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娘做的红烧肉色香味儿俱全,小火慢炖,将肉汁全都被收到了肉里面,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软糯弹牙,咬一口,满嘴生香。红烧肉的最高境界,就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选料,配料都有讲究,火侯也半点马虎不得,无论哪一个环节出错,红烧肉的味道都会大打折扣。
今天杜玉娘做的这个红烧肉,是前世她那个半疯师傅的招牌菜。
她总觉得她师傅那个人怪怪的,别人都说她是个疯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杜玉娘觉得师傅她比任何人都清醒。而且她那一手厨艺,实在是太惊艳了,很难让人想象她是一个半疯的人。
前世她先走了一步,也不知道师傅有没有伤心,后来又收徒弟没有,可有人为她养老送终?
也不知道现在师傅在哪儿,以后有机会,一定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也好弥补一下前世的遗憾。wWW.ΧìǔΜЬ.CǒΜ
杜玉娘心中有事,晚饭就没吃几口。
不过她亲手做的红烧肉,却是被吃个精光,连点汤都没剩下。
“今天这肉做得咋这么好吃?”杜安康泡完脚以后,还跟媳妇田氏叨叨这个事儿。
“你是累了,吃啥都香,更何况是吃肉了?”田氏是个贤惠媳妇,平时家里做了好吃的,她都不舍得吃,非说男人是干体力活的,肉啊蛋啊,应该紧着爷们吃,所以方才在桌上,她一口红烧肉都没吃。
杜安康点了点头,没再说啥。
“快睡吧,明天还有很多活要干呢!”
小两口躺下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东厢房那边,张氏也在说这个事儿。
“今天晚上这个肉可真好吃。”她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道:“玉娘了不得啊,这才拿起饭铲子几天啊,就又是做点心,又是做肉的。”她往被子里一钻,不以为然的样子,让杜河浦很厌烦。
他翻了个身,不想再听张氏磨叽。
吃肉的时候,比谁吃得都欢,吃完了人家做的肉,转过头又说人家的坏话!
她可是玉娘的长辈!
“当家的,明天下地别让十一去了。”张氏轻声道:“你没瞧见儿子那双手,都是血泡。”
杜河浦没吱声。
“当家的?”
杜河浦依旧没搭理她。
张氏急了,把手伸出被子,捅了杜河浦两下,“我说话你没听见啊!”
杜河浦还是不吭声,这下张氏可急了,她一下子从被子里坐起来,反身将被子披到自己身上,盯着躺在另一头的杜河浦道:“当家的,你故意的是吧!儿子都累成那样了,手上脚上都是血泡,你不心疼是吧?”
她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把里间的杜家姐妹都给惊动了。
杜小碗年纪小,睡得沉,早就进入了梦乡。
杜小枝和杜小叶却是都还没睡着呢,张氏这一嗓子,也把小姐俩彻底喊精神了。
杜小叶刚要说话,就被杜小枝拦住了,她摇了摇头,示意杜小叶把嘴巴闭上。
杜小叶也明白,她娘这火没发出来,要是听见她们姐俩说话,肯定就向她们撒火了。
杜小叶撇了撇嘴,重新躺了回去!
她儿子就这么宝贵啊?手上出几个血泡会死啊!
杜小枝侧着耳朵听了几句,摇了摇头,重新躺了回去。
爹都累了一天了,明天还要翻地呢,娘就不能消停一会儿,让爹好好睡个觉?
张氏不依不饶地缠着杜河浦,不想让杜安兴再下地了,可惜杜河浦根本不理她,连一句话都懒得说。
张氏闹了一阵,也觉得没意思,这才躺回去睡觉。
第二天,天气还是很不错,气温明显回暖。
杜河清估计了一下手里的活计,决定将地翻完,明天种麦种。
张氏在吃饭的时候,很“委婉”的提出来想要让杜安兴休息一天,不要再下地干活了。
可惜她的这个愿望并没有实现,不要说别人,就连杜安兴自己都不同意呢!
昨天晚上他已经泡过脚,并且把血泡全部挑开上过药了,现在他的手和脚基本上都已经结痂,应该没问题的。杜安兴知道,用不了多久,这些挑破水泡的位置就会变成老茧,如无意外的话,这些老茧将会陪伴他一辈子,再也下不去了。
不过,杜安兴不在乎!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好好表现,别再让人把他和赌鬼这两个字联系到一起,这就足够了。
所以不管张氏怎么说,杜安兴都不为所动,找着锄头跟着杜河浦下田去了。
张氏急得跳脚,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真是个讨债的!”张氏觉得,这世上能克她的,也就杜安兴了。
这话还真就没错。
犁地,翻地,都平整完了,就该种小麦了。
相比这下,点种这活看比翻地轻巧一些,但是这一整天下来,弯腰点种的次数要持续几千次甚至上万次,所以点种这活一点也不轻松。
好在点种的时候,全家老少齐上阵,终于是在一天之内把小麦种了下去。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小麦在土壤中会有一个萌动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低温条件,才会让钻出土壤的幼苗更加结实。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待了,大概七到十五天,就能出苗。
小麦种完之后,家里人有一个短暂的休整时间。
但这个时候,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里储存的大白菜,萝卜,土豆之类的蔬菜也都基本上消耗光了,除了酸菜和腌菜以外,农家人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可吃的菜了。
杜玉娘想,或许这个时候可以发点豆芽菜吃,家里还有黄豆,磨点豆腐吃也是不错的。
杜玉娘就跟李氏商量。
李氏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开了仓房挑一小袋黄豆出来。
“挑个日子,也该烀酱豆喽!”李氏叨叨着,“今年这酱得多下一些。”
杜玉娘脑中隐隐有个想法,但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跟李氏说。
毕竟她虽然重生了,可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她的预料之内。正是因为她的重生,很多事情已经发生了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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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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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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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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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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