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另外两个肉食动物是不会想要吃他的草的,也不招呼两个人直接动筷子。
夹起一根细细长长的金陵草,放进嘴里一咬,‘咔擦’一声十分清脆,直接应声就断了,十分脆嫩。
鲜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四散开来,明明已经临近冬天,但是珀森却从唇齿之间感觉到了春天的清新气息,充满了活力与生命的感觉,就像是置身在大自然中一样。
看着似乎没什么佐料,清汤寡水的,但是实际上吃到嘴里却是很浓郁,没有一丝荤腥的气息,但是却将食材本身的鲜味发挥到了极致。
自从开始第一筷子以后,珀森就没有能停下来嘴过,虽然吃了一辈子的素菜,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么清淡的素菜如此好吃,不用咖喱调味,不用其他很多的佐料就可以如此完美。
实在是停不下来嘴,总感觉停下来了就会少吃一口似的。
这不是错觉,珀森并没有招呼汉斯和夏玛,但是架不住这两位十分自觉呀,看到珀森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以后,就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分担了。
按理来说汉斯已经吃过素宴了,该是有所准备了才是,但第一口吃到金陵草的时候还是被它醇厚鲜浓的滋味所吸引了,看着就像是没有炒过似的,实际上味道十分好。
不止是熟成得刚刚好就是味道也是浓淡适宜,不会显得过于寡淡也不会显得格外浓烈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而夏玛要经验丰富一点,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素菜,也算是熟悉,熟门熟路地夹起一根就放嘴里放,然后速度慢慢加快,分担就得出力不是。
等到珀森吃了几根以后再没有夹到菜的时候才发现了汉斯和夏玛的小动作,直接道:“你们一会要是自己的菜吃不完怎么办,还是各吃各的菜就好,这样保险。”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没说话,作为晚辈吃点东西可以要是杠上了就不好了。
夏玛倒是没什么反应而是道:“没事,我是算好食量的,你今天点了三个菜,但是平常一般只吃两个菜就饱了的,作为朋友我不能眼看着你撑着不管不是,胃胀了滋味不好受,而且你年纪大了,还是得多多注意。”
作为比珀森年轻五岁一直是夏玛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厨神小店吃东西的时候,年轻意味着胃动力消化能力好,可以多吃。
“我不需要你帮忙。”珀森没好气道。
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的汁水就飚了出来,带着浓郁的肉香以及满满的豆香味,比起刚才的红烧肉来毫不逊色。
“白色的结子明明是素的怎么吃起来全是肉味,真好吃。”汉斯很是赞叹。
听到是素的,珀森按耐不住地偷偷夹了一个到碗里观察了一下确定应该是豆制品,不是肉,于是放心大胆的放进嘴里,这是他吃得最出格的一次了。
满满的肉香,豆香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美食的风暴,席卷整个口腔,珀森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吧。
“要是我早点发现就好了。”珀森充满遗憾地看着已经被汉斯舔干净的盘子。
光洁如新的盘子提醒着这道菜已经结束了,下一道菜即将开始。
这次是夏玛点的菜,作为印度人自然是对咖喱很是心水的,因此他点的是咖喱鱼头,虽然不是印度菜,但是咖喱味道纯正,很是解馋。
而且霸道的咖喱味道唤醒的不止是夏玛,还有汉斯和珀森,他们对于咖喱也是十分喜欢的。
尤其是珀森平常吃的素菜很多都喜欢用素咖喱烹饪,味道浓厚,十分下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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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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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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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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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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