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倾君一梦负韶华>第七十九章 芙蓉(一)
  难得关了店出来玩,如果现在有人看见琳儿的样子,一定会说她就像一只快乐的蝴蝶一样,飞舞在山野花间。

  “哎呦!”

  所谓“乐极生悲”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了,这不,她手中提着篮子,连跑带颠的一路向前窜着,任我怎么叫她,都不肯听话,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绊了个正着,整个人向前趴倒下去。

  迅速踩上一个小旋风,我直接闪到了她的跟前,也许是速度太快了,快到周围的空气都没来得及流转。伸手握住了提篮,稳稳的抓在手里,另一只手轻轻一托她的胸口,往后一用力推,琳儿就由一个向前趴倒的姿势,变成了后仰势,然后,就结结实实的坐了一个重重的“屁股蹲儿”。

  “公主,你欺负人!”

  坐在地上,揉着可怜的小屁股,琳儿的小嘴儿撅得可以挂上一只油瓶,一张小脸委屈的盯着我,不满的咕哝着。

  浅浅的笑着,我捂住了嘴巴,摆了摆手又捋了捋被微风拂乱的头发,跟着把手中的提篮扬了扬。

  “你在这儿疯疯癫癫的乱跑,被条同类缠了脚,摔了跟头事儿小,我这一菜篮子的好酒点心,要是摔坏了,那可就事儿大了!”

  随手翻开篮子盖,检查着里面的酒壶酒杯,看看有没有被洒出来,又翻了翻包着点心的盒子,看看有没有盖子不严,或者是里面的点心有没有被碰碎。

  谁要管她摔得疼不疼,毕竟,这些小家伙们全都不会在城市里多待的,但是,也不会像以前的时候,每每到了这个时节,它们都怕得紧,要慌慌忙忙的逃到荒郊野外来。

  走到刚才因为绊了琳儿,而吓得直挺挺僵在那里的那条青色的小蛇跟前,蹲下身子来,我伸手把它捧进了右手中,左手随意一掬掐了一个回生诀,自它小小的脑袋一路将灵力裹上了它整个纤细的长身。

  琳儿是修成人形的蛇精,步伐较之凡人来说,算是轻盈灵动的,如果她平时勤于修行的话,别说是把这条小蛇踩成这样,就是跳在那扑扑欲飞的蒲公英上,也绝不会有一丝颤动的。可是,偏偏这丫头却是生就一把懒骨头!

  倒不是说她不够勤奋,而是她的性格率真纯澈,不带一丝垢气,就如同天真烂漫的孩子,只要给她自由快乐的生活,轻松无压力的氛围,她就愿意快活的成长。

  她从不在意修什么仙体,用一句常常挂在她路边的话说,那就叫“成仙何用,不能吃不能喝,我乐得当个小妖精,至少不用受那些条条框框,落得个逍遥快活多好啊!”

  那条小青蛇刚才被踩伤的骨头已经被医好了,它马上警惕的向我吐了吐信子,跟着快速窜下了地,钻进了茂密的草丛里,一溜烟儿的就跑不见了。

  “公主,你说现在这端午节,怎么这么没意思啊!”

  又向坡上走了十几分钟,我们两个来到了一棵硕大的芙蓉树下坐了下来,背后倚靠着粗到十个人来合抱,都不见得能环过来的树干上。

  抬头看着满树冠上,全都是绿色梗萼的花托,粉白花丝雄蕊的尖端顶着一个个金色的花药,随着微风上下飘摇,就像一只只欲着风飞到天上去的穿着一身粉白纱裙的小精灵一般,忽忽悠悠非常好看。

  “琳儿,你可还记得那芙蓉么?”

  掐转着一团灵力,把一朵款款飘落的合欢花掬在手中上下翻飞,我转过头来,望着一脸疑惑正在思考什么的琳儿。

  “芙蓉,芙蓉?”

  显然,那事儿已经久了,她这个没心没肺丫头,应该是忘记了吧!

  “完全想不起来么?”

  我把手举到了她的面前,把那朵飘飘浮浮的小花送到了她眼前,尽量让它的香味扩散得更厉害一些,曾经的状王宋世杰不是说过,对于五觉来说,嗅觉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

  把小巧的鼻子凑到近前来,用力的提气闻了闻,她刚才还有些疑惑的瞳仁里清晰了一起,瞬间便明朗一片。

  “我想起来了,公主你说的芙蓉,是不是就是那个跟傻子一样的树妖?”

  这句话换来了我好一顿的拍头,要记得当年她也是这样,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跳着脚大骂芙蓉是傻子来着。

  “什么傻,她是痴的!”

  “呸呸呸!”琳儿不服气的甩了甩头发,从提篮中捞了一个她独家托秘制的大号椭圆型肉粽子来,一边拆剥着那被水煮得清香无比的苇叶,一边继续叨咕着,“公主就会心疼这些傻女人,然后自己也就越来越傻,那点子心事总也是放不下的!”

  才要打下去的手悬在了半空,这个丫头的话确实叫我心头好一阵子的疼,我傻么?谈到这情字上面,无外乎神人仙鬼,每一个不都是躲不过的吗?

  这世间如果没有了这个“情”字,那还有什么生趣可言呢?

  “那,公主,你别生气,我也是一时口快!”把手中的粽子递到了我跟前,她舔了舔手指上粘着的糯米,“知道你不喜欢肉,苌菁仙君特意让我给你准备了百花馅儿的!”

  原来她刚才拆拆剥剥的是给我,而且提及苌菁仙君让我有些疑惑,小口的咬着软糯香甜的粽子,感受着糯米、苇叶、百花和枫糖在口中合演的四重奏,心里又升腾起一丝丝小感动。

  “是他让你做的?”

  琳儿呜呜的点着头,一张小嘴儿里塞满了肉香四溢的粽子,本以为她是没心思搭理我的,却不想她咂吧了几下嘴,又抬起了头来。

  “公主,后来,那傻姐姐回来了吗?”

  摇了摇头,我又咬了一口洁白的粽子,道:“我也不知道,许是回来了罢,便不是回来也无妨,那小娃娃总是幸福的长大了!”

  才说完这句话,一阵风便袭了上来,吹得芙蓉树的树冠“哗哗啦啦”响了起来。风卷着落下来的粉白细嫩的花朵,我眼前模糊的出现了当年那参天巨树之下,一袭粉衣抚琴弄曲,舞姿如拂风摆柳一般的人儿。

  “对了,公主!”琳儿推了推我,把我自己幻象中拉了出来,“当年那曲子,是不是叫《合欢叹》?”

  点了点头,自提篮中拿出一壶合欢酿,我细细的品着,这酒香依旧,人却不胜从前了。

  “那,这树不是叫芙蓉树么,为何不叫《芙蓉叹》啊?”

  用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她一边擦着手,一边提着小鼻子嗅我的酒壶。

  又掏出一只杯子满上递到她手里,我无奈的伸出手来抚摸着她的头发。

  “你可知,这芙蓉树,又叫合欢树,而这合欢花,却不能叫芙蓉花!”

  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她喝着酒看着我,眼神却似入了定一般。

  心中清楚,她一定是在回忆当年的事,因为那句话,她曾经问过,也有人这样回答过,而回答她的人,却不是我。

  掐了个窥心诀,小心的捏住了她的手腕,我跟着她的记忆回到了那一年的那一天,也是跟今天一样的端午佳节......

  ......

  “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

  这是唐朝皇帝李隆基在那首名这《端午》的诗里,如是说着。

  每逢什么大节小庆,这街上便总是热闹的。特别是像端午节这种有利可赚的节日里,人倒是更多的。

  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售卖艾叶、菖蒲、粽子玩意儿的小摊子。于是乎,空气里就满满扑鼻的全是药草蒸煮的香味,混合着浓郁又不是清雅的粽香味,沁心心脾醉人于无形。xǐυmь.℃òm

  小商贩哪里肯错过这一年一度的节日,也纷纷挑着担子,上面挂的无外就是一些应节的小物件,比如那家家孩子都要缝系在身上的五毒小偶,还有那小孩子专门在这个时节里贴身穿着的纹绣着五毒的红肚兜儿,还有姑娘们喜欢别在头上的银角梳,一个一个,一件一件,一串一串的悬在担头上,走起路来摇摇颤颤,给这暗色的大街上,也平添了不少喜气。

  然,这个时候,最过开心的却不是他们这些赚着小钱的人。而是那些手里提拉着鞭炮烟花,满街到处乱跑的小孩子们。

  因着端午节的鞭炮与平素里过年用的不太一样,里面会多加一味雄黄,点着了扔在哪里,也不会发出“啪啪”的脆响,而是从尾部喷出一股子黄烟来,说是可以借此来驱赶五毒。

  而何谓“五毒”呢?

  其实就是盛传于民间的五种害虫,说来琳儿还是最讨厌这端午节的,因为这五种里,除了蝎子、蜈蚣、蟾蜍和壁虎之外,蛇也位列其中。

  而历史上鼎鼎大名的“白娘子”白素贞,便是在这端午节里误饮了雄黄酒,而现出真身吓死了自己的相公许仙,才惹了“盗仙草”那么一出戏来。

  虽着如此,这丫头此时却还是饶有兴趣的一个一个点着雄黄炮仗,扔在店中的各个角落里,看着那一股子一股子黄色的烟冒出来,兴奋得两眼冒着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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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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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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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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