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碑的设计基本没什么了,不过还有一点。”见到朱棣脸上的笑意,朱松趁热打铁,“如今南京城的'英魂纪念碑'矗立地点已经选定了,那北平城的呢?”
“北平城……”朱棣稍稍沉默了半晌,道:“朕有件事情已经琢磨了许久,既然今日松弟提出了在北平城建造'英魂纪念碑'之事,那朕索性便一起提出来吧!你们觉得,这南京城如何?”
一众文武大臣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清楚万岁爷这句话什么意思。
“南京城?很好啊!”朱松毫无所觉地说道,“南京城气候温暖,山好水好,人杰地灵的,有什么不好的?”
朱松这货这张嘴也真是够厉害的,全都夸奖的词,没有一句含贬义的。
朱棣撇了朱松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将眸光投向了解缙以及姚广孝他们。
老和尚是跟着朱棣从北平一路南下杀到了南京,所以他对南京没啥感觉。ωωω.χΙυΜЬ.Cǒm
上前一步,姚广孝咧嘴道:“这南京城依钟山,临长江,越王勾践在此筑城以来,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真要说起来,可以算得上是我大明古都之一,这南京之地又多文人墨客,自然是我大明的精华之地。”
就在众人以为这就是姚广孝的答案的时候,姚广孝却继续道:
“但是,不可否认的!南京之地莺歌燕舞,太过陈朽了,我大明文武百官、商贾贵族们,在这南京之地已经被消磨了以往的锐气,百姓们虽说富足,但是却太过安逸了。若要比较的话,和尚我倒是觉得北平府的人要比南京城的人要懂得吃苦!”
“我不同意姚大人的说法。”解缙站了出来,道:“南北两方各有各的优势,岂能彼此相比呢?南京城乃是六朝古都,相比起其他的府城来,承载了更多的历史以及人文。而北方呢?亦有颇多古都,所以说两者没有可比性。”
“不错!”杨士奇慢悠悠地开口道:“而且方才姚大人所言,这南京城中抹掉了更多人的锐气,但是下官以为,抹掉更多人锐气的应该是人心才对。”
“哎!”就在此刻,朱棣叹了口气,道:“南京是朕的伤心之地,当年许多的事情都发生在南京。再有,朕以为南京纸醉金迷,容易消磨志气,朕倒是有意
迁都于北平,回到当初朕一直在的地方。”
“什么?”
“迁,迁都?”
“万岁爷,您三思啊!”
对于朱棣的这个心思,除了姚广孝、朱松之外,所有人都感到非常惊愕。
姚广孝是早就知道朱棣的这个心思,而朱松的无动于衷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对于徐晖祖以及解缙他们的表现,朱棣倒是没觉得奇怪,毕竟他迁都的这个想法从未对人说过,实在是因为这件事情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骇人听闻的!
还有就是,这件事还好是在暖阁之中提出来的,在场的文武大臣们都是朱棣的亲近之人,此事若是在大朝会提出来的话,怕是会引起轩然大波,到时候不仅仅是朝野震动,群臣争议,怕是消息传到民间的话,也只以引起震动来。
因为这件事情可不仅仅涉及到朱棣自己,还涉及到皇族、文武百官,他们大多数都在金陵城中有府宅、有产业,每个家族动不动就是数十甚至是上百口族人。
这些人早已适应了南京城这种悠闲、令人迷醉的生活,若要他们跑到天寒地冻的北平府去,那比杀了他们都要令他们感到难受。
而对于自己的心思,或许只有一直追随他的姚广孝,能够猜出他的一些心思来,可是对于朱松这一脸平静的反应,朱棣心头也是感到极为惊讶的。
皱着眉头细细琢磨了一下,朱棣还是奇怪地问道:“松弟,看你脸上的表情似乎一点都不惊讶啊?怎么,难不成你也认为朕应该迁都北平?”
听到朱棣的话,阁中的一众文武大臣们全都把目光投向了朱松。
朱松才没啥反应呢!
别忘了,朱松前世的时候,大明就是在北平仿照南京皇宫修建了一座皇宫,之后北平府便改名顺天府,而北平城就成了北.京。
对于北.京这座城市,朱松是极为熟悉的,因为朱松之后的保镖生涯,有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北.京,他对北.京的感情,要远远地超过这座南京城。
“应该啊,不就是迁都嘛!”所以,朱松并不觉得奇怪,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道:“只是有一点四皇兄要记得,北平府虽说位于关内,但是距离蒙古颇近,若是蒙古等番邦出现什么情况,入侵我大明的话,北平府定然是首当其冲。”
说到这里的时候,朱松看了一眼在场所有人的脸色,发现除了姚广孝之外,所有人的脸色难看起来,便继续说道:
“别忘了,四皇兄!眼下你已不是当年的燕王,你所掌管的并非是北平府,并非是半壁江山,你是我大明的天子,掌管的是我整个大明,若是迁都北平府的话,四皇兄便是以天子之身守卫国门!”
天子守国门,这话对于后世之人而言,这话自然是熟识的,但是用于当下,却是让众人浑身巨震,以天子之身守卫国门,完全可以说是开了历史的先河。
“天子守国门!”朱棣眸中突然泛起了精芒,“朕就当这看守国门之人又有何妨?”
朱棣这是铁了心要迁都了,其实细想的话,这也是完全有道理的。
对于南京城而言,朱棣完全就是个外来户,想当年在北平府的时候,他将北平府治理地井井有条,百姓们安居乐业,北平的百姓们甚是拥戴朱棣。
而应天府呢?应天府的百姓们对朱棣是惊惧多过崇敬,他们只是出于对强权的恐惧方才服从朝廷的管制,对于眼下的朝廷并没有多少归属感。
再者就是文武百官们的问题了,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中那些四品以上的官员大部分都是朱棣一路南下带过来的,但是四品以下的官员们可大部分都是建文朝遗留之臣。
这些遗留之臣与应天府、嘉兴府、松江府等江浙之地的势力,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大明的诸多政令,就是因此难以推行与为继。
当然了,政令想要推行的话,自然也是有法子的,无非就是杀杀杀,杀一儆百嘛,这有什么?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杀一人为罪,杀万人为雄,杀得百万人,方为雄中雄!
只要朱棣不顾及面皮,不在乎大明的百姓们如何看他,他大可以这样做,只要你胆敢不尊政令,那朕就杀,杀你个干干净净,天下太平!
可是,朱棣不能这样做!他虽和洪武爷一个性子,甚至比洪武爷还不在乎面子,随性而杀,但是对于这些大明的百姓们,总归不能没有任何由头地去杀吧?到时候真是杀得狠了,官逼民反,那他娘地不是适得其反了吗?
所以,朱棣最后想法的法子,便是在北平城中修建皇宫,迁都!
再说了,以天子的万乘之躯守卫国门,这件事情对于文大臣们而言,那是惊惧万分,但是对于大明的百姓们而言,确实一件收拢人心的大好之事!
你想啊,纵观大明历朝历代,啥时候有天子胆敢将自己的国都建在边境线上啊?
当然了,说是边境线有些夸张,但是从北平城到大漠不过百里的距离,若是境外的那些外邦之兵卒,哪天脑子被驴给踹了,想要骚扰、攻击大明的话,百里的距离对于大明而言,远吗?
不远,而且这点距离还很近呢!
“四皇兄,既然你愿意当这守门之人,那我们这些身为臣子的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朱松脸上出现了笑容,他直接站起身来,向朱棣拱手道:“四皇兄,此番迁都,有何要臣弟做的尽管吩咐,臣弟定然竭力而为!”
“万岁,对于迁都之事,我等定然竭力而为!”
阁中的一众文武大臣们面面相觑,这位主爷是真会挑好话儿说啊,这回得嘞,好话都让这位主儿给说了,他们还能干啥?只能是拱手相应了!
眼下这个时刻,一个'英魂纪念碑',一个迁都,这两件影响大明朝千百年的大计,都在今日给定了下来!
……
眼下,再有半月便到了除夕,南京城如去年一般,竟然飘下了绒毛细雪。
说起来这雪下得倒也应景,小贩们早早地在城中搭起了小帐篷,將细雪挡在了帐篷之上,帐篷之下的摊位仍旧摆满了各种东西,
百姓们身上披着披风或者大氅,穿行在街道中,偶尔在摊位停下挑拣东西。
从皇宫出来之后,朱松带着黄三晃晃悠悠地在城中闲逛着。
当两人溜达过一座酒楼的时候,朱松突然停了下来,扭头看着黄三,心血来潮地说道:“黄三啊,你可曾去过扬州,要不今这几日咱们去扬州城逛逛吧?”
“嗯?”黄三愣了一下,今王爷是怎么了,咋突然想去扬州城了呢?
心里头虽说感到有些奇怪,可黄三还是说道:“末将倒是去过扬州,不过眼下这天气去扬州城的话,是不是有些急了?而且从咱们南京城到扬州城有九十里,咱们就算今日出发到了晚上也到不了啊?”
“没事,咱们一路逛过去就是了。”朱松满不在乎地摆摆手,道:“走了,走了,回去收拾一下东西,趁着将要临近除夕,你和青山也随本王出去玩玩!”
朱松这性格是越发随性了,想干啥就做啥,有些偏向小孩子了。
回到王府之后,朱松直接就奔了后院的马房,竟然自己亲自动手给马车套上了马,而且还是选得最平凡的那驾马车,从外头看没人知道这是王府的。
“哎,王爷这是去哪啊?”白福瞪着眼睛瞧着朱松在马房里头忙活着,胡子都差点揪掉了,“我说你们几个小子傻了?倒是去帮王爷套马车啊?”
几个负责马房的侍从,全都站在马房边上,听到白福的话,一个年轻的侍从苦笑道:“长史大人,是王爷不叫我们插手的,说,说我们几个若是胆敢插手的话,王爷不光要结结实实地揍我们一顿,而且还要把我们赶出王府去!”
“嗯?”白福眼皮一抽,道:“王爷,您这是究竟要做什么啊?”
“没事,就是突然想活动一下了。”朱松从马车里头钻了出来,道:“哎,对了,白叔,你去膳食堂准备一些点心、菜肴还有酒过来,本王一会就要动身了。”
“王爷,您这是要去哪啊?”白福现在是一脑袋的迷糊,“眼下这天上还下着雪,不宜出门。要不然这样好了,待明日天上变晴了,您再去?”
“这点小雪,没事!”朱松一屁股坐在车辕上,“本王就是去扬州城逛逛。行了,白叔你还是赶紧让膳食堂准备好那些东西吧。对了,再拿个炭火盆来。”
“可是王爷……”白福还是想劝劝朱松,可是瞧见朱松脸上的表情,白福就是知道这事是劝不成了,只能摇了摇头,转身朝着膳食堂的方向走去。
……
半个时辰之后,一架马车出了南京城上了官道,向着扬州城的方向赶去。
翌日过了晌午,朱松的马车终于到了扬州城中。
此刻细雪已歇,天上愁云尽去,可以说是万里无云,整个扬州城都活了。
朱松找了个客栈将马车停了下来,随后就领着黄三和韩青山来到了热闹的扬州街市之中。
“瞧瞧,瞧瞧,这扬州城可比咱们南京城要热闹得多啊!”走在街市之间,瞧见街市上那热闹的光景,朱松的脸上不由得出现了喜色,“哎,走这边,我听方才有旁人说那边有杂耍,咱们去那边瞧瞧吧。”
韩青山和黄三此刻只是个跟班的,自家王爷想去哪他们自然也就跟去哪了。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www.xiumb.com!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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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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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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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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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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