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草原是一头猛虎的话,高丽不过是一头狼。
所以,这次罗信和嘉靖帝密谈了半天,不仅得到了整个北方的统兵权,而且获得了出使草原的权力。
当罗信提出他要亲自出使草原的时候,嘉靖帝从心底感动了。
这个时候出使草原,意味着危险。谁知道草原有没有准备进攻大明?
如果已经下了决定,罗信就是羊入虎口。难得这么好的机会,罗信深入虎穴,只要草原二十万大军将罗信一围,将罗信给杀了,然后铁蹄入关,和高丽联合,大明就风雨飘摇。
但是,如果草原的事情不解决,便如同悬在头上的一把剑,所以罗信能够在这个时候出使草原,也是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可谓为大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如何不让嘉靖帝感动?
人老了,感情也就丰富了。
最起码在此刻,嘉靖帝对罗信真的从心底的感激。反复叮嘱罗信数次要小心,当然也就同意了罗信随后的要求,让他带着戚继光一起前往北方边关,随着戚继光的还有三千骑兵。
罗信要的可不是仅仅将高丽击败,而是想着将高丽来犯的八万大军,全部斩杀在大明的领土内。一旦这八万大军全部死在了大明,高丽的国力势必大减,到时候罗胜想要征服高丽就变得更加简单。
他给马芳的信中写得明白,两个国家打仗,最后打得就是国力。之前大明之所以节节败退,不是大明军力不行,而是大明正在遭灾,国力不行。士兵们吃不饱,饿得连兵器都挥舞不了几下。
吃不饱,没有了力气,哪来的士气?
没有了士气,如何不败?
但是,如今不同了。
源源不断地粮草运到了边关,士兵能够吃得饱饱的。再加上,听说大明的军神来到了边关了,将士的士气空前高涨。
这样的士气,而且兵力超过高丽数倍,如果马芳决一死战,不必等着罗信来到辽东镇,就能够击败高丽,将高丽一路驱逐出大明领地。
但是,罗信却告诉马芳,坚守不出。将高丽拖在辽东镇。
高丽一个弹丸之地,能够有多少国力来支持一场漫长的战争?把他们拖在辽东镇,要给他们希望,给他们攻破辽东镇的希望,拖得他们粮草匮乏,国力衰弱。等着罗信的消息。
而罗信此时在做什么?
他带着戚继光三千骑兵,还有自己从京城带出来,一直跟着他的一千骑兵,又在宣府征调了一千骑兵,总共五千骑兵,出使草原了。
五千骑兵奔行在草原之上,整个大军由戚继光指挥。在大军的中间,是一亮豪华的马车。而罗信却没有戎装,而是一副文官的打扮,崭新的官袍,腰间还挂着一块上等的羊脂玉。手中拿着一把折扇,此时正坐在马车内,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着,然后望着对面一身书童打扮的鲁大庆道:
“大庆,本官如何?”
鲁大庆憋着笑道:“侯爷穿上戎装,英武非凡。穿上文官官袍,便是温润如玉。”
“呵呵……你个臭小子。”
罗信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官袍,将身子靠在了车厢上,目光变得悠远。
“钟金哈屯,我来了。我们的儿子已经三岁了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他长得像我,还是像你。”
“侯爷!”看着罗信失神的模样,对面的鲁大庆不由轻声道:“万大全已经前往二夫人那里了。二夫人一定也在苦盼侯爷。”
“是啊!”罗信轻轻叹息了一声:“这些年,倒是苦了她。”
上京。
这是如今草原的都城,此时离上京城十里,一直一万骑兵的队伍正静静地站在那里。在他们的前面数百米之外,一个满脸胡须的大汉,正负手而立。在那大汉的身侧站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在他们两个人身前不远处,两个小孩正在奔跑玩耍着,一个大约五岁的模样,一个大约三岁的模样。
“大哥,相公他今日会到吧?”钟金哈屯目光渴望地向着远处张望着。
如今的罗青,即便是相熟之人,也很难认出他来。整个人黑了许多,而且满脸的络腮胡子。要知道他在东南的时候,还是很白净的一个人。那个时候,他给人的感觉是很憨厚,如此给人的感觉却是极其彪悍。
“弟妹放心吧。刚才已经收到消息,小弟距离此处已经不远,再有半个时辰左右就应该到了。”
钟金哈屯比三年前消瘦了一些,但是脸上却多了母性个光辉。原本一个英气勃勃不让须眉的少女,多了一份柔和。
“娘!”那个三岁左右的男孩,迈着两条小短腿,向着钟金哈屯跑了过来,抱住了钟金哈屯的大腿,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问道:
“娘,爹爹今天会来吗?”
钟金哈屯蹲下身子,将孩子搂在了怀里,轻声道:
“会,思信,爹爹马上就会到了。到时候要叫爹,知道吗?”
“嗯!”罗思信使劲儿地点着小脑袋道:“孩儿知道。”
“爹爹!”那个五岁左右的男孩跑到了罗青的跟前,抱着罗青的大腿道:“爹爹,二叔会给麟儿带礼物吗?”
罗青抬头朝着罗麟的脑袋轻轻地拍了一下道:“没有礼貌,就想着礼物。”
“大哥!”钟金哈屯轻声道:“相公这次来,会不会暴露思信的身份?还有大哥的身份?”
罗信摇了摇头道:“弟妹不用担心!”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一万骑兵道:“这些人都是我们千挑万选的心腹,等到回城,我们注意一下就是了。”
“嗯!”钟金哈屯点点头,又道:“不知道相公这次来是不是让他们出兵攻打高丽?”
“不会!”罗青摇头道:“一个高丽,还不会让小弟费那么多心思,我看他就是借着出使草原的几乎,来看看弟妹。要知道,他想要找这么一个光明正大的机会也不容易,呵呵……”琇書蛧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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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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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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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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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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