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方向后退了两步,淡淡地说“帽子一旦戴上,这辈子都无法在你面前拿下来了。”
岳梓童要把棉衣递过来的动作,僵硬了在半空。
她这才明白,怪不得李南方非得戴着雨披的帽子呢,原来这帽子是绿色的。
这是在告诉她“你已经给我戴上绿帽子了,这辈子都无法再摘下来了。”
放尼玛的屁!
如果是搁在以前,岳梓童肯定会尖声叫骂出这句话。
但现在不行。
昨晚她无意中抓着安全套回家的那一幕,让她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啊。
不发脾气,以后找到冯云亭,三个人坐下好好说道说道,说不定还能把误会解释开。
真要发脾气,翻脸了,那就假的,也变成真的了。
更何况,现在能不能得罪李南方,可是关系到开皇集团的存亡。
岳梓童再怎么傲气,任性,也不敢拿着公司前程开玩笑的。
唯有深吸一口气,用富含她特有磁性的声音说道“南方,如果我告诉你,我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呢?”
“当我是瞎子呢?”
李南方嗤笑一声“还是,觉得我智商低于了七十?”
这家伙的软硬不吃,终于成功激起了岳梓童的怒火,忍不住地大声问道“那你呢?到现在为止,你又给我戴了多少顶绿帽子?不说贺兰狐狸,单说在金三角,你有多少女人?别以为我不知道,隋月月已经去那儿了!除了她之外,还有个什么上岛樱花”
说到这儿后,岳梓童闭上了嘴。
她发现,她还是没能压住自己的怒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无论男人在外面有多少女人,他都不会允许自己老婆给他戴绿帽子。
这个观念,可不是一时半会形成的,是经过数千年的华夏文明沉淀才得出来的。
几乎是所有的男人,都觉得他们该在外面拥有情人,老婆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办法的“一夫一妻制”法规。
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将遭到人神共弃。
同样,几乎所有现代女性,都对数千年才形成的这个独特文化,深恶痛绝。
所以,一旦有出墙的红杏被丈夫发现,在遭受指责,或者家庭暴力后,最先反应就是“凭什么你们男人可以在外鬼混,却不许我们女人出去潇洒?”
凭什么?
切,就凭你是女、你已经出墙了!
这就是男人对待男女在外鬼混的态度,振振有词,义正词严。
当然也会伤心欲绝就像现在的李南方,听岳梓童反过来埋怨他后,更加笃定她已经被人睡了。
“冯云亭,会死的。你最好是通知他一声,让他准备后事。另外,最迟来年的今天,开皇集团将不复存在。同样,也请你做好准备。”
淡淡地说了句,李南方转身抬手,掀起帆布围墙。
就在他放下帆布时,后背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下。
是一只鞋子。
如果岳梓童现在手里有把ak47步枪,她会扣下扳机,把满满一弹夹子弹,都打在这个人渣身上,把他扫成马蜂窝!
可她没有枪,也没有刀子,棍子锤子之类的东西,旁边的音箱又太重,搬不动,所以唯有脱下鞋子,狠狠砸过去后,尖利的嘶叫声,万千疯狂者的呐喊都遮不住“李南方,你特么的混蛋!”
一只臭鞋,是对李南方造不成任何杀伤力的。
完全可以无视掉,无声的冷笑着,裹了下身上的雨披,信步前行。
陈晓,绝对是南方集团的大功臣。
她起到的作用,打过了南方集团的任何人。
让李南方懊悔不已,怎么就没想到用这招呢?
这么多看似多了不起的大老爷们儿,反倒比不上一个不学好的小太妹。
从国际超模,手指一划,黑丝爆裂,美腿乍现,点燃现场万余名观众的疯狂后,李南方的目的就达到了。
南方集团,成为了本次青山国际时装节上的最大赢家。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又不想看到岳梓童那张丑陋的脸,那么为什么不出来走走,让脑子清醒下,开始考虑还没解决的危险呢?
烟花最灿烂时,我却悄然而去这,才是每一个成功者该有的风度。
雪,还在下。
一大片一大片的。
风,已经停了,雪花失去了乱飞的动力,却恢复了它本该有的飘逸。
疯狂的欢呼,尖叫声,不住从大帐篷下传来。
“他们被黑丝美腿点燃的热情,应该会持续很久的。唉,这就是人性啊。不就是区区一双能炸裂的黑丝,几个身材超级棒的大洋马吗?有必要因此而忽略你该有的矜持?真是不可理喻。哪像我,漫步在这皎洁无垠的雪地里,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的这雪地,用‘皎洁无垠’来形容,合适吗?”
就在李南方为用这个词来形容当前的雪景,究竟是合适不合适时,有激奋的狗叫声,从前面不远处传来。
傍晚他与叶小刀先后离开展台这边,去别处商量怎么对付林依婷的事时,就是顺着这条路向前走的。
知道路右边是个仓库,好像是储放汽车配件的。
传达室门口,还拴着一只哈士奇狗,被铁链子拴着,很苦逼的样子。
哈士奇晚上叫唤,这是很正常的。
如果它晚上不叫唤,那还养它干嘛?
只是,这狗叫声很不科学啊。
很激奋的样子,就像大学里那些牲口,看到新入学的漂亮学妹,立即发、情了似的。
好像,还有一个隐隐的女人哭声,夹杂其间。
如果是别人做坏事,在一掌把看传达的老头砍昏,左手抱着林依婷,右手牵着那条被踢了一脚,就老实了的哈士奇,来到仓库内,要做那种人神公愤的罪行时,就算再嚣张,也会小心些的。
最起码,得把仓库门关上吧?
杨逍不会。
离开束缚他的轩辕谷后,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压根不会考虑别人会不会看到,看到后会不会阻止。
真要有人来阻止,杨逍不会和他解释什么,只会一拳把他打昏。
就像打昏传达室那个糟老头似的,继续做他要做的事。
杨逍既然有至少十八种以上的方式,能让上万人很轻松的踏上黄泉路,那么就证明他是个玩毒,懂医术的高手。
不对。
高手这两个字,已经无法形容他在毒药,医术这方面的造诣了。
应该是,宗师。
宗师要想让一条几乎被吓破狗胆的哈士奇,在他所规定的时间内,拥有它渴望寻爱的迹象,那简直是不要太简单。
只需用一根银针,在哈士奇身上刺一下,就好了。
很多时候,动物对危琇書蛧
险的感知能力,要比人类敏锐很多倍。
这只哈士奇就这样。
在明显感觉出杨逍的可怕,知道它如果试图逃走的结果,应该会变成一锅香喷喷的狗肉后,它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那就是努力去配合这个可怕的人类大帅哥。
更何况,它被铁链子拴了太久。
动物雄性的本能,这就快被铁链子给消磨掉了。
现在忽然有个大帅哥,把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扔在一个汽车前盖上,面无表情的伸手,几下就把她的衣服撕裂哈士奇立即敏锐察觉出,它该怎么配合大帅哥了。
激奋的狂吠声,都发表示它当前的兴奋状态,只是可怜巴巴的望着大帅哥,希望他能对它挥挥手,那么它就可以尽情释放它出生后,就一直在积攒的澎湃了。
“你、你要干什么?”
那种无法忍受的疼痛,在哈士奇的狂吠声中,慢慢地消退,让林依婷的神智,逐渐清醒了过来。
刚清醒,她就发现她的双手,双脚,已经被皮带牢牢捆在了车盖上,几乎全果的身子,趴在上面。
后面不远处,有一只人立而起要比小孩高的哈士奇,正双眼冒着绿光,吐着血红的舌头,不住吠叫着,急不可耐的跃跃欲试。
雄性的特征,在灯光下看的很清晰。
再傻的人,这会儿也该知道,杨逍这是要做什么了。
林依婷的心,一下子如坠冰窟。
以往她在做任何事时,都只会为自己考虑,从来不去管被人的死活。
现在,她终于清晰感受到了,那些被她看不起的平民百姓,在强大面前的惊恐,以及无助的彷徨感了。
她拼命的挣扎,嘶声尖叫“畜生,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林依婷!我是京华林家的大小姐!你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杀你全家!”
李南方如果是杨逍,被她这样威胁后,会给她一大嘴巴先。
他特看不起这种人,明明都是菜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不赶紧的求饶,还尼玛的嘴硬,这不是欠抽,又是欠什么?
可杨逍就是杨逍,既不是李南方,更不是随便哪个人。
他就是杨逍,天下独一无二的杨逍。
林依婷的愚蠢行为,让他彻底失去了耐心,不用非得逼着她承认,他是天下第一帅了。
他要用残酷的现实,让这个蠢货生不如死。
他那双英俊的眸子里,满满地全是淫邪之意,微微冷笑了下,抬手看向了那只哈士奇。
哈士奇是很有灵性的,它基本能理解人类某个动作,代表着何种意思。
尤其在这种情况下。
所以它也看着杨逍,那只手。
只等那只手落下后,它就会吠叫着,扑向花儿般的女孩子。
“我、我承认!你是天下最帅的男人!”
林依婷终于崩溃了。
也变聪明了。
瞬间就意识到她的林家大小姐身份,对可怕的杨逍,压根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她开始有了正常人才会有的正常反应,那就是痛哭着求饶。
“晚了。”
杨逍笑着,摇了摇头,重复道“林大小姐,祝你能从中得到大快乐,并铭记终生。”
说道最后这个字时,杨逍高举的右手,落了下来。
早就蓄势待发的哈士奇,立即狂吠着,扑向了林依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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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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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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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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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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