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倾君一梦负韶华>完本感言——致喜欢懒懒作品的小伙伴~
  现在已经夜深人静了,当我将“全文终”三个字敲下的时候,我才惊得发现,不知不觉中,三年的光景,我真的竟将这本《倾君一梦负韶华》写完了。

  很庆幸,我真的坚持写完了这两百多万字,说句真心话,对于我这么一个长(小生)不足,热情有余的物种,没有让它就那样太监在我手里,简直跟做了一场梦一般。

  回首这三年的经历,多少次删除重写,多少次想要放弃,多少次因为几天都写不出一句整话而掉眼泪,自己竟然真就这么挺过来了,这种感觉真的是很好很好的。琇書網

  我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是怎样的,也不知道自己在这完本感言里想要对一直追着我这本“磨叽”小说的书友小伙伴说些什么,我只是想说,无论如何为了大家,为了我自己的梦想,我坚持下来了。

  虽然,我不能保证这本书是有多完美,更不敢说它算是一部能有多出彩的伤口,至少对于我来说,真的是用足了真心,从敲下它的第一个字开始,我就仿佛一个初孕孩子的母亲,一边摸索着如何将这个“孩子”孕育得更好,一边期盼着这个“孩子”能完整的好好的来到这个世界上。

  以前的我,常常将小说写到一半,不是不想继续写下去,而是感觉一但写完了,就好像“孩子”足月要离开母体一般,心中总是有些舍不得的,但是,这本《倾君一梦付韶华》开始在17K网站上连载之后,我才渐渐明白,之所以以前舍不得写完,是因为无人欣赏,而我的那种所谓不舍,不过是给自己孤芳自赏不下去找了个借口而已。

  其实,我的写作初衷很简单也有些纯粹,那就是梦想!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写东写西的,反正,从小到大,我是离得开游戏机、手机却离不开书本,比起抱着手机打几局《王者荣耀》我倒真的更愿意多看几行字。

  我喜欢那种翻动书页的时候,油墨混合着纸张的味道,我总感觉那会给人一种“禅”感觉,能让之前无论如何躁动的心在一瞬间平静下来。

  记得写到第三卷的某一处时,我整个人几乎就陷入了崩溃的状态,那个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瓶颈,什么叫脑袋被掏空了,什么叫脑洞被坑平了。

  在那段日子里,我的脾气变得异常的暴躁,小说更是写上多少就删除多少,甚至有几次冲动到想将笔记本就这样顺着窗户给扔出去,希望全世界都不要再响起敲击键盘的声音。

  真心不掺假地承认,我那会儿真的想要放弃,想要就此打住,放过自己也放过自己珍惜多年的梦想。

  但是,在我拒绝再敲一个字,也不再登录网站之后的某一天,我再次鬼使神差的熟练地打开了17K的网站,并点开了自己的小说。

  只往下拉了一点点评论,我的眼泪便夺眶而出——

  本以为没什么人气的小说评论区里,竟然留下了很多书友小伙伴的痕迹,大家字里行间都透着对《倾君一梦负韶华》的肯定,甚至有些长评的文笔比我的更是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那时候,我就在想,写书如此又有何求?

  于是,我打起了精神,再次打开“小黑屋”,重新将自己前面写好的内容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捋出了清晰的思路,能够再次敲击键盘码起字来为止。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好像重新活过来一般,欣喜之余才真正意识到,原来码字已经变成了我的一种习惯,尽管它偶尔会让我感觉有些折磨,却仍旧让我愿意为它去痛并快乐着。

  如果有人现在问我,你选择了这条路觉得幸福吗?

  我一定会回答,很幸福!

  如果有人现在问我,自从开始码字到现在,你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我一定会回答,最大的变化就是头发掉了三分之一,黑眼圈比原来重了几度!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掉头发的,起初我以为是正常现象,直到我束起马尾发现曾经发圈只需要绕起两圈便能系住的头发,现在三圈才能系住,本来就有些大的脑门儿,因为发际线后退而显得越发大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不是才能一回事。

  但是,我不后悔,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一定还会像现在一样,哪怕是头发掉了不少,哪怕熬夜伤了些身体,因为我的那颗初心,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三年的光景,我写得并不算快,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慢的,不过,我能保证我每一章每一句话每一组词每一个字都是我用心反复斟酌过的,我没有水过一章一节,更没有生拉硬拗一个字。

  我不知道在文中挖了多少坑给自己跳,我只知道,当故事第四卷快要收尾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之前挖的坑漏了什么没有填,而哪些坑又填得不够好。

  不过,现在我已然不再担心了,反正,故事结束了,每一个人都有了结局,或许这结尾并没有让所有的人都满意,但是,我却觉得它在我心里,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我曾经纠结过“张临凡”的生死,直到有个小伙伴在评论中替“苌菁仙君”打抱不平,我才发现,一直以为我给男一的光环似乎都重了些,而那个一直在默默付出的男二总是让人很心疼。

  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地决定,将一直以为挂在男一位置上的人送去领盒饭,而将男二这个无论在哪部作品里都委委屈屈地坐实万年备胎的人转了正。

  或许,有些书友小伙伴会不能理解,但是,作为作者本人,懒懒我在自己写的这个故事里最喜欢的角色就是“苌菁仙君”。

  现在,我的《倾君一梦负韶华》已经写完了,但是,懒懒的书途却还没有走完,只要我的脑洞还在,就会不断有新的故事,无论是什么类型,无论是什么体裁,总之,我一定会回来的。

  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无厘头的话,皆是缘于我心里对《倾君一梦负韶华》的不舍,所以,我想自己需要一个短暂的休息,但是,大家请相信懒懒,我很快就会带着新的故事重新回来与大家团聚,也许那个故事更加玄乎,也许那个故事异常真实,又也许那个故事里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再如此的多舛,一切的一切都是也许吧!

  在此,我再次真心感谢一直不辞辛苦地追更的书友小伙伴,我对你们的爱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也随时欢迎大家添加我的新浪微博——“懒懒是个007”,大家如同老朋友一般地交流互动,我在那里等着你。

  好啦,时间真的不早了,就写到这里吧,祝全部爱我的书友小伙伴及你们的家人们都能事事如意好运连连,工作上顺风顺水,生活上幸福安康!

  曲懒懒2019年6月12日凌晨3:15书于天津家里的床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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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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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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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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