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近身兵王>第1355章 我给苍浩下药了
  荀海璐总觉得荀柏松和苍浩在策划什么阴谋,但不管如何追问,荀柏松一口咬定自己只是眯眼了。

  最后,荀海璐放下心来,安心吃饭,如果再不吃,菜就被苍浩一个人吃光了。

  荀海璐之所以选择相信荀柏松,也是因为看苍浩这饕餮的吃相,根本不像是有什么阴谋,更像是饿了许久。

  荀柏松第三次举起杯子:“干杯!”

  苍浩跟荀柏松碰了一下杯,随后一饮而尽,继续低头吃菜。

  荀海璐本来不想喝酒,奈何是父亲举杯,只好把就也干了。

  按说,接下来荀柏松自己应该干杯,熟料这货竟然把酒杯放下了,嘚吧嘚的开讲:“苍……罗霸道啊,我一看就感觉特别投缘,咱们爷俩应该早点认识。”

  苍浩嘴里嚼着东西,呜囔呜囔说了一句:“伯父,我不喜欢男人……”

  “你看你,把话说到哪去了,我又不是说那事儿……”荀柏松给苍浩和荀海璐倒了一杯酒,随后把自己的杯子举了起来:“为庆祝咱们相遇,再干一杯!”

  苍浩和荀海璐都把酒给喝了,但荀柏松端着杯子嘚吧了一会,竟然又把杯子给放下了。

  几次三番,苍浩算是看明白了,这个荀柏松是专门劝别人喝酒,自己却不喝。

  很显然,荀柏松是有意把苍浩和荀海璐灌醉,几杯酒下来,荀海璐的脸色倒是红扑扑的,苍浩却是神态如常。

  荀柏松有点失望:“看来这酒不够劲呀!”

  “差不多就行了!”荀海璐急忙道:“大家在一起吃饭,开心就好,干嘛非得喝那么多酒!”

  荀柏松看着苍浩,很费解的道:“可我看苍浩没什么事吗!”

  “伯父,我是东北人……”苍浩呵呵一笑:“我最不怕的就是喝酒这事!”

  “原来是这样。”荀柏松点点头:“好,咱们换点带劲的,来白酒吧,我这有一瓶二锅头,五十六度的……”

  “我不喝。”苍浩:“我从来不喝白酒,我一直都觉得,白酒是华夏人劣根性的一大体现。”

  “啊?”荀柏松不明白喝酒怎么还能扯上国民素质:“为什么?”

  “酒精的主要成分乙醇进入人体之后,会被乙醇脱氢酶转换成乙醛。而乙醛进入肝脏后,又会被一种叫做乙醛脱氢酶的蛋白质抓住,去掉其中的一个氢原子。这样一来,乙醛就变成乙酸了,乙酸其实就是醋,这玩意儿没毒,但乙醇是有毒的。也就是说,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主要是依靠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这两种东西……”顿了顿,苍浩继续说道:“问题偏偏在于,东北亚人种体内的乙醛脱氢酶存在缺陷,不能完全分解酒精。所以,半数以上的亚洲人喝酒会脸红,这种现象就叫酒精性脸红反应。但白种人极少会有这种现象,至于黑人吗,那就不知道了,因为脸红也看不出来……”

  荀柏松傻傻的点点头:“是吗。”

  “这就意味着,喝酒这事儿,白种人天然就有优势。我们亚洲人,尤其华夏人,真是不行……”摇了摇头,苍浩继续说道:“在历史上,欧洲因为水源污染严重,所以经常用淡啤酒取代饮用水,换句话说,人家两千年前就已经练出来了。而我们华夏人解决饮用水污染,往往用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茶叶。”

  荀柏松又点点头:“继续说。”

  “当然了,加强身体锻炼、经常喝酒,这些可以让身体的酒精分解能力得到改善,问题是值得吗?”顿了一下,苍浩语重心长的告诉荀柏松:“我们华夏人的肝癌发病率,全球第一,发病总人数占全世界一半还要多,跟喝酒有直接关系。而白种人得肝癌几率就低,而且跟喝酒的关系也不太大。”

  “然后呢?”

  “然后就是,华夏人其实不能喝酒,喝酒却偏偏追求高度数,中国白酒要是低于四五十度都不算是好酒,这简直就是作死。”摇了摇头,苍浩又道:“可白种人酒量那么大,人家经常喝的伏特加、杜松子之类的酒,度数也就是在三四十多度之间。而且中国白酒在国外丝毫不受欢迎,包括茅台也只有吹牛B的份,什么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摔酒坛子振国威,全都是扯淡编造出来的。西方人对茅台的评价非常低,称之为液体剃刀,可惜历史上某位擅长搞外交的领导人还专门用茅台招待外宾。说起来,茅台在国外的价格比国内便宜一半,人家西方人还不买,都是海外华人在消费。”

  荀柏松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有一个劲的点头。

  “所以我才说中国白酒其实是我们民族的劣根性。”苍浩语重心长的道:“改变这个民族,实现华夏梦,要从我们自身做起,所以这白酒就不要喝了。”

  “好吧……”荀柏松非常无奈的点了点头:“不过就是喝杯酒,没想到啊……被你上升到政治高度了!”

  “不止如此呢。”

  “还有什么原因?”

  “你只让我们喝,自己也不喝。”苍浩说罢,低头继续吃饭。

  等到饭菜吃罢,荀柏松非常殷勤的去厨房端了两碗汤过来,放在苍浩和荀海璐的面前:“来,还有汤,趁热喝了。”

  苍浩看了一眼,这汤卖相还真不错:“冬瓜骨头汤?”

  “对。”荀柏松点了点头:“这汤最适合男人喝了。”

  荀海璐有点好奇:“我这是什么汤呀?”

  “你这是红枣山药汤。”荀柏松介绍道:“女人喝这种汤最滋补了。”

  “我不想吃红枣。”荀海璐提出:“我要喝冬瓜排骨汤。”

  “不行。”荀柏松立即摇了摇头:“我做汤是按人头煲汤的,只有那么一碗,专门给苍浩准备的,你老老实实喝自己的汤吧。”

  “我就要喝冬瓜排骨。”荀海璐很坚持:“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爱吃枣。”

  “你是不是不听话?”荀柏松一瞪眼睛:“别忘了,我是你父亲,你是不是不尊重我?”

  眼见荀柏松要发火,苍浩劝了一句:“伯父,不过就是喝汤,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吧?!”

  “一碗汤能看出来很多事情,再说了,刚才我让你喝白酒,你不是也给我扯到民族劣根性吗……”荀柏松气呼呼的道:“苍浩,你赶紧喝汤,这汤就是给你准备的。你要是不喝,伯父可就不高兴了。”Χiυmъ.cοΜ

  见荀柏松这么坚持让自己喝汤,苍浩有点狐疑:“你是不是给我下毒了?”

  “我药死你有什么好处?”荀柏松重重哼了一声:“这是伯父对你的关心,你可别不领情。”

  苍浩仔细观察荀柏松的表情,分明发现有些不太对劲的东西,可荀柏松说的也对,他没必要害自己。

  于是,苍浩拿起汤匙,喝了几口汤,感觉味道寡淡。

  荀柏松殷勤的劝着:“再喝几口!”

  也就在这个时候,苍浩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杨洁打过来的:“苍总啊,你赶紧回公司一趟……”

  “有什么事吗?”

  “李文俊的案子有消息了,等一下经侦支队的人要过来,跟咱们详细说一下。”杨洁告诉苍浩:“听说,连宋总都出院了,也要回公司。”

  “好,等我,我马上回去。”苍浩放下电话,告诉荀柏松和荀海璐:“不好意思,公司有点急事,我的马上回去。”

  “啊?”荀柏松吓了一跳:“你就这么走?”

  “不然怎么办?”苍浩笑了笑:“谢谢伯父的饭菜,改天我再来看你。”

  荀柏松极力挽留:“你……至少坐一会再走吧。”

  “不行,事情紧急。”苍浩丢下这句话,直接离开了。

  荀柏松看着苍浩的背影,一个劲的发傻。

  荀海璐叹了一口气,看着冬瓜排骨汤,很无奈的道:“他都喝过了,我总不能喝剩下的……算了,红枣就红枣吧。”

  说着话,荀海璐端起自己的那碗汤,还没等碰到嘴唇,却被荀柏松一把抢了过去。

  荀柏松站起身,去了卫生间,把一碗汤全倒进了马桶里。

  “你这是干什么?”荀海璐玩味的打量着荀柏松:“这也太浪费了吧!”

  “你不能喝。”

  “为什么?”

  “反正就是不能喝。”荀柏松气呼呼的道:“他都走了,你喝了也没用……”

  “如果罗霸道没走,我喝了又有什么用?”荀海璐重重拍了一下桌子:“好啊,老爸,我就知道你肯定搞鬼了,赶紧给我老实交代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事也没有!”荀柏松摆了摆手:“你想多了!”

  “老爸,我可是最了解你的……”荀海璐冷冷的道:“你要是不给我老实交代,别说以后就停掉你的零用钱,你自己看着办!”

  “我……”荀柏松傻眼了,他就算摆出父亲的威风大发雷霆,如果荀海璐认真起来的话,他也只能软下去。

  毕竟,家里的财政大权在荀海璐的手里,荀柏松只能非常无奈的说了一句:“我给苍浩下药了……”

  “苍浩?”荀海璐一愣:“这跟苍浩有什么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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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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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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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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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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