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杀!”
几千人怒吼,那响动可不小,真腊人连通坐骑,都被吓了一跳,虽然不至于阵型大乱,却也愣了一下。
他们发愣,薛仁贵等人可不会,战马突进,对着象兵冲了过去。
回纥战马高大,爆发力强,冲锋起来,马尾都拉成了一条直线,骑兵身体伏在马背上,同时还在向敌人放箭,可以看出来,他们骑术的厉害。
回纥一样是游牧民族,马背上长大的人,骑术自然不用说,箭术也一样,他们需要打猎。其实很多人都误会了,以为草原部落天天吃肉。游牧民族吃肉的机会虽然多一些,不过真要说起来,比中原百姓还要惨不少。肉类主要来自他们狩猎的猎物和一些老弱病残的牲畜,早上用荞麦或者青稞煮一点很稀的粥,然后整个白天基本上就不在吃东西了,晚上则是肉汤,当然!羊奶他们可以喝饱。在草原上采集沙葱、沙芥等野菜,就是肉汤的菜品。
打猎则是草原上的各种动物,数量最多的当然是鼠类,幸好鼠类繁殖力惊人,不然可能都会被吃灭绝,也幸好数量多,才能养活他们,不过死在老鼠身上的游牧民族也不少,王牧记得,直到后世,草原都是鼠疫的重灾区。好在草原天气寒冷的季节偏多,加上人烟稀少,所以传播不广。
因为每天都在猎杀老鼠,土拔鼠,野兔这些小型动物,所以他们的箭术,真可谓出神入化,能用不同的姿势射箭,速度又快又准,基本不用瞄准,完全就是一种直觉。
冲在前方的薛仁贵,箭术也不比他们差,而且因为力气惊人,他用的是三石铁胎弓,战象身上的皮甲都防不住,好在战象皮粗肉厚,几支箭在短时间还不能要它们的性命。
真腊人根本没有遇到过来至于北方的高头大马,胡安也是用他们自己都战马来推测速度,这完全就是一种错误。
因为战象体积庞大,所以它们之间的距离比较宽,战马疾驰,从象群中穿过,各种武器不停的落到战象身上,带去的疼痛让那些大家伙发狂,不断的惨叫挣扎,让战象背上的人根本没有机会攻敌,只能死死的爬在上面,他们可不想自己摔下去,被踏成肉泥。
马鞍,马蹬,甚至马蹄铁,都已经被运用到战马身上,不过以前的过于简陋,马鞍只是兽皮垫子,马蹬也只是一根绳子,帮助骑兵上马,所以王牧让工匠改进了这两样,高桥马鞍,双面马蹬,运用到了骑兵身上,这让回纥骑兵,实力比以前增加了不少。
有了双马蹬,不用像以前那样,要用一半的精力来驾驭战马,能够更加轻松自如的攻击敌人。
真腊人没想到骑兵速度如此之快,用以前的经验来计算距离,箭支大半落在空处;回纥骑兵又有充足的经验来躲避箭雨,所以受伤的都不多。
胡安脸色铁青,他已经明白心里的不安来至于何处,自己对唐人了解太少了,完全是用看待骠国,林邑的目光来看待唐人,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真腊人以为无敌的象兵,正在被骑兵虐杀,看上去很散乱的骑兵,犹如水银泻地,从象群中穿过,随后又像天女散花,四散离开,远远的停下,调转马头,整理阵型。
“鸣金!快鸣金!告诉唐人,我们认输!”看着倒下大半,不断悲鸣的战象,胡安心里在滴血,急忙大声的喊道。
“当当当!”急促的铜锣声音在战场响起。
“我们认输!我们认输!”使者大声的呼喊着。
胡安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机会,不然的话,死了真腊一半的战象,以及伤亡十多個将领,自己回去,一定没有好果子。
“去告诉唐人,我们输了,不会再管林邑的事情,不过我们想见识一下大唐的强大,所以请求进行最后一项比试。”看着兴高采烈撤离的骑兵,胡安抓住使者说道。
使者忍着手臂的疼痛,连连点头,他还以为胡安是想挽回颜面,降低他的失败影响。
“呵呵!去吧!本将军答应了!”听了使者再次带来的话,王牧忍不住笑了起来。
“都督,事情不对啊!”薛仁贵神色严肃的说道。
“我知道!败了两次,还想继续比,没有鬼才怪。”王牧冷笑着说道。
“你们抓紧时间休息,等会还有大战!”王牧继续说道。
“喏!”薛仁贵兴奋的应了一声,他今天感觉可是非常的过瘾,所以一点疲倦的感觉都没有。
“只要你们赢了!以后无论是土地,还是女人,通通都有!就和其他人待遇一样!”站在南洋土族面前,王牧大声的喊道。
“哦!哦哦!!”听了王牧的话,这些南洋土族,兴奋的吼了起来,要知道他们在军营之中,完全就是二等,干最多的活,装备也是最差的,这次出征,才配发的竹甲。
任由三千南洋土族兴奋的大吼,王牧骑着马又来到獠人士卒面前。
“赢了之后!重重有赏!”
“吼!吼吼!”只是简单的八个字,就让獠人兴奋起来,他们知道王牧说话算话,来到林邑,吃的东西,可比以前在山寨,好得太多,关键管饱啊!隔两三天就有鸡蛋,有鱼肉,每天都有美味的豆浆,水果。
同样穿着竹甲,普及竹甲的原因,主要是成本低,材料足,而且防御强。镶嵌在羊皮上面的竹甲,虽然比不上铁甲,但是普通士卒,又哪里有机会得到铁甲呢?所以得到竹甲的士卒,都非常兴奋。
七千獠人,三千南洋土族,组成的一万步卒,武器是刀盾,长枪,弓箭。经过数月时间的训练,这些士卒已经能排成方阵。
高壮部落的人跟着王牧时间很长,如今成了这些士卒的将领,同样是少数民族的他们,管理起来,似乎得心应手,至少士卒都很服气。
王牧并没有指挥,他拿着望远镜观察着远处。
两支万人队列阵,随后战鼓响起,双方同时动了,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踏在鼓点上面。
“刷!刷!刷!”箭雨腾空,仿佛信号,双方又同时向着对方冲锋。
这时候又看出双方的差距了,或许真腊人更加训练有素,不过装备的差距太大,藤条头盔加上竹甲,还有不少盾牌,抛射的弓箭能带给他们伤害并不多;真腊人虽然也有很多盾牌,不过只要中箭,就有人负伤,发出一声声惨叫,也有人倒下。
临阵不过三箭,随后双方犹如两股洪流,撞击到了一起。www.xiumb.com
“都督你看那边山头!”杜荷有些兴奋的指着远处说道。
王牧把望远镜转过去,很快就发现,树林之中,出现了很多真腊人,因为距离在三千米之外,又在山上,如果不是望远镜,还真发现不了。
“传令!备战!”王牧沉声吩咐道。
随着王牧的命令,他身后两个亲卫,拿着黑色大旗,立即挥动起来。
“上马!”山坡背面,看着山顶挥舞的旗帜,薛仁贵精神一振,提起武器,跨上了战马。
“杀!”漫天喊杀声响起,随即视线之中,出现了无数人影,犹如潮水,向着王牧他们方向冲来。
“呜!呜呜!”长长的牛角被吹响,声音穿透力极强,压倒了其它声音,传入所有人耳中。
听到号角声,胡安脸上露出了笑容,心里得意的想道:“发现了么!可惜晚了!”
“呜!呜!呜!”远处隐约有很多号角声响起,王牧看了一下远方,见到狼烟升起,脸色淡然的收回了目光。
胡安颇为得意的看着战场,即便两支骑兵从山坡背面杀出,他都没有感到意外,毕竟这在预料之中,他已经安排了四支万人队去对付骑兵,而其他人会包围战场正中的那一万人,另外还有人包围后路,目的就是为了全歼王牧等人。
只不过胡安并没有高兴多久,远处又杀出两支骑兵。
“还有!”胡安脸色一变,失声惊呼。
随后胡安心神略微稳定,他也推测过,王牧可能也安排了后手,毕竟任何一个有脑子的统领,都得防备一二。但是胡安有信心,毕竟他这里汇聚了八万人,而王牧他们只有两万多人。
王牧丝毫不担心,在他两百米的地方,两堆柴火燃起,狼烟腾空而起。
在胡安看不见的地方,关门大开,守关的五千人从关里冲了出来。
更远一些的地方,王快从石头上站起来,有些兴奋的喊道:“出发!”
一队队士卒从地上站起来,紧握手中武器,神情有些激动。
另外一处树林,冯盎的儿子冯智玳领着人走了出来,随后向着远处真腊人营地冲了过去。
王牧并不知道,冯盎安排来帮他的这个儿子,将来有个孙子,正是大名鼎鼎的高力士。
胡安并不知道,自己他以为的伏击已经变成了决战,在今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关卡左右的防守人马,就已经聚集,向着预定目标前进,而为了这次赌斗顺利进行,双方都很有默契的让斥候消停,所以真腊人根本就没有发现,夜色之中,有许多敌人,已经藏在了附近山林之中。
要说胡安最大的错误在哪里?就是对骑兵判断失误,毕竟没有见过,所以无法想象,就像一些百姓,总是推测皇帝应该每顿都吃白面馍馍一样,说白了还是眼界的问题。
四支骑兵,每支虽然只有三千人,却丝毫没有畏惧感,极速的冲到敌人附近,一轮箭雨,随后挥舞着武器,杀进人群。
真腊,骠国,南诏,甚至蜀中的马匹都差不多,个头不高,耐力不错,但是要说爆发力,真的不怎么样,胡安完全想不到,骑兵居然可以这样冲阵。
象兵冲阵,完全是依靠庞大的体型,慢慢推进,以坚不可挡之推跨敌人,而眼前的骑兵,完全就是速度,以不讲理的速度冲进人群,阻挡的人群,仿佛稻草一般,迅速被放倒,骑兵过去,密集的人群就空出一大片。
胡安并不知道,大唐的骑兵,冲锋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做多少动作,只要把武器摆好角度,然后紧紧握住,借助战马冲击的速度,就能轻易杀死敌人,皮甲完全就像摆设一样。
同样披着竹甲的战马,额头上都带着甲,它们埋头冲锋,阻挡的人纷纷被撞飞,然后被同伴踏成肉泥。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这里地形限制,就这一万多骑兵,就能和八万敌人周旋,并且慢慢吞噬掉,也正是因为场地限制,所以只能硬冲。
但就是这样,已经让胡安快要崩溃,看着骑兵从自己的士卒中,穿透而过,随后在狭窄的空地上加速,又冲向另外一处。
胡安只觉得手脚冰凉,喉咙发干,想要说话,又发不出声音,大脑一片空白,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胡安艰难的把目光挪开,战场最中间,赌斗的一万人已经所剩无几,前去包抄的人还没有赶到,而那些唐人,已经开始整队,准备迎接赶来的敌人。
胡安目光扫动,愕然发现,赌斗的一万唐人,似乎并没有死多少,那一个正在汇聚的方阵,看上去和刚出来的时候,大小差不多。
“杀!”一阵阵喊杀声传过来,那与真腊人不同的声音,引起了胡安的注意,他这才发现,远处的伏兵,根本包抄不过来,另外两支唐人,已经堵了上去。
“跟我来!”王牧放下望远镜,提起大刀,振臂高呼。
“杀!”一直跟着王牧的程怀亮等人,兴奋的喊了起来。
王牧这里的人并不多,除了他的三百亲卫,就是传令兵,以及程怀亮等人的护卫,勉勉强强算四百人,不过他要去的地方,敌人也不多,就是胡安和他身边的象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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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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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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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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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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