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才大略的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统一的大帝国秦朝。秦始皇并未忽视上天的存在,秦始皇不仅于国都立四畤祭祀五方上帝,也亲赴泰山进行封禅。
虽然秦始皇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标榜他自己的伟大功绩,并且对于山东六国进行震慑,说诚意的话确实有些缺少,但是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封禅成为了一种强调天授君权的重要方式。
汉武帝就是典型代表了,他一生当中就曾经八次前往泰山封禅……
当然汉武帝这样的行为是为了表示他是多么的尊敬天地神灵么?
呵呵。
就像是现在的刘协,站在阴山脚下,神情肃穆,但是心中有多少是想着天地神灵?
封禅仪式虽然说简化了很多,但是依旧不可以等闲视之。
阴山的山道,早在前几天就已经派遣了人员整理过了,虽然不能说是及其平整,但是至少泥泞和崎岖的地方少了许多。阴山山顶之上也就地取材,将原本的平台收拢得更加干净整洁一些,然后再周边树木之上挂上红黄二色的丝绢,装饰一新。
作为刘协,自然是焚香斋戒沐浴一番之后,才立于阴山山脚之下,准备开始整个封禅的典礼。只不过汉武帝当时上泰山,是乘坐御辇登山,而这一次,刘协需要自己爬上去。所幸的是,这个阴山并不高。
刘协神情严肃,甚至有一些紧张,他比起在学宫,甚至是在平阳的英灵殿,都要更加的认真和谨慎。毕竟或许在这个苍穹之上,或许有天神,或许汉家的那些列祖列宗,都在注视着他,怎么能不让刘协紧张?
其实说起来,眼前的这一座并非真正的阴山,但是不知道是因为真正的居胥山路途遥远,抑或是当时有什么其他变故,不过既然之前汉家将纪念卫青封狼居胥的石碑立在了这里,那么这里自然就成为了具备一定意义的场所……
“吉辰已至!举燔!祭禅!”
礼官那种久经训练的嗓子,就像是人体扩音器一般,将声音远远的传播开来。
燔,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篝火。或许是汉代的人习惯了磅礴大气,又或者是觉得天神在天上,太过于渺小的目标根本不会让天神注意到,因此用柴草堆积成两人多高的小山模样,然后举火焚烧,顿时烈焰熊熊,百米之内热浪翻腾,十里之外都能见到烟柱腾空而起。
然后再举燔之后,便是祭禅的祝词。
祝词是由斐潜来念的,当然不是没有人抢着做,但是问题是刘协指定要斐潜来念,或许便是刘协对于前些时日的怀疑的行为一种心理补偿?
斐潜今日打扮也有所不同。白色的内衫,红色的中衣,黑色的外袍,紫色的绶带系再腰间,再配上绣有虎头纹饰的鞶囊,戴着一顶高高的进贤冠,换成了文臣装饰之后,原本戎装之时的血勇悍气稍减三分,而是增加了些儒雅之气。
斐潜上前一步,背对着火燔,解开了捆绑在祝词丝绢上的黄色细绢,将其展开,环视一周,中气十足的嗓音在阴山之下回荡开来。
“……夫上古肇,苍穹生民。贤而常昌,逆畴无存。三皇遐远,失之得闻。六经籍传,维见一分。书经曾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
“……大汉之德,峰涌清泉,潏流溢衍,磅礴四方。上畅九天,下峾八埏。天下灵生,沾染泽润,涤琢沂流,陶铸粹美,暗昧湮没,顿生华光……”
“……天子之恩,覆云悠悠。甘露吉雨,魃壤可游。江琼河漉,嘉谷束受。万物明熙,慕思怀秀。恩威浩荡,驰舆甲胄。阴山显位,蛮夷首授……”
“……般般之兽,乐我帝囿。白质黑章,其仪可优。旼旼睦睦,骏骏呦呦。盖闻其声,今得其佑。厥途靡踪,天瑞之授。兹如于舜,虞兴德厚……”
“……宛宛黄龙,兴德而升;采色炫耀,熿炳煌亨。正阳显见,觉寤黎烝。于传载之,受命所乘。厥之有章,不必谆诤。依类讬寓,谕以峦封……”
念祝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倒不是因为念,这个祝词也不是很难,反正只要是认识字的,基本上念一念都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念完之后,要将祝词投入巨大的燔火当中去,焚烧给天地知晓。
然而那么一大堆的火,百米之内都能感觉到热度了,更不用说离的更近了。关键是投掷的时候不能假借他人之手,也不能力度不够导致祝词被投到了燔火之外,沾染了泥土,这样就等于是不洁净了,是一种相当失礼,甚至要追究罪责的行为。
丝绢很轻,并且只有两端有非常细,就如小指头一般粗细的木棍,虽然有是有一点重量,但是和近乎两人高的火堆燃烧蒸腾起来的烈焰比较起来,确实是太轻了。因此之前得那些人员为了要将丝绢所制的祝词准确无误的投入燔火当中,往往需要站得极近,甚至衣袍胡须都会被大火熏燎了也在所不惜。
不过对于斐潜来说,这个事情并不是太难,除了需要一点臂力之外,还可以再加上一些小技巧……
祝词念完了,斐潜偷偷的从袖子之内,手臂下面扯出了一根细小的铁棍,反正铁棍的颜色和玄色衣袍的颜色几乎一样,并且又是背对着光亮无比的燔火堆,借着衣袖的掩护,根本无人察觉的便夹入了祝词细绢当中。
有了额外的配重,斐潜随后便将祝词用黄色的细绢捆好,双手平举,走到了燔火之前,稳稳妥妥毫不费力的就将祝词投入了火光之中。
“礼成!”一旁的礼官郎声道,“请陛下登山而封!”
之所谓封禅,便是封和禅两个部分。皇帝是天子,那么和天神之间自然有一种神秘的联系,而这种联系,自然不仅体现在文字章节当中,也体现在这些祭祀礼节当中。针对于土地的祝词可以由大臣来代替,那么和苍天之间的悄悄话,就不能由任何人代劳了,只能是由天子刘协自己来说了。
反正既然天子和天神是一家人,终是需要说一些私密的自家话语吧,那么汉代皇帝,甚至是汉代之前所有皇帝祭祀封禅的祷文都不见于文字笔端,也就不足为奇了。
斐潜和诸位陪同的官吏,亦步亦趋的跟着刘协登上了山顶,却不能跟着刘协一起到山顶的小小祭坛之上,那个地方,在今天,是属于刘协一个人的。
斐潜停住了脚步,和其他官员一同目送刘协继续向前。
百官当中,各人的神色也不尽相同。
有人激动得七情上脸,有人肃穆得纹丝不动,有人漠然板着一张脸,有人眼珠子却在不停得转悠着,还有的人就盯着斐潜得身影,不知在想着什么……
这一次,斐潜算是出尽了风头。
历朝历代,但凡是在这种大型祭祀活动当中充当皇帝的先导,替皇帝念祝词的,基本上要么是德高望重的大贤大儒,要么是已经是位高权重的三公勋贵,而像斐潜这样年轻的,可以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有汉以来绝无仅有。
如此一来除了表现出刘协对于斐潜的恩宠之外,似乎也有着斐潜将来拜相登堂的一种可能?
这样的念头几乎在所有的人心中升起,所以投向了斐潜身影之上的目光,也都是非常复杂的,羡慕的,妒嫉的,欣赏的,恶毒的,不一而同。
伏德从得知刘协制定斐潜念祝词之后,脑袋当中就一直嗡嗡作响,到了现在都没有停止。按照道理来说,就算是不选大儒大贤之类的人员,论身份尊贵,地位崇高,也应该是伏德的父亲伏完才是,怎么也轮不到斐潜啊……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
或许是伏完一直以来都是极其低调,或许是在并北这一块确实是斐潜权重太高,反正这一次没有伏完什么事情,嗯,除了陪同之外没有其他事情。
如此情形,就连伏德感觉有些抬不起头来,似乎周边的官吏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一般,那些细碎不可闻的低语,也似乎是在对伏氏一家的嘲笑。
这样下去,伏氏何时才能出头?
该死的斐潜!
自己的父亲,堂堂的当朝外戚,也是饱学之士,却要承受这个竖子带来的耻辱!
伏德只能是闭着眼睛,连看都不敢再多看一眼,生怕自己在看了之后,便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做出一些破坏祭祀的行为出来……
伏德自以为掩饰得不错,但是实际上涨红的脸色和微微有些颤抖的身躯落在杨修的眼中,几乎就像是明明白白写出来一般。
杨修眼珠子转悠着,看了看伏德,又看了看前方的斐潜,然后又看向了正在往祭坛走的刘协……
刘协一步步登上了山顶的小小祭坛,有些显得瘦弱和幼小的身躯尽力彰显着不符合年龄的沉稳。
祭坛之上旌旗飘飘,缠绕铺垫的绢布,加上青铜香炉之内点燃的檀香也将整个祭坛装扮的神秘十足,当刘协在摆放了三牲的祭祀桌案之前跪拜下来的时候,包括斐潜在内的所有人员,也都一同跪拜在地。
风轻轻。
云淡淡。
一个半大的孩子,却成为了一个帝国的元首。而在这个时刻,这个半大的孩子,却在为了这个帝国,也为了他自己,诚心诚意的跪拜祈求……
不知道过了多久,斐潜也不知道刘协究竟在祭坛之上和天神到底讲了一些什么,就只见刘协默默的站了起来,又在祭坛之上静静的停留了片刻之后,才走了回来。
到此为止,一个简单又不失隆重的封禅仪式,便算是告一个段落了。原本像这样大型的祭祀封禅仪式还是有接见百姓啊,召见胡酋啊之类的节目,只不过呢,一个是阴山这边也没有多少民众来搞这些噱头,另外一个呢,毕竟阴山这里也是属于背面这些胡人心头上的极端痛楚之处,要是再让比如於夫罗这样的人过来,无异于就是死命往於夫罗的脸上招呼,不利于并北的稳定,因此斐潜就当作没这回事,全数给省略了。
到了山下,刘协默默的站着,看着火焰在渐渐变小的燔火,眼眸之中光华跳动,不知道在想一些什么。
良久之后,刘协回到了华盖车上,却招呼了斐潜上前。
“……斐爱卿,”刘协将周边的侍从打发得远了一些之后,才低声说道,“……朕不日将归……斐爱卿可愿随朕回雒阳?”
“陛下,可是臣招待不周?”斐潜有些吃惊。
刘协缓缓的摇了摇头。
这些时日,刘协见了不少的人,也听了一些人的建议,才慢慢的发现并北这里虽然斐潜经营的不错,但是毕竟偏远了一些,并且属于北面鲜卑等胡人的兵锋之下,虽然说现在鲜卑和匈奴都被斐潜所击败和控制,但是未来如何,谁也不敢打包票。
平阳繁华,但是其余的地方呢?
刘协一路而来,看见许多流民的定居点也才是刚刚有些眉目,自然不可能有多少繁荣的模样,能勉强活下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因此,回到大汉原本的重心,回到刘协生长的雒阳的那些建议,就逐渐的在刘协心中越发的响亮和清晰起来。在结束了阴山祭祀之后,刘协也觉得自己早一些回去或许更好,至少在雒阳城中,回到属于自己熟悉的地方,重新恢复雒阳的皇城,恢复大汉朝堂的正常统治秩序,这才是作为大汉的皇帝最应该做的事情。m.xiumb.com
“……朕,乃大汉天子,自然须回大汉都城……与爱卿无关,爱卿不必多虑……”刘协盯着斐潜说道,“……如今雒阳左近,兵马薄弱,百姓不安,故而不知斐爱卿是否愿意领军随朕一同返京?”
斐潜不由得皱眉,这个刘协,真是让人不安生,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来,究竟自己应该怎么说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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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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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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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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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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