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差距,当然是因为不同的生活条件和生活习惯铸就的。
汉人,以农耕为主,而农田也就是依附在城池的周边,一般来说方圆不过百里,所以四五十里的侦查范围就基本上是一个普通城池的最外圈了,再远了也就没有多少意义。
况且汉人习惯性都需要回“家”,对于家的归属感极强,就算是这个“家”是临时的营寨,是可能次日就要被拆除的帐篷,但是夜晚到来的时候,能在这样临时的“家”中休息,对于汉人来说就是一种简单的幸福。
然而对于胡人来说,就不太一样了。
之所以胡人的斥候距离特别的长,不是因为胡人身体比较强壮,又或是本领更加的高强什么的,仅仅是因为胡人习惯了。
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仅仅四五十里的路程,可能战马半天的快速奔驰就能赶到,所以四五十里这样的一个侦查距离对于胡人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作用,因此,要想侦测到远方的战马集群的动向,就被迫不得不将斥候放的越来越远……
另外一个原因,胡人和他们的战马都流浪惯了,就算是没有帐篷,找一个背风的场所相互依偎着也能安然过夜,更何况胡人甚至不需要携带更多的粮草水囊,渴了喝马奶也行,甚至直接喝狩猎到的小野兽的鲜血补充水分,对胡人来说也都是家常便饭。
因此胡人斥候在阴山鲜卑大军还距离桢林很三百余里之外的时候,就已经将触手伸到了汉人的营地附近。
“启禀大将,汉人今天又增兵了,还是一千余人,都是步卒……”鲜卑斥候禀报道。
鲜卑左大将,孤独余欢闻言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但是没有说什么,挥挥手让斥候先下去了。
汉人增兵了。
汉人又增兵了。
虽然是步卒,不用发愁说汉人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但是却给自己的进攻增加了难度。
在并州乃至漠北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区域来说,步卒只能是用来防守的,要想进攻,没有骑兵想都别想。
不说别的,光路途上的兵马粮草的消耗,就能让速度慢腾腾的步卒统帅崩溃。
就算是能够双方交战起来,对于骑兵来说想战就战,想走就走,而步卒一方则始终会被骑兵拖着节奏走,慢慢的就会被拖垮,拖败……
所以孤独余欢听闻汉人增加了步卒,虽然烦忧,但是却并不是太担心,或者说,对于现在的这个局面来说,他更希望汉人主动进攻,而不是就死死的卡在桢林这个地方。
战争,尤其是大规模的战争,从来没有什么无缘无故的,要么是因为威胁,要么是因为利益,这个不管是古今中外,无不如是。
战争,不仅仅是只有在现代的战争,就算是在汉代,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仍然是决定了一个战役的走向。
这一次鲜卑左大将孤独余欢接到了鲜卑大王步度根的命令,在阴山附近集结部队,从阴山南麓出发,一路向南征讨,其实对于孤独余欢说起来,面对眼下的这个战役,既有威胁,也有利益。
孤独是鲜卑外贵,原来也是汉人,说起来还是皇帝的血脉,光武帝刘秀之子刘辅的后裔刘进伯,当时位任度辽将军,后来在攻伐匈奴的时候失败被俘虏,囚困在独山之下,从此就流落到了匈奴,后来其后裔便以独孤为姓,甚至还有人担任过匈奴的谷蠡王。
孤独余欢现在身上已经看不到有半点汉人的影子了,不管是从头上的发饰还是身上的衣着都完完全全的鲜卑化,生活习惯等等更是与鲜卑无异,已经是彻头彻尾的鲜卑人。
孤独部毕竟是担任过匈奴的谷蠡王,转投到鲜卑之后,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礼遇,但是孤独部落也并不能获得鲜卑王的多少信赖,能够争取一个比较肥美的阴山左大将的职位,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其余的孤独部落的人员,还是在漠北的深处。
阴山比起大漠深处不管是从气候还是从自由度来说,都非常的怡人。
在这里,孤独余欢是说一不二的左大将,而在大漠鲜卑部落云集的地方,一个小小的左大将算个屁,头上还有大人,还有小王……
因此,阴山这里也自然是众多目光的焦点。
在左大当户兵败而归的时候,孤独余欢在愤怒的同时,也感觉到了不仅仅是从汉人那边传递过来的威胁的感觉,还有四面八方,甚至是身后……
这些年,大概是十几年了,没有东西了就南下找汉人拿一点,已经成为了鲜卑人的习惯,自然也是孤独余欢的习惯,但是忽然之间撞得头破血流,在自己疼痛的同时,还要提防着身后的人议论,是不是左大将的这个头变软了,变得没有用了,连一向软弱的汉人都打不过了?
要保住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必须证明自己。
鲜卑大王让人快马送来的命令正好给与了孤独余欢一个机会,但是没想到等集结了部队之后,却发现了汉人已经在桢林这里扎了营地。
当发现汉人营地的时候,孤独余欢脑海当中闪过进攻的念头,但是左大当户的失败使得他觉得自己应该更谨慎一些才是,因此便派遣了不少斥候进行侦查,结果没想到的是这一侦查,回馈的结果就让自己更加的迟疑了……
汉人居然在不断的增兵!
虽然每一天增加的兵力不算多,但是这样一天天下来,到现在已经是第五天了,还是第六天,孤独余欢不太好确认,但是却知道至少在这连续的几天斥候侦查当中,的的确确每天都有一千左右的步卒从南方赶来,加入了桢林的大营。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样发展下去,会越来越不好打啊……
孤独余欢下辖左右大当户,而左大当户当初领兵南下大败而归,被治罪受马踏而死,所辖残余的部落族人被孤独余欢纳入自己的部落里面,所以现在大帐之下也仅仅剩下右大当户丘穆陵查查尔这一个将领。
“来人啊,去将查查尔叫来议事!”孤独余欢对着大帐之外的亲卫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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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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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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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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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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