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李南方产生了明显的错觉,就仿佛不按照她所说的去跳楼自杀,就是祖国与人民的罪人,还能连累十八代祖宗。
幸好李南方没祖宗。
他只要把他当亲生儿子养大的师母,与关心他的老谢等人,就足够了。
所以他抗住了花夜神的蛊惑。
笑了下,拿出烟盒问“我能吸烟吗?”
“唯有君子,才会守着女士想吸烟时,请问对方介不介意的。”
没能蛊惑李南方去跳楼,花夜神有些失望,眸光落在了他那双臭脚上。
君子,是绝不会当着美女的面,亮出他的臭脚的。
既然李南方不是君子,想吸烟时还问能不能吸烟,那就太矫揉造作了。
“君子也是人,觉得鞋子捂脚很难受后,也想把它们解放出来的。”
李南方点上一颗烟后,索性把臭袜子揪了下来,放在了鞋子上。
他现在特后悔,怎么就怀疑荆红夫人对他的拳拳爱护之心,故意买了双造价四十五元的民族品牌运动鞋呢?
他没丝毫诋毁民族品牌的意思,只是对粗制滥造出这种质量低劣鞋子的小作坊,表示深恶痛绝。
捂脚也还罢了,但制鞋时的甲醇,别太超标了好吧?
那些人,肯定不知道甲醇对李先生,有着深切的伤害,会皮肤过敏。
“帮我把手机捡起来。”
花夜神看他拿手抠脚,实在有些不能忍受了。
她要给白秘书打电话,把她搀扶回房间休息。
在这儿多呆一分钟,就有被这双臭脚熏死的危险。
香喷喷的花夜神,却被臭脚熏死,那她会死不瞑目的。
能呼叫白秘书的手机,被李南方趴在桌子上,拿酒瓶子刺她时,扫到了地上。
李南方伸脚,没错,就是伸脚,用两根脚趾头,把地上的手机夹起来,递向了她。m.χIùmЬ.CǒM
花夜神闭上眼,满脸都是痛苦的呻吟道“李南方,乖乖南方,快过来,让我用刀子,把你的咽喉割断。或者,你割断我的也行。无论怎么样,都别这样恶心我了,行不?”
“这证明,你真心不想死。”
李南方松开脚趾,让手机当啷一声落在桌子上,淡淡地说“听说过明末清初第二大汉奸洪承畴的故事吗?”
明末清初,着实出了几个重量级的大汉奸。
排名第一的,当然非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莫属。
洪承畴,则是荣获亚军。
其实当年洪承畴兵败被虏后,还是很有骨气的,以绝食来反抗满清集团。
可皇太极却觉得这是个人才,真心不想他死,要把他收服,为己用。
要收服一个人,那么就得找到他的缺点。
满清人通过细密的观察,终于找到了洪承畴的致命缺点,那就是这个人,其实对世界还是相当留恋的,绝食寻死,只是要报答赏识他的崇祯皇帝罢了。
洪承畴在蹲大牢其间,有灰尘落在了他身上,他屈指一弹就是这一弹指间,暴露出了他最致命的缺陷,满清人立即由此作为突破口,把皇帝最宠爱的一房妃子,派来施展美人计,哼哼唧唧中,把他给折服了。
也成为了压垮明帝国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决心要死的人,会注意个人卫生吗?
那是扯淡。
洪承畴如果真心要为国捐躯,怎么会在意灰尘落在身上,脏了他的衣服?
同理,花夜神真心要死,又怎么会在意李南方的脚,臭,还是不臭?
听李南方忽然提起洪承畴后,花夜神的双眸瞳孔,微微一缩。
她当然听说过洪承畴,也知道他是怎么被满清人搞定的,更知道李南方拿他来作比喻,其实就是在讥笑她,内心不想死的。
“怎么不说话了?”
李南方抬手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问道。
花夜神嘴角不住抿了几下,螓首微垂,艰难地说“我、我不想死。”
“这就对了。正常人没谁想死的,想死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李南方又点上一颗烟,说“现在,你能把你那的难言之隐,和我说说了吧?”
花夜神抬起头,不答反问“你先说,你刚才为什么不杀我?”
李南方笑了下“我没有杀自己女人的习惯。”
花夜神就像被蝎子蛰了下那样,尖声叫道“我才不是你的女人!”
“你是不是我的女人,是我说了算的。就像,你不承认我是你男人,是由你说了算的。我没兴趣,在这个问题上和你磨嘴皮子。无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李南方从椅子上站起来,接连抬脚,把那双害他在美女面前丢脸的鞋子,踢到了那边绿化带里。
接着,又开始脱衣服。
放着这么一大池子清水,浑身都粘糊糊时不洗个澡,绝对是苍天都不能原谅的浪费。
李南方脱衣服的速度,丝毫不次于他小姨第一次见到他时,脱衣服的速度。
几乎是在眨眼间,他就寸缕不剩了,迎着凉爽的夜风,伸开双手做了几个扩胸运动,迈步走到了泳池边上。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有些男人真心不要脸,丢尽了天下所有男人的面子。
如果某个组织,要评选当世十大不要脸的奖项,李南方绝对能排名其中的。
当着备受华夏诸多纨绔尊敬的花总,他就自顾自脱光了屁股,不但没有丝毫的羞愧感,还在纵身跳下泳池之前说“给你秘书打个电话,让她给我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准备一身新衣服。低于十万块一身的,不考虑。”
噗通一声,水花四溅,李老板好像梁山伯里的好汉浪里白条那样,在清澈的泳池内,肆意畅游。
望着不要脸的这厮,花夜神的眼角,一个劲的突突。
她实在搞不懂,李南方在她面前,凭什么这样随便?
就因为俩人曾经有过肌肤之亲?
还是,为了接近他,借给他一个亿,又与岳梓童把他当宝贝般的争夺?
花夜神才不相信,就凭李南方的智商,看不出刚才她是真心要干掉他的。
既然他能看出,为什么还能这样无赖,流氓呢?
就因为,他看出她,不想死?
花夜神想不想死,与李南方无赖不无赖,有很大关系吗?
越想,花夜神脑袋就越疼,发出一声荡人的低吟,拿起手机开始呼叫白秘书。
她是真够了这个混蛋,所以吩咐白秘书,务必用最快的速度,把寝室衣柜里,珍藏好多年的西装拿来,让他穿上赶紧滚蛋。
李老板畅游到第二圈时,白秘书急匆匆的走上了天台,双手捧着一身板正,崭新的高级西装。
看到李老板在泳池里畅游后,白秘书是大吃一惊。
本来,花总为了李南方,居然挑战整个贵族群体时,白秘书就觉得有些不值。
不过她没敢劝说花总。
只因她也很清楚,林老太的嚣张,深深刺激到了花总,如果不出面的话,七星会所在华夏特殊的地位,就会迅速下降。
会所地位下降,总比为了一个李南方,得罪整个贵族圈要好许多吧?
可当白秘书看到这一幕后,她才知道她错了。
她严重低估了李南方与花总之间的关系。
如果他们只是普通关系,李南方敢在花总面前这样放肆吗?
如果只是普通关系,那么花总也不会让她,把这套西装拿出来,给李南方穿的。
别人不知道这身西装,对花夜神来说代表着何种意义,白秘书却知道。
这是花总在暗中,偷偷为扶苏公子定做,希望俩人喜结连理时,在婚礼上穿的。
这身西装对与花夜神的意义,与蒋默然摆放在单位更衣室内那双高跟鞋,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可也有很大的区别。
蒋默然准备的高跟鞋,在几个月后就穿上了。
花总准备的这身西装,已达数年之久,但却仍没被它的主人穿上,反倒是今天拿出来,要送给那厮了。
“唉。这也代表着,花总正式放弃了追求扶苏公子了。”
暗中颇为遗憾的叹了口气,白秘书把西装放在藤椅上后,对花总微微点头,转身快步去了。
无论花总做出什么样的抉择,白秘书都只有遵命办事的份儿。
好像一条欢乐的小鱼,在泳池里畅游了十几圈后,李南方才游到池边,胳膊肘放在台子上,抬手擦了把脸,满意的问“要不要下来,上演一段碧水鸳鸯的精彩桥段?”
花夜神没有理睬他。
是个正经女人,就不会理睬这种无赖的调戏。
她看向了东方。
遥远的东边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新的一天,马上就要来到了。
说出去的话,被人当做耳边风后,李南方也没觉得没面子,又说“要不,给哥讲个故事也行。正所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泡在碧波中,倾听美女讲述她可怜的身世,坎坷的经历,倾诉她苦闷的心事,这绝对是人生一大乐事。”
花夜神真想狠抽他耳光。
再无赖的男人,也不能无赖到如此地步。
哦,你都口口声声的说,花总有可怜的身世,坎坷的经历,苦闷的心事了,却又说倾听她讲述这些,是人生一大乐事。
唉,老天没眼啊。
要不然,就该打个霹雳,把这混蛋直接劈翻在泳池内,让他死鱼般的漂在碧波中,那才是人生中的一大盛景吧?
“不说啊?那就算了。我这人很有原则的,从来不会强求别人的。”
李南方自夸了一个,深吸一口气,猛地沉下了水面。
他给过花夜神倾诉苦闷的机会了,她却不珍惜,那么她为此闷坏了自己,就不能再怪他了。
“哎哟,卧槽!是哪个混蛋,在泳池内乱扔碎酒瓶子?”
李南方刚急速沉下水面,就火箭般窜了上来,惨叫着抬起了右脚。
“什么碎酒瓶子?”
花夜神呆愣了下,忽然想到了什么,噗嗤一声的笑了。
天,仿佛一下子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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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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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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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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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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