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的尸首,挖个坑,埋了。
胡人的马匹,剥了皮,吃了。
不是不想救马匹,而是留下要么是死的,要么是重伤,按照汉代的条件根本就难以救治,还不如索性给这些生灵一个痛快。
马肉一点都不好吃,尤其是在这个香料贵如黄金的年代。
斐潜现在才知道,马肉在烹煮的时候,居然会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恶臭,仿佛是沉积了多年的草料骤然被翻开散发出来的味道,又像是暗无天日的沟渠中沉淀在绿得发黑的水面上味道……
水煮马肉,真正的水煮,没有辣椒,没有花椒,没有桂皮陈皮八角等等等,只有水。马肉纤维比牛肉还粗,还硬,咬下去就像是在啃细细的木头,除了粗涩之外,还有一种未成熟果实的那种酸味,若不是斐潜亲眼看见是刚刚从马尸上切割下来的,多半还会以为这肉已经是腐烂变质了。
斐潜硬着头皮吃了一碗,便拒绝了再添加的好意。吃一碗,表示自己也是和大家一样,不做什么特殊化,但是再吃一碗,那就是给自己找罪受了。
除了三十余个胡人的尸首,还有这个难吃的马肉,胡人们另外留下的礼物就不是那么的让人欣喜了。
就在那胡人绕营抛射的过程中,一共有五十多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有二十几人因为没有藏好,被射中了头部或是躯干等要害部位,已经死去,另外剩余的三十多人,则是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留在后营养伤。
这个伤亡似乎,好像,应该,大概比胡人好上那么一些?
但是不要忘了,这是在有盾牌,有木墙的掩护之下,而且,胡人进攻的方向只有一个,没有办法像之前攻伐其他营寨那样绕营而走,在游走中寻找营寨的破绽……
能够战胜骑兵的,只有骑兵,而不是营寨。胡人要打便打,要走便走,斐潜一点办法都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办法。
“我们看起来是赢了,但是其实上……我们是输了。”斐潜看着大家说道,“但是跟新兵还是要讲是赢了。”
虽然话绕口,但是意思大家都能够明白。
幸好的是南匈奴也明显不想损失太多的兵力,所以最终还是主动撤退了,否则真的打下去,最后输的那一方应该是斐潜自己。
不过幸好的是,胡人很穷,至少这一批南匈奴人并不富裕。
穷的不仅是人口,还有武器。
斐潜的目光落在面前的桌案之上,说道:“幸好胡人穷,否则我们会死的人更多。”
在桌案之上,摆着两只箭矢,一只是白羽,尾羽粗细一致,修剪得非常整齐,箭杆匀称,尖三角扁箭头闪着寒光;另外一只箭矢用的是杂羽,粗细有一些参差,也有一些杂乱,箭杆明显更细更短了一些,箭头虽然也是尖锐的,但是却留下了很多的打磨的痕迹,就像是生锈之后抛光了,然后再生锈再抛光而形成的。
白羽是最先进行测距校射的那个胡人射出来的,而杂羽的则是后来的那些胡人抛射的箭矢当中随意拿的。
箭矢是最普通的消耗品,却是也是最重要的消耗品,一根箭矢的重量、长短都会影响到射击的精度和距离,白羽的箭矢与汉军的军制品是一致的,但是杂羽的就明显是残次品。
“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胡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来劫掠我们汉人?为什么曾经南附的匈奴也好,东羌也罢,会一再的重复反叛?”斐潜问着大帐之内的众人。
黄成想了想,摇了摇头,他从小就在荆襄长大,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胡人,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任何的概念。
斐潜微微一笑,看向马延。
马延沉声道:“胡人野蛮贪婪,不知礼数,只信奉力量,本性凶残好杀。”
斐潜点点头,这个观念不偏不倚,是绝大多数的汉人这么认为的,而且这也是胡人们表现出来的特征。
杜远抬起头,看了一眼斐潜,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又看了一眼马延,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闭上了嘴,没有说话。
既然杜远不想说,斐潜也没有再强迫询问,而是说道:“并州之地,原本文武皆兴。‘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自从秦赵相争之始,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兼兵家法家之长,并州原本世家壶关三老令狐茂、代郡冯唐,太原常惠等等皆为一时英杰,汉之初,并州之地有户百万余,郡兵近十万,武库有三,上郡库、渔阳库、北地库,盐池有十二,上郡之属独乐、龟兹各一,水草丰美,耕牧皆宜,今却败坏如斯,何也?”
斐潜没有等黄成等人回答,因为他知道估计就算是长期呆在并州,年龄较长的马延,也都没有关心过并州的历史,自然对这些事情没办法得出一个解释。
“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斐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可惜定天下,并不能治天下……光武前后的二个皇后,一个是真定的郭皇后,一个是南阳的阴皇后……”
众人略有所悟。
斐潜继续说道:
“建武六年,迁云中、五原至常山……”
“建武九年,迁雁门至太原……”
“建武十年,迁定襄至西河……”
“建武十五年,迁雁门、代郡、上谷至居庸关……”
“建武二十年,迁五原至河东……”
“永平八年,发郡国中都官死罪囚屯朔方、五原……”
“永平十六年,再发郡国中都官死罪囚屯朔方、敦煌……”
史书上写的是为了防止胡人的寇边,为了保护边民的安全,但是实际上呢?将可以提供钱粮的边民迁走了,却加进来一些罪犯囚徒,这种行为到底是要保护边郡,还是在割让边郡?
汉武帝时期马踏阴山,胡人听到汉骑的马蹄声就吓得魂不附体,但是现在居然又重新寇边,难道是胡人变强大了么?
后世曾经传说过一句话,似乎是这样讲的,一个华夏人是一条龙,一群华夏人是一窝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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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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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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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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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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