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诡三国>第十四章 抢手的皇帝
  天色渐明,一夜的喧嚣嘈杂所幸已过去,新的一天到来了。

  无论是谁在面对朝阳初升之际,大都会有一些精神焕发的感觉,斐潜也不例外,面对朝阳,做了几个拉伸的动作,活动一下筋骨,然后随意用了一些糕点,顿时感觉身体又恢复了活力。

  喝了半天的酒,然后几乎一晚上没有睡,竟也没有觉得有多少的疲惫感,年轻真好。如果换成后世,这样一折腾,没个的两三天估计难以缓过来。

  是因为这个身体的原因呢,还是因为古代和现代生活方式不同的原因呢?

  相比之下崔厚就有些萎靡了,偷偷用袖子遮着脸,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眼角都挤出一点眼泪,转脸看见斐潜有看到自己的样子,颇有些赧色:“啊,失礼失礼,莫怪莫怪,呀,为兄还要去晨省,就先借行一步了,贤弟自便就是。”

  崔厚说完便供一下手,转进屋内更衣去给崔毅请安去了。

  古代,有一些礼节和规范还是很好的,比如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到了现代,反而倒是变成了父母每日早晚要伺候孩子,导致好多孩子长大之后遇到事情总是第一时间先将我如何如何,从未先考虑父母如何如何,这也不知是一种进化还是一种倒退。

  汉代洗澡难度不小,不是随时随地都有大桶的热水可以洗的,如果说身上出汗,又或是沾染上异味怎么办?没条件的普通百姓就忍着呗,有条件的士族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更衣。

  斐潜也觉得自己也有必要回客房换套衣服,顺便看看那两个半大孩子。

  说句实话,一是斐潜后世的灵魂却是没有什么敬畏皇帝的意识,二是这两个孩子真是太小了,让人无法起什么敬畏之心。

  大一点的顶多高一高二,若在后世正是犯中二病的时期,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好起来好的不得了,混起来让人吐血的年龄;小一点的才刚刚算是小学一年级,正是最萌最可爱的时期,正太萝莉这种生物,不分男女老少都是全系通杀的。

  结果就是这样的年龄的小孩子要接过整个王朝的重担,背负着千万人的生死存亡。

  等到斐潜慢悠悠度步,回到客房的时候,看见两个孩子都已经在侍女的服侍下起床了,正在吃一些糕点茶水,经过短暂的歇息,气色明显比昨天晚上好些了。

  小一些孩子一边吃一边眼睛溜溜转着,透过窗户一眼就看到斐潜,旋即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向斐潜招了招手。

  斐潜也笑了,抬起手示意了一下,刚想往屋内走,就听到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由远而进,两位老者跌跌撞撞直扑而来,吓得斐潜连忙把道路让了出来,站到一边。

  两位老者都想直接扑进房间,结果房门太小,竟在门口双双卡了一下,看得斐潜都替他们感到疼。

  等到两个老者好不容易挤进去后,在短短的寂静之后,只见到两个老者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分左右各自抱着那个大孩子的一条大腿,放声大哭,涕泪横流。

  大孩子一脸的无奈,倒是小一点的孩子眼珠子咕噜噜转着,丝毫不受影响,小口小口的吃着糕点,一点都没停,看见斐潜目瞪口呆的样子还趁人没注意微微的冲着斐潜挤了挤眼。

  此时崔厚也赶到屋外,带着一脸的疑惑,站到斐潜身边,轻声向斐潜解释起来。

  方才崔厚去给崔毅请安的时候,迎面就撞上了崔毅和另外一名名为闵贡的老者,说没两句得知斐潜这里昨夜搜寻到两个孩子,两个老者便急切的二话不说齐齐奔来,搞得崔厚也有些莫名其妙。

  崔厚不清楚情况,斐潜倒是心知肚明。

  果不其然,随着闵贡的沙哑的嘶喊“皇上,臣死罪啊——”的一声出口,斐潜看到崔厚明显哆嗦了一下,旋即跪倒,在看到斐潜没啥反应的时候,还顺手扯了扯斐潜的衣服。

  好吧,入乡随俗,跪就跪吧,再者说平时也都是跪坐的。斐潜也陪着崔厚一起在一旁跪下,院内院外的所有人也一时间齐刷刷矮了半截。

  “国不可一日无君,还请陛下还都!”老者闵贡义正词严,可惜就是脸上的泪涕有些煞风景。

  崔毅心里当然不是很愿意,皇帝啊,是想见就能见到的么?好不容易到家里一趟,先不管怎么来的,哪能就这样走了?可惜现在身无官职,又被闵贡拿住了大义,只能是托词道:“容稍后片刻,待吾前去准备车马仪仗。”——至少要让人知道我崔家也有出过力的!而且希望能将皇帝能留一会算一会,怎么也得捞点实惠的再说吧?

  闵贡人老成精,怎会不知崔毅心思,再者说,现在不知有多少人马都在寻找,早一刻找到送回洛阳就是大功一件,怎能拖拉?要是被人半路截胡不就啥都没了?所以立刻吹胡子瞪眼道:“事急从权!还请陛下即刻动身!”——被你三拖两拖的到时候抢功劳的人多了我还怎么办?

  崔毅大为恼怒,好歹也算朋友一场,关键时刻只想着你自己?便也是很严肃的说道:“天子仪仗未齐,恐有损陛下威仪!与礼不合,岂能从权?”——你去捞好处把我撇一边,哪有这样好事?

  闵贡道:“臣随行有马一匹,可与陈留王共乘,只需再备马一匹,与陛下骑乘即可!无需其他车马仪仗,轻骑从简,直入洛阳,方不被宵小所乘。”——宵小崔毅,别说你连一匹马都没有?车马仪仗那么多,还怎么避人耳目?

  闵贡说罢,也不等崔毅再说其他,直接拽住皇帝刘辩的袖子便往外走,把崔毅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崔毅怒极反笑:“好!好!就依汝言!备马一匹!”——你够狠!

  闵贡也是光棍无比,二话不说立刻就带着皇帝刘辩陈留王刘协往外走。

  斐潜和崔厚跪在门外,看到闵贡带皇帝陈留王出来,连忙把头低下,不敢抬头。

  几只腿从眼前晃过,旋即有一对小脚在面前停留,斐潜微微抬起一点头,看见陈留王刘协站在他面前,小手递过来一块糕点塞到斐潜手中,“此糕尚美,分汝食之。”说完便小脚急急跑了两步追上闵贡刘辩二人,离去了。

  斐潜捏着糕点,有些哭笑不得,这小鬼脑神经够粗啊,啥时候了还惦记着糕点味道不错?仔细看了看,不就是崔家伙房所制的普通糕点么,随手便放到嘴里,或许是早上还没吃饭,肚子空空的原因,吃起来到也有几分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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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贡想法是很好,可惜抱着和他一样的想法的人太多了。才刚刚从崔家庄园走不到三里,就被一干人马撞见。先前闵贡在崔家庄拿官职官话压迫崔毅,现如今风水轮流转,轮到他被人边缘化歧视了。

  司徒王允,太尉杨彪,左军校尉淳于琼,右军校尉赵萌,后军校尉鲍信,中军校尉袁绍……这些人哪一个都比他官职大,所以很不幸,迎驾还朝这件事情就没闵贡啥事情了。一群人马又再次上演了一场君臣痛哭的戏码,严格来说应该是皇帝刘辩和陈留王刘协看着这帮大臣们哭,然后劝劝了事。

  至于崔毅为刘辩贡献的那一匹马,众人表示,先迎驾回朝最为重要,等有闲暇的时候不妨还崔毅两匹马,也算是加倍感谢他为汉朝做出的贡献了。

  虽然还没有抵达洛阳,但是司徒王允一行人已经颇为高兴了,宦官被屠,外戚被诛,大汉建朝以来还未有如此朗朗之乾坤,政治能有如此清明之气象,怎能不让人欢欣鼓舞?

  司徒王允遥望冉冉升起的太阳,只觉得一股浩然之气在胸腹间蓬勃而上,一时之间觉得自己责任重大,这大好的天下终于要轮到吾辈这群苦忍多年清流文士一展拳脚了!

  没能等他充分的畅想一下未来,就感觉大地异常震动,众人所骑乘的马匹开始不安的扭动嘶叫起来。

  司徒王允猛然回望,远远之际,一杆大旗高高竖起,随后转眼间便出现了更多的旌旗,在疾风中飘展,旌旗之下黑压压一片人马如洪水一般,沿着大道倾泻而来。

  司徒王允手脚发颤,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幸好后军校尉鲍信挺身而出,吆喝着让一干护卫结阵将皇帝陈留王以及文臣护卫在中间。

  转瞬之间兵马齐至,将小小的军阵团团围住,位于最外圈的护卫不禁脸色都有些发白,更别说阵中那些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几个文官了。

  袁绍勒马于鲍信之侧,高声喝道:“来者何人?”

  旌旗之下左右分开,一人单骑从中而出,膀大腰圆,满脸横肉,冷眼左右看了看,将手里的马鞭随意甩了甩,沉声道:“天子何在?”

  几个护卫抵抗不了董卓威势,下意识的回头望阵中望去。

  董卓顺着护卫的目光往里看,可惜被面前的人群挡得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到,大为不满,便将马鞭一指,“来人,将其分开!”

  顿时就有军甲上前欲将军阵冲散,一时之间刀枪剑拔,氛围紧张无比。

  阵中少帝刘辩紧紧抓着缰绳,他这一辈子见到的鲜血都没有昨日一夜见得多,曾有几次那滚烫的鲜血喷溅到他的脸上身上,那些曾经陪伴在他身边的熟悉的人,一个一个都如鸡狗一般被人追赶,杀死。xiumb.com

  他才刚刚体会到皇帝的滋味,转眼间就离死亡仿佛只有一步之遥。

  他惶恐,他害怕,他唯恐下一刻就像那些死掉的人一样,从活生生的温热变成冰冷苍白。

  今日才刚刚被人保护着,簇拥着,他的心境才平复一点,眼看要回到洛阳,回到他熟悉的地方,没想到就快到地头了,却被人拦截在这里。

  这些人跟昨日冲进宫中的那些军甲几乎都长得一样,凶神恶煞,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血腥味……

  他真的真的很害怕——

  他真的真的不想死——

  少帝刘辩一时之间承受不了这巨大的起起伏伏,喉头咯咯作响,在马上摇摇欲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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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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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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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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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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