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活在民国>二十七 小家伙认个干爹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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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有龙双掌搓了搓脸,吸了吸鼻子,双眼通红的,假装难受的看着李世杰。

  突然,他猛的伸出双手,紧握住李世杰的胳膊,他假装带着些哽咽的,对李世杰乞求道。

  “李老弟,我老马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弟弟你能应允。”

  “马大哥,你这是何意?你别这样,有话好好说!你说说看,但凡我李世杰能办到的,在下绝不含糊。”

  马有龙闻言,忙道:“老弟,老哥我此生也没有别的念想,就是今日见着你家闺女,我就发现,这孩子长的跟我家那苦命的妮儿一模一样啊!弟弟你就可怜可怜老哥哥我,让这孩子认我做干爹吧!”

  “这,这……”

  李世杰本以为,对方是想要自己的帮助,帮他寻找仇人,帮他一起去报仇,可万万没有想到,面前这家伙,居然是打着自家宝贝女儿的主意啊!m.xiumb.com

  马有龙看着李世杰的表情,他知道,自己这样是胁迫,绝对让对方为难。

  没办法,他是真稀罕眼前这个小闺女!当然,也是真的想跟末末在一起的!

  莫名的,他就是放不下眼前的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小姑娘!

  要说李世杰没被马有龙的故事感动,那是不可能的。

  可再感动,他也不想跟任何人分享自己的宝贝,他家末末多惹人疼啊,他怎么会舍得,把爸爸的神圣宝座给让出去?

  要是很直接的拒绝了对方,他看着对方这么难过伤心,又怕他一时想不开。

  这下子,李世杰陷入了两难。

  “李老弟,求你成全我吧!”

  说着,马有龙这厮,居然很不要脸的朝着李世杰跪了下来,吓的李世杰豁然站起身来。

  最终李世杰只得无奈道:“马大哥,这个愚弟实在做不了主,要不问问孩子?”

  马有龙知道,对方这是在找借口推拒,但是为了弄清楚,自己脑海中突然冒出的那些记忆,为了接近小末末,哪怕是耍了心眼子,明知自己是在胁迫对方,与平时自己的为人准则相悖,他也是豁出去了!

  得了李世杰的话,马有龙忙转换表情,脸上带出欢喜的笑意,起身窜到末末身边,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的开口。

  “小闺女,小闺女,你给我做闺女好不好?”

  本来正在专心致志吃着鸡肉的末末,被爸爸与大叔的话打断,她就分心的去留意听了。

  听了半天,她只明白了一件事情,就是这大叔也是可怜见的,他没有了老婆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末末才在心底,把对这个变异兽一般的汉子,尊称为了大叔了啊!

  问题是,眼下这大叔怎么傻了,这欢乐中又带着无比的期盼,看着自己算哪一出?

  还有,要人自己做他闺女?可她不是爸爸的闺女吗?

  末末的愣神被马有龙看在眼里,见着孩子不吱声,马有龙再次出声说道。

  “小闺女,让我也做你爹好不好,干爹会很疼你的,会给你买好吃的,好玩的,帮你赶走大坏蛋,教你武功。”

  想着记忆碎片中,末末的那些喜好,临了马有龙又补充了一句:“总之闺女,爹会帮你收集很多很多的物资,只要你想要啥,爹就给你弄来啥!”

  末末越听眼神越亮,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方说出,他只是要做自己的爹,还是干的!

  并不是要做自己的爸爸,只要不是想霸占爸爸的位置,末末就不介意了!

  况且他一再的保证,以后自己想要什么,他就帮忙弄来什么,这个提议很吸引人啊,有木有!物资什么的,她最爱了!

  这人长的牛高马大的,一身的气势惊人,看样子就不是个善茬,有这么个人帮着自己收集物资,那她跟爸爸不是能活的更好?

  有这么个认知在心里,末末果断的点头,咽下嘴里的鸡肉,嘴中干脆的出声:“爹!”

  这一声爹出口,马有龙只觉得眼前万千鲜花怒放,脸上堆起笑容,憨傻却又泪流满面的连声回答:“哎!哎!哎!爹的好闺女,好闺女!”

  而马有龙身后的李世杰却黑了脸,一副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样子,愤恨的瞪着傻兮兮的马有龙。

  感觉到了爸爸心情不好,末末也不吃美味的烤鸡了。

  忙爬起身蹦跶到爸爸跟前,伸出双手牢牢的抱住爸爸的大腿,抬起水汪汪的双眼看着李世杰,嘴上安慰道。

  “爸爸别伤心,你是末末的爸爸哦,唯一的爸爸,谁都不能取代!”

  李世杰看到女儿粘着自己,耳中听着女儿的安慰,他只觉得心里烫贴。

  是啊,他才是女儿唯一的爸爸,他是不可取代的,哼!干爹又怎样?他不稀罕!

  终于把骄傲心软的爸爸哄好,末末这才松开抱着爸爸的双手,示意爸爸坐下来,窝进爸爸的怀中,指使着爸爸喂自己吃鸡肉。

  李世杰被末末指使,不仅不恼反而很开心,乐颠颠的满足女儿的一切要求。

  抱着女儿坐下,伸手取过皮箱上,女儿刚才还在吃的油纸包,一口一口的喂着女儿吃起烤鸡来。

  马有龙见此,也舔着脸抱着自己的那包烤鸡,坐到了李世杰身边,一边稀罕的看着新得的闺女,一边对李世杰说着话。

  “老弟,你也别不开心,老哥我也知道,这闺女稀罕人、惹人疼,我不是想跟你抢闺女,我只是想有个奔头,有个安慰念想。再则你想啊,多一个爹疼闺女,难道不是好事么?将来闺女长大了,谁敢欺负咱们的闺女?到时候我老马的拳头,那可不是吃素的!”

  说着,他还不要脸的比了比自己的胳膊,以显示他的强壮。

  李世杰想想也是,这人看着就不简单,不像自己是个只会动脑子的文弱书生,女儿要是有这么个武力强壮的干爹,将来也不怕人欺负了去!

  这么一想通,他便也默许了。

  马有龙见李世杰的表情松动了下来,他这才哈哈一笑,一拍李世杰的肩膀,他说道。

  “好兄弟,今日起,这闺女就是咱们俩人的闺女,你就是我马有龙的亲弟弟!咱们以后就相互扶持着过日子,你放心,到了上海,哥哥我定不叫你们饿着!”

  豪气冲天的保证完,马有龙又稀罕的看着末末,笑着逗弄。

  “好闺女,等到了上海,干爹给你买花裙子穿啊!哈哈哈……”

  就这么的,末末在来到了这个世界后,便拥有了一个爸爸一个爹。

  这俩货会在不久的将来,一文一武的配合着,成为末末的坚实后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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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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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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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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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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