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第一狠人>第112章【孩子们发现的大秘密】
  当颉利可汗仰天发誓之时,李云恰好回到了渭水河畔的流民大营。

  去的时候声势浩大,回来的时候孑然两人,去的时候有七十余骑狂奔而随,回来的时候只有尉迟敬德一人陪着。

  然而一去一回之间,身份已经天壤之别。

  此时乃是清晨,东方晨曦微露,但是流民们早已起床,开始忙碌准备一天的劳碌。负责打鱼的汉子们正在检查渔网,负责腌制的女人们正在刷洗大瓮。

  又有许多小孩相互成群结队,背着一个个小竹篓准备去打猪草。如今渭水河畔已经养了几百头小猪,全靠这些孩子们打猪草去饲养,等到猪长膘的时候才会加料,但是那时又有新的小猪要养,所以孩子们不会闲着,他们一直可以干活做贡献。

  整个流民大营,热闹又不显烦乱,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生活的向往。

  尉迟敬德送回李云之时,见此场景忽然感慨一声,这位性子木讷的国公心地善良,忍不住有感而发道:“国有绝世猛将,只能冲锋陷阵,国有绝世大才,百姓丰衣足食,所以历朝历代都是世家文人把控民生,因为只有读书人才能琢磨出各种各样的好点子,百姓们要吃要喝,我这种武人却帮之不上……”

  说到这里停了一停,似乎在隐晦告知李云某些东西,低声又道:“民望这东西乃是天下第一强横之力,你一定要把这些流民的民望抓在手上,有了民望护身,谁也不能动你。甚至有些陛下都做不到的事,老百姓们可以帮你做的到。”

  这话说的无头无脑,但是李云隐隐有些感悟。

  自古皇权和世家分治天下,当皇帝都喜欢独裁,但却不得不咬牙认识世家,世家如果联合起来想搞一个人,有时候甚至连皇帝都保不住。

  但是,百姓们能保住。

  尉迟敬德看似木讷,但是能当国公者没一个是普通人。

  人家这是在警醒自己啊。

  这种好意,领会便可,不需挂在嘴上,相互心知肚明。

  他轻轻碰了一下尉迟敬德胳膊,微笑道:“已经回到流民大营,鄂国公不如就送到此处吧,您也是一夜没睡,还要回宫点卯当值,您把我放下来吧,剩下的几步路我自己走。”

  “也好!”

  尉迟敬德很是干脆,蒲扇大手直接把他从马背上拎起来,然后随意往地上一贯,点点头道:“老夫这就回了。”

  李云拱手致谢,语带诚恳道:“多劳相送。”

  尉迟敬德正要打马而回,猛见不远处跳出一个中年汉子,远远喊了一声道:“尉迟老黑,留下来吃个早饭啊……”

  说话之人赫然是程咬金。

  看他头上湿漉漉一片,好像是沾染露水被打湿,这应该是整整一夜没睡,一直在流民大营门口等候着。

  尉迟敬德看他一眼,忽然哈哈笑了两声,手中马鞭遥遥一直,语带深意道:“你这该死的程知节,简直比猴子还要精,这次又被你得了第一,我尉迟敬德真是服了你。”

  这话说的又是无头无脑,然而老程却仿佛一听便明。

  什么叫得了第一?

  无非是指程家做的某件事。

  发掘流民少年,结识微末之间。

  老程一听尉迟敬德的语气,就知道昨夜皇族已经正式认亲,这老妖精忍不住哈哈狂笑几声,眉飞色舞对着尉迟敬德又道:“到底来不来吃早饭啊,今早专门煮了一大锅肥肠,还有猪肘子,还有红烧肉……”

  大清早的吃肥肠?

  还有猪肘子和红烧肉?

  不嫌腻味么……

  李云偷偷翻个白眼,他真是对唐代人的饮食无话可说。

  再好的东西你也不能天天吃吧,堂堂国公怎么就跟猪下水干上了?m.xiumb.com

  他在心底暗暗腹诽,却不曾想尉迟敬德哈哈一笑,竟然真的翻身跳下战马,大声道:“好的很,吃就吃,老夫正觉得腹内饥饿,你这贼厮还不快快领路。”

  说话之间奔向老程,却把李云孤零零扔在当场,转眼之间,就见两个国公勾肩搭背,狂笑声声,奔着大营的锅灶方向而去。

  “好吧,你们去吃你们的猪下水,我反正打死也不会吃……”

  李云轻轻吸了一口气,心中再次暗暗腹诽,大清早的吃那么油腻玩意,也不怕到时候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

  清晨就适合熬得稀烂的那种白粥,然后配上一个油脂流淌的咸鸭蛋,全部捏碎之后往粥里一搅拌,端起来稀里哗啦能喝三大碗。

  咦,一想到早饭,忽然觉得咸鸭蛋也是一门产业啊,八水绕长安,周围全是河,可以发动老百姓们都去养鸭,然后他就派人去收购鸭蛋回来腌制。

  一枚鸭蛋就算挣它半文钱,数量多了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李云心里这么盘算着,忽然又想起平突三策的第三策,李世民还等着他给答案,他必须赶紧去试验那个想法。

  他急忙收拾心里,迈开步子往自己的小屋走,哪知还没进入流民大营的大门,正好遇到一群背着竹篓去打猪草的小孩。

  ……

  这些小孩发现是他,顿时呼啦啦一圈全都围上来,有喊叔叔的,也有喊哥哥,乱七八糟,七嘴八舌,不断道:“李云哥哥(叔叔),我们有秘密告诉你……”

  有秘密告诉我?

  小屁孩能有什么秘密?

  李云停下脚步,顺手帮一个小囡囡擦了擦鼻涕,然后又抬手抽了另一个小毛头屁股蛋一巴掌,这才呵呵笑道:“今天哥哥有事,我不能陪你们玩耍。都乖乖的去打猪草吧,记住不准到渭水河边玩。”

  “我们很乖的!”

  孩子们仍旧叽叽喳喳,各自指着自己的小竹篓给李云看。

  其中那个小囡囡很骄傲的仰起小脸,大声道:“我们每天都能打很多猪草,然后送到作坊管事那边去登记,我娘说妞妞虽然是个女孩,但是妞妞比男孩还要能干,我打的猪草最嫩最好,作坊的管事们可喜欢了,妞妞才干了十天时间,已经帮家里挣了好多钱。”

  李云哈哈一笑,蹲下来轻轻捏一把小囡囡脸蛋,宠溺道:“原来妞妞这么能干啊,我记得你最喜欢哭鼻子呢。我还记得你跟我分享过小秘密,说你在梦里看到了自己的亲哥哥……”

  “嗯嗯嗯!”

  妞妞拼命点头,娇憨扑到李云怀里,仰着小脸很是骄傲道:“我在梦里跟哥哥说,妞妞现在过得可好了,每天都能吃饱,锅煎咸鱼可香了。哥哥说他也想吃,但是等妞妞睡醒后哥哥就不见了。”

  童言无忌,说的却是最真实一面,李云只觉心里一抽,忍不住搂紧了小囡囡。

  他轻声道:“这是你的小秘密,以后只给李云哥哥说,记住不要说给你爹爹娘亲听,好不好……”

  小囡囡把手指放在嘴里轻轻咬着,乖巧点头道:“我当然会保守小秘密呀,我只喜欢和李云哥哥分享小秘密。”

  李云使劲亲她一口,惹得小丫头咯咯直笑。

  旁边那群小孩看的眼热,纷纷围着大叫道:“我们也一样,我们也喜欢和李云哥哥分享秘密。李云哥哥,我们真的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好好好,你们都是好孩子……”

  李云不吝夸赞。

  他很懂得哄小孩。

  但他忽视了一件事,孩子们已经连续两次说要分享秘密,偏偏他却一直没在意,甚至以为是孩子们的夸张语。

  有时候大人就是这样,总是自以为是,不把孩子们说的事情放心上。

  ……

  他缓缓站起身来,挥挥手准备让孩子们去打猪草,忽然瞥见孩子群中隐约有个小女孩,赫然是自己前几天收养回来的孙宝儿。

  宝儿也背着一个竹篓,小脸蛋儿红扑扑的,似乎很渴望和李云说话,却又懂事的躲在后面不出来。

  这孩子让人心疼。

  他下意识冲着宝儿招了招手,装作很是惊奇一般,语气故作夸张,哈哈笑道:“原来是宝儿啊,你也要去打猪草么,原来我的宝儿这么能干。”

  宝儿终究是小孩,小孩都渴望被大人夸奖,李云这话才一说出,小家伙顿时骄傲的挺起胸口。

  她努力使自己平静,然后说话还是带着三分欢喜,大声回答道:“我是你亲自收回来的孩子,我必须比所有人都要能干,这几天我每天都能打满五筐猪草,晚上还会帮着阿瑶姐姐烧火做饭……”

  说到这里,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直直盯着李云。

  李云岂会不懂小孩子的渴望,连忙再次夸赞道:“宝儿真厉害,真的很能干。”

  宝儿欢喜的眉开眼笑,一双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状。

  这时那群小孩又叽叽喳喳起来,不断大叫道:“宝儿姐姐当人很厉害,我们的秘密就是宝儿姐姐发现的,李云哥哥,我们真有秘密告诉你,很厉害的大秘密。”

  说到这里似乎怕李云不信,急急又补充一句道:“真的是很厉害的大秘密,李云哥哥你最好跟我们一起去看看……”

  这次李云心里一动,隐约觉得可能真有事情。

  孩子们不像大人,他们的内心纯洁通透,他们很少会撒谎,并且和自己都很亲,既然不断反复强调,恐怕真是发现什么重要的事。

  他脸上沉吟一下,终于重重点头,道:“好,我跟你们去看看。”

  孩子们欢呼一声,拽着他胳膊往外跑。

  看这奔跑方向,分明是朝着渭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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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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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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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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