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欧皇崛起>第1103章 烤红薯、猪肉粉条和鸭血粉丝
  红薯有多厉害?这玩意在古代没用化肥的情况下,亩产至少十几石。这还是在贫瘠的山区的产量,要是换做江南熟田,精心种植,亩产可达二三十石,也就是三五千斤。

  这个数字,在现代也许没啥。可是,在没有化肥和精心育种的古代,亩产200斤才是正常。亩产300绝对算丰收。当然,这是指小麦。水稻的话,江南上等水田最高亩产可达500斤。

  当然,水稻亩产能达到500斤,本书前面就说过。这除了江南上等水田本就肥沃,还有淤泥和河水中因为江南河湖鱼虾的尸体带来了大量的磷元素,也就是天然的磷肥。

  水稻水稻,其植株很长时间内是泡在水里的。江南河湖纵横,鱼虾很多。鱼虾死后,会析出磷元素,成为利于庄稼的肥水。

  有粪肥,没事再堆点草木灰(钾肥),再长期泡着有鱼虾尸体的磷肥水,也不怪江南水稻高产。

  但即使如此,亩产500斤在古代也是非常罕见的。一般水稻亩产,也不过300斤左右,小麦的普通产量则是200来斤。

  所以,像红薯这样动辄亩产一千几百斤,甚至能达到三五千斤亩产的东西,在古代农业社会,绝对是核弹一般的存在啊。

  不过,再厉害的农作物,因为是外来新品种,老百姓未必能快速接受。而马林前世在乡下待过,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官方推广”……

  官方推广的威力多大?它可以让万亩良田短时间内改种另一种奇怪的经济作物,只要官方下大力气。m.xiumb.com

  在后世,马林可没少见一些有想法但不靠谱的官员拍脑袋决策,瞎指挥农民种植一些新奇作物,一会儿要种蓝莓,一会儿让种猕猴桃……最后,因为市场接受程度不高,农民反而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不过,这是现代。而且,那些官员推广的,一般都是经济作物,有可能会不被人接受。

  但红薯不一样,这玩意就是粮食。对古人而言,能吃饱才是大事。不像现代人,吃饱早就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发财……

  想要发财,红薯还真不能满足这个要求。但想要吃饱,红薯绝对没问题……

  最重要的是,在山区以及北方贫瘠土地上,红薯绝对是最佳选择。比如,黄土高原……

  黄土高原的黄土种植稻麦不行,可种植红薯,再怎么差,也有十石以上的产量,也就是一千几百斤。

  亩产一千多斤是啥概念?在后世,农村因为人口太多,一家只能分到几亩地,但因为水稻亩产一千几百斤,小麦亩产也有千斤左右。所以,虽然只有几亩地,一家人也是能吃饱的,还能卖掉很多粮食。只要亩产千斤,基本上,只要两三亩地,就能全家吃饱了。当然,想要房子、衣服什么的,还得更多产量……

  古代人的土地数量可不是现代人可比的,一般来说,一家人再穷也得有几亩薄地。而北方地区,因为亩产低,一家拥有10亩以上绝不是问题。当然,多半是薄地。

  可红薯不管啊,哪怕是薄地,亩产也有10石以上。要是十亩地,至少能收获一万几千斤红薯啊!有一万多斤红薯,怎么才能饿死?这是个难题……

  如果黄土高原上种满了红薯,那么,陕北那旮旯,是很难出现饥荒的。就算到了明末,气候异常,有红薯,也能顶过去。然后,就没李自成什么事了——大家有饭吃,鬼才跟你去造反……

  ……

  当然,想要让大明朝接受红薯,也不那么简单。起码,你得让人喜欢上红薯啊。老百姓喜欢不喜欢其实不重要,只有皇帝和大臣喜欢了,这玩意才能得到推广。

  但红薯想让人喜欢吃,也不是那么难。比如,在后世很流行的烤红薯……

  这玩意在后世很流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卖烤红薯的大叔。而且,这些大叔年收入,一般怎么都有好几万一年,好点的有十几万一年。当然,前提是你是摆摊的,不是开店的。否则,你一年的十几万利润,都拿去给房东了。所以,卖烤红薯,还需要和城管斗智斗勇,以省下那每年十几万的店面租金。年轻人是不行的,肯定会被城管揍。而老大爷则不同,大部分城管还是要脸的,不敢对老人下狠手。少数敢对老人下狠手的,都上新闻了。至于年轻人,嘿嘿,揍你没商量……

  扯远了,烤红薯在后世受欢迎,其实也就是城里人见得少,觉得稀罕。事实上,在乡下,要是家里种了一亩地或者半亩地红薯,烤红薯能吃到想吐。

  但是,在这个年代,明朝人和后世的城里人差不多,都没怎么见过红薯啊。甚至,从未见过红薯。而烤红薯本就味道尚可,只要正德那个熊孩子爱吃,加上大臣们吃了觉得不错,那就有推广的价值了。更何况,亩产还那么高。

  ……

  除了烤红薯,马林还打算拿出红薯的另一个强大应用——红薯粉条……

  粉条又叫粉丝,在后世,可是北方人常见食物。在东北,猪肉炖粉条那可是招牌菜,可以和翠花上的酸菜一起称为东北主菜。

  马林上辈子虽然从小生活在江淮地区,可也没少吃粉丝。因为,长江以北,秦岭淮河以南这段地区,属于南北交汇地带。南方的米饭、汤圆,北方的面条大饼,以及粉条,在江淮地区都很常见。而且,这个地带,是稻麦轮作区。也就是冬天种小麦,夏季收割。收割后种水稻,秋季收割。有稻有麦,所以这个地区的人米饭和面食都习惯吃。马林记得,上辈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水饺和汤圆是一起上的。正是因为如此,穿越到欧洲后,马林才能迅速适应欧洲的面食。否则,一个纯南方人,习惯了吃米饭,到了吃面食的欧洲,会很不适应的。

  所以,马林打算,给大明朝的正德皇帝和几个重要大臣,做一份经典的猪肉炖粉条。而且,还会加上辣椒,让大明朝的皇帝和重臣,提前尝一下几百年后制霸东北的美食……

  当然,除了这种东北吃法,马林还打算向明朝君臣推荐一种南派粉丝吃法——鸭血粉丝汤……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后世街头那种普通的鸭血粉丝汤,而是打算用炖得久的老鸭汤作为汤底,鸭血汤为辅。鸭血汤做汤底毕竟是民间吃法,想打动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大明君臣,还是提高点档次的好……

  ……

  烤红薯、猪肉炖粉条、鸭血粉丝汤,这三大名吃祭出来,不信不能打动大明君臣。只要打动了他们,马林就能用红薯换到足够的利益了。起码,也要弄个自由通商啊。可不能像别的国家那样,两年才朝贡一次,那样利润是不足滴……

  写这一章,居然把自己写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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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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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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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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