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阴山大掌门>第一百七十九章 斩杀灯笼人
  我们迅速匍匐在地。

  有人来找金三两了!

  “金三两,金三两,你到底玩够了没有?若智大师有请!”

  一句重复的叫唤声音传来。

  前面叫金三两的是一个男声,而此次叫唤的却是一个女声。

  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找金三两?

  我手紧紧地摁住手中的苍尤剑,死死地瞅着前面。

  不远处飘来一个古怪的红灯笼。

  一个额头上有刀疤,脸色蜡白如纸的中年男子,手中提着红灯笼,正往我们走来。他步履无比飘忽,就像在地上飘着走,身上三魂七魄气息无比浑浊,跟炼尸怪王杰喷了尸油之后的三魂七魄气息有的一拼,好像一团浆糊,完全看不出来。更为古怪的是,普通人身上只有三盏阳火,分别位于额头、双肩,但刀疤男竟然有六盏阳火,比常人多了一倍。

  我见过阳火被人灭了的,但还没见过阳火多出来的。

  奇葩!

  再细看下去,更惊异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打着灯笼向我们走来的是一个刀疤男,但此刻打着灯笼的,却换成了一个长头发,皮肤同样惨白的女人,那个刀疤男莫名奇妙地在我们眼前消失了。

  长头发女人同刀疤男一样,魂魄气息无比混沌,身上也有六盏阳火,走路姿势同样飘着。

  什么情况?

  刚才那个刀疤男呢?!

  夕颜美眸也显得不可思议。

  王杰更甚,瞳孔、嘴巴张的老大,身躯还在兀自微微颤抖。

  就在稍一眨眼的工夫,面前的场景突然又变了!

  灯笼还是那个灯笼,但提灯笼的人又换成了刀疤男,长发女又不见了!

  这事就有点搞了。

  一男一女,就这样在我们眼前不断地交叉变幻着,步履一致,晃晃悠悠地朝着我们所在的位置飘来,完全没有一点违和感。饶是我死死地盯着,却仍然来不及看清他们到底是怎么变的、什么时候变的。

  王杰身躯吓得发抖,这货一定知道点什么!

  我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用眼神询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杰捂住嘴,不敢说话,在地上写了三个字。

  我一看到那三个字,瞬间明白了那诡异的一男一女到底是什么情况,顿时觉得头皮发麻。

  王杰在地上写的是:灯笼人。

  据说,南洋古白象国有一个无比诡异的村庄,名字叫做“哥达衣”,翻译成汉语叫做“灯笼村”。红灯笼在白象国是男女爱情的象征,为此,也有人将村庄的名字翻译成“爱的角落”。

  村庄的诡异之处在于,不管白天黑夜,村里人手上都提着一盏红灯笼。

  他们认为,男女结合,能让血脉延续,夫妻是天底下最伟大的关系,胜过子女、师徒等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人死之后,夫妻不能分开,让他们生死相依,才是天道。

  要说这破红灯笼如果制成之后,拿来埋了,或者一把火给烧了,也就算了。他们不这样干,家中的晚辈,会去请一枚百年象牙,在上面刻上符咒,作为红灯笼的灯芯,燃烧起来,引出死去父母的魂魄。死去的父母魂魄被招出之后,会提着一盏红灯笼,再次出现在村里,呈一副男女变幻的姿态,成天在村里晃荡。

  在哥达衣村,你要是家里没有几十盏红灯笼,会被认为没本事或者不孝顺,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每到哥达衣村神赐之日的夜晚,全村各家各户均出动。晚辈在前,一排男女混杂的祖先红灯笼在后,组成一条长长的红灯笼队伍。火光越亮,表示晚辈今后前行的道路越亮。灯笼队伍最长,晚辈就是全村最孝顺的人。那么,这家的晚辈就可以成为族长。

  人、鬼和谐共生,可能世间仅此一村。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西方一个叫罗卡斯的记者,曾经探访过这个古怪的村落,秘密拍成了一部纪录片,叫《格达衣之夜》,播放之后,轰动了整个西方。后来有不少好事还不怕死的,偷偷地前往这个古怪村庄探奇,结果死的死、失踪的失踪。而且,自此之后,格达衣村也彻底消失在世人的视野之中。

  严格意义上来讲,灯笼人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不,应该是两个鬼。

  难怪那天在街头,我总感觉十大天王好像来的人数并没有那么多,敢情其中两大天王是一对灯笼人,白天可能藏在了什么地方,没有出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上个世纪神秘消失的“格达衣”,没想到竟然会在此处出现。而且,他们来的目的还是为了找我报仇。

  当真幸会!

  “金三两!”男声叫道。

  “金三两!”女声叫道。

  既然他们不远万里漂泊而来找我,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中土道法的手段!

  如此正宗的洋鬼子,哥们还没遇见过,今天正好过把瘾。

  我与夕颜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一跃而出。

  我手中的苍尤剑迅疾向灯笼人斩去。

  夕颜娇喝一声,打出一道蓝光。

  灯笼人猝不及防,被苍尤剑发出的罡气和蓝光同时打中,发出无比凄厉的一声惨叫。随后,魂魄立马在我们面前消散。

  洋鬼子这么不经打?

  我们惊诧不已。

  事实证明,我们确实想多了。

  魂魄消散之后,那盏红灯笼在空中不断地飞舞,同时,灯笼里面的火焰大盛,火光中突然溢出来刀疤脸和长发女。他们面目无比狰狞,飞速向我们扑来,围着我们两人滴溜溜地直转。

  男的想上我的身。

  女的想上夕颜的身。

  我挥剑猛地斩几次,刀疤男速度非常快,迅疾让开,还挥掌向我的面门拍到。我顿时恼怒不已,背剑侧身躲过,迅速捏出一张道符,白勒化魂咒从口中迅疾念出:“征魂童子化魂郎,白勒金身不能长,藏阴大帝追七魄,阴山老祖杀妖罡……”

  道符拍出,刀疤男魂体中符,再次惨叫四散。

  而那边,夕颜蓝光喷射,长发女阵阵惨嗷,魂体也随之消散。

  正在此时,我突然觉得身后阴风吹来,胳膊被狠狠地扯下一块肉,转头一看,灯笼人不知啥时候已经聚为一体,一半男身,一半女身,正在大口地咀嚼着从我肩膀撕下来的肉。

  夕颜大惊,反手一掌向他们打去。

  灯笼人瞬间再次分开,消失不见。

  转眼的一刹那,半男半女身已经分开,刀疤男已经开始袭击夕颜,而长发女又来袭击我。

  我忍着鲜血四溅的胳膊,袖子猛抬:“阴马化令,赦!”

  阴马咆哮着从袖子飙出,张开口,一下将长发女给吞噬。尔后,阴马嘶吼着一转身,又将与夕颜打斗的刀疤男给吞噬。

  吞噬完,阴马立即消散。

  正当以为要大松一口气之时,不远处传来无比诡异一男一女的笑声:“哈哈哈哈……”

  往前一瞅,那对灯笼男女又出现在十几米处,表情充满戏谑看望着我们。

  卧槽!

  魂体不死不灭?

  要不要这么嚣张!

  我与夕颜互相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不可思议,但来不及交流,我们冲那对灯笼男女狂奔袭去。可没待我的黑伞和夕颜的蓝光打到他们,他们就已经在眼前消失,身后又传来无比变态的笑声:“哈哈哈哈……”

  这怎么打?

  完全打不死啊!

  忽然之间,飘在半空中的灯笼火光大盛。

  四周阴风乍起,仿佛无数身影在不断地幻动,残影阵阵,七八个刀疤男,七八个刀疤女的阴魂虚体,以极快的速度将我和夕颜给团团围住。他们目呲欲裂,表情狰狞无比,无数个手掌,如同千手观音,带着疾风,向我们袭击而来。

  我与夕颜均大惊失色。

  两人快速背靠着背,苍尤剑和蓝光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向外打出。

  但影子实在太多了,又打不死,打散一个又凝聚一个,越打越多,速度还越来越快。我们的抵抗,反而刺激了他们,他们疯狂咆哮着地朝我们攻击。

  我斜眼瞥见那个飘荡在半空中滴溜溜直转的红灯笼,眼见它里面的火光越烧越旺,脑中突然反应过来。

  刀疤男和长发女的主魂应该都在红灯笼里!

  我们打的,只是他们的分身!

  打个锤子!

  一想到此,我硬扛着挨几下几掌的痛楚,手中一把黑伞,呼拉一下朝空中的红灯笼击去。黑伞奔腾而出,破空呼啸,撞击中红灯笼。

  红灯笼立马从空中掉了下来,但火光依然未灭,越烧越旺盛。而因刚才自己不管不顾地去用黑伞打红灯笼,身躯已然被刀疤男和长发女的分身同时击到,迅速弹开几米远,喉咙顿时一阵咸甜,“哇”地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夕颜见状,急了,奔过来救我。

  刀疤男和长发女向夕颜的脑袋猛然拍到。

  夕颜侧身一滚,两道蓝光射出,两个魂体消散,但突然又迅速凝聚在一起,将我们给围了起来。

  这一来,我们完全处于了下风。

  我躺在地上猛地砍出几剑,转头大嚷道:“炼尸的,灭灯笼啊!”

  话音刚落下,一道肉球呼啦啦向地上的红灯笼滚去。

  刀疤男和长发女的所有分身脸部表情均大惊,他们大概没料到,还有一个怂货一直趴在边上打摆子,此刻竟然滚去灭他们的主魂灯笼。他们身躯迅速合拢,想往红灯笼那里撤去。

  我与夕颜同时一跃而起,将这些分身给死死缠住。

  王杰肉球滚到了红灯笼面前,身躯迅疾张开,手中拿着一瓶杀虫剂一般大的尸油瓶子,嘴里哆哆嗦嚷道:“我喷,我喷喷喷……”

  哗啦啦的尸油往红灯笼里面狂喷。

  令人无比意外的是,尸油越喷,火势反而越大。

  王杰吓懵逼了,往后一退,脸色煞白:“咋咋咋浇不灭?!”

  红灯笼里的灯芯,由白象牙刻符篆而成,专门用来燃烧聚魂魄。王杰这货将尸油往上面喷,属于典型的火上浇油,反而增加了他们主魂的魂魄气息。

  我简直快被急疯了,边打边吼:“拉尿,快拉尿!”

  王杰闻言,脸部肌肉猛抽搐,迅速解开裤带,热乎乎的尿呼啦啦往上浇去,边拉边说,浇死你们,浇死你们。

  魂魄最怕脏东西。

  很多人都说只有童子尿可以驱邪,其实不对。妖邪只是害怕屎尿等脏东西而已,童子尿阳气更足,效果会好一点,但只要是污秽之物,都可以用来驱邪。

  古人对此研究比较透彻,卧室里一般两种东西必不可少,一种是檀香,一种是夜壶。诚然,以前起夜不方便是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在于,檀香敬鬼,让脏东西吃饱了就赶快走,夜壶驱鬼,若还赖着不走,拿阳溺来泼脏东西,等于双重保险。第二天天蒙蒙亮,把烧剩的香灰倒入夜壶中,有人专门来收集,这叫“倒夜香”。

  夜香婆或夜香阿公,与打更人一样,非常之邪门,万万不可得罪。

  刀疤男和长发女的分身被我们缠着,无法回归红灯笼里的主魂,已经彻底疯了,对我们发起了最后的疯狂攻击,但随着红灯笼里的火被尿越浇越暗,他们的分身开始慢慢减少,十个、八个、六个……到最后只剩下两个,而且,影子也越来越淡。

  我与夕颜同时爆喝,朝他们最后猛击。

  刀疤男和长发女嘴里发出无比凄惨而又漫长的嚎叫,慢慢地消失。

  灯笼火突然“轰”地一下,发出冲天火光,并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爆裂声。wWW.ΧìǔΜЬ.CǒΜ

  灯笼骨架、皮、火星四散。

  我们三人同时卧倒在地。

  头上的泥土纷纷洒落下来。

  半晌之后,再无动静。

  我们起身,互相看了一眼,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弥漫。十大天王,如果硬杠,他们的实力不一定有多么牛逼,但他们个个有着自己独特而诡异的技法,变态至极,令人防不胜防。算上这两个灯笼人,到现在为止,已经干掉了四个。但后面六个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存在,我们心里完全没底。

  隧道里面没法引天雷,我的实力至少折损将近一半。夕颜对这些邪门歪道的东西又没啥概念,硬打非常吃亏。王杰这个瘪犊子,虽然江湖经验丰富,但实在太过怕死,帮不上太大的忙。

  我觉得不能再这样硬闯下去。

  想了一想,我说道,这样突兀闯进去不行,咱必须得想点其它法子!

  “啥法子?我已经没尿可拉了,他们实在太邪门了。咱还是回去,报报报警。”王杰哆哆嗦嗦地说道。

  “江湖事、江湖了!报你个头啊,丢人不?!”我白了他一眼。

  “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再说,我又不是第一次丢人!”王杰说道。

  夕颜说道:“你报警,单单中原炼尸怪这个称呼,就足以把你枪毙一百次。”

  王杰闻言,顿时愣住了:“对哦!我刚才吓懵了,给忘了!千万不能报报报……”

  我摆了摆手,说别聊了,等下灯笼人没回到石室,该有人来找了,咱必须抓紧时间干点正事!说完,我快速地带住他们往回走。

  走到那些破败挖机的边上,找来一个大铁桶,将挖机里面的汽油全给放了出来,顺便捡起金三两修挖机的工具,把几个发动机、火花塞、电线全给拆了,几人将东西全部扛到了洞口。

  我开始动手快速地搭了起来。

  发动机上全部浇满了汽油,将它们浅浅地埋在土里,在洞口足足埋上一排。电线与火花塞与发动机相连接,半掩埋于土上。此外,再将剩余的汽油全部浇在洞口四周。

  “你这是要干嘛?”王杰疑惑不解地问道。

  “抓紧时间做几个炸药,炸死这帮瘪犊子!”我沉声回答道。

  刚才红灯笼突然爆炸,给了我启发。

  与其这样跑进去跟他们来一场遭遇战,倒不如引蛇出动。等下闹出点大动静,把十大天王全给引出来,只要他们来到隧道洞口,我直接引个天雷,将天雷甩到汽油上,汽油必然起火,火光会烧着电线和火花塞,如此多的汽油形成剧烈高温,肯定将这些埋在土里的发动机彻底引爆,干脆炸他们一个血肉横飞、尸骨无存。

  两个灯笼鬼魂已除,里面剩下六个全是人。再牛逼的阴阳师,炸药一上,我不信有人能顶得住。

  我简单向他们解释了一番。

  夕颜的知识储备,大部分都是宋朝的,完全听不懂,但她对我无比信任,闷头帮我干着活。

  王杰听了,浑身一激灵:“狗日的你真恶毒!”

  “无毒不丈夫!他们一路杀了那么多中土阴阳界人士,欺负到咱头上来了,难道我还请他们吃饭,割地赔款?大清早他妈亡了!”我回道。

  王杰问道:“你你你啥学历?”

  我寻思哥们虽然被开除,但好歹也是念过大学的人,这点简单的物理知识,还真难不倒我。不过,必须得感谢那个喜欢开挖掘机的金三两,要不是他,这破败得旧工地,汽油这些原材料和接线工具根本不可能找着。

  “我的学历,跟你这种没文化的人说了也不懂。你要是觉得崇拜我,现在可以跪下来给我磕几个响头。”我回道。

  “你得瑟个锤子!我学动物医学的,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国际学术权威《new-science》杂志曾发表过论文。”

  “不吹牛逼会死?!”我白了他一眼。

  “不不不信你搜一下,还有我的照片。”王杰一边无比熟练地给发动机接火花塞和电线,一边继续解释道:“我只是不知道你还有引天雷的本事而已,要不然这办法我也能想出来,有啥啥啥了不起!”

  我见他接电线的手法,确实不像一个江湖二愣子,不由对他的话觉得狐疑。

  拿起手机在网上一搜,里面果然有一篇论文,作者照片也确实是炼尸怪王杰,论文的标题叫《猎狐犬交叉繁衍头部毛色基因链变化之探究》。名字起的挺高大上,但说白了就是一个意思:狗杂种的发型到底啥颜色。

  不过,我确实被震惊到了。

  “卧槽!你真是双一流高校的动物医学硕士?”

  “假不了!”

  “那你是咋走上炼尸这条不归路的?别告诉我你从小变态,就他妈喜欢炼尸!”

  “关关关你毛事!”

  说话间,设备已经全部接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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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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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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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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