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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妖孽人生>第6728章 天下熙熙
  (今天除夕了!猴年最后一天!明天就迎来鸡年,祝愿大家旧的一年一切不愉快的事,随风而逝,所有的苦难,灾痛都烟消云散。

  在今年,我们迎来了‘猴年马月’,也曾‘月缺难圆’,但我们‘圆木警枕’,刻苦‘枕典席文’,进而‘文武双举’,终于‘举十知九’,从而‘九合一匡’,犹如青天‘匡正纲纪’,最终‘纪渻木鸡’,恭祝大家‘鸡年大吉’!)

  林风找到了李锐他们。

  “说吧,找我什么事?”林风望向唐芳。

  唐芳的确找林风有事,但是这猛然间面对林风,她却不知该如何开口了。犹豫半天,嘤嘤无语。

  林风一笑。

  “怎么,当初那个要将我从擂台上踹下去的花木兰,今天变成崔莺莺了!”林风打趣。

  “老板问你话,你就直说,不要扭扭捏捏的,不像个武者!”郑吒一旁提醒说。

  唐芳瞪了一眼郑吒,吸口气,望向林风。

  “林先生,我希望你能帮帮我们唐家!”唐芳说。

  唐家?林风诧异。

  “老板,唐家就是那个唐门!四川蜀中唐门的唐家!”郑吒见林风不解,连忙解释。

  唐门?林风一脸惊讶,上下打量着唐芳,弄得唐芳一脸不自然,朝郑吒投去威胁求助的眼神。

  郑吒对林风这举动,自然清楚,林风这绝对是充满了好奇。毕竟温瑞安笔下的四川蜀中唐门,太有名了,暗器之王。这本来只是里杜撰的,结果今天突然出现一个真人,林风不好奇才怪了。

  因此,郑吒也只能向唐芳投去爱莫能助的眼神。

  “那个四川蜀中唐门?暗器天下无双的唐门?”林风好奇询问。

  唐芳很有种想要晕倒的感觉。因为,这种问题,但凡外面的人听闻,大多也是和林风一样好奇。只是你可是风神啊,你不是普通人啊,怎么你这也和普通人一样啊。

  唐芳不得不详细解释一遍。

  唐门又称「唐家堡」,以用毒药和暗器而闻名天下,据万籁声《武术汇宗》中的“神功概论”所说:“又有操“五毒神砂”者,乃铁砂以五毒炼过,三年可成,打於人身,即中其毒,遍体麻木,不能动弹,挂破体肤,终生脓血不止,无药可医。如四川唐大嫂即是!”

  此书写于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据武侠评论名家叶洪生先生研判,如非捏造,则“四川唐大嫂”至少是存在于清末民初而实有其人。随后四川唐门用毒之名,天下皆知;而首将其用于武侠者,正是民国初年“北派五大家”之一,以《十二金钱镖》、《偷拳》等社会反讽武侠作品闻名的白羽。

  白羽撰述武侠,参考了颇多《武术汇宗》一书的内容,亦假亦真的引用与扩充,将唐大嫂一变为整个唐门,使唐门在往后的武侠中,大放异彩。

  而在这之后的武侠中,众多作者的争相引用、约定成俗,却使唐门在世界里有了不可抹灭的一席之地。这,便是唐门的起源。

  当然,这是各种武侠迷对四川唐门的考究。简单来说,从武侠迷的角度来看,四川唐门应该是确有其人。而且应该确有其地。唐门,也就是唐家堡大约应该在重-庆市璧-山县大-兴镇唐家村附近。

  当然,也有不少武侠迷去过所描述的唐家村,但是当地均不知道唐门所在,也就是听闻,至于在哪儿,没人见过。

  对此,很多武侠迷颇有点失望。不过,也有不少武侠迷认为,唐门行事一贯诡秘,行为飘忽,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琢磨不透的感觉。武林正道、民族大义,对唐门中人均无意义,他们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既不愿与名门正派结交,也不屑与邪魔歪道为伍。但江湖中许多武林人士畏惧唐门天下无双的暗器和毒药,又苦于无法窥视蜀中唐门的真实面目之一二,所以武林人士大多以为唐门是江湖邪派,敬而远之。唐门弟子也丝毫不计较世人的评论,依旧独来独往,行走江湖。

  因此,如果唐门是这样的话,那么当地老百姓不知道也不足为奇。所以,很多武侠迷,依然崇信唐门是真实存在的。

  “唐门,的确如同武侠里说的那样,以用毒和暗器为主。在我们宗门内,也分为毒宗和暗器宗。而且我们的确是在蜀中。只不过后来由于现代人的足迹增多,我们已经从原本的祖宅搬到了深山里。”唐芳解释,“我们家族依然过着隐居的生活,并不与外界接触!”

  林风咋舌。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的家族,这真让林风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当然,想想武侠里面的唐门形象,也差不多就是这样。

  “那传承于哪一代?真的是清朝时期?”林风询问。

  唐芳犹豫。

  “如果你想老板帮你们,就必须说实话!”郑吒在一旁提醒。

  林风疑惑。这唐门遇到了什么困难,居然需要自己去帮忙。

  呃,毒宗和暗器宗,该不会和《笑傲江湖》里面华山派的剑宗和气宗之争吧。不过这毒宗和暗器宗似乎不怎么挨着啊,何况就算如此,也不至于让自己去调节吧。自己似乎无德无能吧。

  林风一肚子的疑惑,不过并没有立刻询问出来,而是等待唐芳的解释。

  “不,当年清朝时期的唐大嫂只是我们唐门中出来闯荡江湖的一人,实际上我们的历史,要追溯到北宋年间!”唐芳解释说,“根据我唐门族谱,我唐门创始人乃是北宋药学家唐慎微,开创了药物学方剂对照之先河。而且在多年广泛采集的基础上,约余公元1082年唐慎微编成《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唐芳介绍。

  林风咂舌,这都追溯到北宋年间了,好远!这要算下来,岂不是一个传承千年之久的世家大族。这个中国,还真有传承如此久远的大家族么?

  “宋朝之前,由于印刷术并没有研究出来,因此我国的医药书籍几乎全部靠手抄笔录或者口传心授保存下来。在这样的条件下,一本新的著作问世以后,若干年后,要么流失殆尽,要么经过反复传抄,错误百出。这种状况自然大大影响了医药发展的速度。”唐芳述说起唐门起源的缘由来,“直到北宋时期,印刷术盛行,许多医药书籍才得以刻版流传。琇書蛧

  宋初开宝年间,由朝廷组织人员编写了《开宝本草》;嘉祐年间,又由朝廷儒臣医官分别编写了《嘉祐本草》和《本草图经》两本药书。这两次对本草学的整理,使许多重要的本草学著作得以保存下来。但是,上述两次官修本草时,对先前的医药书籍只是有选择的采录,还有很多药学资料被遗弃了。如果不及时加以收集,这许多手抄的古代药学资料就面临着湮没的厄运。尽可能让前人所有的药学知识流传千古,就成了我先祖最大心愿。”

  林风和郑吒等人均是屏住呼吸。这可是唐门秘辛啊。

  “不过古代,我先祖不过是一个民间医生,而两次编写本草医术,都是动用了官府力量,而我先祖没有那么大能量去接触那么多秘籍资料。所以,我先祖定下了一个规矩:凡是士人来找唐慎微看病,分文不取,但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希望他们帮助收集名方秘录。这个新奇的办法深得当时读书人的欢迎。他们在看各种经史百家书时,只要发现一个药名、一条方论,赶紧记录下来告诉我家先祖。就这样,经过长时期的积累,我家先祖终于收集到了大量的医药资料。依靠这些资料,我先祖编成了本草史上划时代的巨著《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证类本草》)。”唐芳一脸的骄傲和自豪。

  林风和郑吒,还有李锐三人肃然起敬。

  虽然这个唐慎微在民间不如华佗,张仲景那么出名,但是其贡献绝对不亚于这些人。

  “《证类本草》收载药物1558种,多附药图,并说明药物的采集、炮制方法和主治功能,在每药之后附载有关方剂,首创了沿用至今的“方药对照”的编写方法。共32卷,60余万字,是中国宋以前本草集大成之作。”唐芳骄傲而自豪。

  “当时的尚书左亟蒲传正看过该书初稿后,要保荐我先祖做官,但我先祖不愿意。也因此,而给我先祖带来了祸事!”唐芳说到此,一脸的愤怒,“原本我先祖认为当官之后,可以更好的整理医术,为百姓治病,但是后来发现,官方推荐其做官,主要是为了《证类本草》的编著权,因为这将是流芳百世的。原本,我家先祖认为只要能够给老百姓看病,加几个编著名字,也无可厚非。但是他们要的却更多。尤其一些当时虚有其表的御医,更是眼馋这编著权的独家冠名权。”

  说到此,林风如何不明白这里面的一些肮脏的东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今天除夕,第一章搞定,去看弄点啥吃的。第一个极为孤单的除夕,不过阴极阳生,阳极阴生,之后就会越来越好!)

  (三七中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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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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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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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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