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兴和他的妻子对我、张临凡和苌菁仙君告了个别,之后,就将那黑色的笔记本带走了,望着他们紧紧握在一起的手,我突然很想知道,崔徐来那么纯洁干净的爱,若是没有那场事故,没有死的话,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知道,以后他们更不会再来这里了,以后在这洱海边,那对少年男孩儿彼此凝望的身影,再也不会有了。
“哎!”坐在榻上,我喝了口酒,面前已经放得有些发暗的蜂蜜酿花却一口都吃不下去。
“怎么叹这么重的一口气?”苌菁仙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从盘中捏起一朵花放进了嘴里,道,“哎呦,这些花儿平时没吃过啊!”
给他倒了一杯酒,我笑道:“这是前两天临凡从云南郊外摘来的!”
点了点头,苌菁仙君没有说话,坐下来继续喝酒喝菜。
张临凡用身体推门进来,一只手中提着两个看上去很有年头的泥酒坛,另一只手上提着好几只翠绿翠绿的大竹筒。
“你这是又干什么去了?”我从榻上站起身来,穿上鞋去将他手中的酒坛接过来放在了桌上,一边走一边问道,“难不成一大天没见着人,你就是去找这些东西了?”
将一个泥坛拿了过来,苌菁仙君将那蜡封的红色坛塞“砰”的一声拔了下来,一脸陶醉地闻了闻,道:“真是好香的酒啊,这股子醇香怎么着也得有大几十年了!”
他的形容毫不夸张,因为当坛塞拔开的一刹那,我这间古典乐器的小店中,便瞬间充斥着醇醇厚厚且绵绵香香的酒香。
把别的东西放在桌上,张临凡坐了下来,抓起一张湿巾擦了擦手,道:“我一百年前来这里的时候,曾经在一片竹林埋下了两坛鲜竹酿的酒!”
正往杯中倒着一半酒的苌菁仙君听到他这么一说,捧着酒坛的手颤抖了一下,小心地将酒坛放回了桌上,端着酒杯一副舍不得喝的样子。
“一百年啊!”他终于忍不住那飘飘幽幽的酒香,大喝了一口之后,露出了一副享受的样子,道,“真是好酒啊,一百年,要是再封上一百年,那真是能醉死神仙了!”
替我也倒上一杯,张临凡望着我的眼神有些温柔地说道:“这几天我看你因为崔徐来的事儿很是伤神,整天都打不起精神,以前琳儿跟我说过,只要你心情不好或者伤心的时候,好酒总能帮你缓解心情,我就想起了这两坛酒,今天就去把它们刨出来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之后,喝了一口酒:真的是好酒,不光醇香,还有一种浓郁的竹林意境,喝下去之后,仿佛能将世间的一切浮躁都平息下去!
放下酒杯,我长舒了一口气,道:“哎,我倒不是心情不好,只是感叹那么美的爱情,最后落成了凄美的下场,崔徐来心中那份璀璨与幸福,仿佛在那一年悄然盛开,又悄然落幕了!”
牵了牵嘴角,苌菁仙君似乎是笑了笑,给自己倒上一杯酒喝着,一如平时那样不说话。
张临凡自斟自饮了几杯之后,突然眸子里闪过一丝清冽的光,跟着说道:“对了,惟儿,反正今天闲着,不如我也来讲个故事啊?”
这话真是新鲜,一个如此沉默的人,讲起故事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苌菁仙君似乎对此颇为感兴趣,赶紧夹了一筷子的蜂蜜酿花到他盘中,脸带谄媚地笑道:“临凡讲故事,哈哈,这倒真得听听!”
见我们两个人都将目光炯炯地集中到自己身上,张临凡先是脸颊一红,跟着开口道:“离开上海之后,我就来到了云南,我发现气候宜人,又没有过多的先进建筑,灵气相对更足更强,同时也有很多鬼啊魂啊,异类生物在这里生活,当然,我也经历了很多,也算积攒了很多的故事,像惟儿之前讲过的那些一样,充斥着悲欢离合,有的真的很让人难过,甚至让我觉得无论过去多少时光,只要一想起来,都会心痛不已!”
原来,他要讲的故事,是一个充满悲伤的故事。我和苌菁仙君互视了彼此一眼,谁也没有多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张临凡,让他慢慢地讲,好让我们慢慢地听。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酒鬼,一个活着的时候就嗜酒如命,被人称为“酒鬼”的已经死了的人......
......
那段时间,张临凡才陪一支考古队出了一趟远行,也算赚了个盆满钵满,便没有再找什么工作,就带着钱在云南四处逛荡。
所以,他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四处寻找当地美食,或者是一杯好酒。
从一个流浪诗人口中,他得到一处小酒馆的地址,一路找了过去,还真是一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典型地方。
这条巷子确实有些太小了,不光小还有些脏,但是,那一阵阵飘香的酒气,倒是让张临凡的心情不错。
走到了巷子最深处,他就发现了一间小小的门脸,看这破败不堪的装潢,还真是正如流浪诗人所说的那样,若是看颜值,那这间店是一丝一毫进去的必要都没有的。
嘴角似有似无地扬了一下,张临凡推开了面前满是污垢的玻璃门,夸了进去。本以为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却不想这里门脸小,里面的格局更是小到可怜,放眼望去多说也就十多个平方,寥寥地摆着几张桌子,看着相当的紧促。
老板是一个穿着云南当地服饰的老奶奶,见人进来就会擎着菜单,带着一副温暖和善的笑容走过来。
找了一张靠着窗边的空桌,张临凡坐了下来,并接过了老奶奶送来的菜单和一杯清水,道了声谢。
其实,他也常常跟着一些需要他帮忙的人进出高级酒店的,但是,他并不喜欢那种过度的奢华与过分豪华的菜色,他觉得那些既贵又不好吃,况且那种地方多以鲍参翅肚为主,不环保不说,还不好消化,要不是偶尔为了见客户,他是绝对不会踏足半步的。
更何况,自从离开了“琴乐声嚣”,他就爱上了听故事,所以,在云南这一路,他都在寻找故事。
这间小酒馆张临凡最近频繁光顾,其一是因为流浪诗人推荐的酒和菜都很美味,值得人再次光临,其二是因为这里虽然僻静,却总是有一些人来人往,他喜欢在这里想像着这些人有怎样的故事,是悲是喜呢?
张临凡很喜欢别人的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自己本身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他只知道,自己想要寻找的人应该已经找到了,他接下来的人生,就是等她!
“嗯?”推开了面前的玻璃门,张临凡再次走进了小酒馆,却发现那个人又来了。
之前,他每次来都会看到一个男人孤单地坐在角落里,今天,那个人又在那里,仍旧是几个空空如也的酒壶,一盘红烧鸡枞和一盘油炸豌豆粉。
这个男人约莫四十岁上下了,头发总是乱乱的,衣服也很普通,不像什么有钱的人。
走到了自己常常坐着的窗边位置坐了下来,张临凡点了些吃的和酒,一边喝酒一边盯着他。
重重地打了酒嗝,那个男人脸上红得如同番茄一般,一个摇晃便发现了张临凡的目光。
“你看什么看?没看见过别人喝酒啊!”他拿起一穿壶酒,连杯子和碗都没用,就直接往口中倒去,边倒边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对,他是从来都这样喝的!不用盛具,就是对着酒壶往里灌。
张临凡有些好奇,毕竟自己也活了这么久,这华夏大地也算转了个遍,虽说偶尔也会见到一两个这么喝酒的人,只是像他这样从来都不管多少酒都这么猛灌的人,倒确实不多。
所以,他不自觉的就给这个男人扣上了一顶名为“酒鬼”的帽子。
没有理会酒鬼的叫嚣,张临凡继续喝着自己的酒,吃着自己的菜,时不时地望向酒鬼,时不时地望着窗外。
也许不是什么旅游旺季,云南总体来说还算安静,特别是到了这种暮色四合的时刻人就更少了,况且今天从早上就开始一直飘着丝丝细雨。
或许是雨越下越大了吧!外面的人来人往纷纷擎起了雨伞和雨衣,遮住了路人的脸。m.χIùmЬ.CǒM
收回了目光,张临凡又将眼神投向了酒鬼,这一次他不是惊鸿一瞥,而是仔仔细细地观察起对方来。
他突然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这个酒鬼明明比自己还要早的来到了酒馆,却混身上下都淌着水,外面的雨明明也不大啊!
轻轻敲了敲脑袋,张临凡想起来了,似乎每一次遇到酒鬼的时候,他都是这般湿漉漉的!
“不对啊!”张临凡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感觉不太对劲,心下里想道,“不对,不对不对,这不是水,是酒吧?”
怎么回事?为什么酒会喝得全身都是,即使是呛出来也不会这么多吧?
出于好奇,他又将目光移向了酒鬼,发现他正举着一壶酒猛喝着,咕噜咕噜几口那壶便发出了空响,应该是喝了见底了。
然后,酒鬼又要了几壶酒,又继续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仔细盯着他看了半晌,张临凡也没发现他呛出酒来,那他身上那些酒又是哪儿来的?
大感事有蹊跷,张临凡便提起了精神,并不动声色地汲出了灵气,悄悄绕上了那个酒鬼的周身。
果不出所料,才一绕上他便心头一凛,心想道:这一身的死气,莫非是个鬼?
心里嘀咕着,张临凡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陷入了另一重疑惑,既然他是一个酒鬼,那怎么还能堂而皇之地坐在这里,还能喝酒吃菜,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不科学!
也许是盯得有些发紧了,洒鬼有些反感地回过头来,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张临凡虽然被剜了,却并没有生气,反而对他微微颔了下首,并扬了扬手里的酒杯。
以前的张临凡对于鬼,无论好坏都不会放过的,但是,现在的张临凡,却大大改变了思想,因为他记得她曾经说过,这世间的鬼也是有分好分坏的,不能一概而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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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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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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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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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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