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神级插班生>第一千六百三十四章 亲手杀掉你!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见识一下,这些年你有没有长进?”程宇看着对方笑道。

  虽然程宇表面上看起来很轻松,但是内心却是很谨慎,毕竟他现在看不出来这家伙的境界。自己在几年的时间里面从金丹初期到了现在的分神中期,按道理来说这样的境界提升速度已经是相当的快了。

  而且他手上还有大衍传承修炼阵,帮他省去了不少时间。这家伙虽然利用阴灵和吸灵蝙蝠也能够快速修炼,但是应该不会有自己快吧?

  不过当初这家伙也跟他一样能够以金丹初期斩杀金丹后期,怕是现在的实力也不会弱于自己,所以他不得不谨慎对待。

  “如你所愿!”黑袍人突然化为一股黑烟,瞬间就出现在了程宇的面前,在他看来,程宇虽然当初也能够越级战斗,现在以他分神中期的实力,能够跟合体初期一战都算是相当了不起了。

  以他现在随时都有可能进入合体初期的实力,斩杀程宇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倒是那边的那个女人,已经是合体中期,自己杀掉他或许需要费点功夫。

  不过,只要将程宇杀了,再加上吸灵蝙蝠和阴灵的帮助,杀掉她也并不困难。

  其实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杀人,而是要防止对方自爆。

  因为他的杀人方式太过令人绝望,每一次都是将别人吸干,所以他们知道逃不出去自然会选择自爆。

  所以这也是他急于要提升吸灵蝙蝠的实力的原因,若是吸灵蝙蝠的实力提升了,他们就没有机会自爆了。

  这股黑烟犹如一条长蛇一般,一下子就缠上了程宇的身体,他要直接将程宇一击必杀!

  轰!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程宇的身体突然金光大闪,一下子将这股黑烟给炸了出去!

  嗖!黑烟出现在程宇数十米远的地方再次化为了黑袍人,黑袍人捂着胸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程宇,当然,程宇是没有办法看到这家伙的脸的。

  黑袍人震惊程宇是怎么一下子将他给逼退的,一般人被他化为的黑烟缠上根本就没有办法甩掉他。

  因为他可以直接用死气侵入对方的身体,可是他却没有办法侵入程宇的身体。

  “看来你身上是有一件至阳的法宝了!”黑袍人很快便想通了其中的原因。

  “很快你就会知道的!”程宇淡淡一笑,手上的紫晶剑出现了。

  他刚才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试探,可是程宇已经有了结果,这家伙的境界他看不出来,但是实力他却已经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也就跟合体中期差不多。

  说实话,他心中对这家伙还是很佩服的,毕竟自己的实力增长已经是非常快了,这家伙竟然也有这样的速度,真不知道这家伙这些年都在做了些什么?ωωω.χΙυΜЬ.Cǒm

  只见程宇手持紫晶剑朝着黑袍人冲了过去,程宇的速度极快,仿若一道紫色的流光。

  跟神之苏醒不同,这紫晶剑的特点就是速度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轰!

  或许在黑袍人看来,杀掉程宇并不需要那么麻烦,即使知道他身上有着至阳的法宝护身。

  两个人相战在一起,两人的心中也都十分的震惊。

  “你这小子,这几年的实力竟然增涨如此之快?”黑袍人见久久没有将程宇拿下,而程宇所表现出来的实力竟然跟他不相上下,这让他难以接受。

  当年他被程宇击败,败走之后,无意之中进入了这死气幻境,他觉得这是上天都在帮他,让他找到了一个这么好的修炼之所。

  所以,之后他便一直留在这幻境当中,梦想有一天修炼大成便出去。

  在这幻境当中的这几年,他遇到过无数的危险,但是他都坚持下来了,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再遇到程宇,要将他斩杀于自己的刀下。

  他以为自己在幻境当中的这几年修炼成果,放眼修真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没有人可以比拟的。毕竟在几年时间就从金丹初期经过了元婴期,达到了分神后期,这样的速度在修真界也是极其罕见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黑袍人觉得没有人可以在修炼速度上超过自己。而程宇之前虽然在金丹期的时候战胜了自己了,可是经过这几年时间的努力,程宇的实力绝对不可能超过自己。

  可是现在他真的再次遇到程宇了,他以为自己可以狠狠的用实力来碾压他。但是他错了,这家伙竟然跟他一样的疯狂,境界上只是比他低一个境界。

  但是为什么这家伙的实力却跟自己一样呢?这让他难以接受,他无法接受一个比他还要逆天的人物的存在。

  自己修炼速度这么快是因为有吸灵蝙蝠和阴灵的帮助,是取了巧才能今天的实力。可是这小子凭什么?他只是一个灵气修炼者,修炼灵气的人怎么可能修炼的这么快?

  “难道你以为这个世界就只有你在进步吗?当年我可以将你击败,今天我就能够将你击杀!”见对方实力并没有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顿时整个人也轻松了。

  毕竟这家伙修炼的是阴邪功法,这类功法就是实力增长快,甚至很多功法不仅仅是对敌人残忍,对自己也是相当的残忍。

  “是吗?我平时杀人都讲究快,但是今天遇到你,你应该感觉到荣幸,我不会用阴灵将你杀掉,我要亲手将你杀掉!”黑袍人看着对方说道。

  程宇对于他来说,是一个特别的人,自己一生当中,唯一败过的一个同级别的对手,那就是程宇。

  所以他不甘心只是将程宇杀死而已,而要用自己的实力将他杀掉,也算是弥补了自己的一个遗憾。

  “我跟你不同,想要杀我的人,最后都被我亲手杀掉了!”程宇冷笑一声,整个人再次冲了过去。

  程宇没有什么所谓的除魔卫道的思想,他有的只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只要是想要找自己麻烦,或者是想要杀自己的,自己就绝对不会放过。

  这家伙跟自己算不上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当初在死亡森林里面相遇而打了一架,不过这家伙似乎还是打可可主意的黑衣人,所以光是这一点,程宇都不会放过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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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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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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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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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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