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炮灰小军嫂养成记>第281章 羡慕嫉妒恨
  “做工真是精湛!做工精巧,巧妙精微,栩栩如生,绣工精细,绣工匀整,针脚细密。X23US.COM更新最快”

  良久,那个中年妇女才移开目光,转过头来对顾凡心称赞不已。

  “哪里,哪里,我还小,锻炼得不够,经验也少。当不起‘精湛’两个字。”顾凡心不好意思地说道。

  这个完全是自己在空间里摸索着针法,一开始感觉自己就像是小孩子在胡乱涂鸦。

  先是在一块布料上练习了一番,最后熟练了才开始正式用在喜服上的。

  “看看,这姑娘多谦虚啊!”又有识货的老人围过来夸奖道。“像这手艺,没有个十年八年的还真的做不出来!”

  “姑娘,你确实有点谦虚了!像你这手艺,现在都找不到了,几乎没有几个人会的。”

  那个中年妇女近乎痴迷的又凑近了梅爱雪一些,用手摸了摸袖口上的花纹。

  “你们看,这滚边运用的恰到好处,不宽不窄,跟大身衣服相得益彰,完美的诠释了‘锦上添花’这个词。”

  原来一开始的旗袍的款式是“元宝领”,领高盖住腮碰到耳,袍身上多绣以各色花纹,领口、袖口、门襟、都有多重宽阔的滚边。

  至咸丰、同治年间,镶滚达到高峰时期,有的甚至整件衣服全用花边镶滚,以至几乎难以辨识本来的衣料。

  说起它的来历,有这么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传说:清朝入关,满人一统天下,旗人的服饰传入中原。

  一个叫黑妞的满族渔女,皮肤虽黑但很有光泽,人长得很俊俏,身材又好,被誉为“黑里俏”。

  她为了方便打鱼,就把原本的大套“一统江山”裙,剪裁成窄小的扣裙便装。后来,这个黑妞被选入皇宫,封为“黑娘娘”。

  旗袍就是由此流传开来的。

  最早清朝满族女子的旗袍,有单、夹、衬绒和丝棉袍之分。其特点是腰身宽松、平直,袖口宽大,衣长至脚踝。

  到了清朝后期,“元宝领”用得十分普遍,领高盖住脸腮碰到耳,袍身上多绣以各色花纹,领、袖、襟、裾都有多重宽阔的滚边。

  至咸丰、同治年间,镶滚达到高峰时期,有的甚至整件衣服全用花边镶滚,以至几乎难以辨识本来的衣料。

  旗女袍服的装饰之繁琐,几至登峰造极的境地。慈禧太后有一张照片:扮成观世音菩萨的样子,旁边李莲英太监扮成童子。

  这张照片里面慈禧太后穿了一件旗袍,镶滚嵌烫绣贴盘钉样样俱全,可以说是集旗袍工艺之大成。

  1911年辛亥革命风暴骤起,推翻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同时也把传统苛刻的礼教与风化观念丢在了一边,解除了服制上等级森严的种种桎梏。

  上海又是妇女寻求解放的重镇,加上西洋文化的影响,旗袍一扫清朝矫饰之风,趋向于简洁,色调力求淡雅,注重体现女性的自然之美。

  三十年代旗袍受西方短裙的影响,衣长缩短,袖口相应缩小,比以前更合身了。

  到了三十年代中期,旗袍盛行,衣长加长,两边叉开升高,腰身紧绷,显示女性的曲线美。

  四十年代,旗袍式样趋向于缩短衣长,减低领高,袖长短至肩下2-3寸,甚至没有袖子,外形如流线型。

  旗袍的鼎盛期是二十年代末,宋庆龄穿着碎花型的棉袍出现在阅兵观礼台上,而上海广告画上的女子,也开始了连身旗袍的妙曼风姿。

  于是,名媛名太纷纷效仿,开始穿着旗袍出入社交场合。

  这座中西合璧的城市,又将西式服装的贴身裁剪方式用在了宽松旗袍上,于是旗袍有了曲线。穿上它如体态如柳,摇曳生姿。

  到了三十年代,旗袍有了衣缘上的细细花边,也有了开叉。

  但上海的名媛名太毕竟是有身份的,是需要端庄的,于是开叉只到膝盖处,袍身长及地面,行步间微露皮鞋的尖头和细高跟,于是那种妖娆那种微含的性感尽现其中。

  再后来,由于时局的不稳,再没了那种如风扶细柳的心情心境,于是旗袍的摆线又上提。

  而宽袍大袖,也不再适合要做事的女人,于是衣袖也变得纤细合体。

  旗袍变得贴身精炼,而女人们,成熟的体态和优雅而不失干练的风度,也写在了旗袍上。

  近代中国的两位第一夫人宋庆龄和宋美龄,她们在一些重要场合,都是身穿旗袍,不仅体现出东方女性的美丽,更将旗袍升华成了中国的国服。

  旗袍宋庆龄不仅自己爱穿,抗战时期,她曾将旗袍作为国粹送给了斯诺夫人海伦?斯诺。

  海伦?斯诺的好友玻莉穿着这件旗袍,在美国为中国抗战到处演讲募捐筹款。海伦?斯诺临终前有个心愿,要把这件中国旗袍完璧归赵。

  1998年这件漂泊了六十年的旗袍终于回到“宋庆龄故居”。

  沪剧当中好的旗袍,一般都是演员的私产。因为好的旗袍必须是度身定做,才能完美地将女性的东方美表现出来。

  旗袍的产生同时也孕育了艺术。有了旗袍,才有了那世界上独具特色、独具魅力的东方气质与东方美。

  而顾凡心设计的滚边恰到好处,没有滥用阔滚边,像阔滚边美则美亦,但是那样反而喧宾夺主,盖过了原先的美好。

  梅妈妈也认真看了看,跟自己珍藏版的那件珍品相比较,女儿身上的这件衣服也毫不逊色。

  那旗袍滚边上的花纹看起来栩栩如生。甚至还有香味散发出来。

  而女儿白皙细腻的皮肤,娇小玲珑、凹凸有致的身形,天生就是应该穿旗袍的!

  只有东方人穿上才有那数不清道不尽的东方气韵。梅爱雪穿上它显得如此尊贵和高雅,风韵无限。

  美丽的丹凤眼,弯弯的柳叶眉,饱满的红唇,中式古典盘发的发髻,复古的波浪式刘海,表现出古典的优雅美。

  珍珠类的发饰又显得有点娇俏。把她装扮的好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

  那一抹江南的雅致,那一缕上海的精巧,那一丝繁荣下的世故聪慧,将女人的风姿和旗袍的剔透完全融于一体。

  这样的旗袍美女别说新郎官海贼王同志看得入迷了,就连另外的很多新娘子也羡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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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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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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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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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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