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一喜,刚要说什么,却听李氏又道:“不过我觉得吧,英杰这孩子,还是晚两年再成亲的好。”
王氏困惑不解,“大娘,这是为啥啊?”
池英杰在一旁也有些坐不住了,他恨不能现在就把玉娘娶回家!玉娘长得那么漂亮,万一让别人娶走了,那他不后悔死!
李氏只道:“你想想啊,英杰书读得这么好,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他现在只是一个秀才,就算娶妻,能娶什么样的?难不成你还想让他在乡下找个媳妇?”
“我……”池英杰刚想表态,却被王氏狠狠的拉了一下。
“大娘,您接着说。”
“我瞧英杰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大出息。与其现在早早娶个乡下媳妇,还不如再拖上两年,等英杰成了举人老爷,想娶什么样的媳妇没有啊?别说地主家的千金了,没准啊,连县太爷的女儿也娶得!”
王氏被李氏这话唬得一愣一愣的。
你别说,这老太太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
杜玉娘再好,也是个乡下丫头,出身太低。要是英杰娶了她,将来怕是也指望不上杜家能帮上他什么忙。
如果英杰成了举人老爷,那他的地位和身份,可就不是杜玉娘能配得起的了。
地主家的千金,啧啧,那得陪送多少钱啊?
县太爷的女儿,老天,要是真娶了这样的儿媳妇,她这腰杆子得挺到天上去!还怕那老不死的上门找茬?不听话就让媳妇把她抓到大牢里去!
王氏眼睛冒光,早就忘了杜玉娘的事情了,连连点头道:“您老说的对!到底吃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都多,可不就是这个理!”
刘氏站在堂屋里,把王氏的放听得一清二楚。她放下手,嘴角也微微翘了起来,转身回西屋去了。
池英杰在一旁,急得汗都下来了。娘是怎么回事,来的时候不是说得好好的嘛,跟杜家提亲,提亲!
她咋说话不算话呢!
池英杰拉了拉王氏的袖子,小声道:“娘~”
王氏把他的手扒拉下去,笑着对李氏道:“大娘,我跟英杰过来,就是想谢谢你们,那啥,时间不早了,英杰还有药没吃呢,我们就先回去了!”
李氏笑着道:“嗯,那我就不留你们了,回去让英杰好好休息。”m.χIùmЬ.CǒM
“唉!”王氏起身,拉着池英杰往外走。
以前她没想过别的,觉得儿子娶了杜英娘也不错,至少杜家的条件好,两家人还是知根知底的。
但是听李氏这么一说,王氏突然觉得,杜玉娘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儿子。
要是儿子娶了地主家的千金,又或者是娶了县太爷家的女儿,那自己直接就能升级当老太太。媳妇还不得给她拨个丫鬟?
一想到自己能过穿金戴银,披红挂绿,使奴唤婢的生活,王氏就把杜玉娘的事儿,直接抛在脑后了。
这个事儿,她得跟儿子好好合计合计。
杜玉娘有什么好的?
王氏火急火燎的拉着池英杰往家走,根本不管池英杰乐意不乐意。在王氏心里,儿子是她拉扯大的,她是儿子最亲的人,她的话在儿子那儿,就得像圣旨那么好使。
王氏根本没有注意到,儿子一步三回头的模样。
于此同时在杜家,杜玉娘不由得朝李氏竖起了大拇指。
“祖母,您太厉害了,三两句话就把王氏给忽悠回去了。”
李氏身心舒坦,不由得笑道:“傻丫头,你也说我是把王氏忽悠回去了,等她回过味儿来,还不得再来?”
王氏这个人啊,还挺爱财,以前没看出来啊!
这种人,忘恩负义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杜玉娘笑道:“她回家啊,肯定还得跟杜英杰再闹腾几天呢!再来也是好几天以后的事情了。”
说话的工夫,就到中午了。
午饭也该张罗起来了。
连着吃了好几天的大饼子,中午杜玉娘就想张罗点别的吃的。
“祖母,中午煮高粱米饭吧!”高粱米学名叫秫米,也是粗粮的一种,高产。在北方,人们多以秫米,小米,玉米,小麦为主食,粳米多在南方种植,则是吃得少一些。
李氏点了点头,“行。”
杜玉娘又道:“给您和小虎子,单独弄点疙瘩汤吃。”小虎子不爱吃秫米,每次都是咧着嘴吃饭。
李氏胃不好,平时也很少吃秫米。就算是吃玉米饼子,也是要用菜汤泡软了再吃。所以李氏平时比较喜欢吃蒸糕,蒸糕软和。
“做什么菜?”
“做一个炒土豆丝,一个酸菜炖粉条!”杜玉娘道:“我记得家里还有大骨棒呢,砸开两个放到酸菜里炖呗!”
李氏点头,“中,听玉娘的。”接着便喊了刘氏来,吩咐她做午饭。
杜玉娘帮忙切土豆丝,田氏烧火,煮饭。
刘氏则是捞了一颗酸菜,洗净后,切成细丝,去掉水分后备用。
再把葱姜蒜切片备用。
炸锅后,先把酸菜丝下锅翻炒,入味以后添汤,再把洗净后的大骨头扔到锅里一起炖,开锅时,加入粉条。等粉条软烂以后,再放盐,转小火再炖一小会儿,菜就可以出锅了。
土豆丝就更好炒了。
杜玉娘的刀功不错,土豆丝切得又细又均匀,炒之前,先将土豆丝在水里泡一会儿,洗去淀粉。然后炸锅,先放入少许肉沫,葱末,随后加入土豆丝,大火炒一会儿,土豆的生脆感就消失了。等土豆丝熟时,加入些许红辣椒,蒜末和盐,略微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张氏几次都说自己没有胃口,可是大骨头炖酸菜可是她最爱吃的菜之一了,她忍了好几次,都没忍住,就着酸菜粉条,吃了三碗高粱米饭。
杜安兴的脸都黑得不成样子了,一直在给张氏递眼然。
可惜此时张氏根本没看见。
杜玉娘把一切看在眼里,没说话。
她心里琢磨着,这对母子肯定是又商量什么对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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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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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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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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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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