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活在民国>八十一 换个学校好上学
  显而易见的,别看表面上李世杰对末末要求严格,其实骨子里,他就是个惯着孩子的主。

  这一点是从晚上父女两人的对话,便可观一二。

  既然答应了女儿提出的要求,李世杰觉得,自己就一定要做到。

  要知道,孩子是不能骗的,不然哪怕时间过了很久、很久,孩子都会记得,并牢记于心。

  对于让她回那个学校去读书,末末表示十万分的不愿意,因为学不到本事。

  既然学不到本事,那还去干嘛?浪费生命吗?

  次日一大早的,李世杰迫于无奈之下,只能带着末末先去了医院报道,等跟陈昌德请了假,说明了末末的情况后,陈昌德乐了。

  “哈哈哈,末末好样的!昨晚我家那臭小子就跟我说了,我还特意询问了方叔。世杰呀,你可别骂孩子,这事情不愿小家伙。”

  “昌德兄……”

  他不骂,哪里会骂哟!

  昨夜自己都还没有知道事情的经过,自己都已经同意女儿的要求,允了她不再到那学校就读了,这不就是因为,他也担心女儿受人欺负,遭人报复么!

  不读就不读吧!

  陈昌德看出了李世杰的懊恼,也没再说什么,拍了拍李世杰的肩膀,劝慰他。

  “好了,好了,别愁了!赶紧走吧,今日我代你的班,你放心就是。对了,世杰我马上给校长去个电话,跟她说清楚这个事情,不叫你作难。”

  “多谢昌德兄了!”

  李世杰客气的应了,请好了假,安排好手里的工作,与陈昌德交接完毕后,忙就带着末末朝着学校赶。

  到了学校,李世杰才到校长的办公室,对方便知道了来意。

  因为有陈昌德的电话事先通知了,这位校长也明白该怎么处理。

  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多了,校长面对起来很是从容淡定,更何况,昨日下午的那一出,自己怕麻烦避了开来,估计是学生家长有些不快,从而导致退学。

  自然而然的,校长也有些心虚。

  因为心虚,再加上考虑到陈家的缘故,最终,校长不仅退还学费,还给了李世杰一封推荐信。

  这封信是推荐末末入学的,学校是美租界顶顶有名的圣德伦高等学校,末末可以凭借着这封推荐信,就读学前班。

  给末末退完学,拿到了推荐信,李世杰带着末末谢过了校长,这才离开了小家伙只就读了两日的幼稚园。

  走出幼稚园门口,李世杰抱起末末,偏头询问女儿。

  “末末,爸爸应你的要求,现在给你退学了,眼下给你找了个学校,那里的小朋友都比你大,应该就比较懂事了,今天爸爸带你先去学校报到,不然明天爸爸上班了,可没空陪你去。”

  末末闻言考虑了片刻,然后纠结的答话:“爸爸,不然我们明天再去吧?今天我陪爸爸!”

  李世杰闻言就乐了,大巴掌轻轻一拍末末的肉屁股,没好气的说道:“小家伙,我看你不是想陪爸爸,你呀,就是不想去上学读书,在这能拖一天是一天对吧!”

  末末见爸爸这么了解自己,她也不恼,只是一直嘿嘿嘿的傻笑。

  李世杰话是这么说,但却没有听女儿的,先带着末末去了圣德伦高等学校,见了校长,递上了推荐信,交完了学费,确认好了班级,跟老师约定好了明日来读书后,他这才带着末末离开了。

  次日,末末便开始了,到圣德伦高等学校就读的欢快日子。

  这一回,末末因为年纪所限,就读是仍然是以玩乐为主的学前班。

  经过了一天的适应,虽然末末仍然觉得,跟身边的小崽子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是怎么说呢?好歹这学前班里,老师每日还是会正儿八经的上一堂课,教一些单词什么的。

  末末觉得,这还算是能学到学本领,也就只能默默的忍受。

  如今的午餐,不像在幼稚园时一样,末末需要自己带着饭盒,去食堂里排队领餐。

  说起领餐,还得亏了跟末末同在一所学校的陈兆松,要不是他自动自发的照顾末末,教她怎么认识餐券,小家伙都不知道该怎么使用。

  日子在不知不觉间划过,末末到圣德伦上学都有好几日了,除了嫌弃自己班上的小崽子们幼稚外,别的她都适应的很好。

  小家伙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摆脱陈兆松的照看,自己一个人单独行动。

  每天中午从餐厅中吃完饭出来,她喜欢溜到餐厅右边的小花园去逛逛。

  那里有个喷水池,圆圆的喷水池中间有尊圣母像,在石像的脚底下,还有四道水流喷出,高高溅起的水花,会直直的落入围绕着石像的小荷塘里,而荷塘里面还有很多的锦鲤。

  小花园里除了这个喷水池,周围还有一条长长的花廊,如今天气寒冷,花廊的花藤都是枯萎的。

  不过据当初带着末末逛到此处的陈兆松说,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这里会变的很漂亮,学校里的女孩子们都喜欢到这儿来呆着。

  花廊的另一侧是一大块绿草地,围绕草地的还有一圈树林,这块草地是学校男孩子们的游乐场,末末也喜欢到这里来玩。

  没事的时候坐在草地上,看着这些年纪比自己大的崽子们,在这儿踢球、打球、玩耍……

  偶尔远处玩耍的人,脚下的足球,或者是空中飞舞的羽毛球,都会偏离轨道,每当这些偏离轨道的小球球们,朝着自己这个方向飞来,这个时候末末就会很兴奋。

  她会屁颠颠的跑上前去,卯足力气,把滚到自己跟前的足球,一脚高高踢飞出去。

  因为自己力量过大,那足球就会以惊人的速度飞的更高更远,更会让那些踢球的人,眼睁睁的看着足球哇哇乱叫。

  至于羽毛球,这个玩意就没有足球好玩。

  因为打羽毛球的大多都是女崽子,末末对于欺负女崽子是很不屑的,只能是乖巧的捡起送还回去。

  当然之所以能让末末喜欢捡羽毛球,那是因为,每当自己把球还回去后,那些女崽子们,都很高兴!

  她们会满口赞扬的表扬自己,会称赞自己乖巧可爱。

  虽然末末并不知道,乖巧可爱是什么鬼!但这不妨碍,小家伙特别喜欢这种被人捧着的感觉,并且这些女崽子们,还会孝敬给自己很多好吃的!

  末末觉得,其实这样也挺划算的!m.χIùmЬ.CǒM

  嗯,她发誓,她真的很爱这项运动!

  又能戏耍男崽子们,又能得到美味的零食,简直太赞了!超级有益身心呀,有木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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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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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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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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