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一个超大型的聚居地。
整个王国具有人口数百万,其中散落分布着十几二十个大小不一的小城镇,正中间有一个被称之为王城的地方。
何为王城?顾名思义,是王国之王所居住的地方。
传说,这位以王自居的家伙,已经整整活了一千五百年了。
它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正因小王国里面有这样一位强大的王者守护,所以才会使得附近凶猛无比的怪物,以及禁地里面邪恶的暗夜城不会轻易对此发起袭击。
这是有明显疑点的。
暗夜城实力,云鹰见识过,真可谓不是一般强,其魔族长老烛阴,更是野心勃勃想要获得更多人口来扩大自己的势力,银色王国就算只是一个超大型荒野聚居地,其规模最起码也有天云神域的十分之一了。
烛阴为什么不先吞并掉这个地方呢?
从这里能够获得收编更多的高手与军队,那个时候再对天云城发起进攻,胜算岂不是大很多?虽然银色王国土著把他们口中的王,描述成为一个强大无比不可战胜,堪比神魔的存在,但是云鹰不相信就这么一个断了传承的失落神域,其中的高手会比天云城更多。
这个占山为王的家伙,能比烛阴、星光还强大?
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
从云鹰的经验来看,师出反常必有妖,他觉得这个地方,有可能没有自己想象中这么简单。当云鹰跟着少年夏等人来到银色国度以后,又整整行进五天才到达他们口中的红叶城。
这是小国度里一个普通的城市。
红叶城的环境很特别,正是一个巨大盆地里面,因为盆地有丰富地热资源,让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云蒸霞蔚的雾气之中,这里的湿度非常大,而气温也相对很高,因此漫山遍野都生长出枫树一样的高大乔木。
这些双子叶植物的叶子四季常红。
所以,整个小城市看起来,全都笼罩在红色叶片中,因此才会叫做红叶城。
另外由于丰富地热资源与水资源、优质无害的土壤岩层,让这座小城市里出现很多温泉,故而。红叶城又被叫做温泉城。
总而言之。
或许曾经是神域关系。
这个小国度污染情况远没有外界这么大,其环境很适合繁衍与生存,若非距离禁地太近的关系,所以经常有怪物从禁地跑出来,这里说成是人间天堂也不为过。
夏坐在笨重的科多兽背上,十分兴奋地说道:“这就是我的家乡,是不是非常美丽。”
云鹰没有说话
“云鹰大哥,你待会儿一定要尝尝我们这里酿造的果酒、再试试我们这里的温泉,我觉得天底下除了王城以外,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了。”
宁静小城,云雾缥缈。
云鹰心里却产生一种很不安的感觉。
这种不安并非是说这里有什么东西可以威胁到他,而是云鹰发自内心感觉到格格不入,更准确的来说,他似乎并不适合来到这里。
红叶城确实是一个很美丽很和谐的地方。
现在这个世界上像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少了。
若是五年十年前的云鹰,他看到眼前这幅景象,他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的。
现在随着经历越来越多,云鹰心态也发生了变化,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不详的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总会伴随着动乱与毁灭,正因为如此云鹰觉得自己或许确实不该来这里的,他担心因为自己的关系,让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美好的地方毁于一旦。
夏最近几天一直观察着这个陌生人。
这个叫云鹰的陌生人似乎不太喜欢说话。
云鹰大多数时候总是沉默的在思考着什么,他的年龄应该并不是很大,但是从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却总流露出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疲惫与沧桑感。
他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他一定去过很多地方。
他一定有过很多传奇经历。
这种奇特的气质,最能吸引夏这样的少年,所以虽然云鹰表现的很冷淡,但是夏总是有事没事就会找话题跟他闲聊。
老人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只是微笑着看着两人,虽然陌生人云鹰并不太说话,但是以老人的阅历,大概能够看出来,他并非邪恶之人,他也并不讨厌自己的孙子。
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让他们好好交流呢?
夏从小到大理想就是变强,然后成为一个出色的冒险家。
至于老人自己也并非毫无心机,坦白说把一个陌生人带回自己的家乡,这是有一定风险在里面的,但是他知道这个陌生人多半是天选战士身份,而他的商会里面正好缺一个天选者坐镇,无论在什么地方实力都是很重要的,只有拥有足够实力才能获得更多。
…………
红叶城。
夏秋商会总部。
夏秋商会这个名字是老人景岩亲自取的。
因为老人有一对一胞双胎的孙子孙女,其中孙子叫夏,孙女则叫秋。
他当初创建这个商会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希望能利用这个商会给亲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因此商会名字就是从孙子孙女的名字夏秋为名,希望能够带来好运。
秋是是夏的姐姐。
两人虽然是兄妹,但是性格差别很大。
少年夏性格跳脱乐观好像火热的夏季,少女秋的性格则就好秋季一样,深沉内敛富有内涵,所以秋大多数时间都留在红叶城,为商会打理经营几个店铺,她小小年纪就表现出惊人生意头脑,所以小小的生意硬是被做得有声有色。
“姐!我回来了!”
秋穿着红叶城的传统风俗宽袖长衣,有着一头亚麻色略卷的长发,皮肤呈现健康的麦色,更有一双非常清澈明亮的碧绿双眸,亭亭玉立,内敛稳重,虽然外表是一个少女,但给人感觉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
秋一眼就看见跟在人群中的云鹰。
没办法,云鹰的打扮,相对其他人来说,实在是有些古怪。
这种人一看就并非红叶城本地人,秋见此有些不太高兴,一双秀气眉毛立刻皱起来,“你们怎么可以随便带外人回来?”
老人赶紧让人带着云鹰去屋里休息,他亲自走到秋面前对秋说道:“秋,你不要对谁都这么戒备,这是我们在禁地里遇到的人,因为受创而失去一部分记忆,他与蝙蝠龙遭遇而不死,必然是个天选战士。”
“我亲眼看见蝙蝠龙被打成重伤逃跑了!”夏十分肯定的说:“云鹰大哥不仅是天选战士,更是一个御兽师,他有一只神兽!”
天选者是最强的战士。
夏秋商会以前供奉着一个天选者,每个月几乎把商会近半利润都交给了他,谁知道最后花费高昂代价,这个天选者却又被其他商会以更高价格给挖走了,这让秋对这此感到非常生气却有无可奈何。
“蝙蝠龙是最可怕的凶兽之一,哪怕是红叶城最顶尖最厉害的天选战士也不是对手,他怎么可能从这种怪物面前活下来?你们难道亲眼看到了他与蝙蝠龙战斗过程吗?”
夏愣了一下。
这倒是没有。
他虽然问过云鹰与蝙蝠龙战斗的经过,但是对云鹰来说被一个怪兽打倒,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更何况他是从暗夜城出发来到这里,对于银色国度的人来说,暗夜城是隐藏在禁地里面的邪恶王国,所以对于这些事情云鹰能不说就不说。
老人景岩走过来说:“不管怎么说,这位必是个天选者,我们商会想要获得更多资源和商路资格,是不可能离开天选者的帮忙的,所以以后对他最好还是恭敬一点。
天选者之所以被称之为天选者。
因为这些人具备与生俱来的特殊天赋,他们可以拥有神兽成为御兽师,也可以获得法器成为具有超能力的强大战士。银色国度有明确的法律,不像是荒野里那么直接,所以不同势力之间竞争,通常都不会太过直白血腥。
因此在这个地方。
他们有一种很特别的竞争方式。
那就是各大势力都会供养自己的天选战士,通过这些天选战士比斗来分胜负,最终来进行资源调配,夏秋商会曾经供奉的天选战士已经离开的关系,所以他们不得不选择重新招募一个。
每一个天选战士的身价都高的吓人。
现在只好碰碰运气能不能招募到这个天选战士了。
至于云鹰实力到底怎么样?爷孙俩都没有太大把握。
哪怕是最弱的天选者,对一个毫无依靠的商会来说,都像是救命稻草一样。
云鹰坐在屋里隔着很远的距离,他依然可以听到这些人的讲话。他觉得这个地方很奇怪,猎魔师在天云城是高高在上的,而商人在天云城地位非常低,哪怕在灵月家族最辉煌的时期,这个家族里面的猎魔师也寥寥无几。
因为高傲的猎魔师怎么肯为商人卖命?
要知道,灵月家族当初是天云城最大的商业家族,几乎大部分常见生意全部都被灵月家族给垄断了,哪怕是这样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他们尚且招募不到一两个猎魔师,最终只能将家族内的成员努力培养成猎魔师以缓解家族窘境。琇書蛧
猎魔师在天运神域地位之高就可想而知了。
现在在这个银色国度,虽然天选者地位依然很高,但是却没有到高不可攀的程度,他们与普通人之间,完全以另一种方式连接在一起。
每一个小势力都可以根据自己能力来供养不同水平的天选者。
天选者为这些势力争取利益,这些势力又给天选者提供修炼所需要的资源,当天选者地位渐渐超过所在的势力,他们就会脱离这个实力以谋求更优待的供奉。
这是一条纯粹而又合理的利益关系。
当然,这里毕竟是失落的神域,神族影响力早就在漫长时间被遗忘,所以天选者并没有被过度神圣化,只是一群有着特殊能力的超能者而已。
傍晚时分。
天色暗了下来。
云鹰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
突然从门外面传来一个声音:“你看来进展还不错。”
门被推开,一个全身套在黑色铠甲的人走出来,漆黑如夜的斗篷在背后飘扬——永夜之王!
他怎么来了?
云鹰面对出现在眼前的这个人感到很吃惊:“你跟踪我?”
永夜之王淡淡的说:“我说过,我们会在暗中辅助你,否则光凭你的能力,根本不可能从这个地方拿到魔王的血晶。”
“话说回来,你们给我的情报根本不够,现在这个地方这么大,我甚至不知道血晶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城有神魔的大战期间留下的强大结界,其强度比牧神树谷还要高很多,哪怕是烛阴的力量也无法打开这层结界,而血晶就在他们的王城里面。所以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融入这些普通人中,然后再通过他们进入王城,从内部打开结界。”
“然后呢?”
“我们联手,杀掉这的王,从他的手里夺回血晶。”
永夜之王淡淡的说道,他的口气依然很冷淡,犹如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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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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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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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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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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