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依稀可以看见巍峨的阴山山脉,成为了这一块丰美土地的屏障,只不过,现在这一座屏障还能支持多久,这些汉军骑兵们心中似乎也没有一个底数。
战马奔驰,草丛之间的水花四溅,雨势依旧没有停,只是变小了一些。
河套平原又平又阔,又有充沛的水网资源流淌期间,这一片土地几乎可以满足任何人的需求,都畜牧到种植,从鱼虾到狩猎,从森林到草地,富饶广大的土地似乎是无穷无尽一般,延伸到了远处的天边。
不管是谁,只要见到了这广袤且蕴含了无穷的力量的这一切,都会从心底涌出一种满足感,一种无以言表的喜悦。
马越带着一千骑兵,直往於夫罗的阴山西侧的王帐而去。
这片土地,如果能够开发出来,马越简直不敢想象,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富庶和美丽的场景。或许会有纵横来去的阡陌,或许会有星星点点的村落,或许会有袅袅升腾的青烟,这些事情也是他们的梦想,是那魂牵梦绕的家乡的模样。
马越经历过胡灾,逃亡过,所幸生存了下来。若不是征西将军斐潜从草莽之间寻找到了马家,整个马家或许现在依旧在田间刨食,依旧在夜里抚摸着战刀和长枪,依旧只能是将一身的气力和武勇全数都发泄在田间的石头和泥土里……
可是现在,这些该死的鲜卑奴,既然想要将自己好不容易拼杀下来的阴山之地,这无上的荣耀从自己的手中抢走!
远远的草坡之上出现了几个黑点,马越马不停蹄,径直大声咆哮着:“征西麾下马越,前来拜会单于!”
随后几乎所有汉军骑都同声呼喝着:“征西麾下,拜会单于!”
马蹄声声,草原上的风呼啸而过,卷起星星点点的雨滴四散飞洒,吹拂着已经染湿的旗帜噼啪作响,但是却掩盖不了众人的吼声,如同滚雷一般划过草原,就连汉军骑兵的战马似乎也受到了感染,一同扯着脖子嘶喊起来。
几个黑点返回去,另外一些则是迎了上来,离得进了,一名匈奴骑兵在马上抚胸为礼,然后看了看马越头顶上的那一面三色战旗,又辨认出马越和其中几个将校的模样,旋即调转了马头,在侧前方引路。
马越等人毕竟和於夫罗协同进军过一段时间,这些胡人斥候自然是认得。
又是奔驰了一阵,从远处出现了一批人马,为首的便是於夫罗帐下的勇士巴特尔,见到了马越之后哈哈大笑着,也不在乎马越长驱而来一身的泥水,便是上前下马狠狠的抱了一下,浑然不顾原先身上皮袍边上的洁白羊毛沾染上不少黄黑的泥水。
“马校尉,你怎么来了?”巴特尔明知故问。
马越哈哈一笑,然后说道:“你们家单于呢?我这有个天大的喜事要告诉他!”
巴特尔一愣,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要怎么接话……
“天大的喜事?”巴特尔疑惑的重复道。难道这个马越不是来求援的么?不是鲜卑人打到了阴山,然后来求着单于出兵么?怎么还有什么天大的喜事了?
“就是天大的喜事!”马越笑着点点头,然后拍着巴特尔厚实的肩膀,说道,“有吃的没?我饿了!”
巴特尔大笑,用马鞭往前指了指,说道:“有!肯定有!有肉汤!有烤肉!有马奶酒!就在前面,走!”
按下马越带着人马跟着巴特尔不提,反正马越吃吃喝喝的倒是一副挺开心的模样,反倒是於夫罗不怎么开心了。
“天大的喜事?”
於夫罗挑着眉毛问道。
“是的,尊敬的单于,原话是这么说的。”
於夫罗挥了挥手,让传话的兵卒退下,自己却琢磨了起来。
原来以为是鲜卑攻伐阴山营寨,所以汉人来找自己求援来了,那么自然是要拿捏一下,虽然说援助多半还是会去援助的,不过这个条件么当然需要往上好好的提一提,然而忽然;来了一个什么天大的喜事?
到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天大的喜事,单于位置也得到了,这段时间搜罗的人口和牲口也都算是不错,部落的现状也一扫之前颓废的模样,呈现出兴旺发展的态势,一切都很好。
不是天大的陷阱吧?
但是万一……
於夫罗琢磨了半天,一个晚上都在想这个事情,翻来覆去没有睡好,好不容易到了天明,还是想不太明白,明明汉人被鲜卑围攻,就连原本收拢来的民夫都跑的跑,被抓的抓,那里会来什么喜事?
究竟是什么事情,於夫罗想得脑袋瓜子都有些疼,到了最后还是决定见上一面再说,反正就当是汉人骗自己见面吧。
见面容易,但是要骗自己出兵,呵呵,没有好处,想都别想。
但是事情往往并非想人想象当中的那样,可以完美的把控,当於夫罗决定要见马越的时候,或者说当马越的那一句话传到了於夫罗的耳朵里的时候,事态的发展就已经滑向了於夫罗所不能控制的方向……
远远的见到马越来了,还没有等於夫罗做出什么姿态,就看见马越拱了拱手,朗声说道:“单于,某来此便只有一桩打喜事,终归是三句话……”
“被人从美稷王庭驱赶而出的耻辱,如今昭雪的机会就在眼前,请问单于,是敢还是不敢?”
“当年被鲜卑夺取的地盘就在眼前,成千上万的牛羊和人口近在咫尺,请问单于,是想要还是不想要?”
“如今鲜卑全数都集中在阴山要塞之处,其后方正是虚弱无比之时,又可以报仇雪恨,又可以获得海量的人口和牲畜,如此绝佳的机会摆在单于面前,请问,算不算是大喜之事?”
於夫罗呆立半响,说不出话来……
………………………………
“这是征西将军的旗号!征西将军来了”
蒲子县城的城头,几名守军忽然指着远处地平线上出现的旗帜高声喊道。
一直以来,张烈都有些郁闷,因为其实最早和征西将军并肩作战的其实有他的一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上了战场,获得了战功,而自己却依旧在这个蒲子县城之内担任县尉……
虽然在名义之上,张烈他还是属于河东郡的,还是归于王邑管辖的,但是对于张烈来说,河东对于他已经是渐渐的远去,反倒是平阳的这个征西将军才显得更加的让其敬仰和尊敬。
听闻征西将军终于是到了,张烈不由得喜上眉梢。
早在昨天就接到了先前派出的传令兵,说是征西将军将会带着部队从蒲子县城这里北上,张烈是兴奋的一夜都没有什么睡得着,一大早就站在城墙头上张望,结果左等右等都没见到,又不好派人前去查看催促啊什么的,正感觉有些疲惫靠着门楼稍微坐下歇一会儿的时候,就听闻有兵卒喊道征西将军来了,兴奋的跳将起来,推开挡在前面的手下兵卒,便趴在城垛上翘首以望,看到真的是征西将军旗帜到了,便是兴奋得直拍城垛,哈哈的笑道:“总算是来了!来人啊,去禀报陈县令,征西将军来了!走走走,去迎接征西将军去!”琇書網
张烈一边说,一边大力的拍着身边士卒的肩膀,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然后便整整身上衣甲,正了正头盔,便大步的就朝下跑,身上的穿着的甲胄铁片之间叮叮乱响,横冲直撞的往城门而去。
除了最先前一次跟着斐潜打白波军之后,张烈便再也没有出过蒲子县城,着实把他给憋屈坏了。
之前攻伐阴山的时候,张烈就在犹豫,前前后后考虑了许久,但是因为种种的因素,终归是没有能够跟着斐潜一起行动。
也许跟着征西将军去打其他的地方,比如跟着去关中什么的,张烈心中多少还有些门槛过不去,但是跟着去打鲜卑胡人,便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了。想想之前打鲜卑有多少人因此而升迁,张烈心中就是火热一片。
这一次眼见着斐潜又再次带着兵马北上,张烈就是下了决心,说什么也要跟着一起打胡人!
如今斐潜以征西将军的身份,别说统帅并州的兵马来抵抗鲜卑,就算是要调取周边郡县的兵力协同,也都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别人也说不了半句的闲话,况且如今斐潜名下也是有不少的将领,再不努努力,恐怕什么都不会剩下!
有谁不想封侯获爵?
有谁不像荫恩子孙?
在城头上的原本蒲子县城的士卒眼睁睁的看着张烈一阵旋风似的冲下城墙去,然后抬头再看着远处的那旗号渐行渐近,顿时都不约而同的议论纷纷起来。
地平线上,最先出现的除了那一杆高高飘扬的三色旗帜之外,便是最前面打头的一列骑兵,个个精壮彪悍,人高马大,瞅瞅那行进的姿态,就知道肯定是经历了战阵的老卒,是最为精锐的并州狼骑,虽然并没有特意跑得很快,但是依旧践踏其不少的泥土,行进之间马蹄腾腾,威风凛凛。
而那些得到了消息,也开始在周边准备一些酬军物品的周边的小家族什么的,眼见斐潜带来了这么多的骑兵,对于这些士族子弟们来说,只要是稍微见过一些世面的都知道,要组建出这样的骑兵会要耗费怎样人力财力,并且在内所蕴含的军事战备上面的东西,已经到了如何高的一个程度。
在并州此处,在斐潜的旗号之下,如今转眼之间已经汇聚这么许多的兵马,着实不能让人小看,但是眼前其背负的任务同样也是不轻,这一次北上,还不知道有多少硬仗要打,要知道来袭的鲜卑胡人,也不是简单之辈,如今这个征西将军的对手,不再是阴山鲜卑,而是鲜卑王庭那处的强悍蛮族!
之前并州所经历的那些胡灾,基本上都是以这些鲜卑王庭为主力,那些彪悍武勇的胡人的身影,至今还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所以对于这些士族子弟来说,贡献一些粮草什么的来说或许还是可以接受,但是要立刻随军,在局势没有明朗之前还是多少有些忐忑的。
因此在看见张烈上前替斐潜牵马捉镫,拍着胸脯表示要和斐潜一同北上杀鲜卑的愿望的时候,这些士族有的羡慕,有的鄙视,态度不一。
可是对于张烈来说,这些人的目光和态度,现在基本上已经是无视了。
正所谓宁给好汉子牵马,不给赖汉子当祖宗。
眼下想要在这个时间阶段,这个混乱不堪的并北地面上求活,而且还要活的更好,仅仅是靠着蒲子县城那点地盘,那点兵力是绝对不成的,况且张烈虽然人比较粗,但是一个简单的道理还是明白的,对于军队而言,一军的统帅比什么都要重要。
主帅有胆色,有决断,有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意志,那么这一只军队就肯定差不到哪里去!纵然是会有短暂的起伏,也会比那些动不动就打退堂鼓的主帅好上千万倍!
斐潜在前几次的战斗当中,不管是对上白波,还是对抗鲜卑,都已经在战事当中,完美的展现了他作为乱世统帅的本领和意志。因此跟着这样的统帅行军打仗,张烈觉得只有一个词可以来形容,就是痛快!
并州汉子,要的就是这样的痛快劲头,纵然战阵淌血沙场裹尸,也情愿撒尽一腔的热血,跟着身边的战友一道向前!
看着张烈期盼的眼神,斐潜虽然觉得有些突然,但是依旧哈哈大笑着,拍着张烈的肩膀,叫亲卫取来了一套更加具备防护力的筒袖铠,送给了张烈,算是其投奔而来的见面礼。
看着张烈那兴高采烈手舞足蹈,忙不迭的将新铠甲穿在身上,喜滋滋的左摸摸右摸摸的模样,城头上的几个和张烈向来走的比较近的士卒也都有些忍不住,便蹬蹬蹬的跑下来了十几人,也都一同表态要跟着斐潜前去杀胡人,斐潜也都是来着不拒,便让张烈暂时先统领着,再做安排和打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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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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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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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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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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