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快过颁金节了,家里虽然没说,可大家意思还是不想叫他马上走。
于是,就拖了几天。
不过,最终也不是去参军,而是叶家在南边有些生意,就交给他打理。
也好好读书,以后还是要考功名的。
也不知道是心疼孩子居多,还是终于知道自己有错,叶明远最近很是明事理。
颁金节过后,又是一场大雪,这就又拖延了叶恒的行程。
可是他离京的心已经定了,早已经收拾好了行礼,只等着天气好些,就要走了。
叶枫给他选的小厮叫叶五,是个拳脚还不错的小子。跟着他,也放心些。
到了十八这一日,一早起来,叶恒就知道,就是今日了。
于是,他好好吃了早膳,就去前院,给叶明远道别。
叶明远没见他,怕见了,就要留着他。
倒是觉罗氏和叶樱都洒泪。
陶氏也装模作样了几下。
最后,也没有去给叶枫道别,只是叫家里的奴才去说了一声,就带着小厮叶五,以及一辆马车一个车夫,往城外去了。
叶恒骑马不算好,不过还是坚持骑马。
慢悠悠的,从京城往外走。
一路上看着京城里的一切,和着冬日里的寒冷,渐渐的离开走远。
出了城,先往水月庵去。
自打上回见过之后,他们也很久不见了。
他这一次,不想与叶瑾说话,只是远远的看一眼就罢了。Χiυmъ.cοΜ
水月庵里,叶瑾过的很不好。
她内心的不平和愤怒无人理会,日复一日,她都要扭曲了,或者说,走就扭曲了。
可是这里不是能任性的地方,不配合,就会挨饿。不配合就会挨冻。
渐渐的,心里带着满腔恨意,恨所有人以及这个世界。可手上的活计已经熟能生巧。
挑水,砍柴,劈柴,烧火,做饭,缝衣,没有不会的。
叶恒在暗处看她的时候,就是她正在劈柴的画面。
叶恒平静的看着她,看着这个与他一胎所出的姐姐,心里竟没有太多起伏。
只是看了很久之后,轻声叹气。
叶瑾还是想不通,看她眉目之间就知道她的内心。
她如今也不能面对这一切,她只是努力的活着而已。
可他不想帮她了。
他不能帮她,虽然,他也受伤不轻,可叶家还是他的家。叶家的人,还是关心他爱护他的。
叶瑾却会毁了叶家。
就在叶瑾将斧头丢在地上,像是将死去的敌人丢下一般,满目煞气的继续下一个事情的时候,叶恒转身离去。
没有人想要叶瑾死。
否则,这一回京城里的疫情就是好机会。
可是,她好好的活着。
所以,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了。出了水月庵,上马,径自离开了京城。
南方么?南方也很好,可是他并不想管什么生意。
先去看看吧,开春,他还是要去别处的。
被宋南保赶上的时候,叶恒已经从水月庵的路上回来,重新回到了大路上了。
宋南保一直叫人盯着叶家的,得知叶恒走了,犹豫再三,还是策马追来了。
“宋兄?你怎么在这里?”叶恒有些诧异,见他单枪匹马的,也不像是有事。
“叶二爷。”宋南保说话有些艰难:“你要离京么?”
“是啊,家里在南边有生意,我闲来无事,就去看着。”叶恒笑道。
除了那一天喝醉了,其实与这个宋南保没有太多交集的,叶恒心里很是诧异。
“叶二爷……可否……借一步说话。”都已经追来了这里,宋南保鼓起勇气。
“好。叶五,你先等会。”叶恒不疑有他。
叶五也没在意,这能有什么事?就和车夫原地等着。
叶恒策马,与宋南保一起往远处走了一截。
“宋兄有话,不妨直说吧。”叶恒道。
打心眼里,他是觉得不太对得起宋南保的。
宋南保想说的是千言万语,可是对上叶恒那双坦荡无知的眼睛,他就觉得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说呢?说我喜欢男人,喜欢你?你别走,留下和我在一起?
可能么?
一个是当朝将军,一个是贵妃的弟弟。怎么可能?
他的喜欢,是要害了他们两个人的。
可是,他还是追来了,三十年的人生里,就这么一次动心……
“宋兄?”叶恒见他不说话,叫了一声。
“我是……”宋南保苦涩:“我是想与你说一声对不住。那件事……我不该揭出来的,不然你也不至于要走。”宋南保忍住心里的酸涩道。
“这件事不怪你,不是早就说了么?是我自己做错事了,我该承受的,何况……我害了人命。”叶恒叹气。
“宋兄实在是不必耿耿于怀,叶恒有幸,结交宋兄,实在是福气。”叶恒拱手。
话已经说到这里,宋南保满腹心事也只好压住了。
“话说开了,我就安心了。我也不送你了,祝你一路顺风。”压住心里的酸涩,宋南保拱手。
叶恒也拱手,没有再多说。终究是分别了。
宋南保对于叶恒来说,是插曲,只是这个插曲记忆不太好。叶恒骑在马上,心里无比轻松。瞧,虽然要执意的离开家里了。可大哥还是给他预备了足够的银子。最好的马匹。
嫂子给预备了好多冬衣都在后头的马车里呢。
有时候啊,家就是家。大姐姐的话说的很好,他不是被叶家驱逐出去的。
所以,他身后还是有家的。
这一来,不管流浪去哪,都不会太凄凉不是么?
所以,他虽然策马远去,不回头。
可是心里知道,京城啊,不会永远的离别的。因为他总是要回来的。不管多少年。
那对母女的坟前,叶恒惊了一杯酒,烧了一道纸,说了一句话。
他说:怪我一早没有接你回叶家,是我的错。可是我没有不想负责,对不起。
他心里想,如果可以的话,就叫这娘俩个一起转世吧,等他娶妻了,就投胎来。做他的女儿。他定然呵护他们一辈子。
我错了,可我总会成长。
以后的以后,我总会担负起我的责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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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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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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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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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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