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名其曰,方便称呼。
洋企业就起个洋名,私人企业就起一个代号,表面上不管是人事还是老板,都告诉员工这个改名字没什么特别含义,顶多是新的花名更具有正能量,也代表着员工所期望未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能拥有什么能力、希望获得什么样的认可等等……
但是实际上,小小的举动,背后却蕴含着深层次的意义。
斐潜让鄯善小王子取一个芳名,呃,汉名,自然也是有意义的……
首先自然是服从性测试。
连祖宗传下来的姓名都能卖了,那么也就没什么卖不了了。
其次,花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员工私人的社交,尤其是防止员工相互联合,在部门人数相对多的时候,也可以防止外面挖人和自立门户,因为一般人不知道员工的真名。
同时,用花名习惯了,当需要告诉别人真名的时候,员工也会下意识犹豫,好像真名成了一种什么秘密似的,这就跟带着面具时间长了,脱下来的时候多少感觉有些怪怪的一样。表面上说是给员工一个机会给自己起个新名字,其实也是一定程度上剥夺、掩埋了员工原本的人格。
因为在原本的生活,生长过程当中直接关联的那个名字,被舍弃不用了。
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是方便强迫下属干些什么事情的时候好隐藏自己……
就像是水浒传里面,谁干的?
花和尚!
现在,斐潜让鄯善的小王子起一个汉名。
一个好听,好记,代表了正能量的汉名。
小王子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斐潜,『尊贵的将军,我不知道要起什么名字……』
斐潜微笑着,『一般来说,我们的姓呢,代表了我们祖先的来历,很多时候是祖先用封地的名称来作为姓氏的……名字才是相互之间的称呼,也代表了对于自己未来的期望等等,所以呢,你也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想一个……』
『嗯……要不,尊贵的将军,我叫……「楼善」怎么样?』小王子手舞足蹈的说着,显得很开心的样子,『「楼」就是祖先的楼兰,「善」既代表了现在的鄯善,也代表了善良和美好……』
斐潜点点头,『你看,这不是很好么?楼善,不错啊,是一个好的名字。等你到了冠礼的时候,还可以取一个自己的字……这样就代表你长大成人了,可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了……』
『真的?』小王子楼善喜笑颜开,『哈哈,我有新名字了!』
小王子蹦蹦跳跳,似乎是真的欢喜,也像是装作欢喜。
但是这并不重要。
斐潜的意志,才最重要。
而在远处队列之中,步森看着斐潜和鄯善小王子相谈甚欢的样子,脸上的皱纹都快缩到了一起……
只可惜,现在没有人在乎他的痛苦。
最后步森也紧紧只能是低头口诵佛号……
鄯善是小国,但却可以四两拨千斤。
这也是西域的一个特色。
大部分的西域邦国都不大,并且也很容易就左右摇摆。
斐潜对于楼兰的了解,并不是很多。
因为后世所能知道一些楼兰人的情况,是因为在当年有一些人迁徙到了华夏的西部,并且带来了一些文字,文本什么的,虽然这些人采用的字是佉卢文,但是也多多少少的记载了一些事情,使得后人才有机会一窥楼兰古国的风貌。
佉卢文并不是楼兰独有,也是尼雅国的文字。关于尼雅,后人有人说是属于精绝,也有人说是楼兰一部,有人说是毁于战火,也有人称是河道变迁,但是斐潜觉得么,这些可能都对,也都不对。因为世间大部分的事情,都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少有单纯孤立的事件。
『主公……』太史慈瞄了一眼奔去和旁人分享,或是炫耀的鄯善小王子,沉吟了一下说道,『这楼姓……主公,我好像记得,这楼兰……元凤四年,平乐监刺之,方改其名……』
斐潜笑笑,转头问张辽道:『文远以为如何?』
张辽在一旁,皱眉说道:『刺之改名不假,不过好像是当年楼兰亲匈奴……』
斐潜点头,颇为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又是为何?西域诸国遣汉为质,然不得其用。质子其法善乎?既不得其用,何以延之?大汉之臣,莫以善之小,而不为之乎?若知其恶法,又何不易之?』
太史慈忽然觉得有些牙疼。
张辽也是皱眉思索起来。
斐潜提出的问题很客观,甚至关联到了太史慈和张辽。毕竟作为大汉的一地太守,或是地方诸侯,按照惯例是要给斐潜送去人质的……
楼兰为什么会改为了鄯善?
是因为楼兰偏向于了匈奴,然后被平乐监傅介子以金银引诱而斩杀,立亲汉为新王,改名鄯善。
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其实楼兰并非是有意去亲善匈奴的。
老楼兰王死了,然后派遣使者到大汉来找之前送到汉朝的楼兰质子。想要迎楼兰质子回去当新王,但是谁能想到楼兰质子被施了宫刑……
这尼玛回去了,是他还是她?还是像后世米帝最喜欢的五彩斑斓的黑?
不好搞啊,所以汉帝当时就拒绝了楼兰的请求。
楼兰没办法,自能是再立了一个嗣子为王,但是很快这个嗣子新王又死了,然后被匈奴知道了,便是立刻送了原本在匈奴的楼兰质子回来,继承了王位。于是楼兰才开始对于大汉疏远,对于匈奴依赖,一直到傅介子做法斩杀了其王……
所以,这算是楼兰自愿背弃了大汉,还是被强迫的背叛?
质子制度从春秋战国,或是更早的时候就开始执行了,为什么出了这么多问题之后,依旧没有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对于野心家来说,有质子和没质子有差别么?
对于不敢背叛的怯懦者来说,有质子和没质子又有什么区别?
在允许多妻多妾的封建王朝之中,质子的重要性有多大?
这些问题,斐潜不相信没有人考虑过,但是他很遗憾的看到,即便是到了之后的封建王朝,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更改。实际上,到了大清时期,依旧有类似于质子的制度。
诚然,质子制度最开始的时候,用意自然是有益的,也是为了政治目的考量,并且也取得不错的效用,甚至让一部分桀骜顽劣的周边游牧部落,真诚的融合到了华夏的大家庭当中来。甚至有潜移默化,影响教育的作用。
可是绝大多数的质子,并没有什么卵用。
就以楼兰为例,其于汉朝的羁绊,长达两三百年,但是从后世的考古发现当中,却没有看到多少汉文明的明显影响的迹象。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不管是楼兰还是鄯善,都没有大规模的使用汉文字。
质子在汉地用汉语写汉字,为什么回到了楼兰鄯善,却变成了鬼画符?
不仅是楼兰,连带着和华夏『一衣带水』的多少年的周边藩属国,几百年下来竟然也没有完全使用汉语言汉文字?wWW.ΧìǔΜЬ.CǒΜ
太史慈斜眼瞄了一下那个新改了名字的鄯善小王子,忽然像是想到了一些什么,但是又比较的零散不成体系,便是皱着眉说道:『主公,莫非这……改了名字,也与此相关?』
斐潜正想要说什么,忽然前方有骑兵急急而来,『报!发现鄯善骑兵!前方斥候正在交战!』
斐潜微微皱眉,这还没有到扜泥城的范围,怎么就出现了鄯善骑兵?
……(`)Ψ……
斐潜觉得有些疑惑,但是在前军之领队的李隆,心中则是只剩下了激动和兴奋。
李隆带着的斥候,是和鄯善人刚好在一个山岗碰上。
西域大部分都是戈壁沙漠,然后绿洲穿插期间,河流就是生命线,也是大多数部队行进的路线。
斐潜等人当然不可能脱离水源太远,基本上是沿着当地被称之为车尔臣河而进。
偶尔有些山岗,或是被风吹得奇形怪状的石头堆,自然就是斥候都会选择的地点,登高而望当然比站在地面上看得更远……
李隆便是在领着斥候侦测的时候,在攀爬一处风蚀山当中,发现了有鄯善人的踪迹,双方几乎是拐角碰到爱,旋即战到了一起。
李隆是陇西人,他的父辈早年,还担任过一个不大不小的太守,但是并不能带给李隆多少的优势,在西羌暴乱的时候,陇西李氏也同样不能幸免于难。
家业在战火当中焚毁,族人在刀枪之下死亡,剩下的也只有无尽的痛恨,李隆一度成为了陇西的马贼。
当斐潜掌控了陇西之后,重新恢复了陇西的秩序,招募勇士,剿灭贼匪。李隆觉得继续当一个马贼没有前途,便是试探的投降,他原本以为可能会收到一些刁难和折磨,但是没想到斐潜并没有过多的责备他们,并且让贾诩负责将他们训练成为正规的兵卒。于是李隆就在陇右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兵卒,很遗憾的是在上一次的羌人叛乱里面,李隆并没有捞到什么可以称道的功勋,只是按照苦劳,磨到了斥候队率的位置。
在往上,就不是一般的功勋能升级的了,从『率』到『长』,在军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需要用人头叠上去的……
用敌人的人头。
所以,李隆现在看着对手,脸上带着一些贪婪的笑。
『啊啊……』首先冲来的,穿着皮袍的鄯善人,显然对于李隆露出的这种笑,感觉很不好,于是他嚎叫着,猛地挺直了身躯,显得有些疯狂的冲着李隆的头脸砍来,似乎恨不得将李隆脸上的笑连着鼻子眼睛一起砍下去。
李隆提刀迎上,身后是他的战友。
不需要特别的招呼,李隆等人已经按照往日的习惯,训练养成的本能,构建出了一条阵线。
李隆的武艺自然没有办法和张辽相比,甚至在他参加军队集训的时候,被教官骂得狗血临头,尤其是当他在阴山接受斥候骑兵加强训练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更是天天几乎都被骂,原因就是因为李隆早些年当马贼,一些行为习惯难以纠正。
作为马贼,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顶多就是手里面有事没事抓一把沙子,然后脚底下插到沙地里面勾些沙土罢了。
然后就不仅是他自己被骂,还要牵连着队列里面其他战友一同做俯卧撑。
因为教官表示,这是他不相信战友,也是战友没有让他相信,反正怎么说都是教官有道理。如果教官没道理,那就参考第一条。
起初李隆多少还有些不服气,但是很快就明白了。
毕竟战阵相搏,像是李隆这样的,最重要的还是硬碰硬的本事,是战友之间相互的配合,而不是单打独斗。
如果谁都能像是张辽吕布太史慈这样,那还要种什么田,耕什么地,一路无双过去就是了!
大多数的兵卒,依旧是气力有限,武力一般,此时此刻最可以依赖的,就自然不是什么取巧的手段,而是身后和身侧的战友。
这倒不是说取巧的手段就完全不能用,而是不能让兵卒在初期就养成习惯取巧。
单独搏杀,那么洒沙子扔土块当然奏效,可当大规模战斗的时候,谁有空弯腰抓沙子?忽然一个人弯腰低头,或是做出了什么多余的动作,是不是意味着就等同于他出卖了队友,让队友承担了更多的风险?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这种招式太好破解了……
结果李隆也没想到,他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同行』。
就在两个人即将相互接触的时候,李隆忽然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一篷黄沙扑面而来!
『凸(艹皿艹)!』
大意了!
李隆愤怒的怒吼了一声,然后将手里的刀鞘扔了过去!
『队率小心!』李隆就觉得自己被身后的战友拉扯了一些,等他再次睁开眼,甩掉了脸上的沙土的时候,便发现那个该死的鄯善人已经倒下,身边的战友哈哈笑着,『欠我一次!』
『欠你一次!』李隆也回应了一声,然后叫道,『都小心些!带上面罩!这些家伙扔沙子!』
之前爬山的时候为了透气,李隆将原本兜鍪上的面罩纱帘给掀开了……
身后的战友七七八八的应答着,有的喊着知道了,有的只是哼了一声。
李隆将兜鍪上的面罩扯了下来,盖在了脸上。这样虽然说呼吸略有一些障碍,也会让视野有一点不清晰,但是薄纱却能基本上阻隔这种扔沙子糊脸的招式。
后续的鄯善人冲了上来。
李隆等人列队相迎。
又是一捧沙土迎面而来!
但是这一次,只需要稍微眯一下眼,因为面纱就已经能够免除大部分的尘土了。
一名鄯善以为能蒙住李隆的眼,便是不声不响的举刀砍来,却不料李隆突然一矮身,躲过敌兵的大力劈剁,顺手一刀就刺进了对方的腹部。
鄯善兵嗷的一身惨叫,紧紧的抓住了李隆的战刀。
还没等李隆将其踹倒,就见到紧随其后的第二名的鄯善人刀锋已经在空中闪耀而下!
山道并不宽敞,李隆退却躲避都是不妥,只能是飞身往前扑,躲过了刀锋,将对方撞倒在地,同时也是有些身形不稳,眼见着第三名的鄯善人冲了过来,正要决死一搏的时候,却听到身后有战友喊了一声侧身,李隆就顺势往边上让了一下。
身后战友的长枪擦着李隆往前刺出,一枪捅在了那名扑来的鄯善人胸口。
李隆顺手立刻跨步一刀,砍在了另外一名朝着长枪手扑去的鄯善人身上……
一方是杂乱扑杀,一方是相互掩护,等李隆再砍倒一人,收了刀四下查看的时候,就见到这些鄯善斥候都基本上都被清理干净了。
而稍远处,有两个像是被吓破了胆,或是要逃回去报信的鄯善人,正在连滚带爬的往山下跑。
『老马!你左边,我右边!』
李隆取了弓箭,一边开弓一边说道。
旁边一个中年斥候应了一声,也是取弓搭箭。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李隆和那名中年斥候射出了箭矢,一左一右扎入那逃走的鄯善人后背,将其直接从山坡上射了下去,翻滚着,跌落岩体。
惨叫声渐渐小了下去。
『打扫战场!』李隆收起弓箭吩咐道,『看看这些家伙的马藏在哪里!』
其余的兵卒呼应着,三三两两的分散走开,开始检索战场,搜寻信息。
『队率!』正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忽然有兵卒呼喝着,往身后方向指了指,『张将军来了!』
李隆回头一看,在滚滚烟尘之中,一杆张氏大旗高高飘扬。
等张辽到了山下的时候,李隆也已经下了山。
『如何?』张辽问道。
李隆拱手回禀,『上山的时候撞见了鄯善国的小队斥候,一共二十五人,全数斩杀,无一逃脱。』
张辽动了动眉毛,『哦?你怎么知道是二十五人?』
『山下他们的战马也被找到了,』李隆回应道,『周边没有新鲜逃走的马蹄印……』
张辽有些不相信。
当然不是张辽他不相信李隆,而是不相信这竟然是鄯善人的斥候水准,竟然没有人看着战马?没有安排暗哨?这些真的是鄯善哨兵?
『将军,这些人……可能不是正经兵马,』李隆看了一眼张辽,然后说道,『可能是临时招募的马贼……有些习惯,看起来比较像……』
李隆将他遇到的事,简要的叙述了一遍。
张辽点了点头。
若是马贼,多少能说得通一些。
不过,鄯善人竟然招募了马贼,而且看起来这马贼是在这里潜伏的……
这是准备要做什么?
李隆沉吟了一下,『属下在未投军之前,也做过一段时间马贼……以属下之见,这些家伙不是在这里侦测,而是在这里埋伏,不巧被我等撞见了而已……』
张辽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嗯……对了,你叫什么?』
李隆低头行礼,『属下陇西人士,姓李名隆,字业绪。』
『嗯,我记住了。』张辽点了点头,然后说道,『现在我给你两百兵马,敢不敢带队将沿途周边可能有马贼藏身的地点扫一遍?』
李隆昂首而立,大声应道:『属下遵令!请将军放心!』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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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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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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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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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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