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下午一战,施福身边的几位主要将领如洪习山、梁立、黄廷等人,不是被俘就是战死,只剩下了成升侥幸与施福一齐逃出升天。成升本来也是一员猛将,但如今早就没有了当初的骄横,汗水横流的脸上满是惊魂未定之色。
施福看了看成升,又扫视了周围一圈,叹了口气道:“将士们都跑了这么久了,已经疲惫不堪,再继续跑下去怕是全部得垮掉,还是先歇会儿吧。明军要忙着搜捕我方溃兵、搜罗武器铠甲和首级,一会半会儿还追不上来。”
成升打量了一下周围或坐或躺的己方官兵,也感觉到立刻出发是件很不现实的事,于是只好放弃了劝说。随后,当提起昨下午那一战时,他的的语气中依旧带着几丝后怕和震惊:“那股明军还真是有点邪门,自从我等跟着老帅(郑芝龙)起,就没遇到过如此强敌。我们营中五千人,五千老弟兄,面对那支不到四千的明军,居然就这么垮了!唉,想当初…”
施福冷冷地打断了成升的话:“好汉莫提当年勇,不管当初如何,我们都败在了那支明军手上!不过,那些明军还真是不同寻常,都说满洲兵天下无敌,我看他们比满洲兵也差不了多少。更何况,他们又是趁我军胜利在望、疲惫松懈之时发起突袭,我军却是毫无防备,哪里抵挡得住?到了这一地步,我们闽军也算毁得差不多了。只可惜老帅多年的心血就这么白白地付诸东流!”
成升抹了抹脸上的汗水,低头沉思片刻,道:“伯爷也不必如此灰心,我们虽然遭此重创,但好在还有这么些将士。只要我等及时赶回广州,抵挡住明军的进攻并等待援军到来,朝廷是不会怪罪我们的。等过了这道坎,我等完全可以再回福建招募子弟兵,重整旗鼓!”
听到这话,施福以一种怪异的目光看着成升,仿佛在看一个白痴一样,直到把成升盯得浑身不自在,才将目光重新放回到刚才那个角落,冷笑道:“回广州?如果我是佟养甲或者李成栋,我会巴不得你这么做!可我不是!”
见成升依然有些困惑,施福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放弃了拐弯抹角,耐着性子解释起来:“至于佟养甲和李成栋那帮人的品性,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那是些见便宜就要占,到死都不肯吃半点亏的人!此番遭遇如此大败,你以为他们会主动去承担罪责?绝无可能!虽说人人都长着嘴,但他们才是能够直接向朝廷递折子的人。到时候,被推出去顶罪的就只可能是你和我。或许,等我们一回到广州,这些仅存的将士便会被他们借机吞并,你我也会立刻被抓起来,到那时可就凶多吉少了!难不成你还认为他们会好心放过我们?”
“李成栋、佟养甲等人确实不值得信任,伯爷所说不无道理。”成升说道,“但形势或许也并非如此不可挽回。眼下明军援兵已经进入两广,在朝廷的援军赶到之前,佟养甲还要依靠我等,量他暂时还不敢对我等下手!”
施福又冷笑了几声,眼神中闪过几分狠厉:“即便是如此,我等也别急着回广州。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明军很快便会直取广州,李成栋、佟养甲不仁不义在先,我们又何必陪他们一起送死?”
“那要是朝廷将来追究下来”成升依然有点不放心。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办法!总之,我不会再让我们闽军的老弟兄吃亏!”施福似乎早就有了定计,“再休息一阵,我们便找船渡江,先去从化县。”
“那好,我们都听伯爷的!”虽然不知道施福究竟有什么主意,但成升还是点头应诺了下来。
片刻之后,施福刚刚平静下来,一阵急促而来的马蹄声便再次将他的心提起,抬头一看,只见远处来的似乎是他布置在外围的哨探。
“伯爷,不好了!”哨探一直奔到人群边缘方才滚落下马,急匆匆地跑到施福身边惊喊道,“明军追上了来,足足有数百骑兵,一人双马、披挂整齐,全是军中精锐啊!”
哨探的话刚落音,有着过人听觉的施福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愈演愈烈的铁蹄翻滚之声,当即“腾”地一声站了起来。而周围正在休息的清军得知这一消息,也猛地炸开了窝,惊慌失措、乱作一团。
“伯爷,赶紧率将士们突围吧!”成升以最快的速度套上头盔、抓起兵器,焦急地对施福说道。
施福正准备开口,却听到山谷的东面似乎也传来隐隐约约的密集马蹄声,再一看周围己方官兵的状态,不由得重重地叹了口气。
……
清远县城
过了正午之后,前去周围搜捕清军溃兵的明军和义师官兵已经有几支赶了回来,看起来收获都不小。一队队垂头丧气的清军俘虏被用绳子串着,与原先已经落网的俘虏集中到一起。
据带队的军官汇报,搜捕过程还算顺利,基本上没有发生多少抵抗。尤其是那些广东本土的清兵,在得到能够活命又能吃上饭的保证之后,便丢下了已经不多的兵器,三五成群地从藏身处走了出来。福建籍清兵的表现也差不多,因为人生地不熟的缘故,他们更加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唯一负隅顽抗的便是那些李成栋的嫡系清兵,但由于人数上并不占优势,又是各自为战,很快便被彻底剿灭干净,或被当场击杀,或被明军制服。
得知这一情况,庞岳的心中便安定了大半。虽然搜捕的队伍还没有全部回来,但从之前的进展来看,大部分清军溃兵最终会落网,就算有极个别漏网之鱼,也已经掀不起多少大浪。如此一来,附近的平民百姓也就少了许多威胁。
继王东日之后,陈邦彦、曹天琦等人也来到了湖广镇的大营中,他们比王东日更为好奇,更想知道湖广镇为何有如此战力,都希望来一睹究竟。
走进大营,看到营地中不时列队走过的湖广镇官兵的军容,陈邦彦等人大感惊奇,几乎赞不绝口。他们在每一名湖广镇官兵的脸上都看不到半点颓废之态,入目所及的唯有官兵们那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掩饰不住的强大自信。
“想不到定武伯军中的将士竟是如此龙精虎猛、精锐异常,怪不得能以不到万人击溃虏贼李成栋部两万余人。”曹天琦称赞道。
陈邦彦也颇有感触地点了点头:“曹总兵言之有理!陈某本以为自己也募集到了不少的英勇善战的义士,但和定武伯的比起来,却是相距甚远,甚至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也毫不为过。有如此精兵在为朝廷效力,真乃大明之福也!”
至于曹天琦和陈邦彦的部众,庞岳也都见过。曹天琦部虽然是官军的编制,却是刚从地方民壮转化而来,配备了盔甲的人数大概只有五分之一,甚至连铁制兵器都未能配齐,还有部分士兵在拿着木矛作战。至于陈邦彦麾下的义师,就更不用说了,几乎只有高级将领才配备了盔甲,有一多半的士兵连统一的服装也没有,只是用红布包头作为标志,手中的武器也只是木矛甚至木棍。旗帜也杂乱无章,整支队伍还处在“指挥基本靠吼”的地步。见到这种情况之后,庞岳心中也是感慨颇多,靠着这样一种装备和训练水平,空有一腔报国热情的抗清义师怎能击败如狼似虎的清军?
但这种想法庞岳自然不会表露出来,事实上,他也没有半点轻视广东抗清义师的意思。不管如何,这些义士能够愤然举起抗清义旗,都是值得钦佩的,任何人都没有轻视他们的资格。因此,听到陈邦彦等人的夸赞之语后,庞岳只是笑着推辞道:“陈大人、曹总兵都过奖了!本朝可是涌现过许多精锐之师,与他们相比,湖广镇不过稀松平常而已。更何况,营伍操练本来就别无他法,只要刻苦多练,总有一日会看到成效。想当初,我们湖广镇刚成军之时,大部分将士也不过是刚放下农具的平民百姓。正由于有了一套严密的操练方案,并坚持一天三操,数月之后才逐渐地有了一些效果。”
“一日三操?”陈邦彦和曹天琦全都吃惊不小。要知道,当年大名鼎鼎、战功赫赫的戚家军也不过是三五日一操,即便是如此,也能多次以少胜多,最后平定倭寇,几乎无一败绩。而湖广镇居然是一日三操,怪不得能有如此凶悍的战斗力,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解决李成栋所部。
面对两人的惊奇,庞岳是不以为意,笑了笑:“没错。嗯…杨总督所督率的后续人马估计还要两三日才能抵达清远。在这几天内,如果陈大人和曹总兵没有异议的话,我可以派部分军官和老兵去给贵部将士去讲述一下平时的操练之法。另外,此次缴获的清虏盔甲、兵器等也全部归贵部所有,我只要一些战马,二位可有异议?”
“我等岂能有异议?”大喜过望的陈邦彦和曹天琦几乎同时答道,随后两人对视一眼,爆发出畅快的大笑。
庞岳也随之笑了起来:“那好,就这么定了!”
没过多久,正在和陈邦彦等人谈话的庞岳突然听到辕门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欢呼,随后欢呼的声浪便迅速扩展开来,愈演愈烈。
正当庞岳准备派人去询问一下,一名侦骑队的什长突然朝这边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兴奋地大喊:“启禀大人,虏贼施福已经被擒住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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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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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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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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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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