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天气冷,但钱明辉为了正式,还是义无反顾的穿了西装,而且为了好看,给人第一印象好,他在里面也没有多穿,西服也是厚款,里面不带绒毛的,不是特别保暖。
也不是很厚实,要是厚实了,那就会显得臃肿了,跟穿棉服那些也就没什么区别了,有违钱明辉的初衷。
“为了这次能,能够成功我真是牺牲大了,肯定会成功的。”
钱明辉排在排队伍一边瑟瑟发抖,一边暗暗给自己打气,顺便摸了摸提着的公文包厚实的一沓子资料,他觉得还算是底气十足的。
礼多人不怪,准备多了也是有好处的,于是顶住寒风,也是为了转移注意力,钱明辉开始背诵他准备的几套话术。
没错,是几套,他吸取了前辈的失败经验,他们都是几乎只准备了两三套话术,钱明辉觉得这个实在是太少了,于是他一个人准备了十套,算是很充分的准备了,而且一会他会先进去试验,有了数据才好进行接下来的步骤。
钱明辉觉得为了自己的小公司他实在是太拼了,当然敢想敢拼一直都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因此他觉得自己早晚会成功的,现在没有,只是缺少了一个机会,一旦得遇机会,说不定就跟大鹏一日乘风起一样,展翅翱翔绝对指日可待。
抱着这样的自信,钱明辉觉得就是迎面吹来的一阵寒风也是像是春风一般温暖了。
“袁主厨这里实在是人太多了,就这样还有这么多人没有排到队,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商机了,我现在发现还不晚,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如果我成功了一定是第一个成功吃到螃蟹的人,说不定青史都会留名。”
钱明辉看着身后的长龙以及周边不少没有排上队但是依旧徘徊不走的食客,瞬间信心满满,眼睛都差点变成了钱的符号,可见得是十足期待了。
于是左手捏紧了公文包右手也将一个黑色的大布袋提的紧紧的,还躲着点人,生怕弄坏了似的。
其实排队的时候拿着东西的食客是真的不少,有带着一些食物进去只点一个菜的食客,比如带着馒头米饭打算进去点个菜打打牙祭的,也有拿着饭菜进去打算点个酱解解馋的。
不管是哪一类的食客,不只是袁州和苏若燕他们就是其他的食客也不会投去异样的眼光,反而很自豪。
袁州的手艺好,才会即使没钱也想要来尝试一下,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钱多有钱多的点菜方法,钱少有钱少的享受方式,只要你能够排上队,不管是点什么,都是你的本事。
不少拎着饭菜主食的食客都很坦然,跟其他地方的不太一样,因为这里没有人会因为你拎了饭菜进去多看你一眼。
这样钱明辉也是足够显眼了,左边一大包,右边一大包,就差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得背个胖儿子就可以回娘家了。
两边的包很大,钱明辉还是努力将包往自己身边收缩,不想挤到其他人,而其他的食客看到他的举动也会主动避让一二,让他看着十分舒心,再次在心里肯定这一趟必须得成功才行。
在钱明辉这么信誓旦旦中,午餐时间正式开始了。
来得不早不晚的,没有赶上第一梯队,他也是排在了第二梯队的中段的,虽然比起第一梯队马上就可以进店吃饭了,这个位置还算是比较靠谱的。
不用等太久,也不用一开始就进店,毕竟要做试验的,要是一开始就进去了然后呆到最后才出来,钱明辉觉得他的狗命可能保不住。
这样的位置倒是刚刚好了,不会太显眼,刚好适合苟着。
大约是因为心中有了念想,或者是背话术太投入了,完全不知道时间的流逝,不过是转眼之间,就到了钱明辉可以进去的时候了。
虽然来之前钱明辉做了很多的调查,收集了不少资料,就是桃溪路都来了两回考察,但是还是第一次进到店里来,之前根本不敢引起袁州的注意,就怕没准备好又被逮住了,功亏一篑。
“不愧是袁主厨就是这么有个性。”钱明辉看了看四周比较小的大堂赞叹道。
以前袁州不是很出名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袁州守着这么一个小店是没钱,没底气开大一点的,但是等到袁州足够出名以后,大家就会想肯定是袁州淡泊名利,喜欢大隐隐于市的感觉,这才是高人的风范,所以说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应该是脑补才对。
环视一圈,赞美一番,觉得自己思想跟袁州同步了,钱明辉瞬间觉得自己升华了,然后选择了吧台的最后一张位置坐下,当然也就是只有那里是空着的,算是运气好,刚刚好可以让他不引人注意的完成试验。
“请问客人需要点些什么?”苏若燕见钱明辉坐好,就立即走上来问道。
钱明辉好奇地看了看苏若燕手里的笔和本子张口就来:“一份虎皮肘子,一份口水鸡,一份芙蓉鸡片,再来一份地三鲜。”
为了这个实验钱明辉算是下了血本了,点的可都是不便宜的菜,当然这些菜最主要的特性还是不能久放不然口感就会不太好了。
“好的,请稍等。”
苏若燕‘唰唰唰’飞快地将钱明辉点的菜写好,几乎是钱明辉刚刚说完她这边就写完了,然后说了一句就拿着菜单过去递给袁州了。
在厨神小店当服务员久了,不只是记忆力变好了,就是写字的速度都变快了,当然即使再快也是写不下乌海的菜单的,不过乌海和毛熊一般都是自己动手写的,因为太多了。
等到苏若燕走了以后,钱明辉先是左顾右盼观察了一下发现所有的食客都在埋头吃东西,几乎没有抬头的,就算有抬头的也大多是一脸的陶醉,显然是沉浸在美食里不可自拔的样子。
看了看时间,钱明辉将之前放着的黑布袋子小心地打开露出里面的两个小箱子,不大,差不多也就是首饰盒的大小,不过两个并不一样大,一个大约是八开的大小,一个就是十六开的大小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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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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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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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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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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