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垂下目光,看着地面,他不相信神灵,甚至也怀疑祖宗,当年在逃难的路途上,赵云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被神灵或是祖宗抛弃了,如果神灵或是祖宗真的那么灵验,为什么一路之上有那么多的好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m.xiumb.com
可是在匈奴人被神灵或是祖宗抛弃的时候,征西将军斐潜又为何给於夫罗指出一条路?让这些匈奴人自生自灭不是更好么?
赵云不喜欢匈奴人。甚至可以说,赵云不喜欢任何的胡人,在他心中,或许和早期的公孙瓒的理念是一样的,只有死去的胡人才是好胡人,或许这也是赵云在历史上跟随了公孙瓒一段时间的原因。
所以当赵云面对征西将军的做法的时候,赵云尝试着去理解,去参悟,但是似乎参悟不出什么东西来,匈奴缓过气来,不久等于是在华夏汉族身边埋个不定时的炸弹么?虽然赵云未必懂得什么叫做不定时炸弹,但是不妨碍赵云有这样的大概想法。
“子龙,可有何事?”
斐潜一转头,发现赵云略有所思的模样,不由得问了一句。
在斐潜的眼里,赵云这个人很有意思,至今为止,赵云是所有将领里面把“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军灶未炊,将不言饥。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做得最好的一个。
若是军营没有立寨,赵云一定是站在高处,若是冲锋陷阵,赵云也定然是位于前锋位置,让全军都能看得见,有赵云在,其实斐潜可以偷懒很多。
在行军作战的军阵之中,赵云严于律人,同样也严于律己。换一句俗话来说,赵云就是认死理,倒不是说赵云这个人呆板,而是说赵云为人正直,毕竟能在蜀国权力倾轧那么厉害的环境下,还能到了多少还算是善终的,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的赵云其实也不缺乏变通的手段。
“……某近日读左传,有一事不明,还请主公解惑……”赵云沉默了片刻,拱手说道,“……昭公十二年,晋伐鲜虞。十三年,晋以上军侵鲜虞,大获。十五年,晋三伐鲜虞,以鼓子鸢鞮归。二十二年,鼓子反,叛于鲜虞……”
斐潜点了点头,说道:“子龙倒也记得精准,此乃晋国鲜虞之战也……”
其实左传记载的时候,因为左老先生也没有特别备注一些什么,特别是要考究一些事情的时候,也多出了不少难题,就像是在历史上鲜虞和中山,位置基本上是重叠的,但是在左传当中却既出现了鲜虞字样,也出现了中山字样,说是一国,却又有分别,说是两国,地理位置又在一起……
当然如果说地理上的中山国,是鲜虞这个名称的族人在掌控,那么多少也说的过去,但是问题是鲜虞又被左老先生称之为鼓人,所以这个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有些乱了。毕竟年代久远,也没有其他什么佐证来证明,因此鲜虞和中山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历史的一个谜团。
赵云接着说道:“晋国取鼓子鸢鞮,七年于晋,相安无事,然复叛于鲜虞……盖因穆子故,或因鸢鞮故?”
嗯,这个观点倒是有些意思。
斐潜笑了笑,说道:“子龙之意,某如晋国,匈奴便是鲜虞了?”
赵云看了看斐潜的面色,犹豫了一下,依旧拱手说道:“云不敢,直论事尔。穆子围城,不纳其献,待鼓食竭而取,不戮一人,诚为善举也,鼓人皆服之,然穆子亡故,鲜虞便叛,此为巧合乎……云于黑山之时,常闻幽北刘使君先年亲抚乌桓,多有善政,乌桓之人多感刘使君之诚信,遂无寇边之举,然朝廷召刘使君入朝,乌桓便复叛之……”
“哈哈……”斐潜大笑,拍了拍赵云的胳膊,说道,“子龙如今精进不少!可喜可贺!如今也可以说是学以致用了……”
“云,不敢。”赵云依旧如此说道。
“不必如此。”斐潜摇了摇头说道,“子龙何必如此拘谨?”
赵云默然。
斐潜也没有在赵云的态度上纠缠太多,而是看着前方,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个草丛说道:“子龙以为,吾等之辈,与蝼蚁何异?”
草丛之下,有几个蚂蚁洞,几行蚂蚁进进出出,很显然下面大概率有一个蚂蚁窝。
“蝼蚁如何能与人相比?”赵云有些诧异的说道。
“如何不可?”斐潜笑着说道,“天地之下,万物皆为蝼蚁。”
这个观念……赵云琢磨了一下,表示可以接受,毕竟一个人和天地比较起来,真的是太过于渺小了。
“子龙,若是这一只新生的蝼蚁,初出洞口之时,可否感叹于天地之博大?”斐潜指了指蚂蚁洞口,正有无数的蚂蚁进进出出。
赵云想了半天,然后摇了摇头,说道:“云不知。”
“呵呵……”斐潜说道,“蝼蚁或许无法观天地,但是我们人可以……子龙之意,我亦明了,无非就是胡人多势利,少道义,纵然一时安稳,亦无一世平复,今日放过这一个於夫罗,明日恐多了个呼厨泉……是这个意思吧?”
“主公英明。”赵云说道,“若是先前匈奴人众,逼迫太紧,恐生变故,然如今匈奴已颓,正值分化内迁之机也,散匈奴之人于阡陌之间,使之不可聚,更不用说还有主公教化之策,三代之后,便无匈奴矣……若是如此,便可一劳永逸,主公何不行之?”
斐潜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子龙之策也是不错。我也正有想要将高奴须卜氏内迁至西河的计划……至于於夫罗这里么,我还想再放放……西域之路,若无胡人,子龙以为华夏之内,可有世家愿行之?如今天下,各地世家,无不追逐赋税,相争地利,殊不知天地之间,地之固有所产,天亦有所出,取地而忘天,岂不如蝼蚁一般,只知伏地而食?”
“这……”赵云盯着地上忙忙碌碌爬来爬去的蚂蚁,一时之间竟然有些发呆起来。
千古以来,华夏的农耕民族都和周边的游牧民族在做斗争,谈不上什么好坏,只是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便是不同。
要说游牧民族都该死,也就是站在农耕民族的角度来说的,但是当下,斐潜发现,在这个阶段,其实是华夏民族对周边游牧民族的巨大优势期,也是在历史上唯一的一次。
不管是北面的鲜卑,南面的百越,连炼铜技术都非常原始,更不用说炼铁,甚至炼钢了,材料上的优势碾压,华夏在秦汉交接的时候就完成了,而这些周边部落,需要走的路还非常的远……
至少在接触古罗马之前,这些周边的游牧民族是接触不到比较完成成熟的冶金制铁工艺的。五胡乱华期间,才将大量的华夏民族的技术传播出去,否则缺乏冶金技术的游牧民族,至少要多拿着骨制弓箭上百年!
在汉代之后的王朝,不论是唐,宋,明,其实都没有像汉代这样,有这么明显的科技优势。一汉顶五胡,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实如此。既然是这样,为何不在压制住周边民族的优势期的这个宝贵的时间内,将这个优势再进一步的扩大?
斐潜的整个布局的大策略,其实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世家是不会自动自发的离开自家的土地的,打死都不会,因为从土地上获取剩余价值太容易太方便了,又为何要去选择另外一条充满了风险的道路?
除非在政治上层内掺沙子,让有话语权的不仅仅是大地主阶级一家。
那么最有可能性的,就是大制造业团体和大商贸集团。
在大地主阶级还没有完全成型之前,提供出一个额外的发展方向……
前期路线的困难,有胡人去承担,去开辟,带来的巨大商机,斐潜也会拿出来分享,若是这样做了,这些世家大族还无法做出相应的选择和改变的话,或许斐潜就需要换一个另外的方法了。
………………………………
在盯着蚂蚁看的,远远不只赵云一个人。
还有在雒阳的吕布。
吕布坐在后院的亭子里,盯着亭子角落上的那一队蚂蚁看,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了。
那一队蚂蚁围着一小块碎骨头跑前跑后,奋力将其搬运回巢穴,小小的身影似乎透着一股收获的喜庆。
“伯平……”吕布没有回头,忽然幽幽的说道,“为何蝼蚁尚且懂得齐心协力,而人却不能?”
高顺沉默着,并没有回答,因为他知道,吕布也不需要他回答。
“是,没错,那些所谓的民生政事我们不懂……”吕布絮絮叨叨的说道,“要多少亩地,多少赋税,多少方木头,多少修补劳役……确实,我们不懂!但是!他们就懂得练兵打仗么?知道营地要怎么布置,知道骑兵要怎么率领,知道要在什么时候动用什么兵力么?”
“因为我们不懂民生政务,所以他们要怎么做,我们也没有哆嗦什么,只是想要些兵饷钱粮……”吕布继续说道,“……可是……没有,没有钱粮!他们可以日夜饮酒作乐,可是就是没有给兵卒的钱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吕布摇了摇头,似乎要将脑海当中那些不好的场景从脑海当中晃出去一样。他不是没有去讨要过粮饷,但是太仓令笑容可掬的将球踢给了大司农,大司农又将球踢给了尚书台,尚书台又将球给重新踢了给了汉帝刘协,当刘协召见的时候,尚书台又拿出了正正两大匣子的各种账本和需要调配的物资清单……
当吕布昏头脑涨的,无可奈何的从刘协之处退出来的时候,就觉得那些笑容可掬,一口一个将军,一口一个温侯的家伙是如此的可恶,是如此令人生厌。
汉帝刘协的劝慰,勉强让吕布平抑了怒火,但是眼下不仅是没有了军粮军饷来扩军,甚至连手头上的这点兵力都有人惦记上了。
“什么再立西园新军?真当我是傻子啊?”吕布呯的一声拍击在桌案之上,干果盘子跳将起来,跌落到了地面上,洒得一地都是,“说得都好听,让你们去周边招募兵卒,然后呢?就算是能顺利招募到兵卒,回来呢?回来之后再统领着所谓的朝廷西园新军?哈哈哈哈,那我们原本的老兵呢?拆散了,分了,连皮带骨全吞了!”
汉代,战斗力最强的,自然是将军统属之下的私兵,也就是所谓的本部兵马,这些兵卒吃的最好,器械最精锐,训练也是最好,自然是战斗超群,但是这些本部兵马数量不会太多,因为这些兵卒吃穿用度,都需要将军自己一个人承担,所以像征西将军斐潜那样养着三五千骑兵当直属本部兵马的简直就是变态,大多数人都是只有几百,一两千的私兵,并且骑兵也不多,大多数都是步卒。需要战斗的时候,这些直属亲兵就一方面充当军队的骨架子,一方面成为宪兵队和督战队。
而其次的便是将军本部私兵之下,跟随多年的征募兵卒。这些兵卒上过战阵,见过血,训练完备,大体上可以算是精兵了,但是这些兵卒多数是募集而来,由朝廷或是地方财政供给兵饷,而当下朝堂之上打主意的,便是跟着吕布到了雒阳的这些征募兵。
既然是朝廷出的钱财,那怎么能拿给吕布去养这些征募兵呢?站在这些人的立场上,拿着钱粮卡着,收回这些兵卒的兵权,自然也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了。
可是站在吕布的立场上,无法理解。这些兵卒是他从冀州,兖州,一路收着,一路规整,才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家底,要这样交出去,让吕布情以何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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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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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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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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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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