地遗忘。
但有两种人,却不会受岁月的丁点侵蚀,不但不会模糊,反而因更长时间看不到,变得越来越清晰。
一种是挚爱的人。
李南方已经死了大半年,可从来没当着任何人说过爱他的隋月月,只要一闭眼,他那张或厌恶冷漠,或贼兮兮的笑脸,就会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让她忍不住想泪流满面。
女孩子的爱,有时候就连她本人,都不知道怎么来的这样突然,深刻。
一种是痛恨的人。
连姐伤害隋月月家人的日子更久,但她在隋月月心里的形象,甚至比李南方还要清晰。
人们有个习惯,总是能轻易忘记别人的好,却至死都不会原谅那些伤害过她的人。
尤其是连姐这种害隋月月的家破人亡的,不把她玩到后悔来这个世界上,隋月月是绝不罢休的。
所以,当坐在车后座的隋月月,忽然看到几个人从银凝集团总部内走出来后,一眼就认出那个穿着无袖黑色连衣裙的女人,就是她的破家大仇家。
连姐。
连姐并不知道,她已经被死神盯上了,依旧踩着细细的高跟鞋,与旁边一个对男女低声说笑着什么,腰肢乱扭,神采飞扬的很。
在她左边,还跟着个十多岁的男孩,低头看着手机,满脸不耐烦的督促着什么。
看到“昼思夜想”的仇人后,隋月月的双眸很快就变红了,车里的温度,也下降了好几度。
感受到隋老大的变化后,正假装看别处却用眼角余光看吉兰的马刺,立即收敛了私心杂念,顺着老大看去的方向,用目光锁定了连姐。
“晚上,我会去杀了她。”
吉兰也看到了连姐,右手拇指,与食指急促的搓了几下。
自从干掉部队领导后,吉兰就有了在杀人之前,要搓手指的习惯。
“不。”
隋月月摇头,淡淡地说“她是我的。在没有经过我的许可下,谁也不许杀她。”
当初李南方说要替隋月月收拾连姐时,就被拦住了。
她希望,有朝一日她能亲自找到连姐,算算这笔破家之仇。
她既然这样要求,李南方恰好又不是那种嗜杀的人,也就任由她去了。
如果李南方还活着,隋月月不会这么早,就来找连姐。
她希望,等连姐在最幸福的时刻,悲惨的离开这个世界。
一个年方三十六七的女人,什么时候才会有最幸福的时刻?
结婚?
据隋月月了解,连姐连儿子都有了,目前正在上小学五年级。
“冤有头,债有主。除了连姐外,你不可以动她的家人。”
这句话,是当初李南方在离开金三角时,特意嘱咐过隋月月的。
他不喜欢这个已经成为他女人的女人,会被仇恨而变得丧心病狂,连儿童也要杀。
隋月月答应了他。
她记得很清楚,她在答应李南方这个要求时,心里还是很不以为然的“到时候,我先把姓连的全家都杀光,再给你赔罪好了。你总不能因为她全家被我杀光,就把我也杀了吧?”
可在李南方死后,隋月月却不这样想了。
原因很简单,她不想在九泉之下的李南方不高兴这,算不算痴情?
可能还算不上痴情的隋月月,早在四个月前,就派人来到津门,密切监视连姐,花重金打探她什么时候才是最
幸福的。
很遗憾。
连姐好像每天都很幸福,也好像从来都没有幸福过,依旧像以前那样,仗着家族势力,在她能控制的小圈子里为非作歹的。
隋月月终于等不及了。
随着李南方死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她掌控金三角的力度越来越大,却有了中说不出的紧迫感。
或者说是莫名的危机感,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颗子弹从暗中飞来,把她漂亮的脑袋打爆。
她早晚会横死的。
在她决定替李南方接管金三角后,内心深处就有了这种准备。
她不怕。
天下绝大多数女人,能够走到隋月月这个高度,哪怕只是一天,就该死而无憾才对。
隋月月怕她死后,连姐还没有死。
所以借着金三角每年一次的四大区老大聚会时,隋月月偷偷潜入了内地。
金三角每年一次的四大区老大聚会,都会引起很多国家的高度重视。
他们也很想,在这一天把四大区老大,一打尽。
只是有些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迄今为止,四大区的老大,依旧每年在这一天开会,也没见谁忽然缺席了。
借着各国缉毒部门把注意力放在金三角时,偷偷潜进内地作案的安全系数,就高了很多。
确实这样。
他们三人来内地已经两天了,从没遇到过任何的风吹草动。
甚至,隋月月他们都能大模大样的去住酒店。
当然了,他们三个的身份,是从泰国来华游玩的公民。
马刺还叫马刺,吉兰还叫吉兰,隋月月却更名为李士月了。
李士月,是一个很普通的华夏女人名字。
单看名字的话,就会让人以为她今年至少三十五岁了。
她名字里的这个“士”,明显就是老一辈人最重视的辈分。
月,才是她的名字。
可很少有人知道,隋月月取这个名字的真正含义。
很少的意思,并不是没有。
恰恰,荆红命就能从她这个名字里,看出所代表的意思“李士月,并不是因为她的辈分是‘士’,而是姓氏的‘氏’。寓意很简单,效仿古人,自称为李氏。李士月,就是李南方的月。唉,又是一个那家伙在时不显山露水,他不在了会大放异彩的妖孽。”
望着手机屏幕上,隋月月那张清秀至极的脸,再联想到东洋那边刚把犬生脑袋斩掉的上岛樱花,荆红命就低低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
“唉声叹气的,算毛意思?”
坐在荆红命对面的谢情伤,拿起手机看了几眼,翻了个白眼问道“难道,我谢老四的学生,就不能继承我几分能把女人迷倒的优点?”
看了眼在酒店客房内,正与蒋默然坐在床沿上说话的薛星寒,荆红命微微皱了下眉头“你有本事,大声说,能让你家婆娘听到。”
“靠,当我傻吗?”
谢情伤小声骂了句,叼上了一根烟。
“姓连的那个女人,不能死。”
等老谢一颗烟快吸完时,荆红命望着窗外渐渐黑下来的天色,淡淡地说。
“老十,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嘴碎了?这句话,你快说一百遍了。我耳朵里,都已经磨出了茧子。”
“再说一百遍,你听不到心里去,也是白搭的。”
“怎么,你怀疑我忽然来到津门,就是为了帮隋月月干掉那女
人的?”
“如果不是这样,贤伉俪早就该走了,而不是死皮赖脸的缠着我。”
除了妻子之外,荆红命无论和谁说话,都是这种不冷不热的样子。
也从来不管别人听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靠了,我会缠着你?”
谢情伤被说穿心事后,老脸稍稍红了下。
化名李士月的隋月月,自以为她潜入华夏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其实不然。
在她刚离开金三角时,荆红命就已经得到了消息。
并根据她预订的机票,迅速推断出她来津门要做什么了。
如果连姐的父亲,不是三十多年前那场对南越的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高级将官,就算她被隋月月灭门,每天有那么多大事要做的荆红命,也不会放下手头工作,亲自赶来津门坐镇。
连姐该死。
荆红命是这样认为的。
可又不能死,因为她是那位英雄的独生爱女。
尽管华夏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说法,连姐犯罪后,必须得接收法律的严惩。
但荆红命在翻阅了那位英雄的遗物后,改变了主意。
参加那场战争的军人们,在上前线的前夕,都会写一封信。
“假如我不幸牺牲了,我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国家能抚养我的小乖,让她平安到老。”
这就是英雄牺牲前的遗书里,用红线重重划出来的一段话。
谢情伤也看过这封信,就在荆红命的口袋里装着。
把没吸完的烟头,用力按在烟灰缸内,老谢冷冷地说“难道,英雄的女儿,就能肆意残害隋月月家人吗?”
“不能。”
荆红命很干脆的说“这也是你知道我来阻止隋月月杀她,随即追来缠着我,希望隋月月能得手的原因。”
“是。”
老谢这次没有否认“我查过隋月月父母的死亡。那个姓连的女人,该死。”
荆红命没有再说话。
他无话可说。
但站在他的角度上,他必须去做违心的事。
当然了,一个连姐的死活,还不足以让荆红命与老谢俩人,齐聚津门,为她是死还是活,而展开激烈辩证。
关键是,荆红命想趁此机会,一举抓捕隋月月。
隋月月近期表现出的越来越大的野心,引起了国家安全部门的高度重视。
尽管她从没做任何威胁华夏的坏事,但一切都要防患于未然。
谁能保证这个女人,在一统金三角后,还会这样“守规矩”?琇書蛧
所以,华夏安全部门宁可“错杀她”,也不想看到她把统一金三角。
只因她金三角南区的老大,又与李南方有着太直接的关系,荆红命这个最高警卫局大局长,才悍然亲自出马。
而谢情伤赶来津门的意图,却与荆红命恰恰相反。
他希望隋月月干掉连姐后,再安心一统金三角那样,被世界各国缉毒部门说起来都脑袋疼的金三角,就彻底在华夏的掌控之中了。
等烟头冒起的最后一缕青烟散去,谢情伤才缓缓地说“你怀疑,李南方已经真死了。”
荆红命眉梢一挑“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是。我也是。”
谢情伤拿起烟头,低声说“七八个月了。到现在他都杳无音信。也许,他真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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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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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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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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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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