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人类进化到现在并不是让人来吃草的,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因为是大烧麦,袁州这次选用的蒸笼也不一样,颜色依旧是黄绿色的,但是大小不一样,一看就比平常用来蒸烧麦的蒸笼要大不少,都快赶上蒸包子的笼子了。
几乎有八寸的大小,看起来就很有分量,但袁州还是十分轻松地一拿就是一摞,不过给到苏若燕手里的就是一个个了,离得近的,也不用苏若燕帮忙,自己伸手就够到了,比如乌海和毛熊,比如刚好手长的小马。
“嘶”
蒸笼有些烫,小马拿过来的时候,手就被有些烫到了,袁州早就已经算好时间了,即使有些微烫也是不可能到烫伤的地步,只是感觉很烫而已。
小马嘶嘶吹气两下就缓解了过来,警惕地看了看一直紧紧盯着小马的蒸笼的司金宁几个,小马有些犹豫不决是不是马上就打开蒸笼,他怕被抢。
还是想要看看美食的心思占了上风,也是对于自己的实力迷之自信,所以直接就掀开了蒸笼的盖子。
“哗”
一阵热气立刻上涌,小马眼前一片迷雾,等到雾气慢慢消散的时候,他隐隐约约看到了开放在雾里的花,看不太真切,但是却可以看到其华美瑰丽的外形,很是好看。
等到雾气散尽了以后,这些花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就四朵,每一个有成年女子拳头大小,白色的花瓣簇拥着中间的那一抹深红,显得格外妖娆多姿。
薄如纸的花瓣十分通透,透过就能看到黄绿色的蒸笼底部,可见得厨师的手艺到底有多高超了。
“这是花型烧麦吧,但是又有玻璃纸烧麦的特性,不愧是袁主厨真是时时刻刻都能给人惊喜。”司金宁离得最近,看得自然最清楚了。
他旁边褚建华和孙吉毫不顾忌形象伸长脖子就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可惜即使香味一直往鼻孔里钻因为距离的差距,就是想要伸手抢一个都是困难的。
在司金宁蠢蠢欲动打算放下架子抢一个的时候,苏若燕来拯救了四个人岌岌可危的塑料友情,她将他们的蒸笼端上来了。
亲眼看到每一个人都有了蒸笼以后,小马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享受自己的美味,而不用双手齐用护着自己的早餐了。
夹起一个烧麦凑近了嘴边,浓郁的牛肉香味瞬间盈满鼻腔,光是闻就知道这个牛肉有多鲜嫩多汁了,‘啊呜’一口咬上去,本来就能透过薄薄的皮看到里面的深色馅料的皮子更是应声而裂,韧劲十足的皮还没有完全展露自己的威风,就被奔涌而至的肉汁后来居上了。
带着热度的肉汁刺激着味蕾口腔,轻轻一嚼,嫩滑的牛肉粒就被咬碎了,不管是肥肉还是瘦肉都是十分鲜美多汁,每一粒里面仿佛都藏着一个宇宙一样,一旦爆发出来,其爆发力可想而知。
配合麦香味十足的皮子,嚼劲十足,肉粒鲜嫩,一口咬下去,满足了众多人大口吃肉的愿望,一口嘴里满满的都是肉,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十分爽快畅意。
“真是一场牛肉的盛宴,没有想到牛肉馅的烧麦这么好吃,好多肉真过瘾。”小马脸上满是满足。
跟江浙的烧麦不一样,蒙古族的牛肉大烧麦除了表面的皮子里面都是肉,不管是羊肉大葱馅的还是纯牛肉馅的,除了皮就是肉了。
但是醇厚鲜美的滋味和薄如纸的皮子是完美的搭配,一点都不会感到油腻,相反真的是越吃越带劲,大口吃牛肉的感觉实在是太爽快了。
“确实不错,香而不腻,瘦而不柴,滑腻多汁,偏又回味十足,绝对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烧麦。”司金宁连连点头。
当然说话也是不耽误他吃好吃的,他的目标是赶紧吃完自己的可以抢别人的。
混迹小店这么久了,司金宁的抢菜技术,经过小马的锻炼以后越发显得炉火纯青了,他对于自己有信心,只要动作够快,就一定可以抢到别人的烧麦!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够跟司金宁一起的大家的性格自然是相差不大的,大家的想法都是差不多的,手里的动作都是十分快速,就是平常比较寡言少语的褚建华也是手嘴配合得当速度飞快,打的什么主意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等到四人几乎前后脚吃完的时候,只有面面相觑的份了,大家都吃完了自然就不用抢了。
于是四个人结伴走了出去,不过他们打算晚上还来,主要是今晚是孙吉登台的日子,他们美其名曰是来给孙吉加油的,让他不要怯场。
天知道,孙吉面对几千人的大场面都是稀松平常的,小酒馆人再多那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几十个人已经算是济济一堂,连下脚的地都没有了,根本不用壮胆。
当孙吉提出这样的疑惑的时候,司金宁他们的理由让他无可辩驳。
“酒客里面大佬那么多,你怎么就知道遇不到一个唱花鼓的大佬,你到时候要是紧张了,我们再来壮胆不是就来不及了?”
“……”
这个真是不好说,上次登台他还看到了中央戏剧协会的会长老神在在的坐在底下听他唱花鼓戏呢,冷不丁看到,说实话孙吉也是吓了一跳的。
倒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这位会长怎么会出现在蓉城,他几乎都呆在京城的,要不是孙吉见过两回都不一定认得出来那个打扮朴素,跟人抢酒抢的格外热闹的是德高望重的会长。
确实突然来这么一下是差点岔了气的,不过孙吉也是大佬级别的,自然很快就稳住了,这也可以说是他为数不多的黑历史了,司金宁他们这么说他是真找不到理由反驳。
“司老,待在蓉城这么久,怎么没有回去姑苏那边?”孙吉转移话题。
司金宁自从上次跟孙吉他们吃过饭以后,他就没有再回去过姑苏了,倒是工具人司宏远是常常往返蓉城和姑苏之间的,也是非常忙碌了。
“哦,我在这里买了个房养养老,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是该是时候让年轻一辈上,我自己享享清福了。”司金宁特别淡定道。
没错,就是吃了一顿船筵以后,司金宁回去就带着大弟子司宏远在蓉城寻摸了一套房子买下,打算在这里养老,理由都是现成的,左左现在正是成长的关键时刻,可不能随便,他作为师傅必须要留下来才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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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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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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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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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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