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着袁州一起管理时间不止是殷雅学得很好,毛野和苏若燕都是,就比如现在。
本来喧闹的人群随着苏若燕话音一落立刻安静了下来,属于第一梯队的憋足了劲埋头往前冲,倒不是怕晚了就没得吃了,这点只要排到队领到号码了在小店是不存在的,主要是能够早一秒吃到,都感觉是件十分幸福的事情,因此大家不管排在哪里,轮到自己就得以平生最快速度进店。
小吴,也就是吴天自从跟着李代表来吃了一顿饭以后就心心念念,今天李代表休息半天,所以他自己早上的时候暗戳戳地起得贼早,然后跑过来吃早餐。
对于吴天来说起早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他是十分幸运的是排到了第一梯队的最后一个。
在进店的时候还特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排着的长队,心里十分庆幸来得早了一步,可以先吃。
有的时候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人就不能太嘚瑟,不然容易出事情,说的就是吴天这种的。
这家伙回头就看到第二梯队的第四位站着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顿时脚步都停顿了。
人世间最悲惨的事情是你要吃好吃的时候发现领导排在你的后面,倒胃口啊……琇書蛧
并不是长相问题,主要是有领导在吃得也不那么舒心。
吴天用三秒钟的时间思考了一下,忍痛做出了决定吃!
朝着已看向他的李代表点头无声地打了招呼,十分利索地转头进店,坐在靠门边的那张两人桌剩下的一张位置上。
“这小子居然比我跑得还快,看来平常的工作强度还没有到极限,可以给小吴加加码了。”李代表看着小吴进店的潇洒背影若有所思。
今天是李代表这个月第一次休息,虽然只有半天假,但是下午只有一个傍晚的会议,也算是一天的假,一休息,肚子里的馋虫就按耐不住了。
想带着夫人一起来的,没想到夫人起不来床,自然就只能他自己来了,不过还是打定主意,下次一定要带着夫人来尝尝,这么好吃的食物要是吃不到的话,就太可惜了。
“中午就是一个好时间。”李代表琢磨着。
这边李代表暗暗地计划带家人来吃饭,吴天那边已经被眼前熟悉的食物给吸引了。
其实按照道理来说小吴离开魔都有些久了对于沪菜已经是不太熟悉了,因为吃得太杂了,事实上也是如此,但是早餐对于吴天来说还是很特别的。
主要是每次回到魔都的家,早上的时候就会有自家奶奶给他做早餐吃,老人家一直认为外面买的早餐不好,自家做的干净又放心,宝贝孙子回来了,不管多大了,在老人眼里都是小的,需要照顾的,因此即使七八十岁了,还是很利索地做好了早餐。
当然老人家做的早餐就比较重样了,多数是泡饭配点榨菜,有的时候是炸点油条,打点豆浆,还有就是米饭饼了。
因此看到两面金黄的米饭饼卷成一个卷裹着一看就十分酥脆的油条,就十分亲切了,这个造型老熟了。
沪式早餐有两个黄金搭档,一个是咸豆浆配油条,一个就是米饭饼搭配油条。
跟现在很多用剩饭煎制的米饭饼不一样,正宗的沪式早餐米饭饼现在很多地方都没有了,跟川省的发糕的味道有点相似,但是肯定不尽相同的,毕竟做法就不一样,一个是煎制的,一个是蒸制的。
吴天深深吸了一口气闻了闻那股熟悉的酥香味道,虽然不管是米饭饼还是油条都是过了油的,但是一个炸一个煎,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自然香味也是不尽相同的。
不过吴天并没有莽撞地直接开吃,而是将注意力放到了一边的白瓷大碗上,碗是雪白的碗,里面装着的一看就知道是豆浆,但是这个豆浆并不是雪白细腻的颜色。
酱红色、褐色、黑色,还有点点橘红在里面沉沉浮浮的,一看就知道是虾皮,还有一点点细碎的紫菜漂浮在里面。
“是咸豆浆呀。”吴天道。
相比于甜豆浆来说,吴天确实更爱吃咸豆浆,加上榨菜、虾皮、紫菜酱油这些一搅和,别看颜色不怎么样,但是喝起来是真香,要是再配上一根炸制得酥脆可口的油条,那简直就是完美。
米饭饼卷油条配咸豆浆,他倒是第一次这么吃。
“咔擦”
吴天拿起米饭饼卷油条咬了一口,先是煎制得酥脆表面的米饭饼应声而碎,紧接着露出里面带着孔洞宣软的内里,然后是酥香的油条,也是一口就断。
清甜软糯的内里加上一点点大米发酵的酸,还有焦香酥脆的油条,不愧是最佳的搭配。
嚼碎咽下以后,喝上一口豆浆,顺滑的豆浆里因为加了许多的配料显得格外的不同,本身的豆腥味混合虾皮的鲜美,榨菜的咸香,还有带着丝丝大海气息的紫菜,跟大杂烩似的。
即使许多东西混合在一起但是在酱油的引领下都显得乖顺无比,每种味道相互融合配合,需要嚼的豆浆让人觉得喝上一碗这样的豆浆绝对是无上的享受。
仿佛是带着草帽,穿着清凉,走在阳光沙滩上,时不时还能捡到一个漂亮的贝壳一般,充满了惊喜与悠闲。
左手端着碗,右手拿着米饭饼卷油条,左一口,又一口,左右开弓,配合默契,吴天左右逢源,可谓是吃得最爽快的一顿早餐了。
跟吴天得如鱼得水不一样,江暖就有些迟疑了,作为钟小小的闺蜜,自从被带来厨神小店以后,她就被袁州做的米馒头彻底征服了。
三不五时只要是有空她都会来小店吃饭顺便预定一下米馒头,感受一下其中的味道。
因为上个工程结束,江暖和钟小小并不在一个地方上班了,所以两个人很少再一起来小店吃饭,当然两个人来小店的次数并不少,尤其江暖,最近的工程是在蓉城附近的地方,因此这算是极其方便了。
从钟小小打电话给江暖,那种羡慕嫉妒都快从电话里溢出来的架势就知道她是有羡慕了,她现在还是需要打飞的来吃饭的,而且不是每个星期都能来,就很绝望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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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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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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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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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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