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说汉朝在对付匈奴的这个超长期的战争,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的战争收益,反倒是战败的匈奴,却成就了一番的事业。
当初北匈奴被汉王朝打败了,漠北和西域都没有了生存的空间,因此北匈奴单于带着少部分的人马先是逃到了乌孙,然后又辗转到了康居,之后又继续西迁,到了阿兰国。
阿兰国又叫奄蔡,在高加索山脉以北,也是一块水草丰美的区域,国力并不算是小,拥有大概十万左右的军队。
西逃的北匈奴人毕竟见过了大场面,就算是处在流亡的状态,北匈奴人依旧认为阿兰国并不强大,因此悍然从顿河以东发动了进攻,阿兰国虽然奋起反抗,但是和那些已经和汉朝交战多年的北匈奴战士面前,还是显得稚嫩了一些,因此阿兰国的军队大败,国王被抓,后来被杀了,阿兰国就这样成为了北匈奴的第一块雪球。
阿兰国人加入了北匈奴,然后对西边的东哥特国进行了攻击,然后很快东哥特国也沦落了,接着就是西哥特国……
在约旦尼斯的《哥特史》当中对于北匈奴是这样记载的,“一个至今为止不为人知的种族从遥远世界的角落里冒出来,像一阵从高山上骤然而降的暴风雪,将一切挡在它们前进道路中的物体连根拔起,毁灭殆尽……它们是两条腿的禽兽,是巫婆和魔鬼的后代……”
虽然这样的说法能给哥特人的惨败找到一些心灵上的安慰,但是也同样助长了北匈奴人的气焰,许多哥特人甚至不敢再跟北匈奴人作战,而是纷纷逃亡到了罗马帝国……
当然再往后,一个被称之为“上帝之鞭”的人物出现了,阿提拉。
随着北欧和东欧的战火纷飞,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堪匈奴压力,渡海流亡到英伦三岛,成为了大不列颠王国的先人,而在俄罗斯南部草原的匈奴人也归与阿提拉旗下,俄罗斯森林民族斯拉夫人,芬兰人也告屈服,斯拉夫人可能就是在此时以“匈奴仆人”的身份第一次进入西欧的。
随后不满足的上帝之鞭就抽向了东西罗马,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东罗马就是阿提拉的自动提款机,时不时的就去提一下钱,当东罗马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转向开始勒索西罗马,不堪重负的东西罗马终于联起手来,展开了一场载入中世纪史册的庞大战争……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斐潜也并非记得很清楚,托后世一些论坛的福,有人争辩汉朝强大还是罗马强大的时候,他从别人的述说里知道被汉朝打跑的北匈奴人,结果跑到了欧洲,对着罗马人作威作福。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而在蒙古高原的这一块区域的人,不仅顽强的和汉朝抗争了三四十年,甚至连残余的部分,都可以再次的成为让整个欧洲都瑟瑟发抖的“上帝之鞭”……
当然“上帝之鞭”也没有逃脱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套路,就像是鲜卑大王檀石槐死了之后,便是群龙无首一般,整个鲜卑大联盟顿时混乱不堪,分崩成为了许多互不相属的分支,相同的,庞大的北匈奴在欧洲形成的帝国在阿提拉死后,也崩溃了。wWW.ΧìǔΜЬ.CǒΜ
斐潜将记忆里和所了解的相融合,因此得出了和之前汉朝对抗匈奴不尽相同的策略……
游牧民族并不像农耕民族一样,有固定的定居点,有财富的存储地,所以要按照汉朝之前的办法,采取类似于攻城拔寨的做法,就往往是跟不上胡人的节奏,不但不能有效的打击胡人,还往往劳民伤财外带搭上自己的军队。
而像后世明朝袁崇焕的一步一个脚印,就像是星际争霸里面的塔推战术一样的做法,又有很大的限制,搞不好不小心漏了两个叉叉兵出来,然后就GG了。
因此,和胡人的战争,不能像打内战一样,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去攻击占领,对于胡人而言,水草之地虽然类似于城池,但是却并不像汉人一样的重要,换一块地方照样可以生存,只不过是过得好一点和差一点的区别而已。
斐潜说道:“……之前我们和胡人的征战,其实都在一个‘逐’字上做文章,不断追逐着胡人打,从阴山打到北王庭,虽然这样也是取得了大胜,但是实际上我们自己的损失也不小,所以现在我觉得,或许应该再加上第二种的方法……”
斐潜弯下了第二根手指头,说道:“……应该再加上一个‘驱’字,驱使胡人为我所用,驱动胡人将目光从华夏之地转向更弱的其他地区……”
“胡人并非铁板一块,就像是匈奴也有南北之分,羌族也有东西之别,鲜卑也是一样,大大小小的部落各有分界,因此这样自然就给予了我们更多的机会,可以拉拢一部分,打压一部分,让投靠我们的胡人去帮我们往四周去掠夺财物甚至是人口……”
“如果没有平阳城外的胡人营地,平阳从荒废恢复到现在的状况至少要再多花一倍的时间……还有我们在吕梁山内的矿地……”斐潜说着,然后看着几个将领,这些人或许都要因为这一场战役要再北地待上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且斐潜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北地,万一其他方面出现了什么状况还需要进行调整,所以眼下这三位将领还有可能会分散出去独当一面,因此,统一好这些将领的思想,就是当下斐潜最应该做的事情,才不会在将来出现相互扯后腿的事情。
“……最理想的流程应该是这样的,我们拉拢愿意投靠我们的胡人,给他们武器,帮他们攻伐,让他们有甜头,然后我们要收取一定量战争红利……嗯,也就是财物和俘虏……财物自然是用来发展和补充我们的损耗,而俘虏一部分补充战力,一部分就用来做劳役……都杀了简直就是浪费……”
“……修路,挖矿,转运物资,修建基础设施等等,这些都需要人……而我们汉人,就是做好整体的调配和平衡……别将这些俘虏往绝路上逼迫,吃穿什么的多少要给一些,只要杀掉敢于反抗的人,然后再给他们一些希望,比如说干满五年就可以自由什么的……”
斐潜表示,北地很宽广,可以容纳更多的人,也需要更多的人,不管是汉人还是胡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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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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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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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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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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