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攻约梁山>第100节中山狼,上
  温知州三十多才结婚生子。

  唯一的儿子小温年方十六,和赵岳同龄却自然和赵老二不同,是大宋常见的另一种类型的公子,但也是个出众的少年。

  确实出众,非反话说的贬义嘲讽。

  这孩子长得不是一般得漂亮,继承了温知州的帅哥基因并且大力发扬了,肌肤白嫩,体态俊俏,眉眼清亮,五官精致,比天下太多的女孩子还漂亮可爱,若是化妆成少女,怕是比太多漂亮女孩更迷人,认识他的人遇到了怕也真当成女人喜欢上了。

  不止如此。

  小温还聪明伶俐,勤奋好学,读书出众,秉承家教,吟诗做文章很有才学和天赋,虽然没得神童赞誉,但凭真本事日后考个进士及第正常下根本不是问题,而且一身儒雅秀气,年少欠火候称不上风度翩翩,却也是文质彬彬,举止有礼,非纨绔草包。

  小温还稍大就尤喜穿白,就象此次来泰安的赵岳一样常常是一身雪白。

  要想俏一身孝嘛。

  不过,小温读书不习武,喜穿的也不是赵老二这种下凡仙侠似的紧身箭袖雪衣,而是这时代文人士子风流的那种宽袍大袖。

  他没有赵老二那么高那么健美的身量,也没有赵老二那么英武出众的相貌和隐隐慑人心魄的雄风气质,未经风霜磨砺的少年脂粉气很重,阳刚气欠缺,穿仙侠雪衣自然也穿不出赵老二那种漂亮拉风又威风凌世的高贵霸气大气独特味道,但,衣如雪,让本就白嫩俊俏的少年更显得温润如白玉,粉雕玉琢,纤尘不染,飘飘凌凌如仙,比赵老二更象来自天界仙境的佛子仙童。

  雪衣赵老二的举止作派形象无疑更象是下凡的怒目霹雳金刚,或是冥界派来的索命制造灾祸的罚恶使者。

  那么,相对比,雪衣小温的形象就纯粹是下凡送福音的文明儒雅东方仙使或西方的可爱天使。

  小温的形象,在儒风昌盛轻贱骁勇而缺乏血性的浮华懦弱书生气大宋世界,无疑更合时宜,更合人们脾胃,更受欢迎。

  若是这时代也有二十一世纪那种娱乐圈,也有明星小鲜肉网红什么的,小温童鞋指定可以轻易大红大紫,入行不用怎么努力折腾就能很快脱颖而出并登顶最火热最受关注和欢迎的一线。而赵老二就惨了,入行也会有人喜欢,但怎么折腾也火不起来,怕是暴死加不惜代价的大炒作都不会有上网络头条的机会,风头能被小温轻轻松松甩开几条街去,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小温这等人才出众的官宦之家少年郎别说是在泰安,就是放到人才济济的京城也算得上出挑少见的。

  无论是泰安的还是京城的,见过小温公子的无不称赞一声好个钟秀一身的少年郎,家教太好,聪慧过人,才华横溢,儒雅士子富贵可期,日后必能把温氏一脉门楣发扬光大。

  有人曾经拍马屁称赞看到小温就仿佛又看到了当年文成侯的风采,甚至称赞当年的文成侯也比不上小温出众。

  因为什么呢?

  因为赵公廉脸不够白嫩,剑眉刀骨英气勃勃的却沾了些下贱武夫气,言行举止也带着点难以改变和掩藏的边关草莽野性气,尤其是一米八几长得太高太矫健,不够俊俏,不符合宋人审美观,也不太符合宋人心目中的儒雅风流士子形象。

  赵公廉高挺俊美,玉树临风,又才华卓越震惊天下,当年以十几岁就已经展现风度翩翩文采风流奇才形象倾倒了天下不知多少人。不知有多少春闺少女和已嫁为人妇却自觉美貌或有什么优越性的女人朝思暮想,甚至在梦中含羞没臊的疯狂恩爱缠绵。

  小温公子出身士大夫官宦之家,底子好,不是赵公廉这种草莽武夫农家子弟,完全符合宋人对高贵士子的形象要求,被人捧得比赵公廉当年似乎更出众更高贵,也更有前途,也确实吸引的不少无知少女心怀爱慕甚至梦寐以求。

  如此,自然是其货可居。

  所以在小温还只是十二三岁时,作媒想结亲的就差点儿踏破了温家门槛,让温大人好不得意,他家母老虎更是张狂放言:文成侯当年算什么,乡野小子怎比得我儿高贵出众。

  以貌取人,听名断人,自古就有名言对此荒唐事严加批评警醒。

  但,世人习惯使然,世俗仍然热衷于此。

  这一点在小温身上同样灵验。

  人们对聪慧有才漂亮可爱又天生富贵的小温少年郎的追捧无疑是盲目追风。

  小温被称赞出身官宦士大夫门第家教好。

  嘿嘿,他的家教确实好。

  小温完美继承了他爹身上的大宋士大夫文人习气,也完美继承了他妈骨子里的暴力凶残冷酷狭隘,小小年纪已经颇有心计,而且喜好玩阴谋诡计袖里乾坤,阴损歹毒,以此为能,又追求风流,好色成性,已有了士大夫欺骗性一面,不是外表那么温润。

  但你若说他坏,也不尽然。

  他不是纨绔子弟,更不是高衙内那种拉帮结伙横行街头专干坏事恶心人的事让人倒霉以搏开心以当众显高贵优越性的货色。

  他干坏事,坏在他的三观上。

  他三观符合特权宋代的传统,却是扭曲的,坏在自负是士大夫‘大官’家的高贵子弟,是优越贵族而高傲轻贱百姓。

  从小就受观念和心性皆无良的爹妈深刻影响,小温视万民如蝼蚁,无视百姓权益。

  在他心里根本没把百姓的命当人命。

  他和他爹妈一样,认为无权无势的贱民天生就应该为他这种贵族效劳并老实甘愿奉献牺牲一切。

  由此,他没感觉害人是坏是错的。

  有他爹妈护着消除罪责后患。他犯罪不用受罚受教训,习惯了也就一向觉得就该如此贱视和利用万民。

  他是如此高傲,偏偏又好色上瘾,追求士大夫的风流放浪为高雅高贵事,坏就坏在看上哪个女人就会弄一弄以为高官n贵族子弟的权力和荣誉。

  他鄙视高衙内那种地痞作派公子哥,行的是他认为的高雅读书才子贵族子弟应该有的体面计谋手段,不会当街强抢。

  他行的是骗。

  用他讨人喜欢的形象和身份共同形成的极具欺骗性下手,把看上的无权无势女人弄入别院一次次得手。

  上当的女人畏其势力,只能忍辱掩声。

  当然有的喜欢这种俊俏小生,被骗了玩了也愿意和小温几度风流。

  关键是小温不觉得自己所为是欺骗是在干坏事。

  他觉得那是谋略,是超人一等的才华本事。琇書網

  重要的是,自己是高官贵族子弟,更是品貌皆出众的当世罕见才子俊杰,高傲认为弄弄哪个女色是哪个卑贱女色的荣幸。

  天下太多女色想和他小温一度风流还想都不要想更别说可得呢。

  正是后世遭人恨却又无奈的‘我玩弄你是看得起你。’的典型心态和说法。

  温公子心理话是:你这种下贱女人此生能有和本公子这样的贵族才子子弟上床快活的机会,你就偷着乐吧你。

  干得顺手,

  遍尝入得眼的美色,享尽风流快活,不但没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不少敬畏讨好倒贴,这小子越发高傲而习惯。

  因为他妈家也是京城官宦,有些权势,他爹则是给蔡京为虎作伥的亲信,没当上一州之长时也能依仗蔡京的权势可横行东京,即使是京城的大大小小官员也得给面子,当了泰安知州,成了当地最高长官,一言九鼎,威风八面,那更了不得了。

  在这种家族环境中长大的小温直觉观念就是他爹很厉害,权威大得不得了,当他爹是高官显贵,他自然就是名门望族显贵子弟,读书那么多却没意识到从五品知州在大宋官场一抓一大把,不能说算个屁也是上不得台面的官场中层寻常官僚一枚。

  自觉父母能罩得住一切。

  他又是泰安第一公子衙内,自当横行无忌。

  品女色,玩玩才子风流雅事享受贵族待遇而已。没当街欺男霸女已是知道收敛,是懂得贵族应该有的风范。

  巧就巧在擂台开赛这一天他又艳遇了。

  相扑这种野蛮事自然不是小温公子会喜欢的活动,不会坐车大老远受累去看眼凑趣,对这种民俗热闹一向鄙视,没兴趣。

  他也知道他老子搞这个擂台赛实际是在算计赵老二。

  他也久闻赵老二威名,但不但没好奇和仰慕心思,而且心里极度鄙视。

  粗鄙无文之辈也配称名门公子。

  横行霸道,专以逞凶搞事,威名再大又如何?

  所作所为和强盗匪类仿佛,无知而自甘下贱,丢尽家族脸面,也配称豪门贵族子弟?

  沧赵家族再风光显赫也终归是边关野蛮贱门。真正的贵族耻与其为伍。

  小温直觉判断,广有智谋才学的士大夫高官父亲玩死赵老二这种卑贱愚蠢鲁莽之徒是很自然,很合理,很应该轻易得手的事。

  小事一桩,结果早已预定。

  赵老二混到头要栽了,指定是个死,区别只是具体怎么死的。血糊拉的肮脏下贱事有什么可去看的?

  他觉得沧赵家族这种不具备真正贵族品质与风范的人家灭亡也是可预见的,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或许从赵老二死亡开始,在大宋风光无两显赫一时的沧赵家族就会随之轰然倒塌满门死绝,成了满天下的高贵读书人士大夫眼中又一笑柄。

  小温没心思去看比赛。

  心浮气躁的在家里读不下书,今天又有点莫名其妙小兴奋,死活坐不住,感觉太闷得慌,就带爪牙出来闲逛。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封神榜》上有名人一样,一旦在家闲坐不住了就是离洞府下山该死的时辰到了。

  无聊瞎转悠间,他进了茶楼,在一片追捧知州公子的马屁间施施然傲慢而坐,悠然欣赏起这里正上演的戏曲。

  这一看居然看到个风情万种的戏班俏佳娘。

  玩惯了的小温公子第一眼看到这女人,眼睛就直了。

  看着扭动的娇躯,听着婉转诱人的歌喉,小温只感觉此女只应天上有,真乃人间绝世尤物,小腹顿时一片火热。

  哪里还能耐得住暴起的色心。

  好不容易坚持到这段不长的戏唱完,他立即打发爪牙请戏班子去他家表演。

  知州公子想办的事,茶楼主人岂敢拦着坚持戏班在自己这先表演完。

  小小民间唱戏野班子草民自然也不敢拒绝知州公子所请,就这么匆匆收拾了一下就跟着进了衙门后宅。

  一到了自家地盘,没外人看见了,温公子就露出贵族嘴脸和权威,背着手很自然地高傲对看上的小娇娘吩咐:“你,本公子看上了。打今日起,你荣幸地可以在我家生活了,就在本公子身边当个贴身侍女好好伺候着本公子。若能伺候得本公子满意了,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荣华富贵你可以尽情想见。本公子不会亏待了你。”

  所谓贴身侍女是干什么的?

  简单说就是照顾主人起居衣食拉撒兼暖床的心腹大丫环,在这个时代属于奴仆小头目,是奴仆中有体面地位的,虽然只是个等级稍高点的贵族玩物,不可能有真正的体面社会地位和前程,但却是这时代贫穷无望贱民子女渴望的好待遇了。

  在温公子看来,一个弱女子能在高官贵族家生活,不用再为生计而到处颠沛流离卖唱流浪受苦,这是种极大恩赐。

  做贴身侍女,能伺候和亲密接触他这种贵族才子公子哥,伺候得好甚至可以有机会混上侍妾是他开了天恩,是大度仁厚的对下贱生命的赐福。这女子应该倾情感激他尽一切努力伺候他舒服满意当回报他才对。

  至于这女子有什么情况,愿意不愿意,他根本不屑于问。

  我是贵族,我有权安排你的命运。

  我想怎么享用你就有权享用。我想让你死,你都拒绝不了。你想什么,本公子有必要在意吗?

  吩咐完这女子,他又很自然地吩咐管家:“这戏班演得不错。我看他们男男女女都是身强力壮能干活的,府上又正缺些人手。本公子好心收留了。管家,你把他们登记一下,办好奴籍,安排他们在府上住下和日常差事。等我父亲得闲,有了兴趣,他们也可展示一下才艺献上几曲让我父母开心开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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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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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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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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