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合格的部落酋长和不合格的士族族长一样,也会遭到族人的排斥甚至是罢免。扎田胜原本出身就不是很好,和呼延氏、须卜氏、兰氏没有什么太多的关系,就别说和挛鞮氏什么血统上的牵连了。
之所以能成为原本南匈奴王庭右部之下的较大的部落也充满了巧合,先前那些大部落要么遭遇灾害,要么在征战当中萎缩,倒是一直在中流的扎田胜的部落慢慢积攒下了不少的人口实力……
不过现在部落又承受了重大的亏损,而扎田胜自己这个领头的人难免会遭受一些非议。
“杀了汉狗!”扎田胜忽然拔出了战刀,向着天空高高的举起,向着左右吼叫着,“为了我们战死的兄弟,为了部落,为了长天生的赤那的荣耀!让我们一起去杀了挡住我们去路的两百汉狗!”
又是搬出长天生的名义,又是隐隐在话语里说明不杀了这些汉骑根本回不去,扎田胜剩余的一千多族人相互看看,似乎又重新恢复了一些勇气,纷纷的呼应着,举起了战刀,向着天空嘶吼。
扎田胜当即命令分左右各三百旗,其余的位于中间,面对着侦查出来的两百汉骑的方位就掩杀过去。
扎田胜一边拍着战马,一边暗自想着,现在距离於夫罗的大部队还有一段距离,这两百汉骑要么就是回来准备押运粮草的,要么就是护卫某个人物返回榆林的,那么只要是拿下了这两百的汉骑,不管怎么样,多少自己的颜面上还能挽回一些,至于榆林的那些汉人,并不是自己无能,只能说是汉人太过于狡猾了……
就算是我扎田胜打了败仗,回过身来照样还能收拾汉骑,这一点至少在美稷王庭也算是独一份了!
扎田胜挥舞着战刀,气势汹汹的喊道:“冲上去!吃掉汉狗!带着他们的头颅回王庭!”他很清楚,这一战当然是要速战速决,绝不能拖拖拉拉的,必须一下子就将面前的两百汉骑击败击溃,必然是需要全力以赴。
不管是於夫罗的大部队,还是身后的榆林大营,虽然都有一些距离,但是说不准就会有那一只部队过来,所以只能希望手头上的这千余骑能够凭借兵力的优势取得这个遭遇战的胜利,然后就从圜阴绕道去美稷,或者去云中去找鲜卑人……
如果能打赢这一仗,提着一些汉人的人头,不管从那个角度来说,都会好一些,因此这一战,必须打,还必须胜。琇書蛧
汉骑南下,扎田胜北上,有都是骑兵,所以很快就相互都看见了,见到了胡骑气势汹汹扑了上来,汉骑呆愣一下,似乎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大量的胡骑,顿时惊慌失措连接战都不敢,纷纷掉头就跑……
扎田胜哈哈大笑,命令左右两翼快速包抄上去,在他看来,胜负已定。
战马从掉头到加速,必须要经历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就足够自己的骑兵冲到相对于比较近的距离了,再加上汉人的骑兵装备较重,只要被咬住了,汉人绝对逃不脱!
扎田胜的判断是没有错的,但是他忘了一件事情,那是在正常的情况下。
扎田胜的部队长途奔袭而来,在经历了一场大战之后,又连夜奔逃,不管是战马还是骑兵,体力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补充,虽然人数上占据优势,气势上也看起来相当不错,但是体力上的缺失却导致明明眼睁睁的看着两百汉骑在面前乱窜,却怎么也追赶不上,更不用说完成原先扎田胜两翼包抄的完美计划了……
双方的部队沿着大道一前一后的狂奔,双方的距离竟然没有拉进也没有拉远,就是这样不紧不慢的跑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山谷,包括原先扎田胜绕道的那个无名河谷。
赵云静静的带着三百并州骑兵躲藏无名河谷之内,看着扎田胜的骑兵呼啦啦的从面前飞驰而过。
相比较扎田胜杂乱无章的临时性的斥候而言,赵云派出的经验丰富的斥候远远的就发现了扎田胜的部队,当得知前来的只有一千余的胡骑的时候,埋伏当然变成了最佳也是最恰当的选择。
当扎田胜得到报告说只有两百汉骑的时候,赵云就已经将人手给安排好了。
看着扎田胜的大旗从眼前经过,赵云立刻指着那一柄鲜艳的旗纛下令:“吹号!冲锋!直冲本阵,斩杀敌酋!”
并州骑兵轰然应诺,紧紧的跟在了赵云身后,紧握着刀枪,用脚磕着战马的腹部,从河谷里面猛然冲了出来,拦腰就杀向了扎田胜的旗下!
三百并州骑兵多半都是老兵,经过多年的厮杀,虽然人数并不多,但是相互配合默契,几乎是冲出了河谷之后就将战马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在胡骑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杀到了胡骑之间!
斐潜对于兵卒的防护从来不打什么折扣,这些并州骑兵虽没有像西凉铁骑那么夸张的人马覆甲,但是装备一样的精良,从头盔到高领半袖扎甲,再加上护臂和护裙,基本上来说重要的部位也都保护到位了,三十炼的环首刀坚固锋利,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心寒的光华。
“加速,冲锋!再快一点!”
赵云一抖长枪,雪白的枪头和枪头下的红缨顿时旋转绽放,如同曼陀罗花一般充满了致命的美丽,幻化着缤纷的色彩,迎面而来的一名胡骑连反应都来不及,就喉间一凉,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喷涌着血液跌落马下,那在空中喷洒而出的鲜血,似乎就像是赵云将这朵红白相间的曼陀罗花种在了这名胡骑的脖子上一样……
赵云的战马四蹄腾飞,激起黄沙漫漫,鲜艳如曼陀罗花的枪头忽左忽右,带出蓬蓬的血雾,就像是黄泉之路上忽然绽放出的曼陀罗花海,艳红一片。
曼陀罗花,黄泉之花。
这是在赵云面前的胡骑在这个人世间见到的最后也是最美丽的花朵,也是他们接下来在黄泉路上唯一的陪伴和色彩。
彼岸花,花开开彼岸,这朵朵的曼陀罗花一路绽放,竟然瞬间铺就了一条长长的猩红之路,径直的往那一柄鲜艳的旗纛延伸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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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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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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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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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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