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得功刚回芜湖大营安顿好,前方的奏报便接踵而至。
“哼,果然不出我所料,花马刘、张天禄这群鸟人,当汉奸卖身求荣倒真是不落人后!不过既然这帮鸟人敢来,不好好地去迎一迎他们那倒显得我失礼了。”帅帐中,黄得功不屑地说道,手指也随之在地图上的某一区域重重地戳了戳:“早在几日前我就已经在这儿,为花马刘等鸟人备好了一桌酒宴,就等着他们来!”
站在黄得功身旁的赞画吕道泰朝着黄得功所指的地方看去,只见那块区域正是太平府一带。吕道泰不禁问道:“大帅,顺江而下的刘、张叛贼的兵力不下两万,其后更有建奴大军跟进。而我军在太平府一带仅有总兵邓林祖所部与参将庞岳所部,这兵力是否太薄弱了一点?”
黄得功笑了:“卓远多虑了,我如此部署,并非是要死守。此一战,一来在于挫掉敌军的锐气。二来嘛…哼!我摆的酒宴可不止这一道,就在这芜湖还有一道更大的,至于怎么请花马刘和他的主子来赴宴,就看邓林祖的了。”
听完黄得功的话,吕道泰似乎已经明白了,捻着胡须微笑了起来。
*********
就在黄得功和吕道泰讨论的时候,刘良佐和张天福所率的前锋已经抵达了太平府以北三十里处。
“报——前方十里一切正常”
……
“报——前方二十里未见敌踪,一切正常”
听完一队队探马的回报,骑在一匹杂色战马上的刘良佐眉头向上扬了扬,又清了一下嗓子,朝着身边大声吩咐道:“命令大军加速前进!今日日落前务必赶到芜湖城!”
这段时间的刘良佐可谓意气风发,卖身投靠之后靠着在扬州的出色表现,深得新主子的赏识(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要不然,这次主子怎么会把如此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到自己手中?)。此次从南京出发,也颇为顺利,一路上几乎没遇到过什么像样的抵抗,眼下太平府已经在望,要攻下来似乎也在弹指之间。
看来,自己的功劳薄上又要再添上浓重的一笔了!一想到这里,刘良佐更是得意。可是,就在他勾勒着自己的美好前景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刘将军,这太平府快到了,我们是不是再派几股探马前去细探一番,以防明军伏兵?”
刘良佐抬眼看了看,原来是张天福,心头顿时冒起一股无名之火。
虽然刘良佐这段时间过得不错,但始终有两件事让他始终耿耿于怀。第一是原来所统率的六七万大军已经被新主子给拆的七零八落,自己的实力已经大不如从前,此次从南京出来追击时也只被允许带这一万出头的兵马;第二是原来的某些小角色也渐渐地有了赶超自己的趋势。像眼前的这个张天福,他的哥哥张天禄不过是崇祯朝中期被收编的乡兵头目,就因为投靠新主子比自己早一点,实力非但没有受到打压反而得到了扩充。就连张天福这个不入流的角色,在一年前见了自己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刘帅”,投靠之后居然也跻身总兵之列独领一军,如今还敢用同僚的语气和自己说话了。这**的算什么事儿?
“张总兵,你记性不好吗?就在刚才,探马已经回报了,前方一切正常。”说完,刘良佐夹了夹马腹,带着一脸的厌恶远离了张天福几步。
“可是……”
“没什么可是,既然张总兵这么害怕伏兵,就留在此处等候贝勒爷的大军就是了。要我说啊,还是令兄是个爽快人,知道自己害怕就和贝勒爷呆在一块儿,这多省事儿?”刘良佐的话有些阴阳怪气。
张天福听到这话,气不打一处来,整张脸都涨得通红,但却无可奈何。面对心黑又无耻的前四大总镇总兵之一的花马刘,张天福显然有些底气不足,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也只能一言不发地回到了本部队列当中。
看见张天福吃瘪的样子,刘良佐只觉得心中一阵舒畅。
又安然无恙地向前走了十几里之后,刘良佐更加觉得张天福刚才的提醒完全是句屁话,不过,即将进入太平府的喜悦使得他不屑于再和张天福计较。
“咻咻咻!——”就在这时,刘良佐忽然听到后方毫无征兆地想起了一片箭矢的破空声,声音已经密得让人听不清节奏,他心中暗叫不好。
只见晴朗的天空中突然冒出一大片黑压压的箭雨,啸叫着直扑汉奸军行军队列的中段而去,与之亲密接触之后又带出了无数团血雾。无数人在那一瞬间中箭倒下,整个队列都凹下去了一大块。
“啊——”“啊——”“敌袭,敌袭!”“不要乱,盾牌手向前,列阵!”“不许跑,逃跑者格杀勿论!”士兵的哀嚎声和呼喊声和军官的喝令声此起彼伏,现场的气氛更显混乱不堪。就在这当口,又一铺天盖地地阵箭雨接踵而至,完成了第二轮打击。
“杀!——”伴随着一阵惊天动地的呐喊,一支伏兵从离官道不远的小山丘之后杀出,,以骑兵为先导,如同一枝利箭一般直插汉奸军的中段。
遭到攻击的中段汉奸军是刘良佐的部下,虽然在人数与明军不相上下甚至还多一些,但几乎全是步兵,之前又遭受了两边箭雨的洗礼,所以刚与这只明军伏兵短兵相接了片刻便吃了大亏。刀光血雨中,大批汉奸军士兵被砍翻,明军骑兵组成的锥形攻击阵型把汉奸军的队列刺得摇摇欲坠,在冲乱了汉奸军的正面防线之后又迅速半转,朝左翼扩大战果。后面跟进的步兵则向前猛推,把汉奸军的防线撞得连连后退。短兵相接,血肉横飞,厮杀变得更为惨烈起来。m.χIùmЬ.CǒM
此时的刘良佐已经看清楚了,这股明军伏兵中骑兵在千人上下,步兵也不会超过两千人。而且,这帮人掐算的也准,直接攻击自己中段的步兵,利用队尾辎重营缺乏进攻能力的特点避免了两面受敌的处境。哼,还真有点狡猾!不过,这么点人就敢来攻击自己的上万兵马,是想来送死吗?刘良佐冷笑一声,吩咐身边的传令兵迅速打出旗语对己方人马进行调整。
“杀——杀光这群卖身当汉奸的王八蛋!”明军千总石有亮骑在马上挥着一柄大刀杀得酣畅淋漓,普通的汉奸军士兵在他的刀下绝对走不过一个回合,有个自认为武艺还行的汉奸军官想上前讨个便宜也仅仅在六个回合之后便被一刀劈死。浑身的鲜血,飞舞的大刀,使得石有亮看起来已经近似一台高速运转的杀人机器。不久之后,除了自己人,几乎已经无人敢近他的身。
“哈哈哈,周明(石有亮的字)好刀法啊。”庞岳把长枪从一个汉奸军把总的身上抽出,朝石有亮笑道。似乎是战场声音太大了,石有亮没有回应,仍然在自顾自地收割着人命。
没错,此次前来伏击刘良佐部的正是庞岳的人马。刚才在小山丘之后隐蔽的时候,庞岳还总担心被刘良佐部的探马发现。所幸的是,几个月以来的“势如破竹”让这支汉奸军的内部普遍产生了一种骄傲轻敌、目空一切的心理,认为在“大清王师”的庇护下,已经没人敢挑战自己的“狐威”。就是在这样一种心理的作用下,汉奸军的探马才放松了警惕,刚才仅仅是登上小山丘粗略地看了看便回去交差了。因此,这才有了汉奸军被伏击的精彩一幕。
和石有亮比起来,庞岳的战果甚至还略胜一筹。这在其他人眼中看来是件很正常的事,但是,却令庞岳,哦,是有着二十一世纪灵魂的庞岳兴奋不已。就在前几日,他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会枪术,只要一拿上长枪,头脑中便会有一个潜意识在指导着自己的动作。当时,他就意识到,这个潜意识应该是原来的“庞岳”遗留下的。这让他兴奋不已,也让他放弃了躲在安全地带当儒将的想法,决心亲自上阵杀敌。此外,前世读过史书的庞岳清楚地知道,此次伏击的刘良佐部是正是参与扬州十日的元凶之一,这便更激起了他杀敌为同胞复仇的欲望。
不久,在刘良佐的调整下,汉奸军前队未遭到伏击的人马很快列出了战斗阵型,后队的辎重营也迅速做好了防御的准备。不过,刘良佐并没有立即调动前队的步兵增援,只是让他们原地待命,而是直接调出了平时使用的最得力的一个骑兵营朝着正在伏击中段汉奸军的明军伏兵杀去。因为在他看来,只要中段的人马能稳住,这两千多骑兵就已经足以一举把这股不自量力的明军彻底击溃。杀鸡,又焉用牛刀?至于张天福的三千人马,刘良佐更是直接让他们闪到了一边,要是这么点事也要靠张天福这个泥腿子帮忙,拿自己以后也就无脸见人了。
张天福见刘良佐这么不识好歹,自然也就不会去干那费力不讨好的事,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退到一边组织本部人马退到了一边。
虽然刘良佐部在原四镇中属于二流角色,比不上黄得功部和高杰部,但由于有着人数优势和前一段时间“歼敌无数、势如破竹”的自信,再加之刘良佐平时为人心黑手辣,军法也颇为苛刻,所以,被伏击的中段汉奸军在有二三十名逃兵被当场斩杀后,逐渐地从被起初的混乱中挣扎了出来,慢慢地稳住了战线。突袭得手的庞岳所部在取得了一定战果之后,进攻势头也为之一滞。汉奸军在中段被明军杀得人仰马翻,却仍然有源源不断的士卒被基层军官们当成人肉盾牌、驱赶着上前堵住缺口。最先插入汉奸军阵列的明军官兵直杀得得双手发麻、血污模糊了视线,依旧进展不大,甚至还有部分胆子肥的汉奸军士卒在军官的组织下发动了反攻,给明军造成了一定的伤亡。而就在此时,增援的汉奸军骑兵也已经杀了过来,目的很明显,从明军侧翼发动进攻,利用人数优势击溃明军骑兵之后再与汉奸军步兵联手吃掉陷入合围的明军步兵。
两千多骑兵冲击三千、且以步兵为主的马步混编军,几乎没有什么难度。大概只要一个冲锋,敌军便会溃不成军吧!汉奸军的骑兵们带着这样一种自信,发出充满兴奋的呐喊以及各种怪叫,朝着明军伏兵冲杀了过去。
看到疾驰而来的两千余汉奸军骑兵,庞岳暗自捏了一把冷汗,心想着,要不是战前听从了张云礼的建议在突袭得手后及时把骑兵调整到侧翼,那自己手下这两千多人马今天可就有的好看了。即使能够人品爆发以致全身而退,也必将损失惨重。
还好,庞岳这个一个刚从二十一世纪而来的军事小白,从来没有把武断当个性的习惯,也算有自知之明,在战前便与几位有着真正沙场经验的部下一起推演了一下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情形,因此多少也有了一些准备。
由于事前已做过简单的推演,庞岳也不想多废话,直接命令身边的旗手打出旗语,对己方人马进行了调整。
“哈哈哈哈,兄弟们,那帮鼠辈也敢到咱们面前来讨便宜!既然杂种们敢来,咱们就得让他们知道知道,当汉奸是什么下场!”得到指令之后,马队队官石有亮竟是一脸地亢奋,指挥着手下的骑兵挥舞着带血的兵刃直接朝着汉奸军骑兵发动了反冲锋,把攻击汉奸军步兵的任务交给了身后的两个步队。见此情景,汉奸军骑兵们先是一愣,但随即又是满脸的不屑,用这么点人来和自己对冲,想找死吗?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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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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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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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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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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