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只见过他们一次,唯一的一次。
可惜,他们驻扎的地方距离这里太远了,一般的人,要沿着道路向西方一直走,走半个月,穿过大片的沙漠,才能够在一片小绿洲里找到他们。
沙漠很危险。
大人们这么告诉他,所以小孩儿准备等自己再长大一些,就去找那些高贵的骑士们,就像是故事里一样,去做他们的扈从,为他们磨砺长剑,擦拭马靴,学习本领,经受磨练。直到有一天,他们认可了自己,自己就可以成为高贵的骑士中的一员。
可他有点等不及了。
距离十四岁,还有六年。
他看着天上的烈日,苦恼的挥了挥手里的木刀。
还有六年。
当他回头的时候,就看到了远处升腾的热气里,一个小小的黑点。
有人过来了。
那个人骑着马来了,可马蹄的声音却有气无力。
走进了之后,小孩儿才发现:马上的人已经很老了,穿着破旧的袍子,像是乞丐,脏兮兮的胡须杂乱,脸上全都是烈日留下的晒斑。
并不威武,也不雄壮。
不像是个骑士,却骑着马。
那一匹沾满泥点和灰尘的马走进了,老骑士眼角干裂,嘴上全都是干渴的水泡,奄奄一息。
“水……”
苍老的骑士抬起眼睛看着他,祈请道:“请给我一碗水。”
他从怀里摸索着,掏出两个沾着汗垢的发绿铜币,小孩儿犹豫了一下,接过来,转身跑走了,过了很久,他端着一碗水跑回来。
从盐碱地里挖出来的井,水里带着苦涩的味道和杂质,被小孩儿一路跑过来,弄撒了很多。
可老骑士接过,却如获重宝,仰头大口吞咽。
大碗中的水,他喝了一半,另一半让他犹豫了一下,俯下身,将碗送到马的唇边,马将水喝完了。
直到现在,小孩儿才看到,在泥垢和尘土下面,那一匹马的皮肤好像是墨绿色的。很奇怪,就像老骑士的袍子一样。
怪马翻着大眼睛,看着小孩儿,忽然伸出舌头舔了他一下。
老骑士笑了,抚摸了一下马头:
“它喜欢你。”
小孩儿摸了摸脸上的口水,一脸茫然。
老骑士珍惜的将碗底残留的几滴水舔进了嘴里去,擦掉胡子上的痕迹,声音依旧沙哑:“请问下一个村子在哪儿?”
“向北,要两天的路,很远。”
小孩儿指了指远方,看着老骑士的干瘪钱袋,“你可以休息一下,今晚可以住在我家,我家有干净的客房,还有热水和晚饭,只要五个子儿。”
五个子儿的价钱,相当廉价,可老骑士犹豫了一下之后,摇头,沙哑地回答:
“时间来不及了。”
说着,他拍了拍马头,怪马踩着蹄子,向北方一瘸一拐的走去。
小孩儿有些失落,这鬼地方,一年到头,难见到几个外地人。
“要走了吗?”他问,“你要去哪儿?”
“去下一个地方。”
老骑士说,“然后再下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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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之后,雷鸣一般的声音从远方响起。
大地震荡。
炽热的铁甲倒映着烈日的辉光,血色十字的斗篷在风中飘扬。
马上的骑士们风尘仆仆,嘴角干裂。
在空空荡荡的村头,只有一架破破烂烂的木马,木马上的小男孩儿已经不见了。恶臭的味道从村子的最深处传来,绿色的苍蝇在焦热的风中起舞,隐约有什么野兽开口大嚼的声音传来。
最前面的剑舞者翻身下马,拔出了长剑,走进村子里,很快,他走出来,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脑袋。
看上去像是小孩子,可是脸上却带着漆黑的斑点,嘴角残留着干涸的血迹。
“班恩军团长,我们来晚了。”
剑舞者沙哑地回禀:“’疫病‘已经来过了。”
在骑士之中,沉默的男人挥手,有另一队骑士翻身下马,提起了手中的’花洒‘,走进死寂的村庄中。
很快,火焰的亮光从村庄里升起,野兽垂死的嘶鸣此起彼伏。
在烈日之下,整个村庄像是在发光,融入到太阳里去了。
黑色的烟雾从灰烬中升起,凝结不散,像是撑起天空的灾厄之柱。
从远方赶来的乌鸦们一无所获,失落地围着烟雾盘旋,尖叫。
如同咒骂。
“走吧。”
班恩调转马头,看着残留在干涸泥土中的马蹄印记。
他声音沙哑,像是烧红的铁:
“去下一个地方,然后再下一个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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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会做饭之后,叶青玄很快就发现了老修女的第二个优点。
——勤快手巧。
哪怕是在归墟这种鸟不拉屎的荒废地方,她依旧能够利用有限的条件,用墙角的枯干杂草编制出几个有模有样的坐垫来。
于是,大师们终于告别了冰冷地板上和石桌,饱经折磨的屁股有了温暖的坐垫。
有饭吃,有坐垫,生活瞬间变得幸福起来。哪怕是在归墟这种地方,紧绷的神经也稍微的舒缓了起来。
虽然失去了舒伯特的力量,但明显,老修女并不愿意做一个被人照顾的累赘,而是勤快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聊胜于无,但她所做的事情,却总能让人满意。
而且,不能再挑剔更多。琇書網
真不知道她原来究竟是哪个修道院的嬷嬷还是哪个大户人家的保姆,把那群爱搞事儿的老头儿们方方面面照顾周到。
叶青玄当然也分到了一个坐垫,而且还是最好的那个。
坐在大殿唯一完整的石椅上,垫着枯草坐垫,后背上靠着老头儿们奉献上来的兽皮,在晨光中,叶青玄忽然有一种山大王的满足感。
只可惜,自己手下面不是一群魁梧悍勇的土匪,而是一群骨瘦如柴的老头儿……又是老头儿,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老头儿们这么有缘。
叶青玄无奈地叹了口气,低头,看向手中的传承书页。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改写之后,新的宿命之章终于完成了雏形。
明明只是几张薄纸,却笼罩着一层光晕。结构封闭之后,乐理不再对外施加引力,书页上繁复的乐理将阳光都扭曲了,束缚在音符的左右。
这就是传承书页最宝贵的地方,展现乐理,铭刻乐理,也印证乐理。
这说明这条路行得通。
叶青玄松了口气,露出微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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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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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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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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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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