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倾君一梦负韶华>第七章 骨琴(一)
  海上有国曰穿匈国,其东有民,名唤不死民,样貌为人,通体黑色,寿长,而不死。

  浮在浩瀚的碧蓝海面上,我手中打着一把碎花蕾斯的遮阳伞,远远的看着那座神秘的岛,缓缓前行。

  踏上软沙,就看到一个黑糊糊的人影,老远的隐在林子里,摘下墨镜来,我款款的走了过去。

  “老朽这里已经几百年不得人来,娘娘到此所为何事啊?”那人影在我离他还有几步的时候,开了腔。

  黑皮黑面黑脸,甚至连牙齿都是黑的,隐隐可见一缕长髥,随风轻摆,无需多想,也可以知道,他就是那传说中的不死民。

  走了过去坐到他身边,我不禁莞尔一笑:“您别这么多礼了,都这个年代,叫我娘娘未免让人笑话了!”

  听我这么一说,他无奈的叹了口气,道:“唉,沧海桑田,这不死民也就只剩我一人,世道变了啊!”

  “我此番前来,便正是为了此事!”掸了掸身上的细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录音笔,“您可听听!”说罢便凑到了他耳边。

  点了点头,他应该是闭上眼睛了吧!

  我努力的想要看清,却没办法,毕竟他们真是太黑了,黑到一体化了:“我要播放喽!”说完,就按下了播放键。

  录音笔的扩音马上播放出一段悦耳的音乐,不,这不仅仅是悦耳这么简单了,这声音简直让听的人感觉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就像细胞一颗一颗被充盈鲜活了起来,仿佛生命被点燃了。

  “这是?”一曲终了,那人的声音里透着颤抖,“娘娘是从何处得来此音的?”看来他实在太惊讶了,表情很是夸张。

  “这可是不死民消亡的原因么?”这次我总算是看清了他的脸,黑得真叫一个千无古人。

  没有回答问题,他站了起来,对我招呼道:“如果娘娘愿意,请随老朽来!”说完之后,他就往林子深处走去。

  吹了吹散在额前的碎发,我也站了起来,跟着他的方向一路前行。

  这穿匈国位于海中岛上,而这不死民则生长在这个国家的东部,现如今年代更迭,那穿匈国早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不死民也好像只剩下刚才那一个了。m.xiumb.com

  他的穿行速度极快,这个岛不过数百里,却林木稠密,像是连一丝风都吹不透。又走了一会儿,应该算是走到了林子尽头,一些残垣断壁便显露了出来,往日的繁华已然面目全非,能留下的还有那些零星散落在绿草间的片片碎瓦,在阳光偶尔的光顾下,时不时的闪耀一下寂寞。

  我在这世上已经活过千年,也曾见过这世上最美的皇廷宫阙,也曾遇过这世间最绝色的美女佳人,更曾看过这世上最惨无人道的帝王君候。可这一切的一切,都敌不过那飞逝的时间,它们在岁月的洪流里坍塌,最后化成了光阴的尘埃,被世人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

  想着想着,就看到那个老人远远的停了下来,便赶紧追了上去。

  “这是?”疑惑的看着面前的东西,我问道。

  未听到他回答,便先传来了他的泣声:“几百年了,我在这里浑噩噩的混了着,时间算得了什么,只是,我这时日也要无多了,怕是这不死民就生生断了!”

  我弯下腰去,伸手抚摸着地上那株由岩石缝中生出的草,我有些惊讶,明明是草,却生得极硬。

  “那是骨草!”老人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骨草双生,破石而出,万年成株,只结一果,名为骨琴,形如琴有弦,可做乐,其音灵动,可消病去灾,却也可迷人心性!”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像是给我时间消化这些内容,“我们不死民便是世世代代守护着骨草,而它也世世代代佑我不死民,长寿不亡,但如今,骨琴早于几百年前便被人偷去了,骨草渐渐枯萎,而我不死民也注定要随之消亡了!”

  骨草,相传是上古时代蚩尤与皇帝逐鹿一战的时候,被斩落的头颅落地之时,脱落的两颗门牙所化而成,因为拥有着蚩尤不死的执念再加上吸收天地精华所生,实不是寻常之物。所结之果,名唤骨琴,种一方养一方人,可保长寿不亡。但是,却骨琴离根,则骨草枯,所佑一方便要随之消亡。

  不过,这世间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这骨琴是怎么丢的呢?

  “娘娘,娘娘!”

  “哦!”被轻轻推了推,我才回过神来,见那老人已经蹲在了身边,爱怜的抚摸着骨草那越发干枯的躯干,便道,“您放心吧,我身为大地之母,安不会看着我的子民就此消失,我一定会在骨草干枯之前,把骨琴找回来!”

  “我替不死民谢谢娘娘!”双膝欲落,他低身跪了下来。

  伸手扶住他,我摇了摇头:“你一定要护住骨草,务必等我回来!”从口袋里取出一颗丹药,我递给了他,“把它碾末化入你灌溉骨草的泉中,可减慢它的枯萎速度!”

  “多谢娘娘!”他收下之后,便急急的跑入了林中,应该是去泉眼了。

  而我,也擎起了一阵风,紧紧的往回赶着。

  几个小时之后,我的元神回到了店中,看到琳儿正轻轻的用手指甲戳我的脸颊。

  回到身体里之后,我定了定神,猛的睁开了眼睛:“你在干什么?”

  被我吓得全身一抖,她竟然后退几步坐倒在地上:“公,公主,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尴尬的说笑着,她的脸上露出了讨好的表情。

  站了起来,我对着身后的镜子轻轻的拢了拢头发,海上的阳光真是要命,只是这来回两趟,就感觉已经晒伤了我,尽管只是元神。

  “这一趟可有收获吗?”趴在柜台上,琳儿随手打开了电视,一边调着频道一边问着。

  “收获倒是没有!”我走进后堂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的百花酿,拨开塞子喝了几口,“任务倒是倒是讨来了一个!”

  “什么?”换着频道的手指停了下来,她疑惑的放下了电视控制器,“任务?”

  “嘘!”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把目光锁定在电视里正在播放的新闻上——

  “据称,现场有两名死者,系孪生姐妹陆怜霜和陆怜雪,尸体已经交由警方处理,具体细节还需要解剖后再做判断,本台将继续追踪报道......!”

  看了看电视,琳儿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头,心不在焉的说道:“切,死个把人嘛,现在这个社会,每天都要死几个的,公主要是都去管的话,一定会被累死的!”

  “双生啊!”说着话,我掐了掐手指头,心中疑虑便明朗了些,“哎,看来这回晚上又要走一趟了!”懒懒的卧在榻上,闭上眼睛,反正也是晚上的事,还是先休息一下为好。

  一听“走一趟”这琳儿心中自是美极,所以她没吵我,听声音应该是去开门了。

  静静的听着鱼缸里气泵的咕噜声,鱼儿摆尾的轻柔声,我的心沉静异常,很快便睡着了。

  坐起了身子,墙角坐着的老破钟正好敲出第十二下,已经是夜深,这个时候出去,至少人不会太多的。

  现代都市确实是日渐繁华的,但经历了岁月沉淀和不停的改朝换代的我,却更加怀念以前的没有这么发达的时候。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夕,每天的生活都很简单快乐,真就是没有现在人这般的算计,活得是何等纯粹啊!

  破天荒的这一次,琳儿这丫头没用我叫,就自觉醒来了,揉着一双眼睛,迷迷瞪瞪的发着呆。

  早就换好一身利索的黑衣,我把手里的另一身丢进了她的怀里:“换上衣服,咱们去那个案发现场看看,能不能破案!”

  开心的一跃而起,她马上换好了衣服,跟着我离开了店铺。

  毕竟,这现代的天津市可不比那旧时的洛阳城,这个时间有些地方仍然是热闹非凡的,所以,我只得掐了个隐身法,免得节外又生枝。

  在别人完全看不到的情况下,我们两个穿梭在人群里,看着相貌各异林林总总的人从身边掠过,总有一种失落。何时,才能在世间再见到那个身影,哎,想想也就罢了,奢望总是不好的!

  很快的我们便来到了法制新闻里播报的地点——一幢已经被大火焚烧待尽的别墅。

  抬手一挥,我们便现身在这桔色的街灯下,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奇长。

  “公主,我好像看到有一股幽幽的黑气!”琳儿盯着破屋一角,使劲的看,“对,那边真的有一股黑气,虽然很少,但是很明显!”说着,她抬手一指。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我也觉察出了异样。见四下无人,只有一个亮着小红灯的夜视摄像头直对着这个方向,我便随手扬起,一大片树叶腾空直直的贴上去,把它糊了个严实。而我,则踮步拧腰一闪身,便跳过警戒线,落在了那个冒着黑气的地方。

  站定仔细瞧着,我心头一喜,真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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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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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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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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